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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沈红星(2)

妈妈告诉我,外婆40多岁守寡,膝下只有妈妈一个孩子。妈妈结婚以后,陆续生下我们五姊妹,爸爸在外工作,家里忙不过来,妈妈求助于外婆,外婆二话不说便搬到我们家。那时出集体工,外婆与妈妈一道,不管刮风下雨,每天带着孩子在田头山上忙碌,硬是挣回了与男劳力一样多的工分。妈妈说,外婆是大户人家出身,做姑娘时是那种坐绣楼的小姐,从没做过农活;结婚以后,家境也好,丈夫和公婆又疼爱,只让她做做家务,根本不需要到外面风吹日晒的。即便外公死后,外婆也仍然可以过得很安逸的,外公的几个子侄都很敬重外婆,纷纷要求外婆与他们住在一起,说外婆没有儿子,他们愿意为她养老送终;在广东上班的舅公也一再捎信要她过去跟他们住。但是为了帮妈妈把我们姊妹拉扯大,外婆都婉言拒绝了。妈妈最后一字一句地告诫我:我们这个家是外婆帮着撑起来的,你长大了,一定要对外婆有良心!

我似懂非懂地点点头,心里却对外婆的一些“怪癖”很不以为然。比如说,她的箱子里明明有崭新的布料,却长年累月地穿着打了补丁的衣服;她的行踪飘忽不定,不管天晴下雨都穿双套鞋带个草帽,刚刚还在家里剁猪菜、搓麻绳、纳鞋底,一下子又转到菜园里扯草、松土、施肥去了,回来时手上常常拖着一些柴棍子;她的胃口像猫那样小,一个梨子要切成八块,分几次才能吃完,一小碗肉可以吃上好几天。更可笑的是,有时候别人家的小孩子摔倒了,她总是一边急匆匆地颠过去扶,一边咋呼:“满崽,摔疼了吗?”每当这个时候,我和哥哥就要笑她糊涂,笑她连是谁家的孩子都分不清,仿佛谁都是她的“满崽”。她也不生气,只是对我们宽容地笑一笑,下回一急了,照叫不误。

在外婆慈爱的目光注视下,我一天天长大了,对于外婆,也有了更深的了解。外婆一生轻钱财重感情,视名誉如生命。她常常对我们说:一个人在世上,最难得是别人的好话。如果没有名誉,没有感情,就算钱多得堆满屋栋也没有什么意思。我参加工作以来,换了几个清水衙门式的单位,苦吃了不少,钱挣得不多,也没弄出什么名堂,外婆却认为我的工作有价值,常常在言谈中以我为荣。她常常跟我们谈起教育家何炳麟、讲他创办长沙岳云中学的故事,那是她的外公,也是她最崇敬的人。也许正是因为从小耳濡目染,目不识丁、足不出户的她才会有如此见识。

外婆一贯恬淡、豁达。外婆搬到我家时,把她陪嫁的一些金银首饰、银元、金条全都带来了,以备不时之需。在破四旧的年代,憨实的父亲积极响应政府号召,把这些东西作为“四旧”一股脑儿收起来上交。许多年后,妈妈为这事还对父亲耿耿于怀,外婆却丝毫没有责怪父亲的意思,反而劝慰妈妈说:“不要怪他。当时的形势是这样,他也没办法。”她早年丧夫,生了三个儿子都夭折了,但我自懂事起从没见过她自怨自艾。谈起外公,她的脸上总是浮现出一种很幸福的神情。从她断断续续的叙说中,我得知外公是一名高大魁梧的军官,他们的婚姻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产物,也是当时当地让人羡慕的郎才女貌的最佳组合。他们的感情相当好,外公走后,他们共处时的每一个细节,都是外婆夜深人静时最美好的回忆。

外婆生性善良,关心别人胜过关心自己。她这一辈子,仿佛都在为我们而活。小时候,家庭条件差,她把好吃的饭菜全留给我们,自己坐在灶边,常常是一碗剩饭一点菜干就打发一餐。我们姊妹长大后参加了工作,第一个愿望就是好好地补偿一下外婆。可是,我们买回的好吃的,她只是眉开眼笑地尝一尝就收起来,说要留给曾外甥吃;我们送给她的布料,她只叫妈妈缝一两套衣服,作为来人来客时备用,其余的都收在箱子里,说是留着她百年之后发给我们做“手尾”;我们逢年过节给她的钱,她都很少用,每当我们离家时,她就把我们唤到房里,用抖抖索索的手从枕头底下摸出个红皮书钱包,从里面捻出几张票子,笑眯眯地告诉我们,这是给鹏鹏买奶粉的,这是给婷婷过生日的,这是奖给嵘嵘评了三好学生的……总之,每次都有足够的理由。如果我们不肯接,她就会生气:“你们给我是你们的心意,我给你们是我的心意,我一个老人能花什么钱,还不就为几个子孙。再不接,我以后也不要你们的钱了!”看着我们接过钱,外婆脸上的皱纹便一圈圈荡漾开来。我结婚时,外婆已经80高龄了,还亲自为我和丈夫纳了两双布鞋,并且专门拿出300元钱,叫妈妈买了一整套洗漱用品,说是她送给我的陪嫁。

外婆是我心灵的一面镜子,每当遇到挫折、受到委屈的时候,想起她,我就会逐渐平静、逐渐产生克服困难的勇气和力量。

守望单车

今天把儿子送回乡下去了,先生住校,于是我又恢复了单身的日子。

下班的时候总是磨蹭着不愿走,想起家中的那份冷清禁不住打了个寒颤。半开玩笑半认真地对同事萍说到她家去吃晚饭,她则认真地发出了邀请。走到半路,下起了豆大的雨点,并且越来越细密,大有一发不可收拾之势,我本来有些不好意思去的,却因了这场雨的借口,心安了许多,便跟着她去了。

到了她家,有些坐立不安,也许是一进门看到她的孩子就想起了鹏鹏的缘故,在等饭吃的间隙总觉得自己像是个格格不入的局外人,没有根的浮萍般飘来荡去。

吃完饭坐了会儿便想回家,于是告辞出来。大街上冷风飕飕、冷冷清清,明知不会有奇迹出现,目光却依旧在无意识间搜寻着某个熟悉的身影。

到了住宅楼下,忍不住把那堆单车看了又看,待看到一辆座板上绷了薄膜的男式小跑车,便不由自主地睁大了双眼,心中期盼那儿会有个九成新的黑色篮子——跟先生的单车一样的那种,那么今晚的孤寂便远离于我了。结果当然是失望——意料之中的失望。

上楼的脚步变得无精打采,缓缓地走着,想起前些日子打过交道的一个记者,虽然牛皮喧天的有点可笑,但是他关于一篇文章的点评却委实合我的心意,文章是什么名字已经忘了,反正是通过写单车来表达亲情和牵挂的,跟我此时的心境非常贴近。

我们没有小轿车,也没有摩托车,只有一部连窃贼也看不上眼的旧单车,承载着一份平民的爱情。每天下班回到住宅楼下,第一眼便是搜寻那部旧单车。看到了,便欣喜若狂,常常是连奔带跑地上楼,气喘吁吁地到了家门口,便放肆地把门乱敲一气,理直气壮地拖长了声音喊:“开-门”。哪怕是手中攥了钥匙,也要带份恶作剧般地,等着那个瘦小子习惯性地从客厅的玻璃镜里张望一下,然后剔剔踏踏地走到门口,拉开门,笑眯眯地说:“你好”或是“回来啦”。随着这一声问候,家的气息便在空气中弥漫开来……

有时明知那部单车不可能在,却依旧不甘心地四处张望,从楼梯边一直望到对面人家的屋檐下,把眼睛望得生痛,才悻悻地、有气无力地回到家里,带着一种绝望的心情开始溜到书房东翻西翻,或是干脆早早地洗漱完毕,翻箱倒柜找出以前的日记和情书,坐在床上慢慢地回味,借此忘记了时空。

也有在意料之外没望见单车的日子,那时心中便多了许多揣测:是放学晚了?打球去了?还是贪玩去了?打牌去了?想着想着,便有了一股莫名的怨气,渐渐地化作无名火在心中升腾,准备等他回来发泄……等了好一阵仍不见他回,又会生出隐隐的担心:是单车坏在路上了?还是出了其他什么事情?于是开始扑向电话,一处处询问他的信息……也许找了许久仍没找到,过了不久他却回来了。心中的石头落了地,阴云却布满了我的脸庞。于是他开始轻声细语地解释,或是温柔地致歉,直到笑容在我的脸上慢慢漾开。若是我仍不依不饶地板着脸,他便沉默下来,而下一轮,该是我逗他“晴转多云”了。

日子就这么一天一天地过去,算来我们在一起也相处了几千个日夜?写到这里,突然有首歌在脑际回旋:一千零一夜,没有一夜不思念……

仔细回忆一下,从相识、相恋、相知到长相拥有,我们之间的思念,又何止一千零一夜?都说婚姻是一场赌注,但是若用真爱作筹码,用理智作靠岸,这场赌注看来是赢了。但愿这美好的一切伴随我们到永远……

冬夜,那心动的感觉

十九岁的花季,我的情感世界跟那个冬天一样荒芜。

周围不乏献殷勤的男孩子,却只会令人生厌。几十里外,有高大英俊的林,鸿雁频传,一遍又一遍诉说着思念与爱恋。我不讨厌他,甚至因为他的真挚而喜欢起他来。只是,面对他灼人的热情,我的“爱”字重若千钧,怎么也说不出口。

玩得好的女伴一个个与男友出双入对了,她们的幸福越发衬出我的孤寂。我只是忧郁地沉默。

寒冷的冬夜,我又一次捧起《简·爱》,对着男女主人公那份“站在精神平等上的爱情”发痴:难道,这永远只会是书本上的爱情?

隔壁飘来陈明真的歌声:“到哪里找那么好的人,配得上我明明白白的青春……”竟似从我心底里传出的呐喊。

那里住着一个清瘦如竹的男孩,写得一手好字,会画栩栩如生的头像,爱听忧郁的港台歌曲,平时孤傲得好像一匹来自北方的狼。共事两年多了,我们的交往仅限于到对方房间讨一杯水喝,借两本书看。因为他似乎没有与女孩子交往的习惯,而我在迎来送往之际也常常忽略他的存在。若不是曾在他房里看见过一个长发飘飘、巧笑倩兮的女孩头像(听说那是他的初恋却因毕业后各奔东西而没了下文),平时见他对女孩子的淡漠态度,我简直要怀疑他是个同性恋患者。他的孤傲令我止步,同时也让我放心。

仿佛是受歌声的吸引,我信步走了过去。他正拥着火把看书,见到我,眼中掠过一丝惊喜。我嚷着冷,在火把边坐了下来,然后作出一副找书的样子,把那些似曾相识的杂志挑来拣去的,隐隐中觉得他看书看得有点心不在焉。后来,他干脆放下书与我闲聊起来。我第一次发现,他还会笑得那么灿烂,并且有那么多说不完的话题。

天气好冷。靠在火把边上,我依旧冻得手脚发麻。可是,眼见他的双足放在火钵上,纯白棉线袜洁净得像件艺术品,我自惭形秽,怎么也不好意思把一双笨脚从高跟鞋里拔出来烤火。

夜渐渐深了,录音机里传来梦幻般的旋律:“我是该安静地走开,还是该永远地留下来?”我在心里对自己说:听完这一曲就走吧。

冻僵的双足直冒冷气,我硬着头皮把脚放到了火钵上。他问我的脚冷不冷,我说都快僵了。他半信半疑地抬脚在我足面上试了试,惊诧地说:“真的好冷哟!”

这个非常自然的举动,却让我的心异样地跳了起来。我突然希望他把脚在我的足面上再放久一些。

这个美好的愿望竟然实现了。他接着说:“来,让我帮你加加温”。边说边把他的足覆在了我的足上。我像触了电似的,身子都颤抖起来了,心顿时跳得好快,一种朦胧的幸福感夹杂着受宠若惊的欣喜在心头流淌。我的思维突然凝固了,只是傻乎乎地低着头,装着专心烤火的样子,盯着火钵上那交错在一起的双足,紧紧咬住激动得发抖的双唇,生怕它们一不小心紧泄露了我心底的秘密。

我好想看看他此时的模样,从他眼中搜索出我希望的东西。但是,我尽然连瞟他一眼的勇气也失去了。心,剧跳得快要跃出胸膛,仍在企求这一刻无限延长。

夜越来越深,白炽灯亮得刺眼,他拧亮了台灯。轻柔的灯光洒在我俩身上,在地板上投下一对雕塑般的剪影。

我出神地盯着那对影子,抑制不住地想:跟他在一块,多好!我突然有了一种可以为他去赴汤蹈火的念头。

一边惊诧于自己的荒唐念头,一边有个声音在问:“若是别人,你肯么?比如说……林?”

肯么?我肯么?

绝对不肯的。就算对林,也不肯的。

而他,却有那么大的魔力!是什么时候开始,我用表面的淡漠和疏忽,把他藏成了心灵深处的一座火山!

那个冬夜,什么也没有发生。四年之后,我却成了他的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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