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是一个空旷、荒凉的地方,空气中弥漫着死亡的味道,一个红砖建造的大房子孤零零的伫立在空地之上,刘羽歌茫然看着四周,远处到处都是密密的树林,东南方向貌似有个些许房屋和建造,但看其模样,似乎经历过一场火灾,而如今早就没人居住了。所有的所有,都被数丈高的木头栅开了,就像分成了许许多多的场地一样。
这里是哪?把我带到这里的那些人是谁?他们为什么要把问我带到这里?刘羽歌大脑一阵空白。
自从一个月前父亲失踪后,年仅6岁的他便只能一个人孤独地生活着。自打自己出生的时候就没有见过母亲。幸亏村民们很善良,对自己多有照顾,今天这家给几个馍,明天那家给几张饼,要不自己早就死于饥饿了。然而就在昨天晚上,几个蒙面人突然冲进家里,自己家的茅草房仅仅能遮风挡雨,如何能挡得住人力的破坏?然后自己就被蒙上了眼睛,堵上了嘴,双手双脚也被绑了起来。后来马车停在了一个风比较大的地方,然后就听见几声鹰的鸣叫声,自己就被抬下马车,扔在了一个箩筐中,紧跟着感觉到自己在急速下降,就好像,老鹰在背着自己飞一样。
当有人掀开自己眼罩的时候,刘羽歌发现周围有好多好多跟自己一般大的孩子,也都是五六岁的模样,他们的眼睛也一样都都充满了空洞和茫然。
“嗨,孩子们”,一个青年人突然出现在这群孩子面前,他飘逸的长发束在脑后。一身黑袍加上束身腰带,将他显的是那样的俊逸。“看样子你们还都不太适应这里啊,不急,我们有的时间来适应未来的生活的,那么现在,我谨代表组织对各位说”
青年人嘴角微微一翘,“欢迎来到阎罗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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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哥,去不去?我们都听你的”,一个瘦巴巴的少年冲作在中间太师椅的另一个孩子问到。
那个被称为大哥的少年在这群孩子中年级最大,今年已经13岁了,而那些与他同一年生人的孩子都已经不在了,同时他又长的比别人更高更壮,今年已经六尺五身量。他叫王城,代号离二。
自从离一在一次训练中失误被野兽咬死后,他便成了这群孩子的首领,而“大屋子”里唯一的太师椅便是身份的象征。在坐上了太师椅后,他也体会到了坐在这里的义务,那就是带领着大家活下去。虽然他尽了自己最大的精力和力量,前前后后还是有十几名孩子失去了生命。而今天,将决定他们是否能离开这里,离开这个他们生活了6年的地方。
“好,各位,我是现在还在这里的三十二孩子里年纪最大的一个,也当了这所谓的首领有4年多了,我的意见并不能代表所有人,我只代表我自己的选择,同时,不管你们选择去还是不去,你们都是我王城的兄弟。”
王城顿了顿,环顾了一下四周,心中想到,大家都是苦命的孩子啊,“这是我们唯一的机会,唯一一个离开这里的机会。虽然黑皮说了,如果不去他们也不会让我们死在这里的,会给我们留够足够的食物和物资,只是我们要一辈子生活在这里了。”
“可是,我们生来就是要生活在这里么?为什么我们的命要由他们决定?既然活着,就要活出个样子。我们离开这里,要去变强,直到强大到我们的命运能由我们主宰!”
“就是就是!”立马就有几名孩子附和道。当初王城在任务中冒着生命危险救他们的影像至今历历在目。
王城站起来喊到:“同生共死!”
“同身共死!”三十个年级只有十一二岁的少年跟着喊到。
刘羽歌倚在阴暗的墙角里,咬着草根,默默地看着他们,手指慢慢从自己的号牌上抚过,上面刻着“离廿九”的字样,这是他的代号,意味着在当初一百多个孩子中,他的实力排在第二十九位,虽然他并不知道这所谓的排位是怎么排出来的,但确实很准确。
刘羽歌依稀记得在他们刚刚来这里的时候,一共有100多个孩子,然而只有一个月的时间,他们便失去了一半的同伴,然后他们才明白了他们是一个整体,团结起来对于他们来说才是活下去的唯一希望。
他们在阎罗谷每天的生活很简单,但同时又很艰难。每天清晨,“黑皮”,那个一开始带领来到这里的黑袍青年,都会派人准时用鞭子叫他们起床,从溪流里打上来冰冷的水洗漱完,便开始每天的任务训练。他们被扔在周围那些千奇百怪的训练场上,准确的说是模拟各种环境的训练场,或者丛林,或者山洞里,或者破败的乡村里。然后找到目标并杀死。有的时候目标是一些被抓到这里的倒霉鬼,当兵的,当土匪,当贵族护卫的;有的时候是一些野兽,豺,毒蛇,巨型蜥蜴,甚至有一次是一只受伤的金钱豹,而那次他们失去了三个伙伴,其中便有离一。
基地分给他们的工具很简单,每人一把匕首,一把柴刀,一把斧头和一张弓,对于年级只有五六的孩子来说,他们只能选择匕首,而到了十岁后,他们便可以选择弓,斧头,柴刀了。但其他的东西只能靠自己制作,比如,当他们杀死那条金钱豹,用匕首把皮剥下来后,在溪水里清洗干净,然后缝制成里一件皮衣。他们砍了一些较细的树干,做成了长枪或棍棒模样,用来从远处抵御敌人。
在确认了团队后,他们决定了,不管是谁杀死了目标,所获得的战利品都归团队所以,但杀死者有权利挑选一件归自己所有。比如就像刘羽歌胳膊上的这个护臂,就是当时杀死一名皇家御林军时,分给刘羽歌的。
当时,那名御林军躲在了一个破败的房子里,由于其身上穿着制式铠甲,孩子的弓箭长枪之类的不能对其造成威胁,他们终究只是孩子,在力量上根本没法与成年人相抗,更何况是一名皇家守卫了。能进帝都当上御林军,至少也需要三级武力,更传说御林军都尉都是五级武力级别的。
当时刘羽歌却独自一人悄悄饶到房屋后边,借着一个枯树爬上房屋顶端。屋子的茅草房顶早已被烧掉了一多半,但也许火势不算大的原因,大梁和其他承重结构还算完整。刘羽歌慢慢爬到那名御林军上方,悄悄掏出打磨过多遍的匕首,轻轻一咬舌尖,然后便御林军身上跳了下去。
刘羽歌自己都没想到自己能这么幸运,当时那名御林军正好弓下身子察看外边的孩子,而刘羽歌这一跳便踩到了他的背上。虽然只是一个小孩的他并没有多重,但胜在出其不意,直接便将御林军压趴在地上了。刘羽歌猛的将匕首砸进御林军脖子,立即翻身躲开。那名御林军仅仅只是转过头来,一句话都没说出来,便断了气。
外边的孩子看到里面有动静,便举着长枪朝房子里慢慢走过来,然后他们就看到刘羽歌坐在地上,抚着胸口呼吸。而它旁边的御林军则死了。
当天晚上他们便让刘羽歌从他们从御林军身上扒下来的装备里挑一件归自己所有。刘羽歌仔细的看了看,从御林军身上一共获得了六件东西:一把长剑,一个头盔,一身铠甲,一双靴子,一对护臂,一个雕金匕首。本来刘羽歌想要的是雕金匕首的,毕竟其他的对他来说确确实实太大了点,但他自己观察后发现那对护臂有些猫腻,似乎其价值要高于那个雕金匕首,于是他便要了那对护臂。
“唯一离开的机会?”,刘羽歌默默抚摸着护臂,想到,“也许真能离开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