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陕西洋州有个土豪叫李甲,为人狡诈多心计。当时,其兄病故,留下寡妻及一子,房屋多间,田地若干。李甲见嫂子勤俭治家,日子过得不错,十分眼红,欲夺其嫂子家产。于是,李甲三天两头跑到嫂子家,问寒问暖,嫂子甚为感激。
一天,李甲叹着气对嫂子说:“你还年轻,拖着个小孩儿过日子,倒也不容易。依我之见不如改嫁,也好有个照应。”
嫂子不悦道:“你兄就留下一子,我再苦也要将他养大,决不改嫁。这辈子绝不再动改嫁之念,谢谢叔叔关心了。”
李甲不甘心,四处扬言说哥嫂的儿子不是亲生的,非李甲骨肉便不能继承家业。嫂子气不过,便告到官府。不想李甲偷偷买通官吏,官吏便帮着李甲说话。嫂子多次上告,但均被驳回,还被毒打一番,说她诬告,最后竟将财产统统判给李甲。
时光一晃10年,李甲嫂子为争这份财产一直不断地告状。新任洋州知府韩亿接状后,翻阅了历次审理本案的旧案卷,发现了疑点:案卷中均漏掉了这女人生儿子时请乳医接生之事,而这正是决定小孩是否亲生的关键。
韩亿向李甲嫂子了解当年乳医的姓名后,立即传那乳医到堂。那乳医竟记忆不起,便回家翻阅旧记录,果真查到此小孩是那女人所生,便立即出具了证明。韩亿将李甲的族亲都传到官署,道:“李甲大逆不道,居然乘人之危,诈兄嫂家产,实该治罪!”李甲极力申辩。韩亿取出当年请过乳医的记载,众人无话可说,李甲只得服罪。那女人的10年沉冤终于得到昭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