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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幕间休息(3)

好了,各位,为了明天我能精力充沛地投递好每一封信件,提前结束我的工作时间,好去医院看望我可怜的叔叔,我必须躺下了,现在已经是深夜,我已经回忆了好几个小时。不过,趁着我迷糊的这段时间,最后我还想讲讲叔叔拥有的预言神力:小时候,远远的看见我在遍布布拉格的小巷子里开心地奔跑玩耍,叔叔就对周围的人说:这是个玩世不恭的小子;而当大家更加了解我,逐渐都这样形容我的时候,我却再也没有听到他这样说我。

5.在玛吉茹斯牌客车上

我坐在一辆玛吉茹斯牌客车上,第二排,在驾驶座后面一个位置,靠窗。司机在椅子靠背前面不停地抽烟,一切都让我心烦意乱。这辆车不是很正规,它不是那种被严格规定了行驶路线的公共汽车,相反,它原本不在城里跑,是辆长途汽车,往返于卡尔斯和埃尔祖鲁姆或伊斯坦布尔之间。司机是这辆车的主人,为了赚钱,他决定把它变成一辆公共汽车。因为速度快,我一眼就瞧上了它。今天的工作我十分卖力,现在是下午三点整,我的任务只剩下了我手上的这封信——平常送这封信的时间还要往后再推迟两个小时。

这封信——它很好看,看起来很正规,纯白的信封,正中用油墨规整地打印出收信人和寄信人地址——指示我前往旧城区一栋旧别墅。信封上写着尊敬的博阿茨·古德收,伊斯坦布尔科技大学寄,那么收信人一定就是博阿茨·古德先生了。所以你就清楚了我坐这辆黑车的意图,我要把这封最后的信送到收信人手中,越快越好,然后在出勤表上签好名,以最快速度返回邮局向老板(我习惯把上司叫成老板)交差,最后——这是我忙碌一天的最终目的——去国立医院看望我的叔叔,他一定等了很久了吧。

更好的是,那地址我很熟悉,没错,就是旧城区的那栋老别墅,我以前似乎还往那里送过信。让我想想,那别墅的主人我也记得,说来也巧,每次都是他接我送的信。让我仔细想想,他戴着副夸张的大眼镜,有点胖,头顶微秃,喜欢穿格子衬衫。他人很和善,但他没告诉过我他的职业,的确,他没有必要告诉一个邮递员这些东西。不过,我看得出来他是个什么人,我知道他知识渊博,并且多半是各个大学的客座教授。我看他收的信都来自大学或是杂志社,我大概就敢肯定他跟大学和学问脱不了干系,他文质彬彬,虽然体型有些胖,但也不像是做其他职业的。

我又从背包里抽出了我的出勤表,准备一下车就全力以赴地赶到目的地。这出勤表是邮局的相关部门为邮递员专门准备的,上头每天都要给我们分配投递任务——分配的信有时候会多一点,有时候则会少一点。他们会把我们一天要送的信全写到出勤表上,每封信后面还要标明收信人的名字,我们每送出一封就要在那封信的后面签上自己的名字,以示完成了那封信的投递。最后上司要把这张表回收回去,用作评选优秀邮递员的重要依据,当然,如果邮递员还在信件的投递上出现什么差错的话,那张表还是个不可磨灭的证据。

车的速度还挺快,不一会儿,暴躁的司机就在招呼我下车了。车还没停稳,发动机也在不停地颤抖,司机草率地解释说时间紧,让我凑合着下。我也没反对,座位靠走廊的那名乘客艰难地(那人很胖)给我让了道后,我就不平稳地准备下车了。车子这时猛地抖了一下,正巧我在车上走动,差点重重地摔在地上。司机还没反应过来,他不好意思地看着我,我没那闲心跟他动火,于是站稳后扶住车门前的栏杆,跨出左脚,准备下车了。老实说,我期待这一刻很久了。

“喂,小伙子!你的东西掉了!”这人的嗓音浑厚而亲切,像是在哪听到过的。

司机怕再晃倒我,识趣地停了车。我下意识地摸了摸周身,的确像是掉了什么东西。我把手里那张出勤表在我眼前晃了晃,突然意识到那封信已经不在我手上了。

我朝那位好心人看去,他靠走廊坐,微胖的眼镜老先生,头发掉得差不多了,车里光线很暗,不过他头顶和额头的光亮十足。他那模样和声音让我觉得很是熟悉,不过大脑往往就喜欢在关键的时刻短路,无论我再怎么回想,我也没法记起他到底是谁。

没办法,我时间很紧,要赶时间,我可不想在漆黑的夜里去探望叔叔。我从老先生手中接过那封信,道了声谢,然后匆匆跑向车门。“你摔跤的时候把那封信掉到了地上,信飘到了我座位旁,我拣起来看也没看就叫住了你,你可以检查检查,看有没有什么问题。”临下车前那好心人对我说,坦诚得像是在给自己辩解什么。

这次我很顺利地下了车,脚刚一落地,我就直奔地址上写明了的旧别墅。

我太熟悉这里了,好像我有好些日子都没有造访这里了,但这儿还是弥漫着灰尘,还是显得那么古旧。因为别墅没有信箱,我站在铁门旁按响了门铃,准备把信亲手交给别墅的主人,我心情还有些激动,想一想我有多久都没见到别墅里的这位教授了啊。

等了没多久,一个瘦人影就出现在铁门处,可能是他的速度太快,他出现在这里的时候我竟然没有看清他的模样。他友善地开了铁门,示意让我再靠近一点。我总算看清了他的脸,他戴了副大眼镜,头发绅士地往后梳,看起来并不少,下巴上留了一些胡须,和头发一样,已经花白了。人很清瘦,躯干像竹竿一样撑起他穿的那件白色衬衫,衣服里面空荡荡的,样子很突兀。

怎么一段时间不见,人都变样了?我不禁深感疑惑。

“噢,这是我的信吧……辛苦你了,谢谢你。”他声音很轻,像幽灵似的。

“您一直都住这里吗?”我恭敬地问他。

“啊……”他托着下巴沉思了一会儿,看来知识很渊博,也是个知识分子,“是啊,当然是的,我一直都住这里,有什么问题吗?”

是啊,他真的一直都住这里。况且,我还记得上次我来这儿是什么时候吗?或许是一年前呢,一年的时间可以改变很多事情。邮递员的时间概念都不强,他们都只记得人和街道的形象。是的,老先生一直都住这里。

“对了,这是您的信,请收好。”我不再质疑我面前的这位老先生。

他接过信,边扶眼镜边看信封上面印的收信人、寄信人和各自的地址。看了一会儿后,他疑惑地抬起头,朝灰蒙蒙的天空看了看,嘴里一直在嘀咕什么。他眉头紧锁,翻来覆去地看手里的那封信。然后他又回头看了看背后院子里种的栗子树(从我这里看去,它们的叶子被成堆的灰尘覆盖,一片灰色),扭着身子一动不动。不过,又过了一段时间——我等他的回复已经等得不耐烦了——他的脸突然正对我,露出了灿烂的笑容,好像是恍然大悟了一般。

“看,我怎么把你给忘了,”老先生笑得更开心了,“如果你时间允许的话,来里面坐坐吧,看得出你已经很累了。”

我本想回绝他的邀请的,但比起亲爱的叔叔在医院对我的召唤,我不忍心就这么拒绝一个陌生而又绅士的先生对我的邀请。叔叔要是知道了这事,他也一定会支持我的。

我在老先生的引导下进了屋,这里是别墅的客厅,很大,桌子上也摆满了各种书籍。老先生没有跟我一起进屋,他像是去院子里收拾什么东西去了,整理后院什么的。老先生的夫人和他形成鲜明对比——高贵,丰满,贵妇人一般。她端来了茶水,和蔼地招呼我喝下,为了表现出我的礼貌,我对那杯香气四溢的茶作了推辞。夫人执意要我喝下,我也拗不过她,不过在推辞过程中茶水洒了些在光滑的地面瓷砖上。当夫人之后恰巧经过那里时,她不幸滑倒了——然而,我当时就在旁边,并且已经把喝得一滴不剩的茶水杯子放到了桌子上,无所事事,就等着向两位道别了——不过,多亏我出手及时,把夫人稳稳地抱在了怀里,避免了她滑倒受伤,她体重并不轻,但因为那些茶水是我弄洒的,所以我使出了全身力气把她抱住。这时,老先生不合时宜地走了进来,看到这情形,他先是很惊讶,但很快他的神色就恢复了正常。在听了夫人的哭诉和我的解释后,他还对我直道歉。

向收到一封信后心情大好的别墅主人和他的高贵夫人告别后,出铁门时我看了看表:下午三点半,我的速度还算合格。我还需要回邮局交回我的出勤表,于是我迅速地在出勤表上的最后一封信后面郑重地签上了我的名字。这样一来,四点钟之前我就能前往医院看望叔叔了,我盼望着那一刻。想着即将与叔叔见面,我什么也没多想,继昨天那六个小时的秘密快乐之后,我的心情再次变得愉快起来。

6.意料之外的探望快乐

到达国立医院时,已经将近日落了,整个医院笼罩在一片独有的伊斯坦布尔忧伤晚霞之中,远处的林木也在熹微中若隐若现。医院挺大,乏味的白色建筑一栋接着一栋,令人窒息,不一会儿我便在偌大的医院里丧失了意识,变得晕头转向。

实在没办法,我只好沿着一条宽大的林荫道慢吞吞地往前走,期待着遇上某个引路人。忙碌的一天即将落下帷幕,林荫道上病人来来往往,有些人推着轮椅从我身旁掠过,有些人则紧靠着我身体蹒跚而过,我很快便被他们那种乐观的精神感染了。

我继续漫无目的地向前走着,林荫道有些长,路上的景色没有多大改变。突然,我原本因为昏昏欲睡而模糊的双眼变得清晰而灵敏,迎面走来了一个身着白衣的年轻护士,胸前还扎了个粉红色蝴蝶结,她几乎是跳着走的,也许心情不错。她看上去正值青春年华,活力十足,但干护士这行太累了。她手里还提着一个装满了医疗器械的塑料袋,步子也急匆匆的,或许是赶着去完成某项任务。管他呢,让她给我带带路吧,兴许她会答应呢,我想,她生着一双棕色大眼睛,肤色也很健康,是个乐于助人的女孩子。

“不好意思,你们的医院太大,我迷路了,”我主动上前搭话,但我很快就意识到自己已经很久没有与我年龄相仿的年轻姑娘说话了,于是脸害羞地红了起来,“请问你可以给我带路吗,到住院部203号病房?”

她爽快地答应了,叫我跟着她走。我在女孩子面前总是很腼腆,也没敢跟她多说话,她走得很快,我一直尾随着她。我们先是在无数条狭窄的林荫道里左拐右拐,最后又在一栋与医院里的其他建筑没有多大差别的白色建筑里来回穿梭,爬了好些级楼梯。

她示意我前面就是203号病房,并礼貌地扭开不锈钢的球形门锁,她的动作极为小心,没有发出声响,最后她把打开的门调到虚掩。她送给了我一个漂亮的微笑,我险些为此神魂颠倒,接着,没等我做出回复,她就转身离开了,我看到护士裙边缘的褶皱随着她的离开而产生的一阵微风而缓缓上扬。

我平静了一下忐忑的心情,轻轻推开了门;门很旧了,尽管我力用得很轻,但还是发出了难听的吱呀声。第一眼我就看见了叔叔,我的弗朗茨叔叔。他正躺在病床上,穿着医院提供的病人专用服装,腰上枕着几个柔软的靠垫,眼神呆滞地望着窗外那几株高大而茂盛的树。我在病房门口呆站了好久,你们可要知道,我是多么不能接受眼前的这幅场景,我原以为这一切只会在别人身上发生。他脸色苍白,头发凌乱,可见车祸后充足的睡眠也没能缓解他的虚弱。然后呢,他看见了我,脸上终于可以看见一丝高兴的神色,他招呼我再走近些,然后仔细打量了我一番。

我像是在和一个失散多年的亲人相认,一举一动都十分小心和仔细,对于面前的这个人,我表现得格外安静。我脸上的表情也一定是僵硬和机械的,根本不由我控制。

“你来看我,我真的是太高兴了。你看,我的病一下就好了。”说着,叔叔还把右手臂在空中用力地挥了一下,看起来还真是别无大碍。

叔叔的这句话一瞬间就拉近了我们之间的距离,我们很快就像亲密无间的朋友那样谈了起来,用的是捷克语。不知为什么,看着叔叔那憨厚的笑容,和他那身皱巴巴的病人服,我竟然萌生了想要欺负他的意图。这种意图,往往在那些什么都不明白的人出现在你面前时产生,就像之前的邮递员出现在我面前时那样。当然,我还没忘记其实我才是叔叔遭遇车祸的罪魁祸首,但谁又知道呢?谁又清楚实情呢?只有我自己罢了。在我面前,他暂时抛弃了所有的不愉快,叔叔像个无忧无虑的小孩,开心地畅谈,好像对自己遭受的车祸,对自己遭受的苦难,对车祸的真相,都毫不知情,什么都不懂,这种傻得可爱的天真促使了我欺负他的意图的萌发。

你也许会问了,我怎么欺负他呢?这当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欺负,而是一种钻空子,我要利用他的伤病,让我得到利益。他付出了代价,却什么也没得到;而我利用他付出的没有回报的代价,让自己取得利益。这难道不是一种欺负吗?

叔叔的家在尼尚坦石,他在那儿有一间大公寓。他住的公寓楼是一栋现代化的建筑,才建好几年,很新。我很喜欢那里,叔叔也时不时邀请我去他的大公寓住,我还能和他一起畅饮没兑水的拉克酒。那简直是神仙般的生活。公寓虽然大,但叔叔不允许我在他那儿长期居住,可我已经把那间大公寓当作自己的家了。我向叔叔表达了好几次和他一起住的意思,但都被他拒绝了,这几乎都快成了我的一块心病,如果不解决它,我的心理早晚会出事的。你瞧,上帝都在暗中帮助我,这能挡得住吗?这次叔叔出了车祸,骨折和手术的伤一时也好不了,需要长期住院,那么他在尼尚坦石的家就成了问题。它总需要人照看吧,再说,如果没有人经常打扫的话,叔叔出院时那里面就会堆满了灰尘,没人愿意住那里面。我是叔叔在土耳其唯一可以完全信任的人,打扫公寓的重担,自然而然就落到了我的肩上。

“叔叔,您的家怎么办呢?”我问,语气分外恭敬。

“放在那里吧,不用管它,等到我出院时再说,”他毫无心机地说,似乎没有觉察我的意图,“不会被偷的。”

“那怎么行呢?您是老板,现在您所有邻居都在议论您遭遇了车祸,说不定哪天某个小偷就听到了呢。再说了,您只怕还得再住几个月的院,到时家里该被灰尘折腾成什么样啊!”

他沉思了一会儿,面露难色,好像有什么难言之隐。

“叔叔,相信我,我可以帮您照看您的家,难道连我您都还不信任吗?”我故意露出了一副难过的表情。

“噢……不,孩子,不是这样的。我很愿意把公寓交给你照看,我很信任你。”

“那就这么说定了,叔叔。请您放心,您的家现在有保障了。”

“不过……你可要想清楚,你不是一个人住。如果你要去住,还会有一个年轻姑娘跟你一起在公寓里生活,她和你年纪差不多大。”

我吃了一惊,想不到叔叔居然还喜欢这个。我还在法国读书的时候,宿舍的同学就曾经对我说,不管什么样的人,只要有了钱,那么以往被他贬得再龌龊的事他都会去做。记得当时我还作了反驳,用的反例就是我的叔叔。

“你想到哪儿去了……她是我侄女,你不认识,有一半捷克血统,还有一半土耳其血统。目前在伊斯坦布尔读大学,因为她母亲怕她在学校里住会影响她的学习,所以送到了我这里来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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