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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你在故乡还好吗

其实,我一直承认,我算不上一个好女孩。这种自我评价一直沿续到我上“大三”。

大学的前两年,我依旧“作恶多端”,和我上铺的姐们“狼狈为奸”,给那个一直阴冷着脸,一进宿舍让空气凝结在零点的女生起了个响亮的名字叫“Dondey”。奇怪的是我们叫了她四年,而她竟然全然不知,足见她自恃高傲和独来独往的毛病有多深。

到了大学,我想我的生活应该不再是背课本研究试题应付考试。我躲在图书馆 “泡书”。我只想做点自己喜欢的事,并把它们做得有鼻子有眼。

直到大三,举目四望,“天苍苍,夜茫茫,遍地都是成对羊”。原来大家早已进入一个名花有主的时代,而我,像一株经历了恐龙时代幸存下来的倔强而不起眼的狗尾巴草,孤零而高傲地在风中摇摆。更可怕的是我的英语四级排行榜上还赫然挂着五十九分。看着这个面目可憎,欲上不能,欲下不甘的分数,我想到了我荒芜的大学英语。我开始筹划怎么让我剩下的大学时光过得多姿多彩。硕果累累。我一直坚信,一个萝卜一个坑。既然这世界上有一个我,那么就应该有一曲属于我的歌。我对自己很有信心,十二分地自信。至于四级,虱多不痒,债多不愁。我会很快连本带息归还,因为我不是一个轻言放弃的人。为这,我不得不忍痛割爱,暂时放下我喜欢读的书,分三成的精力主攻英语。

我是一个从不轻易向别人“取经”的人。可那个在大一英语就过六级的女生肖凡玉还是让我刮目相看。其实和肖凡玉一个班两年多了,除了感到她有一张巧舌如簧的嘴巴外,惟一的印象就是“厉害”。不知何故,男生私下里叫他“蚊子”。

那天,王教授在《创新思维》课上让大家依次写一句话,必须最后一个字押同样的韵。我记得很清楚,我们那一组押的是“en”韵,而蚊子是我们组的最后一个人。那时,蚊子不慌不忙地站起来,给了一个精彩的收尾:和尚尼姑梦里恩。当时他班笑成了一片。我心里连称“经典”,从此对这个女生多了几份注意,从对她的注意中,我发现其实是一个很有思想的女孩,比起我们,她更多地表现出过早介入生活的成熟。

大半因为自己的名字太臭太平庸,我出生以后很快养成了一个习惯,总喜欢琢磨别人的名字。后来我意外发现,其实名字是一大学问,身在其中,竟然其乐无穷。其实第一次听肖凡玉的名字我就一直纳闷。玉嘛,自当冰清玉洁、玲珑透亮,绝不含有韬光养晦之嫌。以玉命名的人,或有大家闺秀的华贵雍荣,或有小家碧玉的纯情贤淑。凡嘛,自当是只想做一个平凡人,平平淡淡过日子,在乎一份质朴的本真及这份本真带来的身心自由。其实这人叫肖凡或肖玉都不错。而凡玉结合在一起,就叫人百思不得其解。我想起名的人一定是“高人”,至少是一个喜欢玩弄文字的人。

那天,我同蚊子无意聊到了她的名字。“谁给你起的名字?”“我母亲。”“职业?”“农民。”我的嘴在空中划了半圆就很难再合上。我想我揭了蚊子的伤疤,她定会尴尬会恨我,说不定还会用她那伶牙利齿的嘴骂得我落花流水。

而蚊子竟然补充说:“奇怪吗?我也曾无数次地想过自己的名字。大概母亲在父亲去逝后,既希望我出人头地,又担心我招惹是非。就只好叫我凡玉,希望我长大后以参悟她的苦心,各扬其长各避其短。”

蚊子的目光很深邃,让我有自己一瞬间由孩子变成大人的感觉。令我吃惊的是,蚊子竟然第一次当着我这个陌生人讲自己的身世与想法。她能二十七层净化别人的双眼,大概看着我不像贼眉鼠眼之辈,才愿意与我“同流合污”。从此,我与蚊子的交往频繁起来。

那次,班里出外旅游,我与蚊子侃了一路。在后来拍照时,蚊子挑了一块长满蒲公英的松树林,她手里握着一大丛蒲公英,招呼我过去给她拍照。那时,我发现蚊子的笑容真的好灿烂。蚊子说她喜欢蒲公英四海为家,飘泊不定的样子。此女果真与众不同,我心里暗想。从那以后,我与蚊子成了无话不说的知已。

不久,蚊子要代表班里参加一场英文辩论赛,面对外语系高手云集的严峻形势,蚊子第一次说她感到有那么一点点紧张,她问我是退出来还是杀进去。

“去,为什么不去?万金易得,机会难求。这叫知其不可而为之。”我大声说,那言下之意是错过了这个村,可就再没这个店。蚊子大喊:“拜托了,能不能讲得通俗易懂?”“那就是不入虎穴,焉得虎子?”蚊子大声笑着央求:“拜托了,紧急关头,别弄枪舞棒!”看见蚊子有了轻松的笑脸,我开始言归正转,直奔主题。“你要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你难道不清楚,大作家不一定产于中文系。你一定要像花木兰上战场,勇往直前。如果还不自信,那么抓阄吧!”蚊子抓到了“Yes”。我拿起窗台上的易拉罐敲打,同时唱曰:“网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定凯旋。”那时,我看见蚊子的眼里泪光点点。其实我给蚊子备选的两个纸团上都写着“Yes”。我相信蚊子的实力,只是她还缺少一点点在高手面前的自信,缺少一个关心她的人和哪怕一句不经意鼓励的话语。我在蚊子进入赛场的那一瞬,悄悄握住她的手说加油。在晚上给蚊子的庆功会上,我们都喝得多了点。我说我要像池莉那样,出一本自己的《怀念声名狼藉的日子》,来纪念我的大学生活。蚊子说她要让卫慧、棉棉跳下去,写一部《一个西安宝贝的绝对隐私》。

人与人之间,相遇是一种偶然,相别则是一种必然。大四如期而至。我去了江苏,蚊子回了故乡。其实,我知道,蚊子也想出省,也想到外面创世界,可她害怕母亲一个人长久的孤凄。

聚散总是如此匆匆。说走,那么简单,再聚却那么难。日子把每个面孔都拖久了,再回首,已物是人非。而以后能不能再见,何进何处相见已都成为时光流逝中偶然定格的一个长久的期待。

分别的那晚,蚊子和我抱在一起,泪流满面。蚊子说:“兔子,别哭,我们是一棵蒲公英上的两粒种子。被七月的风一吹,落到了两个不同的地方。可是无论我们在哪里,我们都在同样的季节中同样开花,所以我们永远在一起。”

又是蒲公英花开的季节,蓝蓝的天上白云朵朵。蚊子,你在故乡还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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