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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第六话 太史子义(一)

日头驱散了阴翳,沾满了整片天空,正值响午十分,若换到某个州郡,那是谁也不会出门的,这日子,除了蝉猴精神得很外,所有的一切都像霜打茄子,若是在日头下站得久了,那是保证得中暑的。

烈日像个无声的火炉,无时无刻都在释放着热量,古代没啥子娱乐活动,农活干完了,趁着闲暇时候,大伙都聚在谷场闲聊。

平时一群汉子聚在一起,少不得说些荤段子,农家婆娘可不是啥子千金小姐,亦兴致勃勃的在旁听着,羞红了脸,连连跺脚。

只是这会儿,汉子们却有些忧心忡忡,都道是春季时分,十天九雨,只是这热头却整天冒在头顶,虽下了两场细雨,但总会令村里人觉得会发旱灾,这不是荤话。

村里的货郎走南跑北,一般来说,村里人要知道些新鲜事,就靠这些货郎了。

“我也是听人说的,青州那边又闹蝗灾了,好好的秧苗被啃了个精光,喏,遮天蔽地,像团黑云似的。”货郎一边张罗着生意,一边说着。

“不是说闹旱灾吗,怎么又变成蝗灾了,那怎生了得啊。”有汉子担心的说道。

“依那些读书人说的,那叫啥?”货郎皱着眉,歪着脑袋想了想:“对了!”

“是祸不单行,对,就是这样。”货郎一拍手。

“祸不单行,那是啥子意思啊。”

“这你就不懂了。”货郎仰仰头,说:“就是家里死了人,然后又遭了贼,唉!总之就是倒霉透了。”

“那还得了啊,那青州的百姓不就……”

“乡里乡亲的我也不瞒大伙儿。”货郎扫了车子一圈,压低了声音:“听说青州激起了民变!打的是黄巾大帅管大王的旗号,那管大王生得牛高马大,生长八尺,声音就像打雷那样,而且、”

货郎声音颤抖着道:“听说那管大王还喜吃生肉,特别是人肉!”

“那不是妖怪哩?”有人吸了口凉气。

“是不是我也不清楚,只要不扰着平原就行了。”货郎叹了口气:“中间隔着个冀州哩,咱们不怕的。应该不怕的。”

“咱平原还有刘国相哩。”似乎有人不服货郎的言语,道:“那国相真真是大好人,又不用咱农家百姓负那些啥子税,而且还分发粮食哩,我那二叔运气好,上次就见着一遭了,喏,就是那神仙一样的人物。”

“对哩,幸得老天爷保佑,让刘国相到咱们平原了。”

“我也听说了,那刘国相乃是皇帝的后裔哩,那可是真龙血脉,死了也可以升仙的。”

“只是那杀千刀的乌丸贼子不知啥子时候又要来了。”也有人忧心忡忡。

这话一说,场面顿时就冷了一番,并不是说笑,幽州自古就遭受外族侵扰,每逢冬寒之际,少不得骑着马,拖着刀的外族抢劫一番,那些化外蛮人都不是人,见人就砍,也不顾小孩老人,至于那些女人……

“什么狗屁的世道,真他娘的乱啊!”

不知谁蹦出这么一句粗俗的话来。吓了旁人一跳,这话说得,让汉子们听了不无鄙视的在心里吐了口沫。

“咱农村人虽然粗俗,好好的,说啥子娘咧,莫不是要被天打雷劈的混货。”

顺着声音一看,才发现货郎的车子旁,不知什么时候多出个人高马大的汉子来。这汉子说的话粗俗无比,脸却生得像那些白面书生似的,真真面如冠玉,而且这汉子耳大,耳垂生得更是圆润厚实。

瞅面相倒是个富贵之人,虽然说话有点粗鄙,汉子们都这样想。古代人迷信,面相决定命格,这人生得面白耳大,定是福泽深厚的富贵人家。

这人似是很闲,也学着围观的人那样,伸出手去把玩那车子上的货物,那货郎瞅着有生意来,而且看样子还是个气派人物,一下子就推开其他人,脸都笑成了橘子皮。

“这挨千刀的黄巾贼子,当初就应该杀恨些,又让他们为祸百姓了。”那白脸汉子叹了口气,手里拿了个黄泥捏的娃娃,从袖子里丢出几个亮灿灿的事物,也没看多少。

货郎看他大方,连连鞠躬作辑,但,等把钱财拿起来的时候却傻了眼,这汉子瞅着出手大方,却只是给了几个铜钱。

“怎、怎么这么少呐?”

村人以为他给得少,立即就提货郎忿忿不平了,这般富贵气派,出手却小气的很,咱村里人虽穿不起精绢美服,这血汗钱却从不少别人一分。

日头勾阳火,刚把这瞎想一番,村里几个年轻人立即嗷嗷叫着站了起来,拍着胸脯就想去理论一番,货郎可是村里出的同姓乡亲,咱村再破落,也轮不得受外人欺辱。

眼看这汉子就要惹上一顿拳脚之祸了,估摸是有人听到什么动静,就听到人群后突然传来一声如虎下林间的吼声。

“大哥,可是有事?”那声音大哩,立即骇得几个年轻后生生生停下了脚步。

村人这才发现,人群后,居然站着队衣甲鲜明,手上执着兵器的人马,个个膀大腰圆,为首两人一个红脸一个黑脸,生得高大健壮,那黑脸的正睁着双豹眼,瞪着他们呢。

几个后生立即吸了口冷气,心想这高大的白脸汉子,到底是哪家的官老爷啊,也不敢提什么理论的事了。那货郎更是瞅着啥子动静,跑得比鬼还快。

“倒是惊扰百姓了。”白脸汉子哑然失笑,摇摇头,对身后的人喊道。

“云长,翼德,咱们回郡吧!”

“天老爷,那该是多大的官啊。”还留在原地的汉子们啧啧有声。

马匹的声音离远了,隐约听得些人语,是那黑脸豹眼的沉闷声响。

“大哥,为啥子要这样做啊,公孙伯珪那厮不晓军法,临阵轻敌,落得如此下场,为啥子我们还要给他送粮送兵,这凭什么啊!”话里透露着怨气,似是遇着了什么不顺心的事情。

“勿以军重而轻敌,勿以独见而违众,勿以辩说为必然。亏公孙瓒驰骋军阵,破那乌丸无数,到头来却是因小失大,兵败于界桥之南。”见两个哥哥都没有说话,那黑脸汉子兀自有些不服,自个儿嘀咕着道。

“伯珪对我多次有义,救我于水火之中,若之前鞭打督邮之事没伯珪帮我,咱们也不能在平原郡立足啊。”白脸汉子苦笑道:“大丈夫立世,道义为先,伯珪有恩于我,而且同窗多年,如今他落到这番境遇,不管如何,咱们必须要帮的。”

话说得铿锵有力,让人一听就觉得,这说话的人定是个古风犹存,义薄云天的汉子,只是没有人知道,他的心里却在想着。

若我有一州之地,展开手脚,这天下的英雄,也少不得我刘玄德的……

溯阿河边,有野鸭在芦苇丛中游荡,日头在水纹中闪着鱼鳞般的白点,河畔边水草芳美,两岸垂柳绿意葱葱,隐隐的渔歌悠扬的在湖光水色蔓延开来。

却是一番令人悠闲的美丽景色。

只是有人却不这么觉得。

“唉哟,轻点轻点,左边啦,都说左边啦,子芳,你这家伙还是不要弄了,让黄姑娘过来帮我吧!”

刚把药涂得大力些的黄脸汉子只能苦笑,他望了眼伤口密布的背部,暗道一声好彩。

一阵悉悉索索的声音,那是布鞋踏在杂草的细屑声响,有一蒙纱女子,踱着小步,来到了一脸郁闷的年轻汉子背后。

“梦蝶姑娘,你可来了。”年轻男子转过头,露出了个尴尬的微笑,至于为什么要尴尬,这可得从受的伤说起。

受伤的原因不在于人,在于那匹已经脱力去往生的大宛马的。那马连续跑了几百里都没怎么休息过,刚逃离青州贼寇的虎口,众人的心才刚放下,在一个小山坡上,意外便发生了。

那马脚一软,四条长腿跪地,于是身为菜鸟马师的刘瑜便马前失蹄,和黄梦蝶齐齐被甩飞出去,两人一同在坡上翻滚着下去。姿势是很暧昧,但结果却一点也不香艳。

“公子之伤是因我所致,梦蝶在此多谢了。”黄大小姐淡淡的说道,不知想起了什么,被面纱遮住的脸有些发红。

“不用客气,身为一个绅士,这是应该的。”刘瑜苦笑道。

亏那件被折腾得不轻的长衫还是季兰亲手缝的,现在却破破烂烂的想穿也穿不了。

他当时刚想做出啥子保护动作,眼却看见了黄梦蝶,于是这家伙瞬间便忘记了别人在悬崖上是怎么“跑酷”的了,手一伸,下意识的把她揽在了怀中,他人生得高大,这一报,当真是很好的充当了“护盾”与“沙包”的作用,用自己的身体保卫了美丽的少女,最后这厮却很悲剧的受伤,而且还走光了。

药涂得差不多了,刘瑜穿上了身边的衣衫,眼望着那红红的落日与水平线中下沉,不知怎的,他突然很想季兰和那间破客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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