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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兰情蕙性花落汴水

书接上回,说到小葵被爷爷安排在了红风山红风寨,终日魂不守舍,茶不思饭不想,既希望爷爷回来找她,又盼望着大哥哥赶紧来带她走。

不知不觉时间就过去了一个多月,红风寨突然遭到官兵围剿,领头的就是那夺魄刀公孙韬。那时他才初出茅庐,受命四处清扫贼寇。这一次,也只是例行公事而已。

公孙韬一马当先,砍翻了几个头目,率领官兵一拥而入,就端了山寨。

小葵正像往日那般思前想后,忽然就看到山寨大乱,腥风血雨,吓得她不敢动弹,闭住了两眼不敢睁开。她听到刀剑相拼的尖啸,听到哭天抢地的喊声,听到凌乱的脚步和倒地的声音。一片血沫飞来,溅到了她的脸上,扑的一响,一个人倒在她的面前。小葵受了惊吓,微眯眼睛一看,见一个大汉浑身是血,扑倒在地,那模样很是吓人。小葵尖叫起来,那大汉尚有一口气,看了她一眼,上气不接下气地说道:“小主人……大哥哥……你跟他走。”说完就没气了。

小葵隐约看到一个鬼神一般的人物兀自在厮杀,满脸是黑白红青的颜色,几颗獠牙还沾着点点鲜血。这一看,把小葵吓得赶紧又闭上了眼睛,一阵大哭。

“大哥!这里有个小孩!”有人叫道。

随即,小葵就感到一只大手将自己揽起,有力地抱在怀里。她微微睁开眼睛,看见就是那个恶鬼抱着自己,吓得一阵喊叫挣扎。

“小孩乖,没事了,哥哥救你出去。”

她听到他说话,倒是一腔温和的语调,与他的长相极不相称。于是,她定睛一看,原来那是一张面具,似一头发怒的白虎恶神,因为沾染了鲜血而愈加可怕。她再次闭上了眼睛,只是不再大哭大闹了。小葵心想,莫非这就是爷爷所许诺给她的大哥哥?这也太吓人了吧,跟她想象中的形象相差十万八千里。

正在她又陷入幻想的时候,喊声渐渐平息,一场混战结束了。

小葵听到几个人的脚步声,像是往自己的方向聚拢而来。

有人笑道:“大哥!你的模样肯定把小孩吓到了。”

“也是,我倒忘了。”接着小葵感到自己被放了下来,坐在一个高处,听到那人对自己说道:“小姑娘,醒醒,你叫什么名字?”

小葵睁开眼睛,看到一副俊秀的面孔,神色自若,并无一丝血迹。他身上的甲胄和温和的声音都显示,眼前人就是方才的恶鬼。小葵不由得痴了。

“大哥,小孩八成被吓傻了。我们回去吧!”

公孙韬见小孩兀自出神,便轻轻抱起,向属下交代了后续事务,便径直回了大营。

到得营帐,公孙韬便让小葵坐在一张凳子上,说道:“好了,没事了,你可以告诉我你叫什么了吗?”

“小葵。”

“小葵?想必是葵花的葵吧?名字真好听。你父母呢?”

小葵呆呆地摇摇头。

公孙韬继续问道:“那你有什么家人吗?”

小葵还是摇着头,神色中透着无比的伤心。

公孙韬不再深问,料想是个无依无靠的孤儿。他转身对将领们说道:“寨子里有不少被拐骗的女人,分点银两,让她们自己回家去。路远的就叫几个弟兄送送,好生叮嘱,不准委屈了人家。还有,明天去山下附近人家问问,看是哪家的小孩。若无家可归,便找户心善的人家,交给他们养吧。”

属下还没答话,小葵就嚷嚷开了:“我要大哥哥!我要跟着大哥哥!”

将领们一阵好笑,你看看我,我看看你,纷纷对公孙韬说道:“看来这小娃喜欢上你了,你就关照一下嘛。”

“是啊,这小孩无依无靠,怪可怜的,咱哥几个收容了她吧。”

“这小孩也不知受了多大苦,以后不能再被人欺负了。”

“我们几个大老爷们都当她是女儿,平时也好逗她玩。”

公孙韬听了他们七嘴八舌的一阵胡说,觉得又好气有好笑,就说道:“好啊,你们就要当她是女儿,她却叫我大哥哥,难不成我就比你们矮一辈?”

有一员将领说道:“话不能这么说,行伍中也有许多人当年与你爹称兄道弟过,论起来也算是比你高一辈。如今你年纪轻轻,便已当上头领,我们便也喊你一声大哥。这一声大哥只论义气,不论年纪。”

公孙韬点头称是,思忖了一番,便说道:“好,我们便收容了小葵。以后大家都是她的亲父兄。若有人敢欺负她,大伙儿便一拥而上,乱刀剁了那厮。”

将领们开怀大笑,方才恶战的疲惫似乎也已经消去。

公孙韬继续说道:“好,这连日来辛苦了将士。瞧你们这一身血一身汗,赶紧回去洗个澡,晚上烹牛宰羊,犒劳三军将士,好好庆贺一番。”

将领们作礼而退,大胜过后,个个开心。当晚大摆酒宴,欢庆达旦,不在话下。

如此这般,小葵就跟随了公孙韬。那天红风山上遍地开着一丈红,一丈红,原名也叫做蜀葵。公孙韬就给她改名为蜀葵,一来是表在川蜀之地救的她,二来也取那一丈红之意。

蜀葵后来又仔细端详了公孙韬的面具,乍看一眼,凶神恶煞般,甚是可怖。不过后来也就越看越顺眼。每回公孙韬戴着它上战场,蜀葵都有些隐隐的担心,但她也知道,大哥哥一定能安然回来。她也渐渐喜欢上了那副面具。每次血战回来,公孙韬浑身都沾满了鲜血,一股腥臭无比浓烈。可一旦摘下面具,却还是一张俊秀光洁的脸,并无半点血污。

时光流转,蜀葵渐渐长大了,出落成一个亭亭玉立的小美人。那时候,已然天下太平,四方贼寇平定,十多年未动干戈。公孙韬便也无需再率军出征,日日留在汴京城里。游山玩水、欢歌笑语,无比的舒适闲雅。蜀葵也留在了公孙府中,二人以兄妹相称,互相照顾。她原本兰心蕙质,聪明伶俐,在军营里呆得久了,倒养出了个直爽的性子。所谓日久生情,二人多少有些缘分。蜀葵自然十分清楚公孙韬的心事。他着了魔似的,一心只念着小师师,纵使与其他女子欢会,也只是露水情缘。不过,她并不怪他。她只是想着做这个大哥哥的妹妹,或是丫环,仅此而已。这样,两人一起生活,倒也相安无事。

不过,终于有一天,蜀葵的身世必将浮出水面。不知她又会与公孙韬、小师师有何爱恨纠结,日后自会有个交代。

话说另一边,金老板送走了孙女,自然也是无比的思念。怎奈大事未成,思念再多也是无用。他本是一个干练精明的人,前番失利,家破人亡,便自收束心神,算计着如何卷土重来。

金密的声势早已大不如前,汴京的基业均被过去的手下路东明所侵占。不过他的江湖名望还是非常高,依旧有不少江湖人士冒死跟从。不为别的,就只为金老板这三个字。

金老板,这个名号过去在江湖上可是一等一的有名。

任何人,无论有什么麻烦,只要去找金老板,他绝不会不答应。

********、寻亲、和解冤家,金老板不知做过多少这样的事情。他那时的成就,权势金银对他来说已不算重要,只是锦上添花而已。可他对自己的羽毛始终是非常的爱惜。无论江湖上谁有不平事,一句话,叫声金老板,他立马派人解决。受惠者个个万分感激,从此投入金老板麾下,誓死效命。长年累月,江湖上的第一把交椅自是非金老板莫属。

如今他一朝失势,属下投诚路东明的自是不少,可更多的人却宁愿继续跟随他左右。金密退出汴京之后,便居于川蜀之地。那里过去是三国刘备称帝的地方,龙盘虎踞,富足丰饶,号为天府之国。金密潜卧于此,一时自保无虞,继续过着逍遥自在的日子。

一日,他正坐在花园里饮茶逗鸟。他的身旁还坐着一个少年,时不时与金老板说上几句。

此人名唤叶晓风,乃是当年两浙豪族叶家的小公子。七年前,叶家被江西大盗灭门,只有九岁的叶晓风得免。他孤身一人,一路行乞到得汴京,央求金老板。金密二话不说,联合官府剿平江西大盗,为其报仇。当金老板危难之际,叶晓风抵死相从。他出身世家贵族,虽落草莽,依旧举止翩翩,绝无凶狠乖戾之气。金老板喜欢他的少年意气,常常与他饮茶对弈,无比的闲雅。

花园里一排挂着十来个鸟笼,不断传出婉转悦耳的声音。春光明媚,正是遛鸟儿的好时节。

叶晓风看着金老板逗着一只白色云雀,说道:“老板,你天天逗着这些鸟儿,整日里也不见客,不嫌闷么?”

金老板说道:“我现在年纪也大了,就想这样安逸轻松地过过生活。”

叶晓风喝了口茶,是四川的蒙顶茶,甜香浓郁,可口怡人。他不急不慢地喝着茶,笑着说:“若是这般安闲地过日子,恐怕就做不成大事了。”

“大事?我做过的大事还不够多?”金老板把鸟笼挂到架子上,重又坐回到躺椅上,说道,“年轻人就是心急。连一只鸟儿都不能驯得服服帖帖,还怎么谈得上大事?”

叶晓风说道:“这么美丽的鸟儿,却为何偏偏要关在笼子里?换了是我,就会把它们放了,任它们飞去吧。”

金老板说道:“越是美丽的鸟儿,越是活不下去。你若放了它,就是害了它。”

叶晓风感伤地说道:“可是一只天底下最美丽的鸟儿已经被你放走了。”

金老板说道:“是的,我已经放了一只鸟儿飞走。希望她在笼子外面过得幸福快乐。”

叶晓风自言自语道:“不知道还有没有人能陪她一起捉蝴蝶……”

金老板任他怀念旧事,也不理他,只说道:“我们现在最重要的事情就是等。”

叶晓风转头说道:“等?那也挺好,反正我什么都不会,就只会等。等着吃饭,等着睡觉,等着讨老婆,等着生儿子,等着儿子长大,等死。”

金老板只是笑笑而已,他知道,等待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多少人在等待之时渐渐磨灭了激情,丧失了希望。

春色渐晚,慢慢地日头也要斜了。金老板吟起词来,乃是红杏尚书宋祁的《玉楼春》:

东城渐觉风光好,縠皱波纹迎客棹。绿杨烟外晓寒轻,红杏枝头春意闹。

浮生长恨欢娱少,肯爱千金轻一笑。为君持酒劝斜阳,且向花间留晚照。

“为君持酒劝斜阳,且向花间留晚照。”叶晓风口中喃喃,若有所思。

金老板转头对他说:“这辈子难得清闲一回,那就好好地享享福。不动刀不动枪的日子,你不喜欢么?”

叶晓风说道:“我自是喜欢,怎奈老板大业未成……”

金老板打断他说道:“我已说过,要等。人事本来难料,你认为能算准的东西,偏偏就不让你如愿。功名利禄,还不都是过眼云烟?千金难抵一笑,还是洒洒脱脱地过着。时机总会来的。”

“恐怕时机还没等来,夜将军吴翔就已经把我们都杀了。”叶晓风一边看着斜阳渐渐被远山吞没,一边说道:“他向来行事神出鬼没,无迹可寻。我宁愿恶鬼缠身,也不愿被他盯上。”

金老板爽朗地望天一笑:“哈哈哈哈!吴翔你不用担心,不久他就会与我们平息干戈。”

叶晓风以为他说笑,满脸的怀疑,却见他一副神闲意静的样子,知道他成竹在胸,便不再细问。叶晓风知道,凡是金老板算准了的,八成便不会有假。

晚风渐起,略有点微凉,金老板便起身,将鸟笼挨个收拢了进屋。叶晓风也帮着收拾。

末了,金老板对叶晓风说道:“如今什么都不用急,就只需要等着便是。你只要按照我说的去做,各地的英雄豪杰,什么田虎、晁盖、方腊,他们缺什么就给什么,要多少就给多少。天底下很多事,本不需要自己去做,别人会帮你做。我们现在只需要等待,这才是最难的。等到有人长大了,等到有人等不及了,我们就赢了。”

叶晓风明白了,他是在等一个契机。

这太平无事的十多年其实却一直暗潮涌动,越是平静的时候,越是不知道暴风雨何时会来。徽宗皇帝任由蔡京、童贯摆弄朝纲,弄得乌烟瘴气,早就民怨沸腾。另有花石纲、生辰纲等,更是弄得当地百姓苦不堪言。公孙凌镇守江南近二十年,一直相安无事。随着徽宗一意孤行地修建艮岳,花石纲的需求也是越来越大,暗地里积聚起来的民怨也水涨船高。没有疏导的渠道,单靠小恩小惠或强力镇压,民怨是不会消停的。这一点,公孙凌自己也是心知肚明。

正所谓山雨欲来风满楼,徽宗宣和年间,连降几场天灾。百姓无路求生,一有人振臂一呼,纷纷揭竿而起,掀了官府,收了粮仓。转瞬之间,中原便炸开了锅,平静的海面刹那便狂风巨浪。山东宋江、江南方腊、河北田虎、淮西王庆,并称为中原四大寇,几乎同时冒出,遥相呼应,互为羽翼。朝廷欲挥师征讨,却总是顾此失彼,十分头痛。

时人有诗单表那绿林好汉:

蛟龙猛虎叱风云,覆海翻江万里鲲。

暮日空濛笑狂客,替天行道四方人。

饮茶逗鸟之间,大宋的江山已经摇摇欲坠。公孙凌父子该如何保国安民?大小李师师的命运又会有怎样的变化?

回忆,总是很奇怪。当你明明不想记起某件事的时候,那件事总会自己浮现出来。有时候你不想记起某些人,可那些人偏会扰乱你的思绪。

回忆,是件奇怪的事情。

当我终于战胜了田虎、意欲南下攻击王庆的时候,犹自踌躇满志,料想中原四大寇之乱旦夕之间便可平定,怎会想到之后所生的变故?

于是,我明白了一件事情。救过你的人,依然会一而再再而三地救你;你救过的人,却未必不会害你。爱你的人,始终会爱你;你爱的人,难保不出卖你。

年纪不经意间大了,这种事情才会慢慢地明白。

所以,我还是更喜欢回忆年少时的事情。那个时候,心思单纯,只知道别人对你好,你对别人好,简单至极,更无其他。由于反反复复的回忆,年少时的事情显得无比确切,每一个细节,每一句情话,都历历在目,如数家珍。而回过头来看那一段混乱不堪的日子,却总显得支离破碎,也不欲细想,勉强拼凑起来,也是枉自嗟叹。

但我自问并没有做错过一件事情,说我自以为是也好,说我冥顽不灵也好,总之,我无愧于当时的决定,即便能料到后来发生的抄家之难。

事情就这样发生了。

我那时正意气风发,提雄兵二十万,直奔淮西王庆而去。老爹公孙凌正与他僵持不下,我一旦从后方长驱直入,战局形势陡然明朗。王庆战败,向东突围,意欲投奔宋江。小典韦王克复率五百轻骑连追百里,于山东境内追及。王庆自刎。

我与老爹合兵一处,兵威大盛,收复河山,指日可待。

在营帐里庆功时,老爹对我说道:“许久未见,儿子越发结实了。我这个老头恐怕早已不是你的对手了。”

病典韦王光北满脸红酡,犹自举着酒杯笑呵呵地说:“那是自然,现在是后辈的天下了,我们老人也只是为国献点余光。”

也是,本朝素来缺良将,一到战乱,也只能继续起用这些老将。这也造成了老爹和他迟迟未能归隐田园。

我算不准老爹的年纪。他在王安石掌权时便已名扬天下,离那时已过了近五十年,就算成名时仍不满二十,那起码也有六十好几了。到如今靖康之变时,也该有七十多了。

不过老爹一直很健壮,并无衰老的迹象。有的人年纪轻轻就早已老态尽显,有的人两鬓斑白,却依然英姿勃发。老爹属于后者。在酒席上,他仍旧来者不拒,在战场上,他也从不落于人后。

王光北也是一般,他就是那种可以一而再再而三救我的人。我相信,在他骨子里,他早已把我当做儿子一般。这我能感觉到,我与他的儿子王克复也是情同手足,不分你我。王光北奋不顾身地救我,并不是由于我比他官高一衔,却是出于一种爱。或许他的武艺早已不如我,我也不需要像当初考武举时那般费力才能赢他。但在战场之上,他才是定海神针。我胜过他,那不是理所应当的吗?或许从我身上,他看到了帝国未来的希望。

可我终于要令他失望了,我这一去金兵大营,根本没有想过生还。幸而还有年轻人怀着传国信物,将来划江而治,庶几还有北伐的希望。王光北泉下有知,也足可告慰了。

能有这些老将,真乃社稷之福。

我到最后也没有成为父亲,不过倒收了一个义子。我原本以为自己也仍只是个孩子,马齿徒增,远没有做好当父亲的准备。然而造化弄人,偏偏让我这个孩子硬生生也做了回别人的义父,也渐渐地品尝过那种爱后辈的感觉,神奇的感觉。于是,我也能更近地体会到老爹的内心,丰富的、波涛汹涌的心灵。

他在庆功宴上问我:“孩子,我什么时候能当爷爷?”

我答不上来,那时候,我并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和小师师一直在一起,也并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养育一个小孩。

我说道:“等天下太平了,儿子就娶个老婆,到时候你就可以当爷爷了。”

他开心地点点头。老人总是喜欢小孩子。

我们那时都以为离天下太平不远了,却没想到突生事故。

在进攻方腊前夕,我的营帐里跳进一个人。当时我对他并不熟悉,借助烛火,我也只能看清楚他蒙着黑布的脸,一对眼睛明晃如电。

我察觉到了他的气场,这样一个人,走到哪儿都很难不被人察觉。他出手狠辣,远远地就能让人感觉到他的可怕。他算是个失败的夜行人,因为很少有人会不察觉到他的存在。不像夜将军吴翔,随进随出,毫无一丝气息。传闻当年金老板手下有两大干将,唤作穆岩、路东明。如今路东明掌权,全盘接收了金老板当年的势力。而他又更为年轻,声势甚至还胜过当年。相传他的手下也有两大干将,分别唤做青竹、景三。青竹一向没有人见过,而他就是景三。

景三,就是一条影子。他可以如阴魂一样跟着你,如影随形,不会让你有逃脱的机会。他与其他刺客不同,不会干脆利落地瞬间取你的性命,却貌似很欣赏那种猫捉耗子的感觉。他喜欢让猎物察觉到他的存在,他喜欢看他们发抖,听他们迅速弹动的心跳。

他十分痛恨有人忽略他。

可偏生不巧,我就是个喜欢忽略别人的人,况且只是一条影子。

于是,我并不理他,任他闯入我的营帐。跳跃的烛火和一条闪烁不定的影子早已告诉我他的存在。或许,他也想让我怕他,故意让我知道他在我的背后。可我并不想搭理他,继续看着兵法,算计着如何对方腊用兵。

他终于按捺不住,说出了一句话,语调还带着点轻蔑。他说道:“你再怎么看也没有用。”

“为什么?”

“因为你绝对用不着。”

我微微一笑,回过头去,问道:“怎么便用不着?”

“因为你不会有机会攻打方腊。”

“怎么便不能攻打了?”我越发奇怪了,说道,“我明天就提兵出发。”

他说道:“但是今晚你就要做一个决定。”

“什么决定?”

“造反,还是不造反。”他轻描淡写地一说,同时举手一抖,一条黄色的卷轴展了开来,直垂到地上。

“造反?”我满怀疑惑地问,“我为什么要造反?”

景三把卷轴递给我,还扔给我一个包裹。我一接,满手都是血。打开一看,却是一个人头,面容扭曲,露出万分惊恐的表情,把我也唬了一跳。接着,我一看卷轴,却是一张御笔亲题的诏书,说宫中有变,令我父子火速回朝。

我还不明白,回头盯着景三,严厉的表情告诉他,如果他不说实话,就别想活着走出这个营帐。

景三说道:“这人是皇帝派来给你送急件的。我嫌他跑得太慢,就杀了他亲自替你送来了。皇帝这么说,你还不明白?”

我当然明白,宫中有变,那就是说有人心怀不轨,意欲谋逆。我笑着说道:“那我还真得感谢你,这么快的将这诏书送到我手上。你老板这么心急?就不能再等一等吗?”

景三一声冷笑,说道:“你错了,这回可不是我老板谋反。他可不会做没把握的事。他的意思是,你们父子可借机起兵攻入汴京,他里应外合,包管水到渠成,不费吹灰之力。”

我一听之下,心里有点慌张。如今京师并无重兵把守,禁军的主力都在我手上。若是里头有什么变故,确实是难以防备。恐怕现在皇帝已经受制于人了。

我问景三:“现在京师情况怎么样?”

景三说道:“京师安然无恙,什么事都没有发生。”

“那皇帝招我火速赶去却是为何?”

“你还不明白吗?”景三有点不耐烦了,“真是愚蠢不堪。”

我并不是不明白,而是不愿意相信。京师没有变化,招我父子回去,那就是有人要除掉我们。我叹了一口气,果然还是父子手握重兵,引人猜忌,招致大祸。

景三见我不说话,继续说道:“你什么时候得罪过童贯?这回正是他的主意。”

我说道:“童贯?这阉人的鸟胆也忒大了,难道他不知此举会逼我造反?”

景三又时一阵诡异的笑,似乎在笑我太天真了。我确实比较天真,跟他们那群狠人比起来。

他说道:“童贯早已授意韩世忠,你若执意讨伐方腊,他就会联合将士反你。到时候,你的首级就是他升官加爵的保证。”

“好,这招狠,亏我没看错韩世忠。”

“我们路老板念在彼此情谊,不愿你遭此劫难,故派我半路阻杀送密诏的人。既然皇帝先对你不住,你又何苦继续为他卖命?路老板愿意倾尽全力助你父子谋取天下。如今二十万亲兵尽在你手,平方腊、灭宋江,指日可待,这江山还不是阁下囊中之物吗?”

话说到这份上,已经明白不过,是个人难免都会有点心动。

我大笑一声,说道:“我妄自谋反,即使夺了天下,又有何面目见列祖列宗?”

景三说道:“早在你出兵田虎之时,蛰居西川的金老板便派人已与路老板商议。若你起兵,他们两位愿意不计前嫌,通力合作。第一件事就是公告天下,说你本是皇族血脉,如今圣上昏庸,取而代之,也不算谋逆。天下谁人不知夺魄刀的威名?必然一呼百应,大事可成矣。更何况所谓成者为王,败者为寇,你救人民于水火,又能抵御北国,全天下都会歌功颂德。为了天下苍生,你也要为此一搏啊!”

我心里暗骂,这两个老狐狸,各怀鬼胎,原来早就狼狈为奸了。我回他道:“我自家父母尚在,即使什么皇族血脉,我也是不会稀罕的。你就当我没这个胆量,我是不会造反的。熟话说,将在外,君令有所不受。我尽可以平了方腊,灭了宋江。到时候班师回朝,解甲归田。料想皇帝也不会怪罪于我。”

“将军大可如此,料想小小一个韩世忠也难不倒你。”景三笑着说,随即话锋一转,阴冷地说道:“但你可别忘了,李师师可是在路老板的手中。”

我心中一寒,小师师仍在路东明这贼奴的掌中,我又该如何是好?若是起兵造反,或许江山美人,旦夕之间便可兼而有之。

我尚在思索之时,景三便已消失不见,留下一段笑声:“哈哈哈!将军好好想清楚,我先回去告诉李师师,她马上要当皇后啦!哈哈哈!”

这个疯子,不要命的家伙。有时候我还真有点怕他。俗话说,横的怕愣的,愣的怕不要命的。金老板、路老板都是横人,而我是个愣人,可景三,却彻头彻尾一个不要命的人。他本就没有什么可以输的,也不会在乎能够赢得什么。对他来说,这个世界就是一个玩笑,一场赌局。他可以瞬间就可以把自己的命赌没了,但他喜欢这样,他喜欢看人死前最后一刻那最真实的恐惧。他也毫不介意能亲自体会那种恐惧,甚至还会笑得很欢。

我独自对着一卷御诏、一个人头发愣,一时没有个计策。最后我还是只能找老爹商议。

我悄悄进了老爹的营帐。他正和妙英同在睡梦中。我不欲惊动母亲,就暂且退下,待天明再商议。

好容易捱到天亮,我将老爹叫到一处,保证四周没有耳目。与他看昨夜景三带来的礼物,一份御诏和一个发臭的人头。老爹神色凝重地看完御诏,又听我说明情况,就陷入了沉思。

我听到门外的将士已经开始集合,那天正是军令出征方腊的日子。

老爹捋着半白的胡须,来回踱步。我承认自己还是一个孩子,尚无法独自承受这个艰难的抉择。

帐外的军鼓已经敲过了三巡,将士正整装待命。

老爹停了下来,这个时候,我无比期望他还能够替我做一个决定,哪怕只是最后一个决定,让我觉得我还能够有所依靠。他停了下来,转向我,说道:

“路东明找的人是你,这本是你要作出的抉择。”

此话就断送了我最后的希望。

“韬儿,你也已经四十了,怎么还做不了主呢?”

我说:“这天大的事情,父母尚在,我如何做主?”

“那我现在就命令你做主,从今天起,你就是公孙家的族长。你尽管做去,天塌下来也有我帮你顶着。”

父亲终究是父亲,虽然他从小对我十分严格,经常打得我浑身伤痕,还令我心生不满,顶撞过无数次。但是到了这个时候,我只能感叹,父亲终究是父亲,他不会在乎你最终做的什么决定。他只在乎,无论我做了什么决定,他都会全力以赴地支持我。

我一时感动无以复加,不觉涕泗交加,对老爹说道:“那好,我们一起回京面圣。皇帝要治我们的罪,那就治吧。至少我们行得正,站得直。”

老爹走过来,拍了拍我的肩膀,笑道:“好孩子,你终于没有令我失望。我们一起回京,不会有事的。起码我们一家人总算能够团聚。”

于是,我们就拒绝了本唾手可得的江山。

如今我在想,若是当时接受了路东明的厚赐,或许情况就不会是这样。或许收拾了方腊、宋江之后,举国强盛,金兵便不敢南下。即使南下,也完全能放手一搏。或许如今不会落到这般田地,或许如今小师师不会生死未卜,或许如今我也不需要孤身一人、策马往金军大营而去。不过,我可没觉得有什么凄凉之处。就算让我回到当时,再选择一次,我依然会这么选择。

只是对不住了中原百姓,靖康之变生灵涂炭,我不可不说没有一点责任。这或许就太正直的代价,愚直的代价。而我,就是这么一个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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