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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锐小说(5)

有半年的时间,余小颜就住在陌生的香港。香港和圳下城其实也就一河之隔,余小颜如果想回来,其实也挺方便,只是她不愿意,至少她不愿意再见到余紫鹃。学校放假时,她宁愿到顾叔叔家。顾辉有个儿子叫顾启文,和余小颜年龄相仿,两人很快成了好朋友,无话不谈。有时余小颜为了掩人耳目,故意邀顾启文出去玩,跟顾叔叔请个假,顾辉当然同意,他喜欢余小颜,又乖巧又漂亮还弹得一手出色的钢琴,只是余紫鹃把余小颜托付给顾家照顾,一般不允许她一个人外出。余紫鹃和顾启文说是出去玩,实际上两人坐上公交车,过了罗湖桥,就到了圳下城的翠竹路看望余小颜的生母刘慧英。刘慧英几乎已经失忆,唯独还认得余小颜。每次见到母亲坐在轮椅上目光空洞的样子,余小颜都禁不住泪如雨落,而说一口港腔普通话的顾启文只能在一边安慰,口齿和刘慧英一样不清。

15

莫明已经在马街生活大半年了。这大半年来,他奔波各地,采访,做笔记,思考整个案件的任何一个细节……但他还是迟迟不敢下笔。有好几次,他打开电脑文档,已经敲下题目,并敲出第一行字:小颜出生没多久,父亲就去世了……可是,旋即,莫明又把它删了,他关掉文档,关掉电脑,在501房来回踱步——那么深的夜,马街上虽还有人,还有灯光,出租楼里却是寂静一片。而且,这是一座特殊的出租楼,而501房,更是一个特殊的房间,它就是余紫鹃被杀的地方,莫明每天上厕所、洗澡的卫生间,则是余紫鹃的尸体被肢解的场所……

当然,吕老板没敢把这些告诉莫明,是余小颜告诉他的,余小颜也不是告诉他,余小颜只是说:“那天晚上,我们吵了一架,很奇怪,我竟然一点都不怕她,她骂我母亲是个****,在41区站街,她还骂我母亲勾引小白脸,她说我母亲是个恶毒的女人,亲手杀了自己的丈夫……我朝她喊,我母亲不是这样的,我母亲不是你说的这样的,她是个好人。真的,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好像有一股力量牵引着我,我悄悄潜入了养母的房间,501房。她已经睡着了,她骂了一晚上,她累了。才是寒假的第一天,她就这样了,我难以想象怎么和她继续相处下去。于是我摸到厨房,当的一声,我摸到了一把菜刀——我理解奚律师是在为我开罪,说我的行为不受大脑控制,我不想以此为借口,我确实是起了杀念的,也就是说,我的头脑是清醒的,如果我想停止自己的行为,我完全可以丢下菜刀,跑回自己的房间,可我没有,我走近了养母的床头。”

莫明这才知道,原来大家都瞒着他,难怪奚绍言第一天就能准确地敲开501的房门,难怪吕老板第一天打开501的房门之前要先敲门……他们或许都以为莫明是故意住进501房的,是为了与血案现场零距离接触。

奇怪的是,知情后的莫明竟然一点都不感觉害怕,他也算不上是一个胆子特别大的人,但就是不怕。他来到阳台,看着午夜的马街,行人稀少,灯光依旧明亮。马街上的人,谁也不会再记得两年前的血案,就算记得,谁又会在意其背后的故事?如今,莫明感觉像是一个钻进了树洞结果还闯进另外一个诡异世界里的孩子,就像是童话故事里的那样——确实,莫明看到了这个城市背对人群的一面,或者说,是城市人背对城市的另一面。

莫明一回头,仿佛看见房间里余小颜提着菜刀瑟瑟发抖的身影,而余紫鹃血淋淋的尸体还躺在厕所的地板上,一只手垂进厕盆,咕咕地流着血……

莫明定睛一看,501又洁净如初。

莫明觉得是时候动笔了,他得把这一切都记录下来,就像历史上任何一个伟大作家写下任何一部伟大作品的第一个字那样——他要坐回到电脑前,从第一个字开始写起。

莫明把自己锁在501房,足足写了三个月,这期间除了和奚绍言有过几次电话联系,他几乎没有离开过马街,甚至都没怎么下楼。他每餐叫外卖,深夜下楼,也只是丢掉一天的垃圾。创作的进展还算顺利,正如自己事先所预计的那样,在一步步有条不紊地向着故事的核心前进。莫明给小说起名为《弑母记》,这个题目让他感觉和杜鲁门·卡波特的《冷血》一样有种叫人不寒而栗的氛围。莫明要的就是这样的氛围,况且他就在案发现场,这本身就是一件让人不寒而栗的事情。读者怎么也想象不到,作者会做出如此惊人之举。莫明甚至都考虑好了,书成之后,这便是一个很好的宣传噱头。

16

有一天上午,突然有人敲门,莫明以为是奚绍言来找他,开门才发现是吕老板。“不好意思,莫警官,打扰了!”吕老板充满歉意,他还一直认为莫明是警察,“可是,今天邮局的人拿了一封信过来,是寄给你的,501,莫明先生收。是你的信。”

奇怪,谁会给莫明写信呢?况且还能准确地寄到马街10巷8号501房。莫明接过信件一看,竟然是余小颜从狱中寄来的。莫明顿时激动不已,余小颜既然选择这样的方式和他联系,肯定有什么重要的话要说。莫明迫不及待。

尊敬的莫先生:

您好!

我想了想,还是决定给您写这封信。我能感受到你的诚意,当然也知道你的疑惑,关于我对我父亲的态度,关于我为何听不得半句侮辱我母亲的话语,并因此铸成大错……我在牢里已经两年了,这两年来,我过得十分平静,牢狱里的生活并不像之前想象的那般不堪,就像我母亲在牢里学会了缝纫,而我却在这里学会了刺绣——如果不是因为坐牢,我断不会学习这么小女人的手艺,你能想象,一个女钢琴师,坐在舞台上,万众瞩目,参加全国顶尖的音乐比赛,得到那么多赞许和掌声……我曾是那么看不上那些所谓体现女人温柔贤惠的玩意。事实上,我是一个什么样的女人,我并不知道,谁又能看清自己呢?我似乎也必须为自己的所作所为悔恨,好吧,我承认我是悔恨了,但是,如果时光再来一遍,我也不能保证在那一刻,我不会举起案板上的菜刀。好吧,就如奚律师为我所做的辨护:我是一个有病的人,而且还病得不轻。

说起来我所谓的病是从八岁那年就开始了——我是多么不愿意说起这个事情啊,如果说我在你面前重演杀人过程是揭开伤口撒盐的话,那么我现在跟你说起的事情,则是剖开我的心,往里面倒进一升的辣椒水……或许还要严重些。好吧,我就直接说了吧,我从没对谁说过这事,这个世界上知道这事的人,除了我,就是我的母亲,当然她现在也不可能记得了,还有一个,就是我的父亲,你知道,他已经死了十年了。那么,我还是决定跟你说,我大可以从此闭嘴,让它成为一个永远的秘密,埋进几十米的厚土里。为什么?我也不清楚。是啊,为什么?为什么我的父亲会对一个只有八岁的女儿做出那样的事情。当然,他是吸毒了,他是个瘾君子,他产生幻觉,然后打我母亲,可他那天晚上除了打我的母亲,还把我抱起摁在了桌子上……我的下身一直在流血,那种痛,真是钻心的痛。我完全不知道我怎么会流那么多的血,我吓傻了,一个劲地哭。我母亲抱着我,也一个劲地哭,我以为我就要死了。也许,就是从那一天开始,我母亲起了杀念。

父亲消失后,我假装不知道,我若无其事,我甚至觉得父亲从来就没在我们的生活中出现过,也就不存在消失的事情。然而,我知道,母亲之所以那么做,就是为了保护我,母亲觉得,他可以伤害她,打骂都行,但绝不可以伤害我,谁伤害我了,谁就必须得偿命。这点,我真是像极了我的母亲,谁伤害了我的母亲,我也会要她偿命,不管是谁,哪怕她就是养育我多年的亲人。是的,我应该叫她一声亲人。原谅一个有病的人吧。

然而她就没病吗?我说的是余紫鹃,我的养母,她那么对待我,如果说我的病从八岁就开始了,但助长这病的,无疑就是她了,她的自私、多疑、专横,对谁都不信任。当然,这也跟她的经历有关,你可能还不知道,我也只是听她讲过一次。那次她为什么跟我讲那些,大概也是为了给自己的所作所为找到一个根源上的佐证吧。她年轻时曾经被人拐卖过,遭人蹂躏,后来嫁给一个傻子,她拒绝跟傻子同房,并无时无刻不想着逃跑,却每一次都被当地人抓了回去,免不了一顿毒打。后来傻子牵扯进了一宗奸杀案,不管傻子是不是被冤枉,总之,在那个愚昧野蛮的小镇,傻子被判了死刑,即将枪毙。作为一个交易的条件,她答应傻子的家人,在傻子枪毙前,跟他配种,好给傻子家留下一根命脉,而她的条件自然是离开那个鬼地方。一年后,她为傻子家生下了一个男孩,抛下骨肉,便来到了圳下城,最后才遇上她后来的丈夫罗乙枪,然而好景不长,罗乙枪背负命案被通缉,并从此杳无音信。命运弄人,她的身边便只剩下我,和那一栋阴差阳错得到的出租楼。她发誓不再相信任何人。

是我结束了她一生的痛苦,一个有病的人,再怎么样也是痛苦的,就像我一样。你知道吗?莫先生,我其实最想干的事情,是自杀,了断自己,然而我现在连这个权利都没有,在监狱里我连自己都杀不了,再说,我死了,我母亲怎么办?再说,我死了,一切为了我的努力就白费了,我的死,肯定会让他们伤心,让他们失望。是的,为了他们,我还得活着,还得继续人生的痛苦。

好了,莫先生,写了这么多,我有点累了,希望这些对您的写作有用处。我期待出狱后能以平静的心情读到您的作品。

小颜

即日

读完余小颜的信,莫明突然想起《冷血》里的一句话——“我们像同一间屋子里长大的孩子,只不过我从前门出来,他走了后门。”莫明很想大哭一场。

一年后,莫明完成了长篇非虚构小说《弑母记》,书很快出版了,反响不错,几乎囊括了国内所有文学奖项。有半年时间,莫明都在忙着参加各种研讨会、读者见面会、颁奖现场和媒体访谈。尽管如此,莫明仍不忘给余小颜寄去新作。这两年来,莫明虽没再去看过余小颜,却一直保持信件联系。写信对莫明来说不算难事,该说的事也挺多,这种古老的联系方式,竟让他有一种重拾少时欢乐的快感。而他似乎也能感觉,每次余小颜收到信件时,会有一种仍与外界发生关系的错觉,这也能给她继续坚持下去的希望。莫明心有欣慰。

一有时间,莫明还是会去翠竹路看望刘慧英。搬回市区后,离翠竹路便近了些,开车半个小时,坐地铁才两个站,莫明通常选择坐地铁,顺手带点刘慧英喜欢吃的水果。她喜欢吃火龙果,听护理说,以前她女儿也经常买火龙果来,母女俩一个火龙果,一人一半,吃得津津有味。莫明给刘慧英剥好火龙果时,她同样习惯掰一半给他,尽管不太愿意,他还是吃了。刘慧英看着莫明吃完,总要说一句“我的孩子哟”,自己才接着吃。吃了水果,莫明会陪刘慧英到医院的草坪上坐会,晒晒太阳,听听鸟叫,不知情者,都以为这是母子俩。来的次数多了,医院里的人也都熟,觉得他们的关系不一般。他们说以前有个律师常来看她,后来来得少了。莫明知道奚绍言作为一个律师比一个作家要忙多了,奚绍言应该也庆幸,有人为他分担了任务。不管怎样,这个世界除了莫明和奚绍言,再也不会有人来看望刘慧英了,也没有人关心这个在精神病院里的老人身上有多么悲戚的故事——至少在余小颜出狱之前,他们成了她仅有的亲人。然而,有一次莫明探望刘慧英时,遇见了一个年轻仔,年轻仔拉着刘慧英的手,说着一口港腔普通话,看样子是个大学生。莫明没想到还有人也会来看刘慧英。莫明一下子便猜出了眼前的年轻仔是谁了,问道:“你好,你是顾启文吧?”年轻仔很惊讶,“你认识我?”莫明笑着说:“认识,经常听余小颜说起你,我也是她的朋友。”听到余小颜的名字,年轻仔的眼神突然变得十分柔软,像是一块棉花轻轻落在清澈的湖面上。莫明以一个作家的敏感,能读懂这样的眼神。

入冬的某天,莫明突然接到医院的电话,通知他,刘慧英一觉睡过去,没再醒过来,护理去叫她起床时才发现的,她以前总是准时起床,这天很反常,没想到就这么走了。医院也不知道怎么联系她的亲属,唯一的女儿还在牢里,便只好挨个给来探望过的人打电话。莫明当时正在邻市参加一个笔会,只好提前赶回圳下城。奚绍言也是丢下手头的案子赶过来的,顾启文大学刚毕业,特意到圳下城工作,他最先赶到。三个男人首次在医院碰头,为刘慧英办理后事。当被问及他们与死者的关系时,谁也不知道说什么好,面面相觑。“那就这样吧,就当你们都是她的儿子,反正人也走了,没关系了,最后送她一程。”医院的人这么说,他们也不好再说什么,不约而同点了头。料理完刘慧英的后事,他们又碰头商量了一下,觉得刘慧英的死讯,暂时还得跟余小颜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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