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性关节炎经长时期非手术治疗不能有效控制症状,或已出现严重关节功能障碍者,可考虑手术治疗。手术治疗的适应证包括:
(1)反复发作的关节肿痛、关节积液,非手术治疗疗效欠佳。(2)关节活动功能已不同程度受限。(3)先天或后天关节畸形所致的骨性关节炎,症状呈进行性加重。(4)骨性关节炎伴关节内游离体形成。(5)原发性骨性关节炎及各种疾病所致的继发性骨性关节炎、关节严重损坏,关节功能明显丧失。(6)关节肿痛已呈持续性。(7)X线片显示受累关节呈晚期改变。(8)关节肿痛严重,影响日常工作及生活,非手术疗法效果欠佳。
手术的目的在于尽可能解除关节疼痛,恢复关节功能,从而延缓或中止病变的发展。通过手术,切除增生的骨刺或骨赘,纠正关节畸形,纠正压力的不合理性,或者去除病变关节,重建关节功能,使关节内外环境改变,恢复正常生理、生物力学的状态,达到治疗疾病的目的。
常用手术方法有滑膜切除术、关节清理术、游离体摘除术、截骨术、关节融合术、关节成形术等。需要指出的是每种术式都有其特定的适应证,术式的选择,应根据病变关节的部位、临床症状、病损程度、非手术治疗效果、整体功能等多方面因素而定,同时还要考虑患者的年龄、职业及经济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