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地的收获之旅算是到此为止了,有了前面那颗夜明珠作为铺垫,所有看似有价值的东西在陶冰眼里都失去了吸引力。
知足常乐,人若是太贪心,极有可能乐极生悲,适可而止才是保身之道,至少陶冰取得了他应有的收获,这一点就足以让他尽兴而归,虽然在这之前,他原本还想抽冷子给南宫刑他们来一下狠的。
放弃了补刀的打算,并不代表陶冰就此放过他们,演戏要演全套,善后的工作还是不能掉以轻心,特别是在另有目的的情况下。
说干就干是陶冰为数不多的优点之一,为了最大程度的还原现场,陶冰不得不将从行李中清理出来的东西一件件原封不动的放回,当然,这对于常人来说是极其不容易的,因为要将如此多凌乱的物品全部回归原位是非常考验人的记忆力的。
不过这对陶冰来并不难,为什么如此认为呢,那只能说他是职业的了,再说,就凭那些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官二代,也不可能会亲自动手整理这些琐事,因此陶冰可以放心大胆地将物品都归类整理。
当然,除了夜明珠,陶冰没有拿走行李中的任何东西。
‘呼——’熊熊火焰自营地蒸腾而起,陶冰望着亲手造成的一切,心里说不出的欢畅。
也多亏了保镖的准备工作,营地周围碍眼的树木都被清理一空,此时大火一起,只能局限于营地范围,陶冰不用作任何防火措施,就可以放心大胆地将其付之一炬。
火是好东西,它给予人温暖,能在黑夜中指引方向,但更多时候,它又显得那么不是东西,它焚烧万物,带来无尽的灾难,人们对它是又敬又畏、又爱又恨。
陶冰喜欢火,一方面是天性使然,另一方面则是和他的修行特性有关,不过这都不是主要原因,他喜欢火最关键的地方就在于,火,能毁尸灭迹,可以掩盖自己犯下的累累罪行。
不过他也有不喜欢火的地方,因为他的火是世间的极致,而在这天地之间,能让陶冰吃亏的主就有两个是玩火出身,这让他总会想起某个恶心的家伙,仔细想想的话,那家伙差不多也是该到南疆来找他的时候了。
题外话不多说,陶冰见营地火起,也失去了看下去的耐心,转身就向来时的方向赶去。
密林中这么长时间没动静,南宫刑这群老鼠肯定会认为自己已经和保镖同归于尽,因此很有可能会在短时间内派人过来确认情况,他必须抓紧时间布置。
密林就是一个凶案现场,由于事先陶冰和保镖在玩躲猫猫,因此并没有多少战斗的痕迹,短兵相接之下,以陶冰利落的身手又结束得太快,只要稍有经验的人都能看出这是一面倒的屠杀,而陶冰的目的是希望布置出一个双方势均力敌的假象,所以他不得不在密林中增加一些‘线索’。
当然,其中刀枪弹痕是少不了的,陶冰对这早已熟络在心,根据自己的情况,还有保镖的素质,很快就在密林之中布置出一个看似非常惨烈的战斗现场。
做完这一切,陶冰又煞费苦心地跑回了上次埋藏尸体的地点,对着无名坟墓念了一长段连自己都听不懂的经文之后,陶冰左右开弓,再次将杀手的尸体挖了出来。
草草处理过多余的泥土,陶冰拖着尸体回到密林,而后对着尸体开了几枪,又在他的心口插上了一把军用匕首,随手扔到菊花被插的保镖身边,陶冰非常自信,如果不是精通这方面的行家,绝对会认为这俩个倒霉鬼是因为进行殊死的白刃战之后互插而死的。
不过,迷惑人的假象终究不可能面面俱到,它总会出现这样那样的破绽,陶冰之所以要如此做,只不过是想利用这个引子做铺垫来完成接下来的事情。
陶冰从背包里取出一个非常小巧的瓶子,这比任何瓶子都要小得多,只有指甲盖那么大,瓶壁透明,可以看到里面一小段几不可见的细丝。
细丝半透明,闪烁着微微的银光,有点象蚕丝,又像某种动物的毛发,很短,但陶冰却视若珍宝。
陶冰打开瓶子,将里面的细丝用指甲夹住,而后小心翼翼地放在早就铺好的黑纸上,这期间,陶冰的呼吸若有若无,生怕气流的异动会将这根细丝吹得没影。
奇怪的是,细丝接触空气,犹如小小的铁线虫,开始扭曲变形,只是一眨眼的功夫,就延伸膨胀到原本的一倍。
陶冰不敢再耽误时间,将准备好的御蛊针用力刺入指尖,不到半秒,殷红的血液悄然溢出。
与上次一样,陶冰的血液一旦流出,立即如新生的嫩芽,以指间为土壤,违反物理定律地垂直生长,只不过两个呼吸,小小的一滴血液便长到了一寸来高!
嫩芽虽小,却散发出勃勃生机,它以针刺的伤口为突破点,连接血脉,一点点拔高,如果没有及时制止,它很有可能就此无限成长,直至成为参天大树!
虽然早有心理准备,但陶冰脑中还是在不经意之间闪过某个老秃驴的影子,这并不是好兆头,陶冰立即晃了晃脑袋,切断了血液的供给,而血液失去依托,立即萎靡不振,最终只能化为普通的血液自然滴落。
陶冰要的就是这个结果,小心引导着血液滴在细丝上面,而后缓缓退开俩步,静静观察着接下来的发展。
细丝不知是何物,对外界的东西是来者不拒,很快就将血液吸收殆尽,就连整条细丝也被染成了血色。
蓦然,细丝好像获得了什么诡异的力量,开始极具扭曲变形,而后体积迅速膨胀。
不到半分钟,原本只是一小撮的细丝就膨胀到成人大小,并且,还长成了一个颇似人形的物体!
四肢俱全、五官齐备,此时出现在陶冰眼前的东西,已经不能再称之为‘东西’,因为它乍看上去就和真人没什么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