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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银色马

一天早晨,福尔摩斯和我正在用早餐,他说道:“华生,我想我最好去一次。”“去一次?!去哪儿?”“到达特穆尔,去金斯皮兰。”听到这话,我并不感到惊讶。我心里正奇怪着为什么福尔摩斯对现在英国各地谈论着的这件离奇的案件无动于衷。

他整天眉头紧皱地陷在沉思中,一斗接一斗地吸着烈性烟丝,把我的问题完全当做耳边风。送报人给我们送来了当天的各种报纸,他也只是大略翻一下就放在一旁。然而,尽管他沉默不语,我也清楚地知道,福尔摩斯正在仔细思虑着什么。当前,人们面前只有一个问题,那就是韦塞克斯杯锦标赛中的名驹奇怪的失踪和驯马师的惨死,只有通过福尔摩斯的分析推论才能得以解决。因此,他决定去调查这件奇案,我并不感到意外。

“如果你不介意的话,我很想和你一起去。”“亲爱的华生,我很高兴有你的陪伴。我想此行决不会浪费你的时间,因为这件案子有一些特点,看来它可能是极为独特的。现在,我们到帕丁顿正好能赶上火车,路上我再把这件案子的详情跟你讲讲。你如能把你那个双筒望远镜带上最好。”

一小时以后,我们已坐在驶往埃克塞特的头等车厢里,福尔摩斯戴着一顶有护耳的旅行帽,从上车开始他就一直埋首在报纸里,那是上车前在帕丁顿车站买的。列车早已驶过了雷丁站,他终于放下最后一张报纸,拿出香烟盒来递给我香烟。

“火车的速度很快,”福尔摩斯望着窗外,看着自己的表说道,“现在我们每小时的车速是五十三英里半。”我说:“我没有注意数四分之一英里的路杆。”

“我也忽视了,但是这可以从这条铁路线附近电线杆的六十码间隔算出来,那很容易。我想你是否对于约翰·斯特雷克被害和银色白额马失踪的事,已经有所了解了。”“我已经看到了有关此事的新闻报道了。”

“在这件案子上,我想应该把思维推理的艺术放在细节的查证上,而不是去寻找新的证据。这件案子很不寻常,牵扯到很多人的切身利益,因此我们必须谨慎从事。我看难点在于把那些确凿的事实与那些理论家、记者虚伪粉饰之词加以区分。我们此行的目的是从可靠的事实出发得出结论,并确定出应着重注意的问题。星期二的晚上,我接到马的主人罗斯上校和警长格雷戈里两个人的电报,格雷戈里请我与他共同来侦破此案。”

“星期二晚上!”我大叫道,“今天已经是星期四早晨了。你为什么昨天不出发呢?”“我亲爱的华生,我想这是我的错,恐怕我犯的错会比那些曾经通过你的回忆录来了解我的人所想像的还要多。事实上,我根本不相信这匹英国名驹会失踪这么久,特别是在达特穆尔北部这种荒凉的地方。昨天我每时每刻都在指望着能听到找到马驹的消息,而那个偷走马的人就是杀害约翰·斯特雷克的凶手。谁知到了今天,此案除了捉住年轻人菲茨罗伊·辛普森以外,没有任何进展。我意识到我必须开始行动了。不过,我认为我并没有浪费掉昨天的时间。”“也就是说,你已经有了一定的认知。”

“至少我已经了解了这件案子的主要事实,现在我就可以跟你谈谈。我认为,对另一个人讲讲案情是弄清事实的最后办法。此外,我也希望能得到你的帮助,这样我最好告诉你我们现在已掌握了的情况。”我仰坐在椅子上,吸了口雪茄,福尔摩斯俯身用他那瘦长的食指在左手掌上指画着,对我讲述着引起我们这次旅行的事件的大概情况。

“银色白额马,”福尔摩斯说,是索莫密种,像它那些大名远扬的祖先一样,一直保持着优异的成绩,它已经有五岁了,在赛马场上每次都为它那幸运的主人罗斯上校赢得头彩。在这次不幸事件发生前,它是韦塞克斯杯锦标赛的第一名,人们下在它身上的赌注是三比一。因为它是最为赛马者喜爱的名驹,从来没有让它的爱好者失望过,所以赌注再大,也有巨款押在它身上。一旦它不能参加下周二的比赛,许多人的利益就会受到损害。

因为。在上校驯马厩所在地金斯皮兰,人们都知道这个事实,所以,对这匹名驹采取了各种保护措施。驯马人约翰·斯特雷克原是罗斯上校的赛马骑师,后来因体重增加,才另换了人。斯特雷克在上校家做了五年骑师,七年驯马师,在主人眼中,他是一个热心老实的可靠仆人。斯特雷克手下有三个小马倌。不大的马厩共有四匹马。每天晚上固定有一个小马倌住在马厩里,另外两个睡在草料棚中。三个年轻人都没有什么不良嗜好,是好小伙子。约翰。斯特雷克已经结婚,住在距马厩二百码远的一座别墅中。他没有孩子,只有一个女仆,生活得很好。那个地方少有人迹,在北边半英里以外,才能看到专供病人疗养以及特意为来此呼吸达特穆尔新鲜空气的人所建造的几座别墅,这里的建筑是由塔维斯托克镇的承包商负责的。向西两英里以外就是塔维斯托克镇,穿过荒野,大约二英里远处,有一个属于巴克沃特勋爵的梅普里通马厩,管理人名叫赛拉斯·布朗。荒野的其他地方则异常原始,只能看到少数流浪的吉卜赛人偶尔在那里落脚。在这个不幸的事件发生前的星期一晚上,情况大致如此。

这天晚上,像往常一样,这些马匹经过训练、刷洗后,马厩照常在九点钟上了锁。两个小马倌到斯特雷克家去用晚饭,第三个小马倌内德·亨特留在马厩里看守。九点过几分以后,女仆伊迪丝巴克斯特送来内德的晚饭,一盘咖喱羊肉。她没有带饮料,按规定,看马的人在值班时严禁饮用其他的饮料,只能喝水。因为天黑,又要穿过荒野,所以这个女仆提着一盏灯。伊迪丝·巴克斯特走到离马厩不足三十码时,看见从暗处走出来一个人,这个人叫住了她。在她提的黄色灯光下,她看到了这个人穿戴得像个上流社会的人,头戴一顶呢帽,身穿一套灰色花呢套装,脚穿一双带绑腿的高统长靴,手持一根沉重的圆头手杖。这个人的苍白脸色给她留下了很深的印象。她想,这个人至少有三十岁。

“‘你能告诉我这是哪里吗?’他问道,‘如果没有你的灯光,我只好在荒野里度过这个夜晚了。’你正在金斯皮兰马厩旁边。”女仆说。‘啊,真的!运气太好了!’他叫道,‘我知道有一个小马倌每天晚上都独自一人睡在这里。大概你就是给他送晚饭的吧。我想你一定不愿意放弃赚一件新衣服的钱吧。’这个人说着就从背心口袋里掏出了一张叠起来的白纸片说:务必在今天晚上把这东西送给那个小马倌,然后,你就能得到可以买一件漂亮衣服的钱。伊迪丝被他那种认真的样子吓着了,匆忙地从他身边跑过去,来到窗前。她习惯地从窗户把饭送进去,窗户是开着的,亨特正坐在桌旁。伊迪丝刚想开口说话,就看见陌生人已走了过来。

“‘晚上好,’陌生人从窗外向里探视着说,‘我想跟你说句话。’姑娘发誓说,在他说话时,她发现他手里攥着的那张小纸片露出了一个小角。‘你到这儿来干什么?’小马倌问道。‘这件事可以装满你的口袋,’陌生人说道,‘你们有两匹马参加韦赛克斯杯锦标赛,一匹是银色白额马,一匹是贝阿德。如果你告诉我可靠消息,我是不会亏待你的。听说在五弗隆距离赛马中,贝阿德可以超过银色白额马一百码,连你们自己都把赌注押到了贝阿德身上,是这样吗?’那么,你是一个该死的赛马探子!‘这个小马倌大叫道,’你马上就会知道在金斯皮兰我们是怎么对付你这种人的。他跑过去把狗放出来。这个姑娘一刻也没停留,迅速跑回家去,不过她还是向后看了一眼,发现那个陌生人仍然俯身向里探视。可是,过了一会,当亨特带着猎狗一同跑出马厩时,那人已经不见了,尽管亨特带着狗绕着马厩转了一大圈,还是没有发现那个陌生人的踪迹。”

“等一下,”我问道,“小马倌带着狗跑出去时,门是否锁上了?”真是太好了,华生!我的伙伴低声说道,我认为这一点非常关键,所以昨天我特意往达特穆尔发了一封电报查问了此事。小马倌在离开以前把门锁上了。而且,窗户也非常小,根本不可能有人钻进去。

亨特等另两个小马倌回来以后,便派人去报告驯马师刚刚发生的事情。斯特雷克听到报告以后,心里非常慌乱,虽然他并不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半夜里,斯特雷克太太醒来,发现他正在穿衣服。斯特雷克对他妻子说,因为他挂念这几匹马,所以一直睡不着,他要到马厩去看看它们是否一切正常。斯特雷克的妻子听到窗外滴滴答答的雨声,劝他最好留在家里,但他还是披上雨衣出去了。斯特雷克太太早晨七点钟醒来,发现她丈夫还没回来,就急忙穿好衣服,唤醒女仆,一起到马厩去了。只见厩门大开,亨特在椅子上缩成一团,完全失去了知觉,马厩内也看不见名驹和驯马师的影子。她们急忙把睡在草料棚里的两个小马倌喊醒,因为他们两个人睡得特别死,所以晚上什么也没听到。亨特显然是受到了强烈麻醉剂的影响,一时根本就叫不醒,两个小马倌和两个妇女只好任亨特睡在那里,赶紧跑出去寻找驯马师和名驹。他们原以为驯马师由于某种原因把马拉出去进行早晨的训练了,可是当他们爬上房子附近的小山丘后,并没有在荒野上看到名驹的影子,反而发现一样东西,他们预感到事情不好了。

离马厩四分之一英里远,斯特雷克的大衣露在了金雀花丛外。那附近的荒野上有一个凹地,就在那里他们找到了可怜的驯马师的尸体。他的头颅已被砸得粉碎,显然受到了重物的猛烈撞击。他脸上也受了伤,有一道很整齐的伤痕,显然是被一种非常锋利的凶器割破的。斯特雷克右手握着一把小刀,血块一直凝到刀把上,显而易见,他与攻击他的对手激烈地搏斗过。他的左手紧攥着一条黑红图案的丝领带,女仆认出来,那个头天晚上到马厩来的陌生人就戴着这样的领带。亨特醒来以后,也证明这条领带是那个人的。他认为一定是那个陌生人站在窗口时,趁他不注意下了麻醉药在咖喱羊肉里,很轻易地放倒了他这个马厩看守人。根据留在山谷底部泥地上的痕迹,他们肯定,搏斗时马驹还在,可是第二天早晨它就失踪了。达特穆尔所有的吉卜赛人都在密切注视着,虽然有重金悬赏,还是没有任何消息。还有一点需要指出,化验结果表明,这个小马倌的晚饭里含有大量麻醉剂,而斯特雷克家里人也吃一样的饭,却都安然无恙。

“这就是此案的基本情况。”我讲时把一切推测都去掉了,尽量不加任何掩饰。下面我把警署对此事采取的措施给你讲一讲。

“奉命调查此案的警长格雷戈里是一个很精干的官员。如果他的能力里再多一些想像力,他一定会成为那门职业里的翘楚。他到了出事地点,很快查到了嫌疑犯,并将他逮捕起来。找那个人并不难,因为他就住在我刚才提到的那些小别墅里。他的名字好像叫菲茨罗伊·辛普森。他出身高贵,受过良好教育,在赛马场上曾投下大笔金钱。现在在伦敦体育俱乐部里当马票预售员,并以此为生。检查他的赌注记录本,发现他把总数五千镑的赌注全部都押在了银色白额马的失败上。被捕以后,辛普森主动说明他到达特穆尔是想探听有关金斯皮兰名驹的情况和了解有关第二名驹德斯巴勒的消息。德斯巴勒是由梅普里通马厩的赛拉斯·布朗照顾的。他并不否认那天晚上的事,但他解释说,他只是想得到第一手情报,毫无恶意。在给他看那条领带以后,他脸色立刻变得苍白阴沉,对于他的领带为什么会在被害人手中他完全不清楚。他的衣服还很湿,说明那天晚上他被雨淋湿了;而他的槟榔木手杖上端镶着铅头,如果用它击人,那它就完全可以成为一件致命凶器,可以致驯马师于死地。可是从另一方面看,辛普森身上却没有一点伤痕,而从斯特雷克刀上的血迹说明至少有一个袭击他的凶手身上带有刀伤。总的来说,现在事情的进展就到此。亲爱的华生,如果你能有些想像给我一些启发,那我将不胜感激。”

福尔摩斯以他那独特的才能把情况讲得非常明白,让我整个人都沉浸在案情中。尽管对此案已经大概有所了解,我还是看不出这些事情互相之间的关系,而这些关系又意味着什么。

“有没有可能是因为在搏斗中斯特雷克脑子受了伤而把自己割伤了?”我提出了看法。“可能性很大,十有八九是这样,”福尔摩斯说道,“那么,被告就失去了一个对他有利的证据。”“另外,”我说,“我现在还不知道警方的意见是怎样的。”

“我担心我们的推论和警方的意见不同。”我的朋友又转回话题说,“就我了解的情况看,警方认为,菲茨罗伊·辛普森把看守马房的小马倌麻醉后,再用他事先复制好的钥匙打开马厩的门,把银色白额马牵出来打算把马偷走。因马辔头没有了,所以辛普森只能将这个领带套在马嘴上,然后,把马牵到了荒野上,半路上被驯马师发现了,或者是驯马师从马厩方向追了过来,总之争吵是避免不了的。尽管斯特雷克曾用那把小刀自卫,辛普森却没有丝毫受到伤害,而辛普森则用他那沉重的手杖把驯马师头颅打碎。然后,这个偷马贼或是把马藏起来,或是在他们搏斗时,那匹马已脱缰跑到荒野中去了。这就是警方对此案的看法。虽然这种看法有许多靠不住的地方,但是还没有其他更合理的解释。无论怎样,我们只有到达现场,才会很快把情况查清的,在此之前,我们实在不能做什么更有建设性的推断。”

我们在傍晚时分到达小镇塔维斯托克。塔维斯托克镇如盾牌上的浮雕一样,位于达特穆尔广阔原野的中心。车站上有两位绅士早已在此等候我们了,一个留着鬈曲头发和胡须,长着一双炯炯有神的淡蓝色眼睛,另一个人身材不高,脸上长着络腮胡子,戴着一只单眼镜,举止显得机智干练,身手利落,身穿礼服大衣和一双高统靴子,他就是著名的体育爱好者罗斯上校。前者则是警长格雷戈里,在英国侦探界也是个很有名气的人物。

“福尔摩斯先生,很高兴你的到来,”上校说,“警长正在尽全力调查此事,我也希望能尽快为可怜的斯特雷克报仇,并找到我的名驹。”“事情进展得如何?”福尔摩斯问道。“很抱歉,暂时还没有什么进展,”警长说,“外面有一辆敞篷马车,你一定希望在天黑前赶到现场,详细情况我们可以在路上谈。”

过了片刻,我们坐在舒服的四轮马车里,轻快地穿越着德文郡这个古老的城市。警长格雷戈里滔滔不绝地讲着他那满脑子的案情。福尔摩斯偶尔插话问一两句。我很感兴趣地倾听这两位侦探的对话,罗斯上校则抱臂向后靠着,帽子斜盖到眼上。格雷戈里有条理地解说着他的看法,跟福尔摩斯在火车上的分析毫无二致。

格雷戈里说:“菲茨罗伊·辛普森已经深陷法网,我个人相信他就是凶手;同时,我也意识到证据还不充足,如有新的情况,也许会推翻这种证据。”“那么斯特雷克的刀伤又是怎么来的?”“他倒下去时自己划伤的,这是我们得出的结论。”“我们在来的路上谈到这个问题,华生医生认为也是这样。如果这就是事实,那么辛普森的处境就很糟了。”

“那是肯定的。辛普森既没有刀,又没有伤。然而证据对他也是非常不利的。他不仅很重视那匹失踪的名驹,而且又有毒害小马倌之嫌,还有他在那晚暴雨中的外出和具有一根沉重的手杖以及他被那被害人抓在手中的领带等等。这所有的一切,我认为已足以让我们提起诉讼了。”

福尔摩斯摇了摇头说:“这些都很容易被一个聪明的律师驳倒:他为什么要从马厩中把马偷走?如果他想杀死它,为什么不直接在马厩内动手?在他身上找到了复制的钥匙了吗?他是怎么得到烈性麻醉剂的?最重要的是,他一个外乡人有什么办法把马藏起来?况且还是如此出名的一匹马?他要女仆转交给马房少年的那张纸条,他自己又是如何来解释的?”“他说那不是纸条,而是一张十镑的钞票。他的钱包里的确有一张十镑的纸币,而且你提到的那些问题他不难解决。他很熟悉这一地区,每年夏季他都来塔维斯托克镇住两次。麻醉剂可能是他从伦敦带来的。钥匙可能是用过就扔掉了。那匹名驹有可能藏在荒野中的坑穴里或者是在什么废旧的矿坑里。”

“对那条领带,他又是怎么说的呢?”“他承认那是他的领带,但是却说已经丢失了。但有一个新情况足以证明把马从马厩中拉出的就是他。”福尔摩斯认真地听着。“我们发现许多足迹,说明凶杀案发生的那天晚上有一伙吉卜赛人就在附近,是星期二离开的。现在我们假设,辛普森和吉卜赛人达成了某种协议,辛普森在逃跑时,不是可以把马交给吉卜赛人吗?那么现在那匹名驹还可能在那些吉卜赛人的手中吗?”“是有这种可能的。”“我们正在荒原上搜寻这些吉卜赛人,已经把塔维斯托克镇周围十英里以内每一家马厩住房都检查过了。”“据我了解,附近还有一家驯马厩。”

“对,我们也很重视这一点。因为他们的马德斯巴勒是赌赛场中的第二名驹,银色白额名驹的失踪对他们非常有利。传说驯马师赛拉斯·布朗在这次比赛中下了很大赌注,而且,他和倒霉的斯特雷克之间的关系并不好。但是,我们已经重点搜查了这些马厩,没有什么可疑的地方。”

“辛普森这个人和梅普里通马厩的利益有关系吗?”“完全没有关系。”福尔摩斯靠在车座背上沉默不语。几分钟以后,我们的马车已停在路旁的一座整齐的红色长檐小别墅前。不远处,穿过驯马场,有一幢很长的灰色瓦房。四面都是平缓起伏的荒原,铺满古铜色衰败的凤尾草连绵不绝的草原一直连着天边,只有塔维斯托克镇的一些尖塔偶尔把荒原遮断。再向西去,荒原又被一群房屋遮断了,那就是梅普里通的一些马厩。我们都跳下了车,只有福尔摩斯还留在车上。他仰靠在车座靠背上远望着天空,显然正陷在沉思中。我过去碰了碰他的胳臂,他才猛然回过神儿来,迅速跳下车。

“对不起。”福尔摩斯转向罗斯上校抱歉地说。罗斯上校正惊奇地望着他,福尔摩斯又说:“我正在幻想。”他的双眼发出奇异的光彩,脸上有兴奋之色,但显然被压抑着。根据以往的经验,我知道他一定是找到了线索。

格雷戈里说:“也许你希望立刻就到犯罪现场去?福尔摩斯先生。”“噢,不。我想先在此处呆一会儿,有一两个细节需要查清。斯特雷克的尸体已经抬回来了吧?”“是的,尸体就在楼上。明天才能验尸。”“他为你服务很多年了吧?罗斯上校。”“是的,我认为他是一个很好的仆人。”“警长,我想你已经检查过死者衣袋里的东西并列了清单了吧?”“是的。我把东西都放在起居室里了,你现在就可以去看。”“那好极啦。”

我们都来到前厅,围着中间的一张桌子坐了下来。警长打开了一个方形锡盒,从中拿出一些东西放在我们面前。这里有一盒火柴、一根两英寸长的蜡烛、一支用欧石南树根制成的ADP牌烟斗、一个里面装着半盎司切得长长的板烟丝的海豹皮烟袋、一块带有金链的银怀表、五个一英镑金币、一个铝制铅笔盒、几张纸、一把刻有伦敦韦斯公司字样的刀刃非常坚硬的象牙柄小刀。

“这把刀子很特别,”福尔摩斯说着,拿起刀子仔细观察了一番。“我想,刀上有血迹,这就是死者拿着的那把刀子吧?华生,你一定很熟悉这种刀子。”“是的,这就是我们医生所说的眼翳刀。”我说道。“我也认为是这样。只有非常精密的手术才用得上如此精致的刀。一个人带着这样的刀子在暴雨中外出,又没有把它放到衣袋里,这确实是件怪事。”“我们在他的尸体旁找到了这把小刀的软木圆鞘。”警长说,“他的妻子告诉我们这把刀原来放在她家的梳妆台上,他离开家时拿走了它。这并不是一件称手的武器,也许是在事发当时他只能拿到它。”

“很有可能。这些纸是怎么回事?”“三张是卖草商的收据;另一张是罗斯上校给他的指示信;还有一张是妇女服饰商的三十七镑十五先令的发票,开票人是邦德街莱苏丽尔太太,发票是开给威廉·德比希尔先生的。据斯特雷克太太说,德比希尔先生是她丈夫的朋友,他有些往来信件有时会寄到她这里。”“德比希尔太太一定很富有,”福尔摩斯看了看发票肯定地说,“二十二畿尼一件衣服是很昂贵的。好了,这里没有什么可查看的了,我们现在就出发去犯罪现场吧。”我们走出起居室,一个女人从过道迎上前来,用手拉了拉警长的衣袖。这个女人一脸忧郁,一身疲惫,显然经受了很大的折磨。

“你找到凶手了吗?你抓到凶手了吗?”她焦急地说。“没有,斯特雷克太太。不过福尔摩斯先生已经从伦敦来到这里,就是为了帮助我们而来的,事情很快就会解决的。”“不久以前我一定是在普利茅斯一座公园里见过你,斯特雷克太太。”福尔摩斯说。“不,先生,你认错人了。”“嗨!我敢发誓。你当时身上穿着一件淡灰色镶鸵鸟毛的外衣。”“我没有你说的那种衣服,先生。”这个女人说。“啊,是这样吗?”福尔摩斯说,道了一声歉,就跟着警长走出门来。没走多远就来到了发现死尸的地点,坑边上就是当时挂着大衣的金雀花丛。“据我了解,事发当晚并没有风。”福尔摩斯说道。“是的,但是雨下得非常的大。”

“既然如此,那么大衣肯定不是被风吹到金雀花丛上的,显然是被人放到上面的。”“我想是的,一定是被人挂上的。”“这是值得注意的一点。我发现这里有许多足迹。显而易见,从星期一夜晚起,这里来过很多人。”“在尸体旁曾经放了一张草席子,我们大家都站在那上面。”“好极了。”“这袋子里有斯特雷克穿的一双长统靴,菲茨罗伊·辛普森的一只皮鞋和银色白额名驹的一块马蹄铁。”“你太高明了!我亲爱的警长。”福尔摩斯接过布袋,走到低洼处,把草席拉到中间,然后伸长脖子趴在席上,双手托着下巴,仔细查看眼前那些被践踏过的泥土。

福尔摩斯突然喊道:“看,这是什么?”这是一根烧了一半的火柴,这根火柴上面裹着泥,乍看上去,误以为是一根小小的木棍。“真是难以想像,我竟然会把它忽略了。”警长懊丧地说。“是的,它埋在泥土里,并不容易被发现,我之所以能发现它,是因为我在有意查找它。”“什么?这在你意料之中吗?”“我想这是可能的。”福尔摩斯从袋子里拿出长统靴一一对照地上的脚印,然后爬到坑边,慢慢匍匐靠近羊齿草和金雀花丛处。“恐怕这里的痕迹就这么多了,我已经仔细检查了周围一百码的地方。”警长说。

“是这样!”福尔摩斯站起来说,“既然这样,我就不用再费一遍心了。可是我倒希望在天黑以前,能够在荒原上走一走,明天对这里的地形就大概地熟悉一些,我把这块马蹄铁装在衣袋里,我想可能会更吉利些吧。”

罗斯上校看了看表,好像对我的朋友这种从容不迫、有条不紊的工作方法感到很不耐烦。“我们应该一起回去,警长,”罗斯上校说道,“有几件事,我想知道你的看法。特别是我们应该向公众宣布,把那匹名驹的名字从赛马的名单中取消。”“不必那么做,”福尔摩斯果断地说道,“我一定能让它参加比赛。”上校点了点头。“很高兴听你这么说,先生,”罗斯上校说,“你在荒原上走一会儿后,请到可怜的斯特雷克家找我们,然后我们再一同乘车到塔维斯托克镇去。”

罗斯上校和警长已经回去,我和福尔摩斯在荒原上慢慢走着。夕阳缓缓隐没到梅普里通马厩后面,我们面前广阔无边的平原沐浴在金色的夕阳余辉中,晚霞洒在羊齿草和黑莓。

上。可是福尔摩斯却无意欣赏眼前的绚丽景色,完全陷入深思中。“华生,这么办吧,”他终于说,“我们先不考虑是谁杀了约翰·斯特雷克,先把目标放在寻找马的下落上。现在假设在悲剧发生时或在悲剧发生后,这匹马脱缰逃跑,它能跑到什么地方去呢?马是喜欢合群的,依照它的本性推断,它不是回到金斯皮兰马厩,就是跑到梅普里通马厩去了。它不大可能跑到荒原上去,即使这样,它也会被人发现。吉卜赛人又为什么要拐走它呢?对于这类的乱子他们是避之惟恐不及的,生怕被警方缠上。他们知道是无法卖掉这样一匹名驹的。如果带上它,他们会冒很大的风险而且无利可图,这是显然的。”

“那么,马能在哪里呢?”“我已经说过,它可能是到金斯皮兰或梅普里通去了。现在不在金斯皮兰,那一定在梅普里通。我们按着这个方向找,看会出现什么结果。警长说过,这一片荒原的土质很坚硬而且干燥,可是梅普里通地势则愈来愈低,从这里你可以看到那边是一片长长的低洼地带,在星期一夜晚一定很潮湿。如果我们的推断没错,名驹到梅普里通去了,那么我们一定会在低洼地找到它的蹄印。”

我们边谈边走,兴致很高,几分钟后就走到我们所说的洼地了。我按照福尔摩斯的要求,向右边走去,福尔摩斯则向左边走去,可是我还没走到五十步就听到他叫我,向我招手。我赶去时看见在他面前那片松软的土地上有一些清晰的马蹄印,而福尔摩斯从袋里取出马蹄铁与地上的马蹄印一对照,竟然完全相符。“设想是多么重要啊!”福尔摩斯说,“格雷戈里就是缺少这种素质。对已发生的事进行设想,并按设想去办,也许就能找到结果。既然事实证明了我的猜测,我们就继续吧。”

我们穿过潮湿的低洼地,又走过了四分之一英里的干硬的草地,地势开始下斜,马蹄印又出现了,接着马蹄印又中断了半英里左右,最后我们在梅普里通附近,又一次发现了马蹄印。福尔摩斯站在那里指点着马蹄印旁边明显可见的一个男人的脚印,脸上充满喜悦的神情。

“开始这匹马是独行的。”我叫道。“确实如此。咦,这是怎么回事?”原来这两种足迹突然朝金斯皮兰方向转去。福尔摩斯吹着口哨,我们追踪前进。福尔摩斯双眼紧盯着足迹,可是我不经意向旁边看了一眼,惊奇地发现同样的足迹又返回了原方向。“华生,你真是好样的,”在我指给福尔摩斯看时,他高兴地说道,“你让我们少跑了很多冤枉路,现在按返回的足迹走吧。”

我们走了不远,足迹在通往梅普里通马厩大门的沥青路上又一次地中断了。我们刚一靠近马厩,就看见里面跑出来一个马夫。“我们这里不准闲人靠近。”那个人说道。“我只有一个问题,”福尔摩斯把拇指和食指插到背心口袋里说道,“要是明天早晨五点钟我来拜访你的主人赛拉斯·布朗先生,是否合适?”“上帝保佑,先生,他总是最早起床,如果你在那时来,他会见你的。他来了,先生,你自己去问他吧。不,先生,如果他看见我拿你的钱,他就会把我赶走,你愿意给我的话请等一会儿。”

福尔摩斯刚想从口袋里掏出一块半克朗的金币,听到他这么说马上又放回口袋里。一个面容可怕的老者从门内大步地走了出来,手中拿着一条猎鞭。“怎么回事,道森?!”他叫喊道,“不许闲谈!干你的活儿去。还有你们,你们到底来干什么?”“我们要和你谈十分钟,亲爱的先生。”福尔摩斯平静而不失亲切地说。“我没工夫和游手好闲的人闲扯。这里不许生人靠近,再不走,我放狗咬你们了。”福尔摩斯俯身向前,在他耳边低语了几句。他猛然跳起来,脸刷地一下变得通红。“撒谎!”他高喊道,“你在撒谎!”“很好。我们是就在这儿讨论呢,还是到你的客厅里去?”“啊,如果你愿意,请吧。”福尔摩斯微微一笑。“你不会等太久的,华生,”福尔摩斯说,“现在,让我们开始吧,布朗先生。”

二十分钟后,福尔摩斯和他走出来时,夕阳的余辉已经完全落尽了。赛拉斯·布朗转眼间变得面无血色,额上汗水淋漓,双手抖动,手中的猎鞭如风中摆柳,刚才的霸道神情已不复存在,像一条狗似的灰溜溜地跟在我朋友的身后。“一定会照您的吩咐去办。一定!”他说。“不能出错。”福尔摩斯回头看着他强调说。他胆怯地望着福尔摩斯。“是的,我保证出场。我要不要对它做些改变?”福尔摩斯想了想,忽然放声大笑,“不,不用,我会写信通知你。不要搞诡计,否则……”“是的,请您一定相信我!”“好,明天听我的信儿。”布朗哆哆嗦嗦地向他伸过手来,福尔摩斯转身走了,于是我们便向金斯皮兰的方向走去。“像赛拉斯·布朗这样一会儿满身霸气,一会儿又胆小如鼠、奴气十足的败类,实在是少见。”在我们拖着沉重的脚步走在返回的路上时,福尔摩斯说道。“那么说,马真的在那儿?”

“他开始胡说,妄想把事情赖掉。但是我把他那天早晨干的事一字不差地说出来,他认为我当时就在附近盯着他。你当然会注意到那个与众不同的方头鞋印,布朗的长统靴和它完全相符。还有,这种事当然下人们是不敢做的。根据他总是第一个起床的习惯,我对他说,他是怎么发觉有一匹奇怪的马在荒野上游荡的,又是怎么出去迎它的,当他看到那真的是一匹白额头马驹时,又是如何地兴奋的,因为只有这匹马才能战胜他下赌注的那一匹马,想不到现在它竟然落到自己手里了。后来我又叙述了,他开始是如何打算把马送回金斯皮兰,后来又是如何心生邪念,想把马一直藏到比赛结束的,接着我又讲了他是怎样把马牵回来,藏在梅普里通的。当他听完我这段叙述后,为了保住自己,他不得不承认。”

“可是马厩不是搜查过了吗?”“是的,像他这样的老马混子是狡猾的。”“既然他为了自己的利益可以伤害那匹名驹,你现在怎么还把马留在他手里,你放心吗?”“我亲爱的朋友,他会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爱护它的。因为他知道那匹马的安全会直接关系着他的罪过,他会受到什么样惩处的。”“我看罗斯上校绝不是一个能宽恕别人的人。”“这件事并不由罗斯上校来决定。我可以根据自己的打算对掌握的情况多说或少说。这就是非官方侦探的有利优势。华生,你是否发现了罗斯上校对我很傲慢,现在我想拿他开一下心,请不要告诉他有关马的事。”“没有你的许可我一个字都不会透露给他。”“而且这件事只是个小问题,关键是要找出杀害约翰·斯特雷克的凶手。”“你准备开始追查了吗?”“恰恰相反,我们俩今天晚上就乘车返回伦敦。”

这让我大感意外。我们到德文郡才几个小时,而一开始调查就干得很顺利,现在他竟然要撒手停下来,这可让我很难理解。在回驯马师寓所的途中,我追问他很多次,他都不开口。上校和警长早已在客厅等着我们了。“我们俩打算乘夜车返回城里,”福尔摩斯说,“已经呼吸过你们达特穆尔的新鲜空气了,确实令人心情舒畅。”警长目瞪口呆,上校轻蔑地撇撇嘴。

“也就是说你没有信心能找到杀害斯特雷克的凶手了。”上校说道。福尔摩斯耸了耸双肩。“确实有难度,”福尔摩斯说,“可是我确信,你的马可以参加星期二的比赛,请你准备好赛马骑师吧。我可以要一张约翰·斯特雷克的照片吗?”警长从一个信封中抽出一张照片递给福尔摩斯。“亲爱的格雷戈里,我需要的东西你都备齐了。请稍候,我还有一个问题要问女仆。”“我必须说,对于这位从伦敦请来的顾问我很失望,”我的朋友刚一走出去,罗斯上校便傲慢地说,“我看不出他来这儿以后事情有什么进展。”“至少他已向你保证,你的马一定能参加比赛。”我说道。“是的,他是保证了,”上校耸了耸双肩说道,“但愿他找到我那匹马,证明他不是胡扯。”

我正想为我的朋友辩白几句,可是福尔摩斯又进来了。“先生们,”福尔摩斯说,“现在我们已经完全准备好到塔维斯托克镇去了。”我们走到外面去,一个小马倌已经为我们打开了车门。福尔摩斯似乎想起了什么,便俯身向前,拉了拉小马倌的衣袖。“你们的围场里有一些绵羊,”福尔摩斯问,“谁照管它们?”“是我,先生。”“最近你发现它们有什么不同吗?”“啊,先生,没什么大事,只是有三只腿瘸了。”我看出,福尔摩斯极为满意,因为他搓着双手,咧着嘴轻轻地笑了。

“大胆的推测,华生,但是很准确,”福尔摩斯碰了一下我的手臂,说道,“格雷戈里,你最好注意一下羊群的这种怪异病症。走吧,车夫。”罗斯上校的脸上仍然是不信任的神情。可是我看出警长很注意福尔摩斯的话。“你肯定这是很重要的吗?”格雷戈里问道。“是的。”“还有什么其他需要注意的地方吗?”“在那天夜里,狗的反应很奇怪。”“那天晚上,狗没有什么异常反应啊。”“这正是奇怪的地方。”歇洛克·福尔摩斯提醒道。四天后,我和福尔摩斯乘车到温切斯特市去看韦塞克斯杯锦标赛。罗斯上校如约去车站迎接了我们,我们乘坐着他那高大的马车驶向城外的跑马场。罗斯上校一脸不悦的神情,态度也极其冷漠。“现在我也没有一点儿马的消息。”上校说。“我想,一旦看见它,你能认出来吧?”福尔摩斯问道。上校非常生气地说:“我在赛马场已有二十年了,从没有听到这种话,连小孩子都会认出银色白额马的白额头和它那斑驳的右前腿。”“赌注怎么样?”“这才是微妙之处呢。昨天是十五比一,今天竟然跌到三比一了。”“好!”福尔摩斯说,“一定是有人听到了消息。”马车抵达看台的围墙,我看到赛马牌上参赛马的名单。

韦塞克斯金杯赛

赛马年龄:限四五岁口。赛程:一英里五弗隆。每匹马需交款五十镑。第一名除金杯外奖金一千镑;第二名奖金三百镑;第三名奖金二百镑。

一、希恩·牛顿先生的赛马马尼格罗。骑师着红帽,棕黄色上衣。

二、沃德洛上校的赛马帕吉利斯特。骑师着桃红帽,深蓝色上衣。

三、巴克沃特勋爵的赛马德斯巴勒。骑师着黄帽,黄色衣袖。

四、罗斯上校的赛马银色白额头。骑师着黑帽,红色上衣。

五、巴尔莫拉尔公爵的赛马艾里斯。骑师着黄帽,黄黑条纹上衣。

六、辛格利福特勋爵的赛马拉斯波尔。骑师着紫色帽,黑色衣袖。

“我们把准备好的另一匹马也撤出比赛了,现在所有的希望都放在你的话上了。”上校说,“什么,那是什么?名驹银色白额马?”“银色白额马,五比四!”赛马赌客大声喊着,“银色白额马,五比四!德斯巴勒,五比十五!其余赛马,五比四!”“所有的赛马已经编好号了,”我高声说,“现在出场的是六匹马。”“六匹马都出场了?也就是说,其中有我的马,”上校焦急地喊道,“可是它在哪儿,没有白色的马!”“刚跑过五匹,那匹肯定是你的。”我正说着,一匹矫健的栗色马骄悍地从围栏内跑出来,从我们面前缓辔徐行,上校那位为大家所熟知的黑帽红衣骑师正高坐在马背上。“那马不是我的,”马主人高声喊,“这马的身上一根白毛也没有。究竟怎么回事,福尔摩斯先生?”“喂,喂,我们来看它跑得如何。”我的朋友很平静地说道,他用我的双筒望远镜认真地观看了几分钟,“好极了!好极了!”他又突然喊道,“它们跑过来了,已经拐弯了!”

我们焦急地望着,赛马正向这边奔来,情景异常壮观。先是六匹马紧挨在一起,用一条地毯就可以把六匹马全盖上。跑到中途,梅普里通马厩的黄帽骑师领了先。可是,当它们跑过我们面前时,德斯巴勒显然后劲儿不足,而罗斯上校的名驹却一马当先地冲到终点,比它的对手早到六马身长,巴尔莫拉尔公爵的艾里斯排在第三。

“看情况,确实是我的那匹马,”上校用一只手遮到双眼上望着,急促地说道,“我现在实在是抓不着头绪,但是,你不觉得这秘密保守得太久了吗,福尔摩斯先生?”“是的,上校,你立刻就会了解所有的情况。我们现在一起去看看它。”福尔摩斯继续说道,这时我们已经走进围栏,只有马主人和他的朋友才能进这里,“你只要用酒精把马的脸和腿洗一洗,你就能够认出它就是那匹名驹银色白额马。”“我实在太吃惊了!”“我在盗马者那里找到它后,就自作主张让它以此面目参赛。”

“我亲爱的先生,你做得真神秘。这匹马看来非常健壮、优秀。这是它一生中跑得最好的一次。我当初对你的才能有些怀疑真是太抱歉了。你帮我找到了马,真是太好了,如果你能抓到杀害约翰斯特雷克的凶手,那就更完美了。”“这件事,我已经办好了。”福尔摩斯慢慢地说道。

上校和我都吃惊地望着福尔摩斯,上校问道:“你已经抓到他了?他在哪里?”“他就在这里。”“这里?”“就在我身边。”上校气得满脸通红。“你确实帮了我很大的忙,福尔摩斯先生,”上校说,“但你的话太侮辱人了!”福尔摩斯笑了起来。“我向你保证,我并没有把你同凶手联系起来,上校,”福尔摩斯说道,“真正的凶手就站在你身后。”他走过去,把手放到这匹良马光滑的颈上。“这匹马!”上校和我不自禁地叫了起来。“是的,这匹马。但是,我要说的是它是为了自卫才杀人,所以它的罪过并不大。而约翰·斯特雷克是一个根本不能让你信任的人。现在铃响了,我想在下一场比赛中,小赢一下。我们再找恰当的机会谈吧。”

那天晚上我们乘坐普尔门式客车返回伦敦,福尔摩斯开始详细地讲述星期一夜晚在达特穆尔驯马厩里所发生的一切,以及他是如何解决的,我们听得入了迷。我猜想罗斯上校和我一样觉得旅途太短了。

“我承认,”福尔摩斯说,“根据报纸上的报道我形成了完全不正确的概念。可是我在这里找到了一些被其他细节掩盖的重要事实。我到德文郡时,也深信菲茨罗伊·辛普森就是凶手。当然,那时我也意识到并没有确凿的证据。而我乘坐马车来到驯马师房前时,我突然想到咖喱羊肉的重要性。你们还记不记得在你们从车上下来时,我正一动不动地出神?我是在想我脑袋是否出了问题,我怎么会忽略了这样一条明显的线索。”“我承认,”上校说,“即使是现在我也不明白咖喱羊肉对我们有什么帮助。”

它是我推理锁链中的第一个环节。研成粉的麻醉剂是有气味的。这气味虽不难闻,但是能感觉出来。要是把它掺在普通的莱里面,吃的人一定会发现,不可能继续再吃。而咖喱却完全可以掩盖掉这种气味。不可能设想,陌生人菲茨罗伊·辛普森那天晚上会把咖喱带到驯马人家中去用。另一种特别怪异的设想是,那天晚上他带着弄成粉末的麻醉剂前来,正好碰到可以掩盖这种气味的菜肴,这是个不可思议的巧合。因此,辛普森的嫌疑被排除了。于是,我的注意重点就转到斯特雷克夫妇身上。只有他们俩才能选择咖喱羊肉作为这天晚上的晚餐。麻醉剂是在菜做好以后专门给小马倌加进去的,因为别人也吃了同样的菜但没有不良反应。那么他们两个人中哪一个能接近这份菜肴而不被女仆发现呢?

“在这个问题上,我意识到狗不出声的重要性,因为一个可靠的推论总会引发出其他的问题来。我从辛普森这个插曲中知道,马厩中有一条狗,但是,有人进来并把马拉走,它竟然不叫,也没有惊醒草料棚里的两个看马房的人。很明显,狗很熟悉这个人。”

“我已经确定,或者说差不多确定,约翰·斯特雷克在深夜来到马厩,把马牵走了。他为什么这么做?显然是不怀好意,否则,他为什么要麻醉那个小马倌呢?可是,我当时又想不出他这么做的目的。以前有过一些案子,驯马师通过代理人把大量的赌注押在自己的马的失败上,然后为了赌赢,故意让马跑坏。有时,在赛马中故意放慢速度。有时他们为了把握,用一些更阴险狡猾的手段。这里用的是什么手段呢?我想检查一下死者的衣袋,这样可以帮助我进行推论。”

“事实正是如此,你们一定记得在死者手中发现的那把奇特的小刀吧,当然没有一个神志正常的人会用它来当武器的。正如华生医生告诉我们的那样,这是外科医生用来做最精密手术的手术刀。那天晚上,这把小刀正是为做精密手术而准备的。罗斯上校,你对赛马有很丰富的经验,你总该知道,在马的后踝骨腱子肉上从皮下轻轻地滑一小道伤痕,那是绝对查不出痕迹的。经过这样处理的马会出现轻微的跛足,这样会被人误解为是训练过度或是有点风湿痛,可是绝不会被人怀疑是一个奸诈的阴谋。”

“恶棍!混蛋!”上校大叫道。

“我们已经弄明白约翰·斯特雷克把马牵到荒野去的目的了。这样一匹烈马在受到刀刺以后,一定会高声嘶叫。为了不惊醒在草料棚睡觉的人,所以这个勾当必须到荒野去干。”

“我真瞎了眼!”上校高喊道,“怪不得他要用蜡烛和火柴呢。”

是的,检查过他的东西后,我幸运地找到了他的犯罪方法,就连他的犯罪动机也找到了。上校,你是一个世故老练的人,你应该知道一个人不可能把别人的账单装在自己的口袋里。通常我们都是自己处理自己的财务,所以我马上意识到,斯特雷克重婚,而且另有住处。从那张账单可以看出,一定有一个奢侈的女人牵涉在这个案子中。即使像你这样对仆人慷慨大方的人,也很难想到他们能花二十畿尼给女人买一件衣服。我曾经随意地向斯特雷克夫人打听这件事,但是她没有一点反应,这也说明她和此事无关。我记下了服饰商的地址,下意识地感到我带上斯特雷克的照片一定能搞清楚这位神秘的德比希尔先生的问题。

“从那时起,一切就都明白了。斯特雷克把马牵到一个坑穴里,在那里他点起蜡烛,这样别人不会看到他。辛普森在逃走时丢了领带,斯特雷克把它捡起来,可能是打算用来绑马腿。到了坑穴,他走到马后面,点起了蜡烛,可是马被突然的光亮吓着了,出于动物的本能的自我保护,便猛地尥起蹶子来,铁蹄子正好踢到斯特雷克的额头上,而这时斯特雷克为了对马下手,不顾下雨,已经脱掉了自己的大衣,所以在他倒下去时,小刀就把他的大腿划破了。我解释明白了吗?”

“妙极啦!”上校喊道,“你好像亲眼看到了一样。”“我承认,我最后的一点推测是非常大胆的。我认为斯特雷克是个狡猾的家伙,没有经过实验他是不会在马踝骨腱肉上做这种精细的手术的。什么东西能供他试验呢?我看到了绵羊联想出这个问题,连我自己也感到奇怪,得到的回答竟说明我的推测是完全正确的。我回伦敦后,拜访了那位服饰商,她认出斯特雷克就是那位常来光顾的很富有的顾客德比希尔先生,他有一个打扮得很漂亮的妻子,尤其喜好华贵的服饰。显而易见就是这个女人使斯特雷克背上了沉重的债务,逼他走上犯罪的道路。”

“你把一切都说得明明白白,只有一个问题我还要问你,”上校大声说道,“这匹马在哪儿呢。”“啊,它脱疆逃跑了,被你的一位邻居照料着。在这一点上我们必须表现出宽容。我想,如果我没有搞错的话,我们已经到了克拉彭站,再有差不多十分钟我们就到维多利亚车站了。如果你愿意到我们那里坐坐,我会很高兴地把你感兴趣的其他一些细节讲给你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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