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与人交谈中,除非有特殊需要,一般不要用文言词和方言词。过多使用这类语言,容易造成对方误解,不利于感情的交流和思想的表达。
有个小伙子,年过三十仍没娶妻,他母亲非常着急。后来别人给他介绍了一位姑娘,几天后,他写信告诉母亲:“女方爽约。”母亲非常高兴,认为约会是爽快的,逢人就讲儿子有对象了。一年后母亲要求见见姑娘,儿子才把“爽约”解释清楚。母亲连连责怪儿子话没说清楚,耽误了时间,小伙子也后悔莫及。如果小伙子当初把“爽”字改为“失”字,或许早就有妻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