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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反差

从回想中醒过神。来笙缘悄悄瞟着对面进餐优雅,看上去心情极好的女人。她就不明白了,同样的一个人,前后可以有这样大的反差?

初识何时了,白皙的肌肤,墨染的长发,清秀的外貌,淡淡的神情,恍若无人的气质。

这样看似普通,却明显带着不容忽视个人风格的女孩子,在现在这个喧哗浮躁的社会,太罕见了。

初知何时了,不喜打扮,不喜新衣,不喜逛街,不喜网络,不喜嘈杂。

来笙缘实在是不能想象,这样一个几乎算是半隐居状态的家伙,是怎样在这个世界,平安生存下来的。

再知何时了,那张清秀耐看的脸上,很少有激动的神色,仿佛天塌下来,也不会皱一皱眉头,抬一抬眼帘,又仿佛这个清雅如莲的女孩子,随时都会离开这个红尘,去往她的雪山。

以上,就是来笙缘相识何时了这么多年,最大的感受。

但是,这一切的一切,在同居的第一日起。

彻底颠覆,颠覆彻底。

肌肤白皙,五官秀气,天生丽质,明明可塑性很高,却白白浪费这么好的基础,看见护肤品和化妆品,简直避之唯恐不及,打死也不肯抹上一星半点。

性格温柔,笑容清浅,这样清新雅致的可人,却是意料之外的没有耐心,风雅却又高傲,有极度的洁癖,会直接干脆的黑脸,丝毫不理会他人目光。

虽然总是一副缥缈的神情,像极了仙人。但却是个连走路都会摔跤、吃饭都能噎到、喝水都会呛到,衣服都能穿反,睡觉都能下地,洗澡都能昏迷,看见毛毛虫头发都能根根立竖的……超级超级大大大笨蛋。

看似无畏独立,晚上却不敢一个人睡觉,死缠烂打也要上来笙缘的床。

喜欢耍无赖,脸皮又厚到极点。

来笙缘气急到内伤,也只换来她淡淡一句:“不厚点的脸皮,要怎么生存?不赖皮的人生,又怎么生活?”

若不是生活在一起,还真是难以想象,世界上还有这样的生物存在。

想到这里,来笙缘顿时头大,连吃饭的胃口都没有,她放下碗筷,“我饱了,先回公司,你慢慢吃。”

闻得此言,一直闷不吭声的何时了,顿时两眼放光,将转盘中间的蒸蛋毫不客气的移到自己的面前。抬头,嫣然一笑,“不愧是缘缘,是个有眼见力的。”

来笙缘一听,鄙视的眼光轻轻扫来,“放心,我就算不走,也不会抢你的蒸蛋。”

何时了慢吞吞的抬头,眼神无辜,“蒸蛋是你做的,你要是喜欢,我就给你吃。”说完,有向着那蒸蛋瞥了两眼,恋恋不舍。

来笙缘见了,一口气差点呛到,“喂喂喂,我是那种会抢人家蒸蛋的人吗?”

对面的何时了没有说话,瞥了她一眼。那一眼,深情又哀怨。欲语还休。

来笙缘深吸一口气,再一个深呼吸,暗自催眠,不跟小孩计较,不跟小孩计较。还未走几步,就听见身后传来的幽幽语声,“别忘了……把碗筷洗了。”

半响,只闻厨房低低的回答,“知、道、了!”语速如常,却带着隐隐的咬牙切齿。

听闻关门声自身后响起,想起刚刚来笙缘那明显的青筋直跳,何时了嘴角微动,不易察觉的轻笑在唇边一闪而逝。

住进缘缘的公寓,实在是太过奇妙的巧合。那段已成往事的恋爱,倒是促成了友情的发芽成长。

可怜的小猫大雨中漫步,遇到美人骑士从天而降,拥抱在怀,收留在家,那得到救赎的小猫感动莫名,最后以身相许,常赖不走。

何时了忍不住笑出声,自顾自的点头,倒是浪漫非常啊。

感谢那场雨,让她遇到了温暖的救赎,即使再淡然的人,也是会受伤的。

感谢那场雨,让她疼的难以抑制的心,得到了别处的宣泄。

感谢那场雨,让她彻底明白,即使再相似的人,终究,也只是相似。

这段感情,像极了恶俗言情小说里的校园纯爱。

没有被世俗过多浸染的生活氛围,成为得天独厚的肥沃土壤,播种在其中的恋情萌芽,很容易生根发芽,茁壮成长。

学生时代的感情,无疑是天真烂漫而单纯的。

那时候的席怜,英俊而挺拔,性格温柔,心思细腻,理所当然的成为了全校女生倾慕的对象。

她本不在意,那与她无关。

只是校园中擦肩而过的回身,竟让她看见了一双陌生却又熟悉的眼睛。

那样熟悉的瞳眸,熟悉到令人鼻头发酸,熟悉到灵魂战栗。

被掩埋的过去,被安抚妥帖的悲哀,如同不断翻腾的浪花,卷过沙砾壳贝,冲刷至海滩,赤裸裸的被暴露在阳光下,干涸在清风中。

越是残忍无情的东西,越逃避不了。

食髓绕骨。

这就是,命运啊。

当那双酷似旧人的眼睛,温柔且炽热的看着自己。

她,无法拒绝。

因为,午夜梦回中思念的,终其一生,也永远无法再触碰到的——即使是替代,那也是救命稻草,怎舍得不握于手中。

形影不离的两道身影,如胶似漆的胶着情感,患得患失的犹豫不决,和好之后的欣喜若狂。

柳絮纷飞的季节,飘荡着少男少女的青春情怀,茂盛的枝桠伴随着阳光的穿透,投射到地面,形成斑驳分明的各色倒影。

它们刻录着恋人的欢声少女,见证了恋情的悸动与羞怯。

大学的恋爱,真是纯情的可以啊——斜靠在藤绳编织的躺椅上,沐浴着午后的太阳,何时了感慨万千。

来笙缘大概已经回到公司,偌大的公寓,只有她一个闲家散人无所事事。

还记得刚被收留到这里的时候。

来笙缘曾经幸灾乐祸的说:“要是那席怜看见他一向纯良的小绵羊突然变成了高傲的波斯猫,你说,他会是这样一副表情?怕是会深受打击,然后破罐子破摔,索性勾了别的小美眉吧。”

他是什么表情,何时了倒是不知道。

她只知道在他还没有发现小绵羊变成波斯猫之前,她却意外发现了,自己的男朋友在和别的女孩子约会。

人说,不怕神一样的对手,就怕猪一样的队友。

到何时了这里,可以因时制宜的改成——不怕风一样的现实,就怕鬼一样的神婆。

但是呢,人也说知己难求,确实是经过无数实践验证的真理。在这个世上,最了解何时了的,莫过于那个预言准的离谱的女巫。

来笙缘。

于是,爱恨交织这个矛盾而又和谐的词语,就是何时了现在对那人的感觉。

恐怕,那位也是如此感觉。

何时了性格微微有些冷淡,脾气是个倔牛,不喜喧闹,不喜争辩。相对于成为焦点,她更喜欢躲在角落里做自己的事,乐得自在。时间一长,周围的同学误以为何时了是个温顺的性情,与她亲近的人,竟是误打误撞的多了许多。

因为颇有歪打正着得到好结果的意味,她也就不矫情解释,就让错误,一错到底吧。

当初,席怜向她告白的时候。他说,“了了,我就是喜欢你与世无争的性格,不虚荣,不繁华,朴素的像百合一样。”

在街上被撞见的时候。他说,“了了,我只是陪朋友出来买个东西,你一定不会胡搅蛮缠的,对不对?”

她生气不理他的时候。他说,“了了,耍小脾气不适合你,你一向是不流于俗套的女孩子啊,对不对?”

她被他丢下的时候。他说,“了了,别人需要我的帮助,你那么善解人意,会理解我的,对不对?”

他们分手的时候,他说……额,他似乎还没来得及说。

喜欢的时候,那是与世无争;不喜欢了,便是没有性格。

喜欢的时候,那是朴素简单;不喜欢了,便是清淡无味。

喜欢的时候,那是纯净可爱;不喜欢了,便是天真痴傻。

喜欢的时候,鬼怪妖魔那也圣洁光辉;不喜欢了,仙女也得拉下神坛。

席怜很意外她的分手,因为在他看来,他只是犯了一个微不足道的小错误。

在现在这样开放的社会,无论男女,谁没有犯过这样的小错误。他的家世,他的金钱,他的权势,他的外貌,他的地位——他所有的东西,在这样的小错误面前,都是可以被理解的,都是可以被原谅的。

在看见他一瞬间的懵然后,她有点想笑。

莫不是你以为你是编剧还是导演,所有的事情都围绕你的剧本演戏,你是天之骄子,所以地球应该围绕着你来转?

也许在他看来,她似乎应该流露出难以置信,再悲痛欲绝,顺便苦苦哀求,最后发誓痛改前非,重新做人。

想起那个不愉快的晚上,想起捉奸的全过程,何时了蓦地有些烦闷,起身,从冰箱里开了一罐冰咖啡。

仰头,一饮而尽。

转身而走,虽然潇洒爽快,但是,单独一个人自处的时候,却落寞许多。

心,难以自制的痛,像是整颗心脏被狠狠揪住,锤子一下接着一下砸中。

那蔓延的钝感,让人无法呼吸。

也许,老天是在惩罚她。

有些回忆,有些人……失去了,就是失去了。永远没有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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