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场的方余今天显得很是激动,整个人也是非常的紧张,毕竟这可是职业赛场,很久很久以前,他无比热切地奢望过,可是没有想到今天真的走到了这一步。方余下意识地朝着球场上的人们招手,不过现场观众们对于这个陌生面孔的新人似乎并没有什么了解,所以自然也谈不上有多欢迎了。
“这个上来的3号是谁?是新人吗?怎么以前从来都没有见到过他?”
“管他是不是新人,接下来的比赛已经是一边倒了,他上去又能怎么样?你没见闵教练这个举动不过是想锻炼一下新球员吗?”
“不,你们可别小看了这个3号。”就在旁边两个球迷你一句我一句聊着的时候,李锦豪听不下去了,方余可是自己的好兄弟,听到别人这样说他李锦豪自然不肯,“我告诉你们,这个3号可是了不得,之前在预备队的时候就发挥的很好,可是最后却是因为一些事情被主教练给陷害了,所以才去了燕京队的预备队的,现在他靠着自己的技术打进了母队里面.......当初他可是在预备队比赛之中拿到过40分的人,那可是40分!你们想想厉害不厉害?”
李锦豪的说辞也是让两个球迷被他唬得一愣一愣的,马文和沈子煌在旁边看到这一幕也是有些忍俊不禁。球场上,首钢队开始进攻了,方余一开始上来打的是一号位,负责带球过半场去。球权到他的手里,他很是谨慎地运着球,很快过了半场,他将球转移到了对手的手里,对手拿球之后直接是朝着内线冲了进去,可惜,被挡住了,球又回给到了方余的手里,方余给到底角的球员手上,队友拿球之后在三分线上直接出手,唰,篮球稳稳落入了篮筐之中。
一个助攻。
方余并没有一上场就开打,一来是需要适应,二来是主教练现在需要他扮演的角色可不是一个得分手。之后的几分钟时间里,方余依旧是默默地打着控球后卫的位置,他每一次都很是认真的去抢球,很是认真地去传球,表现看起来中规中矩并没有什么不同的,如同就是这样的话,估计大家都会给方余定性的,然而事实并不是这样。虽然时间只剩下最后几分钟了,可是不知道广厦队的球员们到底碰到了什么,他们竟然爆发了,一个后卫在出手了一次三分球之后竟然连续打进两球拉近比分,虽然按照这差距他们就是爆发到最后可能也赢不了,但这也是让人非常担忧的。
场边的首钢队主教练看到这个情况正准备在这一次进攻结束死球的时候换下方余换上一个主力球员去顶一下,然而,就在这一次进攻之中,当队友们都被对方给死死防守住,当方余手里的球都已经很难传出去的时候,终于,他站了出来。对方刚开始见他只是个新人,在防守的时候也没有下多大的功夫,所以当方余表现出了自己要投篮的模样时,对方竟然根本没有上前去防守,只是随时提防着他手里的球权给了别人。
方余觉得自己完全被轻视了,所以下一秒,他直接是站在三分线上后撤步出手了,唰,当篮球稳稳落入篮筐之中的时候,对方的球员也是彻底懵逼了。全场安静了一下之后立刻躁动了起来,之前可是没有太多人觉得这个新人能做什么的,现在一出手就是三分球也确实是让人耳目一新有种震撼的感觉。
闵教练看到这里的时候也是愣了一下,徘徊几步,随后做出了决定,他想先看看方余接下来会怎么打,要实在扛不住的话再换人。
轮到广厦队进攻了。
他们的球员运球过来,方余和队友上去包夹,可是队友却是在对方挡了一下之后突然失位了,拿到了球的那个球员直接是借着这个失误冲到了内线里面去,方余也没有多想,直接是跟了上去,在对方要投篮的时候他高高跃起扑了过去,最终,在他的防守之下,虽然对方投出了球但并没有投中,篮球弹筐而出。
“篮板球。”
不知道是谁吼了一句,然后所有人的目光都聚焦到了篮板球上,好几个球员都冲上去抢了。不过因为距离的关系都是广厦队的球员,可就在他们的大个子触到了篮球的那一刻,方余突然从后面蹿了出来,一个‘拔罗卜’的招直接将对方手里的球给夺走了。夺走之后,还不等其他人冲过来包夹他,方余在众人惊愕的目光之中突然做出了一个惊人的举动,他在自己家的篮筐下面不远的地方直接一个击地长传将篮球扔到了广厦队的篮筐下面,此时,那里已经有一个球员到了,接到了方余的大长传,他直接是拿到篮球轻松扣篮打进一球。
这个跨越了全场的传球也是引出了所有人的惊呼,连场边的首钢队主教练都是忍不住鼓了掌朝着方余投去赞赏的目光,座位席上的马布里等人也是激动地从座位上站起来为方余呐喊了一下,对面广厦队的老板见到这一幕更是心里一个劲儿地难受,最后他甚至是看不下去了直接提前离开了球场。
方余的突然觉醒打破了对方后卫球员的爆发,随后的几分钟时间里,他们再也没有了任何的办法追回比分,反倒是方余此后又打进了几个不错的球,他手感还不错,所以时常利用突破轻易冲到两分区里面然后中投,虽然这样的球风并没有一路杀进去那样看的爽,可方余很清楚,比赛需要的是效率以及数据,进球才是最终的目的,球队看待自己的话可不是光打球风格上去看的,你只有交出了让他们满意的数据他们才会觉得你是个可造之材。
这场比赛是方余在职业球场的首秀,首钢队终于赢下了跟广厦队的比赛,客场作战他们拿到了一场胜利。方余作为第四节上场的新秀拿到了10分2个篮板8次助攻的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