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是淡口味的喜新厌旧,完美的故事终不能留给抱憾之人。
光阴似水。而嘉云忽然想到,若时光是水,大约是海水,没过伤口,才有如此生涩的痛感,而伤口掉进海里,便再也打捞不起来。
在嘉云心里,花好月圆人长久固然是好,但是一个人最长久,奔放的感情是一种拖累,从来不敢幻想所谓天荒地老。
与嘉云不同,方婵身边的男朋友从来没有断过,算不上阅人无数,也算经历丰富。
但是史铁生的那句话在方婵身上应验——爱情是孤独的证明。
方婵从14岁开始早恋,从来没有停止过寻找,但一次次,找到的都是愈发明晰的孤独感。
“其实我谈恋爱谈得很认真,认真不是说,就认定要和谁谁谁一辈子终老,而是非常努力的取悦对方。”方婵对嘉云说,眨巴着无辜的双眼。
“但是这样久了,没有回报的付出难道不会让你们面对彼此时相顾无言吗?”嘉云问。
“我只管付出,不看回报。”方婵轻描淡写地说。
在嘉云看来,方婵的潇洒来自于她的家境。
只有坐拥那样夯实家底的人才会仅仅将感情当成感情,而不是作为交换的媒介。
也只有方婵那样的女孩,才可以把感情的苦涩与艰难当成炫耀的资本,到处流传。
嘉云也有不把感情当交换媒介的年纪,但是那已经是四年前的事了。现在的她,只想用感情来套牢生活。
如果说四年前的纯爱留给了嘉云什么,没有别的,只有味道。
味道,黏在身体上是洗不掉的。也只有味道不会消失,日积月累,变成灵魂的一部分。
嘉云清楚地知道,在未来的时间里,每个夏天,香樟的气味都会席卷了苦恋的回忆袭来,将永远让她颤栗。
那些悲欢离合的喟叹,那些曾经觉得咄咄逼人如同烈日一般不可直视的回忆,莫名其妙地就只剩下余晖在斜睨着自己。然而旧时光的美丽在于,它不复回归,所以轻重色彩,都可以由人主观地重新书写。
期中过去了,生活节奏突然就慢了下来,也许是因为闲逸,对周遭的一切充满了好奇和敏锐的嗅觉。
嘉云越来越喜欢晚睡,一方面,她享受黑夜带给她的满足感,好像上帝之眼会穿过星际来到她面前,将她一切的努力看在眼里,日后慢慢补偿;另一方面,她期待山姆的再一次不经意地搭话。
然而一连七天,山姆都再也没有上线。
难道他就这样消失了吗?嘉云不禁开始担心起来,这个宝一样的神秘男子在她的脑海中挥之不去。
从来没有想过用真人头像的她,开始琢磨起自己的QQ头像。
也许是自己的头像太小孩子了,她想。
于是她躲进厕所,拿出藏在镜子背后的口红,是正红的色号,是她从方婵铺天盖地的化妆品中拾掇来的。
嘉云打开口红盖,凑近镜子,张开双唇,小心翼翼地勾勒,完成之后她开始用男人的眼光打量自己,从眉毛到嘴巴,从前胸到后臀。
她将右手伸进衬衫的两粒纽扣之间,拢了拢,迷人的线条若隐若现。
就这样拍吧。她不禁深吸了一口气,好似下了很大的决心。
她举起哥哥嘉信四年前送给她的诺基亚手机,45度角,咔嚓,有那么一瞬间,她感受到了灼热的性感。
“喂!你在厕所干嘛呢,都多久了,快出来!人有三急啊,拜托!”方婵在门外不耐烦地叫。
嘉云慌忙地打开水龙头,洗掉嘴唇上的口红,再将方婵的口红放回原来的位置。
“好了好了,出来了。”
嘉云重新回到电脑前,还没来得及上传头像,突然熟悉的窗口闪动起来。
是山姆。
“我刚从国外回来,好久不见:)”
“好久不见。”
嘉云故意让自己看上去不悲不喜,并没有刻意等待。
“在国外出差,没有时间上网,我还以为你把我忘了呢。好消息是,下周我可能要去你的城市开会。”
“我的城市?”嘉云不太相信自己的眼睛。
“是啊。如果住的地方离你的学校近,不如我们见一面吧。”
嘉云的心瞬间蹦到了嗓子眼儿,但她想看上去矜持一些。
“见面?我都不认识你。”嘉云在屏幕上敲下这行字,正要发送,山姆发来了自己的照片。
“这是我出差照的,这次去的是伦敦,你看,那里美吧。”
嘉云忐忑地打开照片,一个笔挺的男人站在夕阳底下,背景是大本钟,时间定格在7点34分。
嘉云仔细打量着照片上这个男人,白色的POLO衫,黑色的运动裤,还挺阳光的,让她回忆起熟悉的香樟气味,以及在她的青春里奔跑了整个夏天的林老师。
山姆的笑容是灿烂的,整齐的牙齿透露出他良好的教养。
嘉云不得不承认,山姆是一个有魅力的男人。
但还有一件事。
一个40岁的男人,怎么会还单身着?难道是那方面有问题?
她用最聪明的方式问出了这个问题:“你好帅啊,那么帅,没有女朋友吗?”
“我已经结婚了,其实。”
山姆回复得很快,仿佛他知道嘉云会问出这个问题。
嘉云脑子“嗡”地一下,结婚了?!
“……我结婚20年了。”似乎不需要旁敲侧击,山姆已经开始自觉陈述起自己与妻子的婚姻。
山姆与妻子淑珍结婚那年,嘉云刚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