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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初临殷墟朝歌

就在木舟载着众人往下游驶去的时候,众人谁也没有留意到——鬼谷出口一侧一座百余丈高的陡峰上,陡峰四周都是光滑的峭壁,而在这陡峰之巅,一位白衣飘飘的中年文士正静静地矗立着。

他目送着阿墟众人的木舟在青溪中缓缓而去,直至木舟消失在天际尽头,中年文士才轻轻叹了口气。若是阿墟在此的话,一定能认出这人便是令他感到神秘莫测的鬼谷先生。

鬼谷子抬头望着天空,脸上竟浮出一丝淡淡的忧色,只听他口中低喃道:“昨夜卜的那一卦,天机不明,不知此次是吉是凶,好在昭示三十年之内可见结果,正好老夫的大限之期也仅余三四十年了。这百余年的算计,竟全是败绩,但愿此次天佑于我,助我功成。……”

“可怜我偌大的王家,仅之阳有一丝福缘,却又太浅薄了些。即便修了我这法门,也是成就不大,倒不如让他享上一世的富贵,也算是个不错的归宿。”

“至于那奴仆阿墟,我观他也是个心机颇深之人,且其面相也是不凡,我这鬼谷定是困不住他的,这次便放他离去吧。好在卦机显示,此子对之阳日后应有助益之处,这样算来倒也是之阳的一份福缘吧。”

这些声音低低的持续着,像是在梦中呓语,又像是在自言自语,话一出口便随风消散于空中。

……

顺流而下,船驶得飞快,半个时辰便已行出了十余里的水路。

阿墟突然觉得脚下船行的速度渐渐慢了下来,他回头一看却是两个健仆所为,他又回首往远处的青溪对岸望去,只见那儿出现了几个和撑船健仆服饰一样的壮汉,旁边还拴着四匹枣红色高头大马。

船在两个健仆的操控下,很快便靠了岸。王之阳抢先一步,便自船头跳上了岸。

只见那几个壮汉一见王之阳,刷的齐齐单膝跪地,对着他行礼道:“小人奉命迎接公子返家。”

“嗯。”王之阳只是扫了一眼跪在地上的几个壮汉,喉中轻嗯一声,便朝着身后业已上岸的陆旭招了招手。阿墟也紧随陆旭之后,跳上了岸。

岸上几名壮汉站起身退往一旁,又分出两人去牵那枣红大马,余者去到船上,和船上原本的两人合力将五只大木箱一一抬上岸来。

阿墟也看出来了,这几人多半都是王之阳所在的卫国王姓世家的忠实家奴,至于他自己虽有摆脱奴籍之心,却也知道此时还不是良机,只需到了卫国都城再说不迟。

阿墟走到船上,将黑炭头牵了出来,又紧了紧自己背上包裹。

五只大木箱倒是用不到他帮忙,眼前这几名壮汉足够了,只见他们从四匹枣红大马中牵出两匹来,将其中四个箱子用绳索一边一个绑紧了,单单还余下一个,黑炭头也被拉上了差。

阿墟看到黑炭头一侧肚子上勒着个大木箱,走起路来总往一边斜,他虽有些不忍,可他作为一个奴仆却也说不上话。

阿墟只能暗中掌中运力上托,算是变相的帮黑炭头卸去了五六成的重量,这样一来黑炭头才算走路稳当了些。只见黑炭头扭过头来,冲他轻轻打了两个响鼻。

两个家奴服侍着王之阳和陆旭一人骑上一匹枣红色高头大马,王之阳一抖马缰,同时口中厉喝一声,便乘着马奔驰而出。

这一群人中,自是以王之阳为首,他这一走,众人纷纷该牵马的牵马,该徒手步行的步行,一对人马慌慌张张紧随王之阳而去。

阿墟一路上也是随王氏众家奴步行,黑炭头由他来照应,阿墟托着大木箱走了三十余里崎岖山路,以他多年的武功功底也是感觉有点吃不消。

好在黑炭头也渐渐适应了身体一边重一边轻的问题,即便不用阿墟帮扶,走路也变得十分稳当。别看黑炭头个体不大,可是阿墟却熟知它的力气比在场的几匹枣红大马都要大。

今日的不济只不过是它平生第一次身负重物,而且两侧还是一轻一重的情况下。

阿墟一边照应着黑炭头,一边一路照顾着王之阳、陆旭二人的生活起居。毕竟王之阳已经被阿墟伺候的习惯了,再换别的人铁定很生分,所以仍由阿墟一路照顾。

几个家奴显然也看出了阿墟跟他们的不同之处来,用他们的话说,人家可是主子的近侍,前景比他们这些大老粗可要好多了。

王之阳这位公子可是王氏世家的嫡长子,将来铁定要成为家主的,阿墟这样的奴仆天天跟着这样的主子混,日后必定也能成为王氏世家的大总管、大管家一类的厉害人物。

所以一路行来,这几个家奴对阿墟很是友善,甚至还带着一丝讨好的意思。

阿墟也算是在鬼谷里受过多年权谋之道教育的人,只是略施小计便和这几个家奴打成了一片。

通过一番谈话,阿墟了解到,眼前这几人由祖辈前数代人开始便是王家的家奴,而他们自己从生下来的那一刻也便成了王家的奴仆,生于王家,长于王家,人家都管这类奴仆为“家生子”。

相较于阿墟这种半路进去的奴仆,家生子们多对主子的忠诚度更高,一般来说主子给予家生子的地位待遇要略微高于半路进来的奴仆,当然后者之中特别受宠的人除外。

显然,阿墟便被他们看成了有可能特别受宠的人。

若是让他们知道阿墟心里此时真正的想法,还不知道他们脸上会是什么表情?

骑马往南行了两日,才走出一百六十里路,没办法山路崎岖,马负重走不快。

第三日,随着一对人马拐过一道沟岔,眼前的地势陡然变得无比开阔起来。阿墟知道他们这是终于出了太行,进入了平原地带。

只听一个家奴对王之阳禀道:“公子,前行十几里便是朝歌城了,我们今晚便在那里歇息如何?”

王之阳一副懒洋洋的口气:“你等看着办事即可。”

平原地带,打眼望去,一马平川之势。

这马队行走起来,省去了翻山越岭,速度当然极快。加之这两日大家餐风露宿的,连日赶路也没休息好,一听说到了朝歌城自是越走越快。

朝歌,乃殷墟之地,据史载,当年武王率军伐纣,纣不敌于是**于朝歌城鹿台之上,自此商灭周立,朝歌沦为一片废墟。

后周公旦封其弟康叔封为卫侯,迁殷商之民于此,定都于朝歌。其后,卫又舍弃朝歌,几经迁都,最后才定都于帝丘。朝歌则又成了一座几近荒废之城,被卫人称作废都。

一行人马大概走了数里,便看到远处一大片废墟出现在众人眼中。

残垣断壁,遍地的碎砖破瓦,好在墟中杂草不多,倒也能看得整个废墟的全貌。

虽然这处废墟早已残破不堪,但仍能看出它被毁坏之前应该是个富丽堂皇的城市。

王之阳道:“陆师弟,你可知这便是赫赫有名的殷墟朝歌了。”

“可惜,竟然破损的如此不堪。兵者之祸,竟至于斯。”陆旭看了这幅场景,不禁由景生情大为感慨道。

“哈哈。兵者之祸,古已有之。陆师弟何必悲伤,你且看那最高的一处建筑,便是纣王**的鹿台了。”王之阳呵呵笑道。陆旭闻声抬头,顺着王之阳手所指方向望去……

“鹿台?!”阿墟不禁有些吃惊,也是循声查看。没办法,因为这鹿台太有名了,几乎每本史书上都有着关于它的记载。

其实这殷墟并没有多少看处,只不过是它的过往历史赋予了这座城市太多的沉重,甚至于面对着它几乎让人喘不过气来。

阿墟这一队人马并未在这殷墟面前停留多少时间,新朝歌城就在眼前,他们还是赶紧进城找到歇息的地方为好。

又行了三里,前方官道上开始陆陆续续出现三三两两的行人。看这些行人的长相多是面黄肌瘦,眉宇间多为哀愁之气所充斥,想来生活也多是不容易的。

在这官道的尽头,一座大城静静地沉睡着,这便是朝歌新城。其乃周初卫开国之际定都于此时所建,看这城市的规模,刚建之初应当也是繁华兴盛过的。

可惜现如今早已成了废都的朝歌城,变得破旧不堪,城墙因年久失修导致东倒西歪,城中的居室也是十室六空,仅有最中心的那条街道上,还依稀保留着一国之都应有的繁华。

阿墟所在的这一众马队一到了朝歌城门口,便被几个人给拦住了。

这几人并非奴仆打扮,而是普通的庶民,他们一上来便手持着一块青木令牌说要找王之阳,王之阳自报了姓名之后,也取出了一块紫木令牌。

那几人一见王之阳取出的这块紫木令牌,却是顿时翻身跪拜了下去,态度比之刚才不知要恭敬多少。

阿墟对这两块木质令牌仔细比鉴了一番,却发现他们竟然制式相同,仅仅是颜色不同罢了。

令牌不知由何种木质作成,呈椭圆,有小孩子巴掌大小,正面刻着一个大大的“令”字,反面却是两个奇怪的字,这两个字阿墟都不认得。

不过就在他看到这两个字的时候,心中却是一惊。

(今日好友来访,耽搁了些时间,更得有些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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