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兰克林说:“我从来不和别人做无谓的争辩。”
人世间许多不快乐的事,往往都起因于无谓的争辩。那些热烈的争辩里所用的恶毒、酷辣、刺痛的话,使人伤心破胆。杀人是一件可怕的事,可是比较因争辩所致的慢性的可怕的精神崩溃,杀人还是爽快干净多了。
争辩和讨论是不同的。讨论是双方在安静与和谐之中,彼此说明意见,其力量可以使其中之一改变本来的信仰。这里没有面子的问题,没有自以为是的问题,没有执拗不让的问题,更没有证明对方是低劣的问题;争辩是在激烈的高热度的感情之中发生的,彼此野蛮地要使对方屈服及感到低劣。讨论的结果是,两个人交换意见之后,可使双方精神振作,达成共识;争辩的结果是,失败者沮丧抑郁,不能甘心,因为他是被一种不公平的大棒威吓倒的。
人们为什么要争辩呢?全是低劣心理的表现,因为争辩只有一个目的和理由,那就是胜利。在讨论中所讨论的是客观的事实和真理,而争辩只是主观的理想和胜利。但是,世上没有一个人能够真正地得到从争辩里来的胜利。
史密斯夫人不注意她的丈夫史密斯先生,因为史密斯先生是一个暴汉,他要他的夫人作为他的惟命是从的奴隶,因此两人便发生了冲突。他们结婚已经10年,在这10年之中,每天至少要有两次大争辩,因为两人都相信最后的胜利必属自己。史密斯先生的心里已有誓言,他要打倒史密斯夫人;而史密斯夫人,则要打倒史密斯先生,所以他们都要抓住每一个机会,以从争辩中得到胜利,打倒对手,维持自己的尊严。但是争辩10年的结果是,谁也得不到最后的胜利。
谙知此理的人都会很明智地避免那些无谓的争辩,因为他们知道无论怎样的争辩结果都不会对他们有任何益处,只有低劣心理浓厚的人才要争辩。一个人格思想健全的人,他承认一切意见都是相对的,因此他注意听别人所说的话,别人的意见,若有不赞同之处,他安静地、客观地说明理由,若他的理由充足,使对方也信服的时候,他并不认为对方是低劣的;若他的理由不充足,别人的意见是对的话,他也甘心认错,并不感到屈辱,因为他的目的,是在尽量明白事理的真相。而在争辩时,倘若一方被另一方征服的时候,他会感到不安,他会觉得侮辱了他的人格,所以争辩起来,要野蛮地大动肝火。
争辩对于各个人的精神上、身体上的损失还在其次,最大、最可怕的影响,是在社会的关系上。因为争辩发生的地方,合作是不可能的。而没有了社会的合作,人类的进化必得停滞。历史上许多战争的原因,也就是国际间为了琐屑的事件引起大规模的争辩罢了。所以国际和平不能实现,也就是因为有些国家的低劣心理太敏感,容易受辱和受伤之故。
争辩可以避免吗?自然可以。凡争辩的人,也无非想做上帝,想表示他的无所不知;那么人们只要用这个最简单的避免方法:使他感到别人是和他同样的意见。这就行了。不问他所提出的问题是如何的愚笨和可笑,待之以礼,告诉他自己赞成他的意见,佩服他的见识和聪明,这之后,赶快离开他;日后见了面,也远避为是。
战胜争辩惟一的方法,就是避免争辩;避免争辩的惟一方法,就是宁愿退让,让来攻的人得到胜利,这是保全自己的心脏和消化正常的惟一办法。
非但避免一般的争辩是可能的,就是要避免完全含有挑战性的争辩,也是可能的。其办法如下:
假定有一个人用挑战的方式,对另一个人说明牛会生蛋;但是,另一个人明白牛是不会生蛋的,这明明是挑战。如果另一个人对这问题非表明自己的意见不可,而同时又要避免无谓的争辩,那另一个人可以这样说:“在大多数的情形之中,牛会生蛋我不怀疑,可是据我的经验,我似乎不曾见过会生蛋的牛呢。”
这样,另一个人说在大多数的情形之中他是对的,也就安慰了他的虚荣,而同时,另一个人也巧妙地提出了自己的真理。
在大多数情况下,真理不需要挑战的辩护。若有人向你说明一件你认为非真理的事,你大可不必去教训他,让自然命运去证明他的错误就是了。正所谓,与其为争路被狗咬,不如给狗让路。充满智慧的老富兰克林常说:“如果你辩论、争强或者反对,你有的时候可能获得胜利;但是这种胜利是空洞的,因为你再也得不到对方的好感了。”
总之,在争辩里面,没有胜利的人,也没有最后定局的话,一切都是相对的,提高了热情去争辩太不值得,让别人自作聪明,自己只管抱着冷静的态度就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