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长期负债长期负债,是指偿还期在1年或者超过1年的一个营业周期以上的负债,包括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等。
各项长期负债应当分别进行核算,并在资产负债表中分列项目反映。将于1年内到期偿还的长期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中应当作为一项流动负债,单独反映。长期负债应当以实际发生额入账。
长期负债应当按照负债本金或债券面值,按照规定的利率按期计提利息,并按相关规定,分别计入工程成本或当期财务费用。
2.怎样核算长期借款
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的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项借款,通过“长期借款”科目核算。本科目应当按照贷款单位和贷款种类,分别“本金”“利息调整”“应计利息”等进行明细核算。
长期借款的主要账务处理:
(1)企业借入长期借款,应按实际收到的现金净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长期借款”科目(本金),按其差额,借记“长期借款”科目(利息调整)。
(2)资产负债表日,应按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长期借款的利息费用,借记“在建工程”“制造费用”“财务费用”“研发支出”等科目,按合同约定的名义利率计算确定的应付利息金额,贷记“长期借款”科目(应计利息)或“应付利息”科目,按其差额,贷记“长期借款”科目(利息调整)。
实际利率与合同约定的名义利率差异很小的,也可以采用合同约定的名义利率计算确定利息费用。
(3)归还长期借款本金时,借记“长期借款”科目(本金),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同时,按应转销的利息调整、应计利息金额,借记或贷记“在建工程”“制造费用”“财务费用”“研发支出”等科目,贷记或借记“长期借款”科目(利息调整、应计利息)。
(4)企业与贷款人进行债务重组,应当比照“应付账款”科目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长期借款”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偿还的长期借款的摊余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