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选派监理人员根据监理工作的任务,选择适当的监理人员,监理人员的选择除应考虑个人素质外,还应考虑人员总体构成的合理性与协调性。监理人员应包括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必要时可配备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我国《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规定,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由具有3年以上同类工程监理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应由具有2年以上同类工程监理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专业监理工程师应由具有1年以上同类工程监理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并且项目监理机构的监理人员应专业配套、数量满足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的需要。4.制定工作流程和信息流程为使监理工作科学、有序进行,应按监理工作的客观规律制定工作流程和信息流程,规范化地开展监理工作,图522所示为施工阶段监理工作流程。
5.4.2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
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是指项目监理机构具体采用的管理组织结构。应根据建设项目的特点、建设工程组织管理模式、业主委托的监理任务及监理单位自身情况而确定。常用的项目监理机构组织形式有以下几种。1.直线制监理组织形式这种组织形式是最简单的,它的特点是项目监理机构中任何一个下级只接受唯一一个上级的命令。各级部门主管人员对所属部门的问题负责,项目监理机构中不再另设职能部门。这种组织形式可以适用能划分为若干相对独立的子项目的大中型建设工程。
23所示,总监理工程师负责整个工程的规划、组织和指导,并负责整个工程范围内各方面的指挥、协调工作。子项目监理组分别负责各子项目的目标值控制,具体领导现场专业或专项监理组的工作。
如果业主委托监理单位对建设工程实施全过程监理,项目监理机构的部门还可按不同的建设阶段分解设立直线制监理组织形式,如图524所示。
对小型的建设工程,监理单位也可以采用直线制监理组织形式,如图525所示。
直线制监理组织形式的主要优点是组织机构简单、权力集中、命令统一、职责分明、决策迅速、隶属关系明确;缺点是实行没有职能部门的“个人管理冶,这就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博晓各种业务,通晓多种知识技能,成为“全能冶式人物。
2.职能制监理组织形式
职能制监理组织形式,是在监理机构内设立一些职能部门,把相应的监理职责和权力交给职能部门,各职能部门在本职能范围内有权直接指挥下级,如图526所示。此种组织形式一般适用大中型建设工程。
这种组织形式的主要优点是大大加强了项目监理目标控制的职能化分工,能够发挥职能机构的专业管理作用,提高管理效率,减轻总监理工程师负担。但由指挥权力分散,易造成职责不清,由下级人员受多个上级领导,如果上级指令相互矛盾,使下级在工作中无所适从。3.直线职能制监理组织形式直线职能制监理组织形式是吸收了直线制监理组织形式和职能制监理组织形式的优点而构成的一种组织形式。这种组织形式把管理部门和人员分为两类:一类是直线指挥部门的人员,他们拥有对下级实行指挥和发布命令的权力,并对该部门的工作全面负责;另一类是职能部门和人员,他们是直线指挥人员的参谋,他们只能对下级部门进行业务指导,而不能对下级部门直接进行指挥和发布命令。如图527所示。这种形式的主要优点是保持了直线制组织形式实行直线领导、统一指挥、职责清楚;另一方面又保持了职能制使目标管理专业化的优点。缺点是职能部门与指挥部门易产生矛盾。信息传递路线长,不利互通情报。
4.矩阵制监理组织形式
矩阵制监理组织形式是由纵横两套管理系统组成的矩阵性组织结构,一套是纵向的职能系统,另一套是横向的子项目系统,如图528所示。这种形式的优点是加强了各职能部门的横向联系,具有较大的机动性和适应性;把上下左右集权与分权实行最优的结合;有利解决复杂难题;有利监理人员业务能力的培养。缺点是纵横向协调工作量大,处理不当会造成扯皮现象,产生矛盾。
5.4.3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配备及职责分工
1.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配备
项目监理机构中配备监理人员的数量和专业应根据监理的任务范围、内容、期限、专业类别,以及工程的类别、规模、技术复杂程度、工程环境等因素综合考虑,并应符合委托监理合同中对监理深度和密度的要求,能体现监理机构的整体素质,满足监理目标控制的要求。
1)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结构
项目监理机构要有合理的人员结构才能适应监理工作的要求。合理的人员结构包括以下两方面的内容。
要有合理的专业结构。即项目监理机构应由与监理项目的性质(如是工业项目,或是民用项目,或是专业性强的生产项目)及业主对项目监理的要求(是全过程监理,或是某一阶段如设计或施工阶段的监理;是投资,质量,进度的多目标控制,或是某一目标的控制)相称职的各专业人员组成。也就是各专业人员要配套。一般来说,项目监理机构应具备与所承担的监理任务相适应的专业人员。但是,当监理工程局部有某些特殊性,或业主提出某些特殊的监理要求而需要采用某种特殊的监控手段时,如局部的钢结构、网架、罐体等质量监控需采用无损探伤、X光及超声波探测仪,水下及地下混凝土桩基,需采用遥测仪器探测等,此时,将这些局部的专业性强的监控工作另行委托给相应资质的咨询机构来承担,也应视为保证了人员合理的专业结构。
要有合理的技术职务、职称结构。监理工作是一种高智能的管理、技术服务,但为了提高管理效率和经济性,项目监理机构的监理人员应根据建设工程的特点和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的需要确定其技术职称、职务结构。绝非不论监理工程的要求和需要,追求监理人员的技术职务,职称越高越好。合理的技术职称结构应是高级职称、中级职称和初级职称有与监理工作要求相称的比例。一般来说,决策阶段、设计阶段的监理,具有高级职称及中级职称的人员在整个监理人员构成中应占绝大多数,初级职称人员视情况决定,应仅占少数。施工阶段的监理,应有较多的初级职称人员从事实际操作,如旁站、填记日志、现场检查、计量等,这里说的初级职称指助理工程师、助理经济师、技术员、经济员,还可包括具有相应能力的实践经验丰富的工人(应要求这部分人员能看懂图纸,能正确填报有关原始凭证)。施工阶段项目监理机构监理人员要求的技术职称结构如表53所示。
2)项目监理机构监理人员数量的确定
(1)影响项目监理机构人员数量的主要因素
工程建设强度。工程建设强度是指单位时间内投入的建设工程资金的数量。它是衡量一项工程紧张程度的标准。
工程建设强度=投资/工期
其中,投资是指由监理单位所承担的那部分工程的建设投资,工期也是指这部分工程的工期。一般投资费用可按工程估算、概算或合同价计算,工期是根据进度总目标及其分目标计算。
显然,工程建设强度越大,投入的项目监理人力越多,工程建设强度是确定人数的重要因素。
建设工程复杂程度。每个建设工程都具有不同的情况,如工程建设地点、位置,工程所在地气候、工程地质,工程的性质、空间范围、施工方法,工程材料、设备供应方式,后勤保障等内容不同,则投入的项目监理人力也就不同。根据一般工程的情况,可将工程复杂程度按以下各项因素考虑:
设计活动多少;
工程地点位置;
气候条件;
地形条件;
工程地质;
施工方法;
工程性质;
工期要求;
材料供应;
工程分散程度等。
根据工程复杂程度的不同,可将各种情况的工程分为若干工程复杂程度等级,不同等级的工程需要配备的项目监理人员数量有所不同。例如,可将工程复杂程度按五级划分:简单、一般、一般复杂、复杂、很复杂。显然,简单等级的工程需要的项目监理人员数量较少,而复杂的工程就要配置较多的项目监理人员。
工程复杂程度定级可采用定量办法:对构成工程复杂程度的每一因素通过专家评估,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给出相应权重,将各影响因素的评分加权平均后根据其值的大小以确定该工程的复杂程度等级。
例如,将工程复杂程度按10分制计评,则平均分值1~3分者为简单工程,平均分值3~5分,5~7分,7~9者依次为一般工程、一般复杂工程和复杂工程,9分以上为很复杂工程。
监理单位的业务水平。每个监理单位的业务水平和对某类工程的熟悉程度不完全相同,监理人员素质、专业能力、管理水平、工程经验及监理的设备手段等方面存在差异,直接影响到监理效率的高低。高水平的监理单位可以投入较少的监理人力完成一个建设工程的监理工作,而一个经验不多或管理水平不高的监理单位,则需要投入较多的监理人力。因此,各监理单位应当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监理人员需要量定额。
具体到一个建设工程,应视其具体特点配备项目监理人员。
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结构和任务职能分工。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结构情况关系到具体的监理人员配备,务必使项目监理机构任务职能分工的要求得到满足。必要时,还需要根据项目监理机构的职能分工对监理人员的配备做进一步的调整。
有时监理工作需要委托专业咨询机构或专业监测、检验机构进行,当然,项目监理机构的监理人员数量可适当减少。
(2)项目监理机构人员数量的确定方法
项目监理机构人员数量的确定方法可按如下步骤进行。
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需要量定额。根据监理工程师的监理工作内容和工程复杂程度等级,测定、编制项目监理机构监理人员需要量定额。例如表54。
根据项目监理机构情况决定每个部门各类监理人员如下。
监理总部(包括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总监理工程师1人,总监理工程师代表1人,行政文秘人员2人。
子项目1监理组:专业监理工程师2人,监理员9人,行政文秘人员1人。
子项目2监理组:专业监理工程师2人,监理员8人,行政文秘人员1人。
施工阶段项目监理机构的监理人员数量一般不少3人。
项目监理机构的监理人员数量和专业配备可随工程施工进展情况作相应的调整,从而满足不同阶段监理工作的需要。
2.项目监理机构各类人员的基本职责
监理人员的基本职责应按照工程建设阶段和建设工程的情况确定。
施工阶段,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规定,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应分别履行以下职责。
(1)总监理工程师职责
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
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管理项目监理机构的日常工作;
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并提出审查意见;
检查和监督监理人员的工作,根据建设项目的进展情况可进行人员调配,对不称职的人员应调换其工作;
主持监理工作会议,签发项目监理机构的文件和指令;
审定承包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进度计划;
审核签署承包单位的申请、支付证书和竣工结算;
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
主持或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
逾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批工程延期;
讹辊辑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报告和项目监理工作总结;
讹辊輰审核签认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资料,审查承包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监理人员对待验收的建设项目进行质量检查,参与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
讹辊輱主持整理建设工程的监理资料。
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将下列工作委托给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
签发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工程暂停令、工程款支付证书、工程竣工报验单;
审核签认竣工结算;
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
根据建设工程的进展情况进行监理人员的调配,调换不称职的监理人员。
(2)总监理工程师代表职责
负责总监理工程师指定或交办的监理工作;
按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行使总监理工程师的部分职责和权力。
(3)专业监理工程师职责
负责编制本专业的监理实施细则;
负责本专业监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组织、指导、检查和监督本专业监理员的工作,当人员需要调整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建议;
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涉及本专业的计划、方案、申请、变更,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
负责本专业分项工程验收及隐蔽工程验收;
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交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报告,对重大问题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和请示;
根据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做好监理日记;
负责本专业监理资料的收集、汇总及整理,参与编写监理月报;
核查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的原始凭证、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及其质量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认为有必要时对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进行平行检验,合格时予以签认;
逾负责本专业的工程计量工作,审核工程计量的数据和原始凭证。
(4)监理员职责
在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开展现场监理工作;
检查承包单位投入建设工程的人力、材料、主要设备及其使用、运行状况,并做好检查记录;
复核或从施工现场直接获取工程计量的有关数据并签署原始凭证;
按设计图及有关标准,对承包单位的工艺过程或施工工序进行检查和记录,对加工制作及工序施工质量检查结果进行记录;
担任旁站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
做好监理日记和有关的监理记录。
1.什么是组织和组织结构?
2.组织设计应该遵循什么样的原则?
3.组织活动的基本原理是什么?
4.建设工程监理实施的程序是什么?
5.建设工程监理实施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6.简述建立项目监理机构的步骤。
7.项目监理机构中的人员如何配备?
8.项目监理机构中各类人员的基本职责是什么?
9.项目监理机构协调的工作内容有哪些?
10.建设工程监理组织协调的常用方法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