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观蒙古国时期的蒙古宫廷,一个突出的特点就是几乎每一次汗位的更替都伴随着激烈的宫廷斗争,究其原因,蒙古忽里台选汗制度、成吉思汗黄金家族的共权原则以及分封制是最根本的因素。有着公选制残余色彩的忽里台贵族会议是决定汗位继承的最高机构。即便是前任大汗已经指定的继承人也需要在忽里台贵族会议上通过,才能得到蒙古贵族的承认。例如,最具权威的成吉思汗曾不止一次指定窝阔台为其继承人,但在忽里台贵族会议上,成吉思汗的这一遗嘱也是经过了四十余天的讨论才最后实现。换句话说,忽里台贵族会议完全有可能不批准成吉思汗指定的继承人而另立新汗。同时,只有广泛的蒙古贵族,尤其是全体黄金家族参与的忽里台贵族会议选举的大汗才具有权威性,否则便会导致残酷的宫廷斗争。例如,为了能让更多的蒙古黄金家族成员来参加推举蒙哥汗的忽里台贵族会议,也为了使蒙哥即位更具合法性,当时居于支配地位的拖雷家族和术赤家族不惜召开两次忽里台选汗会议。但一直到最后,窝阔台家族以及察合台家族的部分宗王仍然用拒不参加忽里台会议的方法来抵制蒙哥即位。因此,拖雷家族和术赤家族不得不在很多黄金家族成员缺席的情况下推举蒙哥即位,但随之而来的却是残酷的宫廷斗争。可以说,谁有实力控制忽里台贵族选汗会议,谁就在大汗的推选问题上最具发言权,这就使得大汗的更替带有很大的不确定性。
成吉思汗还确定了黄金家族的共权原则。大蒙古国归成吉思汗黄金家族共同治理,黄金家族成员在帝国事务中拥有发言权。这样,所有蒙古黄金家族的成员都有资格继承大汗之位。与之相联系,忽里台贵族会议是蒙古黄金家族参与帝国事务的重要场所,因为蒙古制度规定,蒙古帝国的重大决定必须在忽里台贵族会议上得到蒙古黄金家族的一致认可。当然,黄金家族成员参与帝国事务的程度以及在帝国中的地位,是与其实力及与大汗的亲疏关系密切相关的。
为了使蒙古黄金家族成员能够共同治理蒙古帝国,成吉思汗还建立了分封制。成吉思汗把蒙古帝国的民户和领地在诸子、诸弟中分配,诸子、诸弟各自建立了自己的兀鲁思,享有相当大的独立权。由于有了各自的兀鲁思,成吉思汗诸子、诸弟都有了夺取汗位的资本和实力,这在决定他们在忽里台贵族会议中地位的同时,也确保了忽里台贵族会议的权威性。任何人想要继承大汗之位,必须要得到忽里台贵族会议的一致通过,否则就会造成蒙古帝国的分裂。而此后,蒙古帝国发展的历史也将验证这一点。因此,忽里台选汗制度、黄金家族的共权原则、分封制紧密联系在一起,这三项制度所带来的汗位继承的不确定性是蒙古国时期宫廷斗争不断的根本原因。
伴随着汗位的更替,蒙古国时期的宫廷斗争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蒙古帝国的战斗力,延缓了对外征服的步伐,也导致庞大的蒙古帝国逐步走向分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