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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佣兵任务

“住手!放开他!”看到于东言被揍得凄惨,后武暴怒起来,那是他的头领,他的兄长,甚至可以说是他的父亲一样!秃鹫不得不放手,暴怒的后武已经拨出了刀子,要是他仍然不识相地拖着不放,很可能后武就要对他玩白刀子进红刀子出的游戏了。

甲壳也不得不放弃对于东言的逼供,退到一边,好在后武还保持着一点理智,没有追着砍人,先把于东言扶了起来。

“咳咳……你这混蛋下手真重!”于东言边咳边骂。

“头儿,你要是不给我们一个合理的解释,恐怕我们就不能再跟随你了。”甲壳面无表情,秃鹫也站在他一边,眼看这个小小的强盗团伙就要分崩离析。

“我被鬼魂附身了!”于东言实话实说,一来是因为浑身疼痛想不出什么花言巧语,二来他已经干脆地做好了出现最坏情况的准备,大不了一拍两散!

……

“这么说,头儿你已经和这个鬼魂完全融合在一起了?”

“还有这种好事?”

“你还能再找到一只鬼魂吗?我也想试试!”

出乎意料的,强盗们对他的身体里多了一个灵魂这种事情,不但信以为真,而且对此没有任何抵触。在他们看来平白无故地得到另外一个人的全部知识和记忆,这样的好事简直就是天神的赐福!尤其当于东言用树枝在地面划出一个个汉字以后,这种闻所未闻见所未见的奇异文字理所当然被强盗们认为是拥有魔力的,所谓“虽然不明白这是什么东西,但是感觉很厉害的样子!”他们看向于东言的眼光都带着敬畏了。

“我知道应该怎么做才能胜利!我知道应该怎么做才能有更多的钱!我知道应该怎么做才能越来越强!”于东言用这样的话总结了“鬼魂”带来的好处。只是小小地煽动一下,至于“我知道应该怎么做才能统一大陆!”这样的话放在心里就好。

不管是什么原因,鬼魂附身能让强盗们敬畏这是一件好事。可以感觉到,本来他几乎就要失去头领的地位了,毕竟在昨天才刚刚失去了绝大部分的手下,一次成功的打劫远不足以重新树立起头领的权威。秃鹫和甲壳之所以还跟随他,与其说是忠诚,还不如说是一种惯性,在事情忽然发生后还没想好今后怎么走。毕竟他武力上打不过甲壳这个老兵,经验上也比不过秃鹫这个老强盗,唯一的优势大概就是对他忠心耿耿的后武了。

至于身份问题,他已经不再纠结了。被甲壳狠狠揍了一顿,又干脆地说出来之后,再为自己究竟是谁而多愁善感是件很可笑的事情。这没什么大不了的,男人,尤其是立志当强盗的男人,有时候就应该粗枝大叶一点。

在天空完全黑下来之前,他们总算赶到了村庄。牛角村——之所以叫这个名字是因为这个村庄里养着大群的牛。一片狗吠声中,受到惊扰的村民们警惕地走出房门观看这四个不速之客。

“我们是佣兵。”他们找到村长表明身份。这主意是于东言出的,在那七个倒霉的佣兵尸体上找到了证明身份的文书,不管怎么说,佣兵的名声比强盗要好得多,也更容易被村民们接受。

村长拿过文书只是随便看了看就还了回来,他并不识字,但仍然有办法验证这些外来人的身份,“不管面对神仙还是妖怪,……”他说。

“……我们都会上前。只要给钱。”甲壳随口就接了下半句,他对佣兵的这一套暗语把戏都十分熟悉。年老的村长绞尽脑汁地又想出了几句类似的话,甲壳对答如流。

“好吧,佣兵们,你们可以在村子里过夜,喂马的草料可以不用你们付钱。”确认了他们佣兵身份的村长十分宽厚地说,随即点出几个村民的名字,让他们安排佣兵的晚餐和住宿。至于佣兵们想要卖出的长矛和皮甲,村民们对上面的血迹视而不见,只是把价格更压低了一些,这个混乱的世道,谁会多管闲事呢。

在吃过晚餐,准备睡觉之前,村长带着一个男人来见他们。

“我知道你们是佣兵,能否帮助救出我的女儿?我用一半的家产来作为酬劳……”

这个男人的女儿被强盗绑架了,他们送来了一封信,要求两百枚银币的赎金——并保证女孩还未受凌辱。这是一个足以让普通村民倾家荡产的数额,女孩的父亲拼凑出了这么一笔钱,并且打算交付给强盗。问题是村里的小伙子们认为不应该给钱,他们要自己去打败强盗并救回女孩,有整整十二个小伙子愿意为此挺身而出。他们已经得知那伙强盗大约二十人,没有马,没有弓箭,武装程度和拿起木棍的农夫相差无几,因此他们认为,如果有这四位善于作战的佣兵加入,这次行动就十拿九稳了。

如果成功救出女孩,一百枚银币的酬劳,如果没有成功,那么只要打败那些强盗也有五十枚银币。所有的战利品全部归佣兵们——如果有战利品的话。这就是女孩的父亲给佣兵们开出的价码,算得上相当公道。于东言再加了一条,如果到时发现强盗太多,例如三十个以上的话,佣兵们可以撤退。

于是第二天一早,四个刚刚转职的佣兵和村子里的十二个小伙子出发了。

这些小伙子都是十分壮实的农夫,看得出他们竭尽所能地武装了自己。于东言他们昨天卖出的皮甲和长矛都出现在队伍中,除此之外,还有残缺的短剑,削尖的长木棍,粗劣的手斧等等,甚至还有人拿着绳索和兽皮制成的投石索。有一个小伙子还牵着两条凶猛的大狗,每一条大狗站起来的高度恐怕都跟它们的主人不相上下,吐着长长的舌头跟随着主人奔跑时一声不吭。

相比他们而言,于东言等人算是装备十分精良了,尤其是他们有马!一个手执长矛的人,骑在马上和站在地上可是两种完全不同的状态。

他们默不做声地在荒野中前进,强盗们约定的地点在三十公里以外。一路上除了野草和灌木丛之外他们只看到鸟雀和老鼠兔子之类的小动物,没有猛兽,没有人烟。

中午的时候他们在一片废墟上吃了点干粮,那里曾经是一个小村庄,三年前因为抗税被郡守的军队焚毁。

“可怜啊,这个村子税吏来了三次。第一次税吏收走了所有的钱,第二次所有鸡和鹅都被税吏带走了,第三次他被石头和棍子揍了一顿,然后就来了军队。”

“上次税吏也到我们村子里来了,说我们拖欠了两百年的税款。我们请他喝了三瓶酒,到他离开的时候,我们只欠一百七十年的税了!”

“听说这个村子里有人去当了强盗。不然的话,还能怎么办呢。”

“还是当佣兵更好,至少不用交税。”

……

离开那个村子的废墟后,他们继续在太阳下赶路,两个小时以后看到了一条小河,小河边的一片树林就是强盗们约定的地方。带着两条狗的小伙子自愿前去探查情况,于是他们都躲藏在灌木丛中。

十几分钟以后,随着一阵狗吠声,小伙子狼狈地逃出树林,后面气势汹汹地跟随着一群强盗。要不是那两条大狗忠心耿耿地阻挡着追击者,他肯定是逃不掉的。

“十七个。”于东言没花多少时间就数清了强盗的数量,比情报中少了一些,可能还有几个在树林中看守着女孩。这些强盗看上去比野人或者乞丐好不了多少,头发和胡须乱糟糟地,都赤着脚,衣服褴褛,手中挥舞着木棍。看情形,光凭那十二个小伙子就能把这些强盗全部干掉,如果不计伤亡的话。

“进攻!”眼看强盗们已经跑过了树林和众人藏身处一半的距离,于东言翻身上马,挺起长矛,一马当先地冲了出去。

接下来的事情毫无悬念,在四个骑马佣兵和十二个农夫的冲击下,强盗们丢下十具尸体后溃散了。四个佣兵和他们的马匹都毫发无伤,有九个强盗都是被他们的长矛所杀,只有一个强盗是逃跑时被狗扑倒然后被农夫们活活打死的。唯一受伤的就是那个把强盗们引出树林的小伙子,还有他的狗。

他们在树林里找到了被捆起来的女孩,她的美丽的确值得十二个小伙子为她战斗,她脖子上的鲜血还未凝固,身体也还温暖而柔软,她才刚刚死去没多久。很容易可以推断出,是看守她的强盗在逃走以前割断了她的喉咙。

悲伤而愤怒的小伙子们留下两个人来把女孩的尸体带回村庄,其他人带着两条狗去追杀逃走的强盗,发誓即使追到天边也要报仇!

至于佣兵们,他们已经完成了自己的任务,不再去追杀强盗,但是相信那些愤怒的小伙子不会放过一个。回村庄去。他们都下马走着,女孩的尸体就放在于东言的马背上,两个小伙子左右护着她,就好像她仍然活着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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