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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你在笔记本里用铅笔描绘他的样子,画好了擦,涂完又画,轻描他的眉眼,把暗影恰到好处地打在他清秀的面庞上,你想要把自己画的他的肖像送给他,在他那里得到一个印象满分。

“嗨!”“你好!”“我想认识你,可以吗?”“你叫什么名字?”“你是几年级几班的?”“能不能把你的电话号码给我?”你准备了好多句开场白,对着镜子一遍一遍地演练,笑不露齿,你嘲笑自己的不得体,为自己的羞涩感到难堪,浑身上下没有一样东西可以让自己满意。你无数次跟自己赌气,埋怨为什么你生来就不是一个人见人爱的漂亮姑娘。

你把自己装扮成他喜欢的样子,开始变得多愁善感起来,千方百计弄到他的电话号码恶作剧地拨过去听见他“喂”了一声就立刻挂断,连说声“你好”的勇气也没有,因为你控制不了自己心脏怦怦跳的声音,然后你发现他对你还是若即若离,他就算跟哥们儿去打一场输定了的篮球赛也不主动约你出去。

我们飞在青春里就如候鸟般,在悲与喜之间来回盘旋。

你躲在被窝里整夜整夜委屈地哭,眼睛肿得像两只灯泡,你想一定是因为你长得不算漂亮,满脸蓬勃的青春痘,身材也好臃肿……这是每个女孩子都会经历的丑小鸭阶段,你控制不了生长激素及荷尔蒙带给你的各种苦闷,只好做一些别的更有意义的事情来分散你濒临崩溃的神经,毫无办法地安静等待荷尔蒙会给你带来怎样的变化。

直到又是某一个令你惊喜的晴朗夏天,他给你打了第一个约会电话。

这或许只是谁人头脑里假想的情节。幻想与现实的差距就像你铁定了心要从北京骑自行车去芝加哥,哪怕距离不是问题也根本没有实际的途径可到达。

宁野的新娘出场那一刻,我惊讶得几乎快要从台阶上跌落下来。就算已经过去了好几年的光阴,新娘的这张风情万种又在我心中妖魔化的脸仍是我最大的梦魇,在无数个夜晚向我张牙舞爪而来,时时都在折磨、搅扰着我。

难怪我怎么问,都没人告诉我宁野的新娘到底是谁。我见过几次这个女人,为数不多,就是远远地望过几眼,当时她正跟我最爱的男人在一起,似乎纠缠不清,当然我所说的这个我最爱的男人并不是宁野。

“储希,我真高兴你能来参加我的婚礼。”新娘林琳敬酒时走到我面前举杯说道。

“恭喜。”除此之外我再无别的话可以说。

我在想他们两人是怎么走到一起的,他们之间会有什么交集吗?嗯,似乎的确是有。

“储希,带我走吧,我想离开了。”沈家碧虚弱地说道,“我们真的不该来。”

我同意她的说法,我第一次参加婚礼,却没有兴奋和开心的念头。

婚礼还没有结束我和沈家碧便离开了,这是一场跟我们两人没有任何关系的婚礼,我们说不上会有多么的祝福这两个人。没有,因为彼此都被深深伤害过,我兴许是这场角逐中受伤最浅的一个,我都几乎招架不住。

我开车带着沈家碧满北京城到处绕,从二环路一直绕到五环外,把四片车窗全部摇到了底部,让风尘和扬沙打在我们的脸上,希尔顿酒店的奢华本不适合我们,十八岁的时候,连吃醋怒骂都是淳朴本真的,可如今再不是那样可以自在表现出自己内心的年纪了。

我忽然想起了灭绝师太那一掌,让纪晓芙所有的梦想在一瞬间烟消云散。

3

“宁……林野先生,你愿意娶林琳小姐为妻并终生疼她爱她吗?”

“我愿意。”

“林琳小姐,你愿意林野先生成为你的丈夫并终生敬他爱他吗?”

“我愿意。”

新娘林琳的叔叔林诚是一家大集团的董事,他最疼爱的侄女倾心于宁野,于是他提拔了宁野,并将他的宿命牢牢地抓在自己手里。

宁野从今改姓林。

你抛弃了自己的姓氏,你把你的血脉也弃如敝屣。

从此,你再不是你。

但是在我幻想的之前那些片段中,宁野并没有为了我而很快与沈家碧分手。那时候,我们却成为了很好的朋友。他是一个很好的倾听者,总爱趴在桌子上听我讲旅行中的趣闻,后来他一有时间就会去我跟他讲过的那些地方,依然会带上沈家碧。他骨子里这种对沈家碧的喜欢,不是随随便便就能掩饰得住的。

周末的时候他会骑车送我回家,因为沈家碧住校。后来我才知道,他跟我一点都不顺路,送我要绕大半个北京城。我坐在他自行车的后座,心里倍感甜蜜,却从未环抱他的腰间。这大概是我与宁野之间唯一的秘密。

我把他当成我在大学里最好的朋友,我不爱与人聊心事,甚至没跟任何一个同学说过超过五句话,可我却可以跟他说,说我最喜欢吃炸鸡翅可怎么都吃不胖,说我高考语文年级第一可数学是倒数的,说我的马哲成绩总是卡在六十分让人觉得可乐。却从来没有跟他说过我喜欢他。

临到大四,我越来越感觉到身边的每一丝空气都开始浮躁了起来,每个人都展现出了自己最活跃的一面,与教授套近乎,巴结各个国籍的外教,拿全年的奖学金……有人开始火急火燎地找工作,考公务员,有人开始成天抱着GRE厚厚的单词书,梦想在华尔街能有一方立足之地,甚至有人在不知不觉中考下了雅思八分的好成绩。另有一些人家里已经为其铺垫好了去路,报酬优厚的闲职比比皆是。

宁野依然找机会问我,毕业后有什么打算。我摇摇头,我不知道我想要干什么。而他跟沈家碧都会留在北京,找一份稳定的工作然后结婚生子,按普通情侣的套路在这个城市里生活下去。我一直都这么以为。

大四是最清闲的一年,我没有考虑自己毕业之后的去处,所以我成了全系最闲的一个人。课程已经越来越少了,设置在大四的课又是可有可无的,或许校方早就预估到这一年是不会有什么学生来上课的。可我没有什么事情做,除了泡在图书馆就是在教室蹭耳朵。教室里只有寥寥几个学生,可教授依然尽职尽责地像在给整整一个系讲课那般认真,我很佩服教授的这种精神,后悔大一大二的时候没有好好听过他的一堂课。这是个万能的好教授,他给我们讲欧洲文学野史,讲美国梦,讲圣经,他甚至懂得建筑学。

但是听着听着我就走了神,书上的字都变成了我不认识的奇怪符号。我开始对自己失望起来,浪掷了四年本来最好的光阴,可我又不可能虐待自己。我想收收心不再去四处玩耍,真的不想一毕业就成为千夫所指的啃老族。

我眼巴巴地监视着宁野和沈家碧的动向,心存侥幸他们会加入“毕分族”的大军。可是他们连吵架的迹象都没有,我有点痛恨宁野,没打算分手为什么要来招惹我?

很合时宜地,我遇见了周皎,一个读起来很拗口想起来却很美好的名字,皎洁如华。也许他正是我一直期待来改变我生活中枯燥平凡无聊庸碌剧情的那个人,那些和缓如云的对白并不如我想象中那样轰轰烈烈或者刻骨铭心,就在我狠狠地瞪了拉着沈家碧手的宁野一眼之后,狠狠地撞在了周皎的身上。

“同学,小心点儿。”

他轻轻地把我扶稳,语气说不上是安慰还是提醒。我抬头看了他一眼,觉得很是尴尬,头也不回地跑了。

第二次见到周皎是在一堂有关剧本结构的实践课上,依旧是寥寥几个数得过来的人,挨个到讲台上讲解自己做的PPT。周皎看见了我,朝我微一点头,我回点了过去,并没有放在心上,还有些质疑是不是在什么地方见过这个男生,我几乎都已经忘记了。

有了第二次见面,紧接着就有了第三次第四次第五次。

“同学,这边人少,过来排吧。同学,今天有什么课?同学,吃晚饭了没?同学,史论课的作业真的好烦人呀……同学同学同学……”他一次次这样叫我,没有一丝一毫搭讪的暧昧,普通得似乎没有什么值得书写的地方,相反有时我倒是很希望他能再走近我一些,或许我们之间也会有什么故事发生。

大四的一年我比从前变得更加爱胡思乱想。

在烟熏火燎的食堂,或者去往教学楼的路途中,渐渐地发现原来我们的世界是如此狭小,一转身就能看见彼此,于是我们便逐渐开始认识了。

周皎也是北京人,这让我们有了更多的话题可以说。他的爸爸在法国巴黎大使馆工作,妈妈同去在那里当牙科医生,家境甚好。我很不自主地便拿他与宁野相比,然后摇了摇头,这两个人都是跟我没什么关系的,哪里有可比性。他一举手一投足间无不流露出贵族般的绅士气质,周皎不开跑车尽管他的确有这个条件能力,交往过的女朋友没有一个是模特虽然也有一大票的美女愿意倒贴。

他就像一个高傲的王子,站在半空中傲视群臣,我跟他完全是两个世界的人,我很清楚。

我为自己这个可笑的行为失眠了好几天。我有什么资格拿他们两人相比?宁野的心里装着另外的姑娘,这是毋庸置疑的。而我与周皎只是初识,虽然他目前没有女朋友,但他没有露出一丝一毫喜欢我的样子,我却拿他来与别人相比,这肯定就是自作多情了吧。

我喜欢周皎吗?这种男生不喜欢都很难,可这算是动心吗?

周末的时候周皎从来不约我出去,吃饭或者看电影什么的,我想他大概很忙,他的父母都在法国,毕业之后他也是要跟过去的。总不能让我一个女孩子主动约他吧,这不是我的风格。相识之后我等了他一个月,四个周末中没有一条他的短信,于是我放弃了,他其实并不喜欢我。

苦夏到来了,身边的人们像热锅上的蚂蚁一样躁动不安起来。北京的夏天来得很猛烈,即便是坐在有空调的教室里浑身还是黏腻腻的。窗外的蝉鸣不合时宜地搅扰着我的思绪,我困顿地望着离我几尺远的周皎,他转过身扔给我一本书。

“什么东西?”我瞄了一眼封面问道。

是一本法语的小说,封面的文字我没有一个能看懂,我觉得挺荒谬的。

我做了一件我不知道是对是错的事。每天下午我和周皎从图书馆出来往宿舍方向走的时候,我都会故意挽起他的胳膊,昂首阔步地招摇过去。周皎从不拒绝,他只是微笑,顺势拍拍我的左手。我想他大概知道我在做什么。

因为宁野每天都会送沈家碧回宿舍,按惯例亲下她的脸颊。看见了我挽着周皎的手臂,宁野一愣,赶忙放开搂着沈家碧的胳膊,怔怔地望着我。

我很得意,如果这是场比赛,我终于赢了。

一个溽热难当的下午,我像一个灵魂出窍的幽灵般做了一个惊天地泣鬼神的决定,跟着周皎一起去巴黎。

这件事是周皎先向我提出来的,他笑眯眯地威胁我说如果我不答应的话他就会去告诉教授,我期末的那篇关于吸血鬼电影的分析报告是百分之百抄袭的,这样我这门课就会没有成绩。可是他没料到我连想都没想就答应了,因为这恰恰给了我一个机会避开宁野。接下来的日子我便跟着周皎一起去上法语课,去啃那些很容易跟英语混淆的单词。他是注定要去巴黎的,可我为什么要去?

“你喜欢法国?”我问道。

“谈不上,不过你要是经常看法国电影的话一定会爱上那个地方,倍儿文艺。”周皎说道,“再怎么说我父母都在那里,磨我很久了,我过去也是没有什么悬念的事吧。”

“嗯嗯我看过,我超喜欢《红》《白》《蓝》三部曲的那个导演,波……波多尔斯基?”

“那个是德国队的呆瓜十号前锋……是基耶斯洛夫斯基,傻子。”周皎用书拍了一下我的脑袋,哈哈笑着说道,“你可别再用‘超喜欢’这样的词儿来形容什么了,丢人丢人。”

“你才是呆瓜呢,死周皎!”

4

我和周皎的关系终于有了一些进展:我们挨着坐在教室最后一排,头顶头地看PSP里面下载的《咒怨》,没有下巴血淋淋的女鬼吓得我直哆嗦,周皎顺势搂紧了我,在旁边狡黠地笑着。下了课我们会一起在操场上散散步,有的没的扔扔篮球,他教我三步上篮,我们开一些年轻人都懂得的玩笑,晚上他会扛来他的吉他给我唱歌,校园里的空气清新得仿佛梦境一般让人沉醉。

然后周皎把自己的外套披在我的身上,有一种很好闻的洗衣液味道。送我回宿舍的时候会握住我的手放在他的上衣兜里,在这个小小的兜里我们十指交叉紧握,我觉得此时的月光是那般温润美好。我转过头去看他的侧脸,轮廓明朗,鼻子高挺,如果这是爱情的话,我想我再不用与别人争执分享了。

有两个礼拜的日子是学校让学生们去自主实习的时间,或者开始着手准备毕业答辩和论文,以作为毕业后工作的准备。我和周皎已经打算去巴黎继续读书,所以这两个礼拜对我们来说是加深感情的最好机会。我们去了一个人迹罕至的海边,每天凌晨四点钟起床我们一起去沙滩上看日出,然后手拉着手在海边待上一整天,在旁边的渔家吃最新鲜的海鱼,租条快艇享受远离陆地的自由快感……

“你为什么会喜欢我?”我抬头问周皎,很多恋爱中的女生智商降低为零的时候,都会问这样的傻问题,“追你的女生有那么多,你喜欢我什么?”

“我也不知道。”周皎答道,“看见你的第一眼觉得你特傻,傻得冒泡儿。”

“你说什么!”

“哈哈,还是我收了吧,免得祸害别的男生。”周皎笑着说道,“你的鼻子可真好看。”

“这是典型的罗马宫廷式的鼻子。”

“嗯,好看。”

“好看什么,女生的鼻子小巧玲珑才好看。”我揶揄道。

“你怎么这么不自信,”周皎歪着头说道,“认识你的时候我觉得你是一个特骄傲的女生。”

“我哪里有什么资本骄傲。”

“呵,你太不了解自己了。”周皎认真地说道,我不知道有没有宽慰的意味,或者想通过甜言蜜语来达到自己的某种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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