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把身子转向门,直挺的站立着与他对视。
该死的,原来怎么没发现这个损货如此……耐看。早上光是胆战心惊来着,都没好好的欣赏美男。现在才得细细的观察着他的相貌。
男人蓄着一头略长的黑发,与洁白的衬衣形成美好的对比。衬衣的第一刻扣子不受约束,衬衣袖口被卷上手臂。身材修长,却不粗犷。
深邃又灼热的眼神,他的眼神,永远都是那样的灼热。
脸庞棱角分明,浓密的剑眉微微上扬,英挺的鼻梁,上帝的宠儿。
天昱卿浑身散发着威震天下的王者之风范。
“够久了。”
两人都没有动弹,只是停滞在原地。
海亦嫙突然不知道如何面对他,他现在算的上是她的BOSS,可是他似乎一直都是。分秒之间,气氛被男人态度的转变所僵持。
尴尬的也只有她一人。
“怎么,刚才不是向我的吉他走去吗,怎么不动了?”
“你会弹吗?”她还以为自己是明知故问,不会弹的人为什么会买一把价值连城的吉他?
“不会。”
“……”那你买来干嘛?
“买来当装饰品的。”这货是会读心术还是什么?“你会吗?”
海亦嫙盯着吉他点点头。“小时候家里让我学钢琴,可是那时候我爱上了一首歌,那时候也就7岁还是8岁的样子。”她轻轻的笑出声。“然后我就任性的选择了吉他。”
“你是后悔了吗?”
“不后悔。有一句话你没听说过吗?别后悔你做过的任何选择,因为在那一瞬,这就是你所魂牵梦萦的。后悔有个屁用,又回不去。”
是啊,回不去。
既然回不去,那又何必去怀念犯过的错,何必去怀念那些如果。若从头来过,我依然会做出同样的选择。①
天昱卿微微走了神,回过神以后才问道:“什么歌?”
“一首……十几年的歌了。那时候我也不怎么明白这歌到底是唱什么,只不过喜欢罢了。Damien-Rice的一首The-Blower‘s-Daughter。”
天昱卿重复了歌曲的名字。“没听过。弹给我听听。”
她一直都不是扭扭捏捏的女生,不会矫情,不会做作。让她弹她就弹。
光着脚丫走到角落里,小心翼翼的拿起那把吉他。
这把琴铸造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之中,37年的标价不足它现在的一分。能保留下来确实不易。
她稍微做了做手指准备活动,顺便给琴调音。说实话她也是有很久没有碰过琴了,可是每一位爱琴者遇上这种机会,应该都不会放过。
海亦嫙唱歌的声音并不算洪亮,反而有些沙哑低沉。这样的声音,最能打动人。
天昱卿依旧倚门而立,丝毫未动。
“就是这样
就像你曾说过的一样
在大多数时候
我的人生就是如此(我的生命在我身边轻易溜走)
就这样
像个小故事一样没什么好说的
没有爱情,也没有光辉
她的天空里没有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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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来自牛奶咖啡的歌曲《何必怀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