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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5章  隔叶黄鹂空好音2

绯红、鲜红、金红、明黄、炽黄,越来越明亮,彩虹桥滑到了尽头,身体破碎了飘浮在空中,忽然有一个名字,像埋藏已久的香,静静浮起。

怀琪。

我喃喃念出这两个字,心地前所未有的清明。

是他;是我。是我乔装改扮要上京去救余骏远,给自己取了个名字叫程昭然;是他高高在上的遇见了我。围场里我不需要救他,我也救了他;官场里他不必扶持我,他也扶持了我。窗前案边,他对我说:“爱卿,你如果是女人……”我是女人,但我对他含糊的抱歉说:“臣已有结发之盟,还望殿下成全。”余家的婚事是父亲作主定下,我一点都没觉得父母有什么问题、元王爷有什么问题。我想我是一个很正常的女儿家,尽力救了丈夫之后,就该回乡成婚。皇上……怀琪,他将是我心头永远的朱砂痣,我将一生担心着他、敬畏着他、并且信任着他。

可他辜负了我的信任。当我想将他作为心香埋藏,他却摇身一变成为恶魔。为什么不多一点克制与尊重?他糟踏了我的倾心相许。我怨恨他,然而厌恶自己更深。我杀死自己、也杀死自己的回忆。

“我……”我挺起身,想告诉他我回忆起来了。他亏欠我比我以为的还深,这是他的错,他要反省。我们以后不可以再犯这样的错误……

他的身体仍然在我身体里,受我挺身所牵动,黑暗的彩虹桥尽头又爆出迷人的强光,双人舞,双人的喜悦,把彼此炸成烟花好了。我呻吟着,手指深深掐进他的背,好一阵子看不见什么、也说不出什么话。

当我重新能活动舌头的时候,我试着再次跟他说,我已经什么都想起来。但情况好像不对了。

周围变得漆黑,好像不只是极乐时的幻觉,仙境是真的变成了黑色深渊。

而我怀中的厉祥身上,慢慢分出一个人影,温和而寂寞,比厉祥年轻很多。我现在已经能够很顺利的分辨出他们兄弟俩了,他是季禳。

季禳从厉祥身上分出来后,就默默的往下沉。

黑暗有那么浓,像是墨水,他半个身子一下子被黑暗吞没,好像会从此消失一样,我急着伸手去拉他,厉祥又往下沉了。我试着拉住他们两个人,结果我们三个都往下沉去。

挣扎了好一会儿我才弄明白了,在这片深渊里,他们都会往下沉,只有我才能自由的停留、下沉或上浮,但我的力量只能带一个人。

仰头望,上面一片明亮的光圈,应该就是深渊的出口了,可我只能带一个人出去,或者谁也出不去。我咬住了牙。厉祥曾指责说那伪善的仙境是我制造的,那么这个恶梦般的深渊,又是谁制造的?

我忽然不合时宜的想起一个老笑话,说妻子总是问丈夫:我跟你妈一起掉到水里你先救谁?丈夫想了半天:你不会从现在开始学游泳吗?

不,这一点都不好笑。

厉祥和季禳都仰着脸看我。他们好像都不会说话了,只能用目光来表达心声。季禳是恳求、仍然温和的,好像在说:即使你做不到,我也不会怪你。而厉祥,一脸无所谓的样子,好像说“我本来就是黑暗中的人,谁稀罕你救”,可是这满不在乎的底下,控制不住的光芒在闪动,他是想上去的,却连表达都不会表达、不敢表达、抑或不屑表达。

厉祥的性格根本就是这样消极,要末大吵大闹、要末甩手走开。当他有足够力量时,他是个恶魔;当力量消失,他,只不过是个心智残疾的孩子。

我深深的为他疼痛。

松开左手,我放开了厉祥的手。他睁着双眼,不放过一秒钟看我的机会,就这样瞪着,把所有的谴责与嘲弄都瞪出来,静静沉下。

我将季禳托上出口。

之后我还准备做点什么的。把季禳放下我就转身。可就在一转身的时间,身边的景色又变了。

深渊变回仙境。光线明亮,我们相对而立。

我们,指的是我和厉祥。“季禳消失了。”我呆呆道。

“他从来就没有存在过。”厉祥没有太多情绪,点了下头,“你知道他很小就生病,我想修佛来为他续命,可命是无法续的,天地间没有佛。所以我只能修魔,把自己的灵魂分给他。他本来就是我的分身。”

肯这么冷静的跟我解释,也许是真的对我失望了。我喃喃:“季禳跟你不是一个人。不是的。你什么时候附到了季禳的身上?”

“你真的想知道?”他露出牙齿,“你叫他开棺时,我彻底在他身上觉醒了。”

原来又是我的错,我心痛得能滴出血来:“季禳的灵魂呢?明明正直、温柔,跟你不一样。你把他怎么了?”厉祥袖子一甩:“你还没听懂吗?没有季禳,他的灵魂就是我的!什么正直温柔,本来就是我灵魂的一部分,但我知道那些漂亮的性格都是虚假的。坐皇位的人,不是辜负这群人、就是牺牲那群人,怎么能逃过良心呢?我知道我无法拥有这些性格,所以我把它们都分给阿季。当我离开石棺占有他的身体,我们融为一体时,那些苍白无力的部分都自然碎成了粉末。并不是我吞吃了季。季本来就不存在。看着我,这里是我!”

是了。开棺时他附到季禳身上,呆了呆之后,挥手叫我离开,之后好几天都没有见我。是厉祥忙着把季禳的势力收归他自己之用,没精力见我吧?他吃了季禳,但却为自己开脱得这么彻底。我无法把目光从他身上移开:“季禳……季禳从来就不存在?”

“不要这种表情!你同情他?但你想我是容易的吗?我用一切力量维护的小弟弟的性命,我不惜修佛与成魔也要维护的人,我将自己不配拥有的、灵魂中最好部分都分给他的这个人,他篡位,砍断了我的头颅!”

是,不但杀了他,还诛杀了他的很多人呢。我低头。厉祥也是可怜人。

他的手微微抬起,我仍然本能的神经紧张,怕他要报复我,后退了一步。他没有再做什么。我低头,怅然看着那眼清泉逐渐干涸,直到露出仙境的出口。

也许这仍然是厉祥的梦境。当他对我失望时,出口就呈现了。

也许他刚才真的愿意跟我在这里长相厮守,我真的有能力救护他的灵魂。但是我们失去了这个机会,从我放开他的手、选择了季禳开始。

他的眼神在冷冷指控:“你果然不爱我。”我只能茫然的站着,不能告诉他:那时候,我想把季禳救出去,然后回头陪他沉沦。季禳也不是多么完美善良的人,也哄骗过我,我对季禳也很生气,但如果真的只有一人可以得到拯救的,这机会应该给季禳吧?而我,若必定要亏负一个人,并以自己的性命作抵,那就是厉祥,只有他。

季禳没有我应该也会好好活下去吧,而厉祥他……不知为什么,我觉得他没有我的话,会太孤单。

说了他也不会信的。我知道。我了解他了解得这么深,就像他了解我一样多。

他用力一甩衣袖:“好。出去后,我们继续交战。我会杀了你。”率先走向出口。

出去之后,就依然成为敌人了啊。我看着他的背影,下不了手偷袭。分手后才意识到,他,也没有对我偷袭,这个恶魔,这个宿敌。

不知道厉祥跨出仙境后,见到的是什么?我见到的是沙漠,金黄、灼热,无边无际。太阳是斜的,但我不知道是上午还是下午,所以也无法知道那个方向是偏东南还是偏西北,而厉祥早已消失了,也许仙境喜欢把人吐在不同的地方。

我迟疑了一下,背着太阳的方向走。

如果我处在元城西边的沙漠里。它是南北走向的狭长一带,虽然东西的宽度也不足以让一个无水无粮的人徒步横度,但总比向南北走的生还希望大。

此外,太阳在我的背后,我一来可以避免被太阳晒花眼睛,二来可以照着影子的方向走,尽量以免走歪方向、变成无意识的绕圈子。

也许所有这些盘算和挣扎都是徒劳。脚插进软软的沙子、又拔出来,交替向前走,机械的重复无数次之后,我迷迷糊糊的想。这个状态不可能坚持到永恒,总有一个时刻我会力竭,头往下一栽,结束生命。当沙子吸干我的血肉时,我是懒惰的坐在地上而死、还是挣扎着求生而死,对它们来说又有什么区别?如果多少年后有驼队经过这里,看见我的白骨,这具白骨生前做过什么,对他们来说又有什么区别?

可只要还活着,就要往前走,也许再多走几步,地平线的那边就能看见绿州呢?人就是为这渺茫的希望,不断挣扎、不断跋涉,至死方休。

我的双耳已经嗡嗡嗡的,出现幻觉了。我好像听见叮叮咚咚的音乐声。

“一颗心为什么要犹疑、一双眼睛为什么要哭泣,亲爱的你看你看风吹了过去,我们不介意、不介意、不介意分离……”我在心里悄声的吟唱。我现在什么都可以记得起来了,这是我和厉祥一起唱过的歌,他谱曲、我填的词,那时荷叶田田,温暖的风在小亭里吹过去,“爱卿,朕很高兴遇见你。”他耳语一般喃喃,我回眸一笑。后来我失忆、季禳即位,便再也禁止宫里人唱这首歌。厉祥说季禳跟他是一个人,也许错了,那份珍贵的灵魂从他身上分出去后,就独立出来,拥有自己的追求与嫉妒,直到厉祥重新碾碎这份灵魂,像父亲碾碎不听话的孩子。我们三人覆水难收。

叮叮咚咚声越来越近,不,这不是幻觉、不是音乐,只是铃铛。这铃铛声此刻对我来说,比一切音乐都悦耳。我极目远眺,终于远远看见挪动的黑点:驼铃,驼队!

我手脚并用的扑过去。用爬的、用滚的,怎么样都好。驼队,快看见我、救我!

沙漠太过干燥,口腔里的一点点可怜水分,好像一张口就会被沙漠的空气吸干似的,我不敢早早的张开嘴呼喝。只是努力的挥手。可惜头发在逃出宫殿的时候削短了,现在还没有长得多长,否则放开来,让它唰唰在风里飞,一定更加醒目。

驼队没注意到我,继续徐徐前行。我越奔越近了,可以看清那五峰棕色的骆驼、驼背上灰扑扑的背篓,还有披着灰袍子的三四个人。他们都没有看我。我扯开嗓门大叫:“救命!”

他们仍然没有看我——也许眼睛稍微斜了斜,但是没有看。是那种看也没有意义、看都懒得看的神气。骆驼和他们一起,继续徐徐往前走。

我刹那间明白了,他们不是没有发现我,只是不愿意救我。所以我呼不呼救,跟他们没有任何关系。他们反正不会救我。

不知是不是刚才喊叫时嘴里进了沙子,我舌根发苦。

好吧,也许他们只带了勉强维持他们自己路途的水,没有多余的匀给我。我半途插出来,要求人家分水给我,也太过为难人家。我努力追上他们,问:“请问元城在哪边?”

他们之中的一个,应该是带头的,终于回头看了看我。这人身材高大,头巾中露出来的面孔,看起来粗黑得像个老农民,眼眼眯成一条线、鼻子倒挺高,只是高得凶悍,当中还折出一个利落的鹰钩来,令人望而生畏。他默不作声的抬起手,指了指我影子的前方。手背上满是青筋和皱纹。

看来我的估计没有错。这是元城西边的沙漠,太阳则正在往下落。我往东走,可以接近元城。他们是往南的,大约是在草原、三湖两地贩卖货物的商人。

我道声:“谢谢。”转身折向东北方。元城局势未明,我出沙漠时,还是尽量靠近枯摩山脚比较好——如果我出得去的话。

太阳已经贴近地平线了,我在地上发现一个小东西,是只蜥蜴,全身跟沙漠一样的土黄色,要不是鳞甲反射着太阳光,很难叫人看见。

它正翘着尖脑袋,像个哲人般若有所思的呆在那里,察觉到我的动静,嗖的跳起来,要逃进沙子里,还真是静如处子、动如脱兔。

我比它还快的扑上去。

在山野里,向予曾教训我说:它不是一只可爱的兔子,它是肉!

蜥蜴并不可爱、也没有多少肉可供充饥,但它是生命,体内就包含着水。我需要这点水,比需要肉还迫切。

我的手应该已经挨到它了,但是它“哧溜”一下,还是消失在沙子里,给我留下一截土黄的断尾。

我把这截断尾小心的挨到嘴边,胃立刻抽动一下,想呕吐,但终于同理智妥协了,只是干呕数声,没有真的把宝贵的液体呕出来。我珍惜的把这截断尾的鳞片去掉,然后全吃进去了。吃到胃里之后,蜥蜴肉、猪肉、还是兔肉,其实都没有什么不同,只要你不去想它的话。

太阳挨到了地平线,黄汪汪的,像一只煎得正好的荷包蛋,同地平线亲热了片刻后,“哧溜”,跟蜥蜴一样迅速,被地平线吸下去了。我的影子一瞬间拖得那么长,像横贯了整个沙漠。而后什么都黯淡下去。沙漠的夜晚来临了。

空气一下子变冷。沙漠的气候简直像一个青楼老鸨——你知道老鸨一看见客人有钱,立刻笑得像一盆火,一见人家没钱呢,就换成朔月冰了。沙漠里,太阳照在头顶,倾刻从风到沙都能烤肉,太阳一落下去,烤箱就变成冰窖。

我在仙境里带出来一身的湿衣服,在沙漠里走了半个下午,外衣是全干了,中衣还有些潮叽叽的,天一变冷,贴在身上格外难以忍受。我运转内力,竭力保持自己的神智清明,但实在怀疑能撑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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