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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尘缘(3)

我们的眼睛和心,都不善伪装,也许,该多看看大地和树林,大地是厚的,厚德载物,树木是绿的,那是生命的蓬勃的样子,海子说:“从明天起,关心粮食和蔬菜……我有一所房子,面朝大海,春暖花开。”多么美好的憧憬,多么平凡的俗世温暖,他抵不过文化和心灵的失落,选择了永远的逃避,事实是,如果我们不想逃,那就试着去远离、宽容或者遗忘。

生命真的不适合朗读,默读最好。

八、不能再跟你回家

那个晚上,有些闷,风在城市的每个角落乱窜,不时掀起衣襟裙角,大街上车来车往,满街的灯火,用一种喧哗来诠释着孤独。

城市的灯火下每一个匆匆而过的人,影子被拉长又缩短,无数的交错成为了一种怪异的牵扯,陌生的,路过的,偶然相遇的的人在影子的交叠的刹那,竟有了一种奇怪的时空里的幻影。这样的夜晚,这样的灯下,每个人的心情都是不同的,你不知道我的痛,我不知道你的伤,你看不见我眼底的寂寞,我也没有想过你此刻的心境,却因为有了这样的时空里的交叠和擦肩,构成了一个记忆的场。在那个场里,你存在过,我存在过,我们一起构成了那个夜晚的那一刻。

我们四个人,我和我的孩子,大哥,我曾经的大嫂,我们一起从一家饭店里出来,站在路边,我几乎有两年没来大哥所在的城市了,这一回,是因为侄女生了个可爱的宝贝,也因为希望大哥大嫂能够像从前一样,牵手,大哥长得高大,威猛,大嫂是那种白皙而娇小的女人,大嫂依偎在大哥的身边的时候,是最和谐的小鸟依人图。

大哥给我打电话以后,一直不相信他们是真的要分开了,不能再牵手了,牵了将近四十年的手真的就这样要放开吗?四十年的夫妻,早已是亲人了啊,难道说分开就分开了吗?真的舍得吗?我的心里像压着一块沉重的铅云。

下午的时候,和大嫂一起在雨山湖公园的草坪上说这件事,看到大嫂脸上漂泊的沧桑,和从前我见到的那个眼波流动,俏皮幸福的小女人完全不一样了。是世事经过后的那种疲惫和忧伤。

人生处处有陷阱,即使是人过不惑,也不免要落入生活设计的陷阱,大嫂是个贤惠温柔的大嫂,大哥是个大男子主义特别严重的大哥,四十多岁的大哥,凭着自己的踏实勤奋,终于在单位得到了重用和提拔,然而,这是噩梦的开始,灯红酒绿中,大哥迷失了自己,在左拥右抱的快乐里,觉得这才是人生真正的快乐吧?大嫂一次次接受大哥的忏悔,直到再也不相信大哥的保证。

可是,大嫂也错了,错在为什么不等着大哥的回头,这些繁华和虚幻的快乐,终究是好梦一场,有醒的时候,可大哥还没醒来,寂寞孤独的大嫂也没能够抵挡住另一个男人温柔的陷阱,跟着他走了,大嫂说她什么也不要,只要自由。大哥醒了,彻底醒了!一个一辈子除了对父母下跪的汉子,膝行跪求大嫂回心转意,但,深陷其间的大嫂也没有醒来,她还是走了,一份离婚协议书断绝了三十多年的夫妻情分!只留下漫漫长夜里女儿的擦不干的眼泪。

如果,各自真的能够寻找到幸福,那也算是完满的,可是幸福并不是一时的冲动和激情,那是岁月积淀的相互的依赖啊,没有了岁月的厚度,到手的幸福也是单薄不可靠的,明白这个道理的大嫂,夜夜梦见大哥的身影,对着我,她泪如雨下,她说她现在知道,她的心里只有我大哥。而我的大哥呢,被伤得遍体鳞伤后,也找了一个自以为是可以依靠的幸福,再不回头。

大哥说因为大嫂的背离,整个单位尽知,他差点就跳楼自杀了。他无法再回头去承受别人异样的眼光,即使,他找不到自己的幸福,也宁愿孤独终老,大哥说得斩钉截铁,毫无回旋的余地。

我知道,大哥的心里也是放不下大嫂的,但是,人生中,有些错误又怎么可以挽回呢?要用多少的时间,去释然心头曾经的伤害呢?一对三十多年相濡以沫的夫妻,还可以不可以再次牵手,还剩下多少的时间可以如此一错再错,来分离不再相聚呢?最后的最后,留下了爱,亦或是恨么?

站在路口的风中,风扬起了大嫂的鬓发,我看见了灯光中触目的花白,她看着大哥,乞求似的说:“我也跟你们一起上去,陪小妹一会吧?”

大哥在夜色里,固执地一挥手:“不行,你不能上去!”然后,背转身,走过斑马线,在昏黄的路灯里,我看到高大的大哥佝偻的后背,倔强甩了甩头发,大嫂挽在我胳膊上的手也松开了,她面对着我,夜色朦胧,我还是能够看到她眼里的深深的落寞和哀伤,她张了张嘴,什么也没说出来,只转过身,对我挥挥手,我听到她有点哽咽地说:小妹,我走了,明天我去车站送你!

大哥站在马路那边等着我,我却久久看着大嫂渐渐隐入小巷深处的矮小柔弱的身影,想到她没有房子,没有家,没有依靠的孤单和伤痛,从前,跟着大哥一起回家是多么普通的一幕啊,什么时候起,她却再也不能跟着大哥一起回家了!人近黄昏,为什么却要忍受这样的无端的苦楚呢?谁之过?大哥大嫂都有错,但有错的仅仅是他们吗?

第二天,我没有打扰大嫂,很早就到车站坐车了,我在心里祝福,有一天,大嫂还能够跟着大哥一起回家!大哥不再将大嫂孤零零地扔在别人的屋檐下,不再将大嫂孤单地丢弃在灯火辉煌的街头。

离开那个城市的时候,雨下得越来越大,我无法将自己从那夜街头的悲伤中泅渡出来。

九、消磨

窗外是黑的,灯光照在玻璃上被悉数反射回来,把一个黑黢黢的夜割断在外面,那黑暗里,有李花开放在绛红色的嫩叶间,李树的边上是棵桃树,如今也正灿然开放着娇艳粉红的花,每次走过的时候我都会担心一场雨,一不经意,它就会谢了,为此,我曾特意在盛开的桃花里找寻一个个等待绽放的花蕾,我希望越多越好。

桃花谢了,在我心里,一个春天的序幕就算是完全拉开了。幕布一旦拉开,春就去老去,许多事都是这样,戏太仓促,没等入味,就已经幕落人散了。

于灯光下想黑夜里的那两棵树,它们的花开应该是一首恬美的曲子,让我慢慢沉下来,静下来,静静地看几页诗经,听一段音乐,来一点感动,多几分感慨。慢慢靠近夜的胸膛,听它沉稳的心跳,均匀的呼吸。可是我把握不到一点夜的温度,心在这里那里流浪,想收却收不回来。仿佛是失落了什么,怅怅地寻找,想握住它,伸开手,看它在掌心里,让我踏实。

记起曾经看过的陈慧琳主演的《薰衣草》,那是一部童话般的爱情剧,打开电影软件,搜寻到它,打开,看陈慧琳从电梯里升上来,手里抱着一大袋装在白色口袋里,又干又香又松软的薰衣草,另一个手里是一只红色的气球,她转过楼梯转角的时候,微微侧转,长发、长裙,眉眼秀媚。不知为什么,忽然就不想看了,关掉软件,漫无目的地点这个那个网址,看一眼又扔下,很迷惑,连我自己也不明白,我在找什么?

整整一天,一直在想一个情节,想小时候,院子里十来棵的桃树,隐约记得其中有一棵长着三角形的枝丫,相对于四五岁的孩子来说已经很粗壮的枝干,离地面并不高,我常常会在午后爬上那枝桠,背靠两根,两只脚挂在那里晃啊晃,就晃进了梦乡,桃花落在我的梦中,桃儿也结在我的头上,越过野蔷薇刺的屏障,是一条浅浅的河沟,里面有艾蒿,蒹葭、水草,再过去就是成片的农田。我之所以喜欢坐在那棵桃树的枝桠上,大概是最方便眺望田间忙碌着的外婆。

一直不明白,外婆很凶,茅屋远不及后来的住所好,却总是不断地忆起。夜里,外婆常把我叫醒,叫我挪地方,她拿白铁锅在床上接漏水,茅屋里,经常是外婆烧那些未晾干的柴冒出的呛人的烟,常常被呛得眼泪直流,可是,那茅屋、那艾蒿、那桃树、以及外婆的斥骂声,却每想起时都能够换得片刻的温馨和宁静。就像走了很久的路,终于能够在小溪里用水洗脸时那样的清凉,那样的惬意。

这种刺骨的凉意在一个初春的凌晨,曾经遭逢过,那是幼小的我,睡不惯别人家的床,硬是夜里哭着闹着要回外婆的茅屋,外婆拿长长的带子把我裹在一堆衣物里,背在后背上,黑夜真黑,我闭着眼睛,外面的世界于我左右是个黑,但在外婆,恐怕是无尽的恐惧吧,还清晰记得她一路跟我说着我听不懂的话,深一脚浅一脚,夜风凉凉地吻着我的脸,这么些年过去了,我依然记得那风的清凉浸骨,和夜色里各种各样的在无边的静寂中嘈杂着的声音。当外婆终于把我放在了茅屋的床上,是多么香甜的踏实的梦啊!凶凶的外婆是我的第一个母亲。

“忽忆故人今总老,贪梦好,茫然忘了邯郸道。”仿佛只隔着一个梦,醒来了,外婆早已经不在了,人也渐老,心也渐乱,渐渐知道,哪里能够寻到那份没有任何嫌隙的日子,打着骂着,却亲着恋着的真,很普通,却距我万水千山。

时常时常,我如今夜,不说一句话,不想说一句话,在记忆的深处翻箱倒柜,拿出一点珍藏来消磨,或者跑到曾经感动过的故事里逡巡,一颗苦涩的药片就着白开水,咽下,随着夜一起慢慢地,慢慢地回复平静。

十、一只碗,两只碗

逛超市的时候,在厨具的柜台买了三只颜色各异,形状不同的碗。

我的碗是橘红的,又矮又笨的那种笨笨碗,老公的碗是草绿色,圆口深底,儿子的碗的粉红,方形的。喜欢它们鲜艳的色彩,更重要的是儿子不管是什么样的碗、多大的碗坚决只吃一碗,为了让他多吃,只能选择形状怪异,容量较大的碗来诱惑他、迷惑他,我们俩的是顺便。

自从买回来以后,儿子就迷恋上我的笨笨碗,但是我也喜欢,我是应该让着他的,但是,就是要逗他,每次一开饭,我们都会以最快的速度跑向碗柜,去抢那只我们喜欢的碗,有时故意落后,看他因为抢到中意的碗开心地大嚼,我就高兴,有时候,他没抢到,我坚决不让给他,看着他失意的样子,我也高兴。这几乎成为只属于我们俩的游戏。那一瞬间得到的欢喜和失落,让我们其乐融融。

我和儿子向来是没大没小,总是嬉闹不止,让老公头疼。只有在学习时,我们才肯安静地分工合作,有时候,他犯错了,才会怕我,因为我会喂他吃柳条炒肉丝。每次打完他,我也心疼,但我不看他,他每次过后都跟我说:老妈,我真的发誓三天不理你,为什么每次都捱不到三小时呢?我就在心里偷着乐。我的孩子啊,咋会不理我?

那天早晨,起得晚了点,婆婆把三只碗都盛好了放在桌子上,等到我坐下来的时候,贪玩的小家伙才坐了过来,我们俩的抢碗大战又开始了,又笑又闹,但还是让他抢到,我站在他身后哄他,让给妈妈可以么?他笑得咯咯的对我说:坚决不给!我就咯吱他,他最护痒,赶紧撒手,我抢了碗,正准备动筷子,一没留神,他就又抢过去了,我拿着筷子对他无可奈何地笑,婆婆和老公都在嗔怪着骂我俩。我俩浑然沉浸在自己的游戏里。

不知道什么时候他外婆进来了,见了我们俩的抢闹,一直在哪里摇头,跟我婆婆说:“我这个丫头,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够长大!跟他儿子抢啥抢?”我俩笑着没理。

第二天早晨,我们像往常一样去婆婆家吃早饭,我扒着他的小肩膀,他环着我的腰,没想到,我们在桌边坐下来的时候惊呆了,桌子上居然是两只一模一样的笨笨碗!原来,昨天,他外婆看我们俩抢碗,特地跑到超市买了一只碗给送了过来,我们俩对望一眼,啥也没说,我们快乐的抢碗游戏就此结束。

一只碗的乐趣,被两只碗取代了,我们似乎都感觉失去了什么,但是又说不出来。

直到一天放学,我恰好在路上遇到他,我给他买了他爱吃的炸鸡排,我们俩一路走回家,爬上五楼,打开防盗门,门内是两双拖鞋,一双是象牙黄的动物鞋,一双是咖啡色的软底保暖鞋,我们俩对望了一眼,眼波一动,眼睛里不约而同掠过一丝恶作剧似的狡黠,迅速地脱鞋,扔包,你不让我,我不让你,我们又开始了抢鞋大战!

那双象牙黄的动物鞋最终穿在他的脚上!明天,我要把它抢过来,呵呵。如果谁要是再帮我们买一双,我们都跟他急。

十一、林儿,我们注定会重逢

一行淡蓝色,纤弱的小字从QQ对话框里跳到我的面前,吓了我一跳,居然是几年未见的林儿。

林儿依旧是感性的,带着与生俱来的淡淡忧郁。总让我想起有着薄薄的积雪的冬夜,安谧寂静的淡蓝底色里,一灯如豆,晕开满世界的暖暖的橘黄,林儿就坐在那样的灯光里,忧伤的眸子,恬静的面容。

有些人,似乎是从你的生命里渐渐淡去了,但乍见之下,还是不经意拨动了心弦。一时间时光倒回,昨日的芬芳仿佛就能够嗅见,昨日的气息也跟着扑面而来,让你毫无防备地被旧时的温馨和感动击倒了。

“我在读一篇字,里面提到一个博的题目”林儿说,“本来并没多少留意,可却突然很喜欢题目那几个字的味道,所以在百度上去搜,竟然是你写的。”

“哦,什么题目?”

“只有花开,没有你在”

那正是我不久前写的一篇博文,林儿居然在漫漫网海里再次找到了我的“家”!是缘分么?还是我们本来是由于文字相识,相知,终究还是循着文字的旧迹再度相逢?都说网络是虚幻的,那一刻,我觉得不是!

生命里,所有感动过的相遇,所有真诚温柔的相待,总是会留下连我们自己都料想不到的痕迹,再次因为文字而相逢,只有心动,只有幽喜,只有感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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