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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章

我暗自记下。

“齐宕……我只管他锦衣玉食,有吃有睡。其他的,譬如他乐意做什么,学什么,成人后娶妻生子的,我一概不予理会。”

我连声道谢。

不愿将齐宕留在皇宫,倒不是信不过龙御夜会善待齐宕。只是龙御夜每日见着齐宕,难免记起我。

再说了,皇宫本是是非之地。四叔叔这里最为安全。每日见着四叔叔这样高洁出尘的人儿,齐宕还不受他熏陶么?十年之后,给齐宕说媒的媒婆怕是要踏破门槛了。

四叔叔看了我一眼,冷清地瞥了眼他面前桌案上的几张人皮面具,“以后隐姓埋名,带着它们以防万一。”

我感激涕零地收下。

片刻后,四叔叔诧异地抬眸看我,“你还不走么?”

先前的笑靥早就黯淡了,“我以后还能再见着四叔叔么?我是不会再回大周的了,四叔叔会来齐国看我么?”

“我为什么要去看你?”他冰冷地反问。

我走近,“我从来没看到四叔叔笑过,以后我也再见不着四叔叔了,四叔叔可以对我笑一笑么?”

“你为我哭一次,我就对你笑一次。”

我谔然。有这么要求人的么?

四叔叔淡淡地将月光样清冷的眸光从我的面容上收回,“快走吧,日夜兼程尽量赶在半月后到达江南。京城里,我帮你拖住皇上几天。”

《信天游》的埙声一直飘进我的耳中,换下华丽的宫装,仅着了民间女子的衣裙。策马奔到京城城门外,那埙声方才听不大清晰。勒住了马,回头去看这座我生活了十多年的城池最后一眼。

刚要收回目光,再度策马离去时,城墙上,一个身着铠甲的将军转身,他的目光在看到我时定住,似不确信他眼前所见到的这个素裙着身的我,微微地眯起了眼。

是李展翼。

我第一次对他展颜一笑,挥了挥手,转身,一扬马鞭,骏马踏起灰雾尘土。

别了,京城;别了,龙御夜;别了,四叔叔;别了,那个让我情窦初开,却终究有缘无分的人。

“公主……公主……”京城的郊外,一名身着寻常人家的丫鬟服饰的女子冲我摇手呼唤。

不着宫女装的连翘竟更显得活泼好动,见我看到了她,她方才没再以丝巾摇手。留了平姑姑在睿清王府里照护齐宕,连翘生性不羁,却是死缠烂打也要跟我去齐国的。

我驾马与她会合,她将马背上的两个包袱指给我邀功请赏,“不拿白不拿,公主昔日的首饰那些贵重物品,奴婢拣好的打包好了!”

还邀功请赏呢,那些都是拜龙御夜所赐。既然要与龙御夜划清一切界限,那些嫁奁就不该拿的。

不过一想,此去齐国路途遥远。再说了,以往是高高在上的公主,凡事都有宫人打理。如今自食其力,一路上少不了要用银两。

我如今依是豆蔻年华,我的这一生还漫长,人生以后的几十年里,总该白手起家做点生意养活自己吧。那些嫁奁首饰无疑是本钱。

我抛弃富贵荣华,连翘肯与我同甘共苦,我自己甘愿去吃苦头是自作自受,可总不能让连翘这个对我忠心耿耿的奴婢跟着我吃苦啊。

责罚连翘自然是免了,不过才不会奖赏她!

“驾!”我已一夹马腹,策马赶路。

“嗳……公主……等等奴婢啊……”连翘反应过来时,我已拉下她十丈远处。

待得她赶上我,我与她并驾齐驱,“记住,从此以后叫我小姐,再不可唤我公主。我姓高,齐国人高粲的女儿,名字么?……《无衣》,就叫无衣。”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王于兴师,修我戈矛。与子同仇。岂曰无衣?与子同泽。王于兴师,修我矛戟。与子偕作。岂曰无衣?与子同裳。王于兴师,修我甲兵。与子偕行。

母亲昔日包裹着玉坠的那手绢被我揣在怀里的,那玉坠更是被我戴在颈上,贴着心窝处的。母亲,爹爹,《无衣》……

以后的几十年里,即使我孤身一人僵卧异地,我也再不会感到孤独。母亲与爹爹,属于他们的气息,会随着那手绢和玉坠一直萦绕在我身周。

心中突然一热,豁然觉得前路一片光明,我纵马驰骋,连翩西北驰,幽并游侠儿。从此以后,这世上再没有大周国的公主,只有齐国高粲的女儿:

《无衣》,无衣……

母亲临终前告知的我生父的名姓,这事仅有我知道。连翘虽然也知我的生父并非龙景帝,此时听我蓦地提到龙景帝以外的我父亲的名字,不由一懵。却随即反应过来可能是我的杜撰,因而在一怔之际与我又拉下了十余丈距离时,忙忙地赶了上来。

“公主……公主……”

回头看她一眼,并不等她。

她丧气的一唤:“小姐!”

我方点头一笑,再度与她行往江南。

并不敢在路上稍作懈怠,只为了如四叔叔所建议的,半月后务必到达江南。

因而,风餐露宿、日夜兼程自不必提。我还好,心中尚有摆脱龙御夜和寻访父亲的意念,是而支撑的住。连翘一路叫苦,每每提及与我私离大周的事,就后悔不迭。

不过见我这金枝玉叶都闭口不提一个‘苦’字,连翘每次倒也适可而止,停歇的片刻里,匆匆以食物和水裹腹后,又随我踏上下一段路的征途。

我还是太高估了自己的体力,如此行了两个昼夜后,不止连翘,连我都又困又累的差点从马背上摔下来了。

人马俱疲,算了算了,先找家客栈,喂饱了马儿,让马儿休息一夜,我也和连翘好好地吃一顿,再睡个饱觉。

效率效率,做事要讲究效率。

这样下去,恐怕还没到达齐国,我不是疲惫无力地被龙御夜派出来的御林军找到,就是出师未捷身先死,成为继马拉松之后的第一个因赶路而累死的人。

当酒足饭饱,我和连翘稍稍梳洗就入睡的前一刻,连翘说,“小姐,这是你这一辈子做出的最英明的决定。”

我啧舌不已,正要过去收拾这个跳蚤似的丫鬟时,她打酣的声音已经响起。

我心下一软。

倒在床上一合眼,也便沉沉睡去。

这一觉竟然睡到了第二日黄昏,我和连翘同时醒来,彼此一对视,双双动作迅速地冲出了客栈。

扔了一支价值连城的杈子给小二,吩咐去给我们打包一些干粮来。又迅速地去牵了马,接过小二见到那杈子就一直那卑躬屈膝的神情呈来的干粮后,我和连翘再度加速赶路。

我们身上的银两早已用完,没料在此地一露包袱里价值连城的首饰后,立即成了有心人士因为见财眼开而锁定的目标。

这两日来不是没遇着麻烦的人,大都是见色而妄想唐突的登徒浪子。

不过我和连翘的马术都很好,座下的又都是千里驹,我二人飓风一样地赶着路,生起了色心的人也染指不成。况且我们仗剑在身,一看即是会身手的人,倒也暂时无人敢随意轻薄。

却是低估了人们对于钱财的贪婪之心,当晚我和连翘就遇到了狙击。

月黑风高的时候啊,咳……虽然我自诩为剑术不错,奈何敌众我寡,终是落于下风。遗憾那些宫中进贡的首饰,全都落入了敌手。

最可恨的是那些黑手党赚了个衣钵满满后,还想要人财双收,口出秽语要将我和连翘带回去当压寨夫人。

呃……说真的,首饰丢了我没什么惋惜的。千金散尽还复来嘛,我已离开京城三天,我保证再超不过三天,龙御夜的御林军就会在大周国各处出没。

山贼们夺去的我的首饰,还不全部被当作呈堂证供,收归到了国库么?

可是,可是,我不能造成的是……。

若真被山贼们掳了去,三日后,我保证我会和被他们抢去的珠宝首饰一样,会再度回到龙御夜那里去。

一想到龙御夜会居高临下地睇着我的,那仿佛在说‘你逃不出朕的手掌心’的眼神,那如同玩了一场老鹰捉小鸡的游戏的轻蔑神态。这次事件将导致的,他很可能自此以后再度将我软禁的举措……

我一个寒颤。

还有,我落入山贼之手,还能保得清白之身么?山贼们可不是龙御夜,有着骄傲的自尊,不屑于强迫不爱自己的女子与自己行床第之欢。

比之,我倒是宁愿失身于龙御夜而不是山贼啊。龙御夜……再是看他不顺眼,也强过山贼不是么?

无论是从我要去齐国寻父的长远利益考虑,还是眼下即将遭山贼凌辱之急考虑,我都绝不能落于山贼的手中。

与连翘交会了一下眼神,双双出剑以求占稳先机,一举突出重围。

连翘这丫头小事上常意志薄弱,与我鸡毛蒜皮地计较,临到大事上,却临危不乱,很有大家之气。

鱼走龙蛇,刹时漆黑的山林里剑光闪亮,两三个山贼猫捉老鼠地与我和连翘缠斗,另外的汉子们抱着拳围在场子外看热闹,显然的没把我们两个弱女子放在眼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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