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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通往幸福的那扇门(2)

就像你自己说的那样,你是“点”到了,他说,你对那个爬月台的动作“太用力”了,导致另外几次背影就真的是“点”了“点”,就像蜻蜓点水一样。

我觉得真好笑,都什么时候,还一副指手画脚的样子。后来,我还是忍住了,把那句“你以为你是谁啊”活生生地咽了下去。那几个字,就这样被我的肠道给消化掉,拼凑成了一声冷笑。

他说:我知道你恨我,但现在,我是以一个听课人的身份和你在谈论,谈论对课堂、对这篇文章的理解。或许,我说得不一定对,但就像你经常会教育学生的那样,满招损,谦受益!

你现在来教育我,不觉得有些晚了吗?我终于忍不住,盯着那个人的眼睛,说出了这样的话。

那个人的嘴唇动了动,最终没有漏出一个词来。他将手中的公文包搁在桌子上,从里面挖出个厚厚的文件袋,放在了桌子上,然后,他从上衣口袋里掏出张折叠起来的白纸,把它摊在了文件袋上。那纸上,写满了密密麻麻的文字。那是一张刚才的听课纸。我不得不承认,这张听课纸,是我从教十余年来,见过的最详细的一张,有课堂实录,有旁批意见。最后,还有这样一段话:背影,在文本中,或许是个文化符号,它是中国式的父爱,沉默含蓄,不似西方人见面时的拥抱接吻来得张扬。

看完这句话,足足有一分钟,我是静止的。

等回过神来,我连忙朝窗户外张望,那个拎着陈旧公文包的人,正在穿越校门口的马路,他的背影一点点远去……

他,是我牙牙学语时,第一次喊“爸爸”的那个人!

他在一所中学教了四十多年的书,现在刚刚退休。

可是,自从我十岁时,他和母亲离婚,一直到现在,我都没有再叫过他一声“爸爸”。

很多年以后,我从他给我的那沓多处修改过的讲义中汲取养料,成为名师的时候,我却只能从心底里喊他一声“爸爸”了!

因为,在听完我的《背影》课以后,他在回家的路上遭遇车祸去世了……

桃花香

刘万里

南庄上空弥漫着桃花香,这香飘得很远。

那个俊美书生走进我的生命中,就是被那桃花香吸引过来的。

院子花木丛翠,一抹阳光洒在桃花上,桃花开得很艳很浓。

我在收拾行李,准备去长安城找点事干。双亲死后,我就一直想去长安城去,表叔在城里开了一家酒楼,刚好也缺人。

叩门声,突然响了起来。

我从门隙窥之,谁啊?

寻春独行,酒渴求饮。

我打开门,望了望书生,他一表人才,我的心腾腾直跳,难道这就是人间的一见钟情?我摇了一碗水,红着脸递给了他。

他端起水一饮而尽。

突然飞来一群麻雀,树上的桃花瓣像雨一样飘落下来。粉红的花瓣落在我的头上、衣服上,还有一瓣落在他碗里。

他痴痴地望着我,你好美,像仙女。

我脸红得跟桃花一样。

他走了,我的目光依恋着他的背影。

顺着他的足迹,第二天我也来到了长安城。长安城很大,比我想象的还大。

我在表叔的酒楼当服务员,每天客人散去后,我就站在楼阁上望着大街上来来往往的人,希望能在人群中发现那个书生。

表叔说,你在望情郎?

我脸红了,我怎么会有情郎。

日子每天都在重复和孤寂中流逝,我无法忍受的是有些客人不规矩,对我动手动脚。

表叔说,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摸一下又少不了你的肉。

泪水在我眼中滚动。

那天,一个客人对我动手动脚,动作有点夸张和霸道,我扬手重重打在那人脸上,响声很大,响声把人们的目光吸引了过来。

我没想到的是表叔打了我一巴掌,让我立即给客人赔礼道歉。

我站着不动,泪水在眼眶里转动。

客人哈哈笑了,这丫头有个性,我喜欢,我想娶她做七姨太。

我朝那客人脸上呸了一脸口水,顺手扬起菜刀,滚!

那帮人灰溜溜地走了。

清明节后,我回到了南庄。桃花依然开得很灿烂,空气中弥漫着桃花香。一抹阳光穿过桃花的空隙照在门上,我看见了一首诗—《题都城南庄》:去年今日此门中,人面桃花相映红。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落款是崔护。

往事在我眼前浮现,原来那书生叫崔护,这不就是他写给我的向我表白心扉的情诗么?当时我如果大胆一点,问问他家的住址,日后也好去寻找。如今我在哪里去找他啊?

第二天,我又来到长安,在繁华的大都市要想找到崔护,就像大海捞针,也许崔护根本就不在长安城里。

我失望地回到了南庄,坐在桃树下等崔护,我想他一定会在桃花盛开的季节来到南庄。

桃花谢了又开,开了又谢。

崔护依然没有来南庄。

我决定再去长安城找崔护,今年是会试之年,崔护一定会到长安来。

发榜那天,人山人海,我挤了上去,我第一眼就看见了崔护的名字。我的目光在人群中搜索,希望能发现崔护的身影,结果我很失望。

几天后,我来到皇宫外,遇见一个官府人员,我问,你认识崔护吗?

那人打量了我一眼,他当官了。

我一阵惊喜,他去了哪里?

那人说,他上任去了岭南,当岭南节度使了。

我日夜兼程去了岭南。到了衙门,守门人拦住我说,你找谁?我说我找崔护。守门人打量我一眼,你是他什么人?我脸红了,支吾半天,我问自己我是崔护什么人呢?守门人一脸坏笑,走开,你该不是歌妓吧。我扇了守门人一巴掌,看门狗。

我整天守在门口。

衙门大开,锣鼓开道,一辆大轿子从里面出来了。我想轿子里坐的一定是崔护。我冲了过去,差人拦住我,轿子里探出一个头望了我一眼,然后冷淡地放下帘子。我认出了他就是崔护,但崔护已不认识我了。我突然明白,崔护如今已是官家人,我配不上他。

我身无分文,流浪街头。无奈之下,我去了怡红院,做了一名歌妓。

我能歌善舞,长得又漂亮,我迅速走红。

那个黄昏,残阳如血,我之所以记得那么清楚,是因为崔护走进了我的闺房。

崔护那天穿着便服,我一眼就认出了崔护。崔护见了我直奔主题,他要脱我的衣服。我闪在一边,说,客人请用茶,请听我弹一曲。我拿起古筝,双眼饱含泪水,我唱道:去年今日此门中,人面桃花相映红。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古筝弦突然断了,我感觉我轰然倒地,桃花瓣在空中飞舞,桃花瓣洒满我全身。

崔护手中的茶杯啪的一声掉在地上,杯子碎了……

一滴露水的疼

朱成玉

我看到,少女身边的一滴滴露水,正在洗刷着通往天堂的一级级台阶。

雨停歇的时候,鸽子回来了。雪白的鸽子在阳光下似乎要一点一点地融化,它倏地飞起,在纯净的空气中抖落几朵绒毛,轻轻柔柔地落向一盏刚刚熄灭的灵魂。

我想起那个到处都沾满露水的清晨,少女捧着一片叶子,轻轻吮吸叶片上的露水。在雾蒙蒙的清晨,我仿佛看见了一位不食人间烟火的精灵,我不敢发出声响,我怕尘俗的喧嚣惊扰她。

我深深注视她,和她身边一滴滴亲切的露水。

她动了动,只是用手拢了一下头发。我还认为她要飞走,看,她的羽毛有多轻啊!

她看到我了,冲我微笑。

“莫非,你是个精灵?”我揉了揉眼睛问道。

她灿烂地笑起来,把阳光一下子引到这里。太阳伸着懒腰,和她争抢着露水。

“我若真是个精灵就好了。那样,等我走的时候,妈妈就不会那么伤心了。”她的声音又轻又细,仿佛自言自语。

“走?你要去哪里?”

“去天堂啊,爸爸妈妈不告诉我得了什么病,但我知道自己得的是绝症。他们说只要我每天早晨坚持喝露水,病就会好的,一年了,我总是赶在阳光出来之前来到这里,来晚了,露水就会被太阳喝光的。”她又恢复了快乐的情绪。

我不敢想象,眼前这个美丽得一尘不染的少女竟然身患绝症。她是人世间多么美丽的一朵云啊!她让我想起了婴儿的诞生,那么纯净,那么安详。此刻,她纯净的灵魂正贴着草叶飞驰,无论如何也无法让人相信,死亡正在身后追赶着她。

这是我七天假日的最后一天,我的生命因为这七天假日的最后一天而变得异常鲜活起来。我是来躲避烦恼的,妄想用七天假日去击败一个流言。现在,我感觉到所有的烦恼都被露水洗掉了,同时感受到生命的清新和愉悦。少女说:“我已经比医生预测的死亡时间多活了六个月,我已经创造了神话,我有什么理由不开心呢?”

少女最终还是去了,很诗意地到天堂去赴上帝的约会了。如果用少女的乐观思想解释死亡的话,我想她一定会说:“去晚了,通往天堂的台阶会生满青苔。”

如此安详地面对死亡,是少女创造的另一个神话。

她走的那个早晨,我吸了最后一口露滴,这最清澈的水,在这个时候,注满了我身体内部那些简朴的陶罐。

我来到她的墓前,把自己采集来的露水一滴一滴地洒下去。我想让少女身边的这一滴滴水,护送她那颗纯净的灵魂,安然抵达上帝的花园。

那一刻,我仿佛看到了少女天使般的身影和永不褪色的笑脸,而我却忧伤了。现在我知道,要唤醒我那凋谢了的、逐渐枯萎的年华,只需她的嘴唇,在阳光隐遁之前,轻轻唤出我的名字。

她竟回应了我!晴朗的天空下,一朵云悠悠飘过,它带来一场又轻又细的雨,我知道,那些雨滴一定是她安慰我的话语,又轻又细,但饱含生命的力量。

那么,我还有什么理由躲闪尘世中一个个接踵而至的烦恼呢?况且,我们之间的对话从来就没有间断过—

我问她:“为什么每天早晨的太阳总是如此新鲜?”

她说:“因为太阳每个早晨都在用露水洗脸。”

狗送礼

李洪文

杨迪的老爸杨老根是榆树屯的屠户。他凭着自己一身过硬的屠牛宰羊的好手艺,硬是把杨迪供得大学毕业了。杨迪大学毕业后,也没处找工作啊。杨老根接到儿子带着哭腔的求救电话,他想都没想,说道:“你回来吧,叫村主任你德山叔活动活动,没准能在乡里给你谋个差事呢!”

杨迪虽有一万个不愿意,但也只好硬着头皮回家了。他背着个行李卷,刚走到村口,聚在村口的看家狗们就都蹿了出来,对着他一个个龇牙咧嘴,“嗷嗷”地怪叫。杨迪家的老黄狗见小主人回来了,老远地跑了过来,那帮看家狗们一见到老黄狗,就好像看到了张牙舞爪的大老虎,一只只吓得转身就跑,全没影了。

杨迪跟在父亲杨老根身后,一手拎着酒瓶子,一手拎着几样下酒菜,直奔村主任德山叔的家。那条老黄狗在自家屠宰房的肉案子底下,也叼起了一根掉在地上的猪尾巴,颠儿颠儿地跟在爷俩的身后。

杨迪看着老黄狗叼着猪尾巴不吃,也觉着纳闷,还没等细问,就听德山家的院子里响起了一阵凶恶的狗叫声,从门口闯出了一条德国纯种的大狼狗,吓得杨迪一声怪叫,急忙躲到杨老根的身后。跟在后面的老黄狗急忙跑了出来,把嘴里叼着的那根猪尾巴献给了大狼狗。那条大狼狗见到猪尾巴,立马就没了脾气,一口叼住,跑到狗窝边享受去了。

满嘴酒气的德山见到杨迪,伸出大巴掌“啪啪”地拍着他的肩膀,夸奖道:“好大侄子,你回家来这就对了,在咱爷们这一亩三分地,你德山叔给你找谋个差事还不容易?”杨老根和德山盘腿上炕,酒喝得差不多了,德山一边哼着京戏,一边给乡里的派出所挂了个电话,没用五分钟,王所长就给杨迪在派出所里找了个临时治安员的位子。

杨迪不住声地感谢,德山眼睛通红,含混地说道:“大,侄子,好好干,可不要,给,给你叔丢脸啊!”

杨迪在派出所里还没干满10天,就接到了德山叔报警的电话,原来他养的那条大狼狗竟被人下毒药死了。这还了得,那条德国大狼狗至少也值个五六千,这可是个治安案子啊。

杨迪领着派出所的警察小张,开车回到了榆树屯。德山满脸怒气,正站在村口的碾子上破口大骂呢。小张先确定那条大狼狗是死于“三步倒”的老鼠药,立刻就找到专在市场上倒卖老鼠药的高瘸子……顺藤摸瓜,往下一查,一直查到了榆树屯的王三蛋。这王三蛋正在家里劈柴火,一见杨迪领着警察走进了院子,吓得转身就跑,杨迪年轻腿快,三两步就把一瘸一点的王三蛋按倒在地,用手铐给铐了起来。

杨迪一审,王三蛋就熊了,竹筒倒豆子,全部交代。那“三步倒”的老鼠药真是他下的。杨迪气得一拍桌子吼道:“你和德山叔有仇吗,你干吗要药死人家的大狼狗?”

王二蛋连声叫屈,说道:“借我八个胆子,我也不敢毒德山家的狼狗啊,我毒的是你们家的老黄狗!”

原来杨迪家的老黄狗和大狼狗的关系铁,经常狐假虎威地在村里横行霸道,前几天狠掐王二蛋家下蛋的老母鸡,王二蛋举着粪叉子要打,那老黄狗回头一口,正咬在他的腿肚子上。王二蛋买来“三步倒”裹在香肠里,是想毒死老黄狗啊!

杨迪纳闷道:“那德山家的大狼狗怎么死了?”

王二蛋结结巴巴地说道:“谁知道你们家的老黄狗咋有那个怪毛病,有点好吃的,它,它不舍得吃,颠儿颠儿地都给那条大狼狗送去啊,是你们家的老黄狗把德山家的大狼狗给毒死了!”

村西的桥

侯德云

村民肖根旺从太阳镇回到村子里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两点多种了。他是骑自行车回来的。到了村口,他从自行车上跳下来,推着车往村子里走。他的脸色红滋滋的,嘴里哈着酒气,脚步踉踉跄跄。他的踉跄有一小半是酒后的反应,有一大半是故意装出来的。他还故意把自行车往坑坑洼洼的地面上推,一路叮叮当当。一方面是表示他已经控制不住自己了,另一方面也是为了吸引别人的注意。

肖根旺对遇到的每一个人说,他在镇上的太阳升饭店喝酒了,一个老朋友请的,吃了猪耳朵、黄花鱼、小鸡炖蘑菇、酸菜炒花肉,高度白酒,喝了至少有半斤!

肖根旺说:“我呀,我现在是头重脚轻,只恨人间路不平啊。”

肖根旺一路兴致勃勃,把唾沫星子喷得到处都是,一直喷到自家的院门口。老婆毛春梅在院子里听到了他的吆五喝六,看见他进了门,随口问了一句:“谁请你喝酒?”

肖根旺把锈迹斑斑的自行车支在墙边上,随手又把搭在车后座两旁的柳条筐卸了下来,一边忙着一边说:“今天不错,菠菜,发芽葱,韭菜,都卖上了好价钱。”

毛春梅对肖根旺没接她的话茬有些不满,加重了语气说:“谁请你喝酒?”

肖根旺说:“是歪嘴吴。”

毛春梅瞅着肖根旺的背影笑了。显然,她知道歪嘴吴这个人。但她忍不住又问了一句:“他为啥请你喝酒?”

肖根旺把两只柳条筐归弄好了,回过身来,拍打着手上谁也看不见的灰尘,说:“他是感谢我。”

毛春梅的眉毛向空中挑了一下:“感谢你?感谢你啥?”

肖根旺咧着嘴笑了:“我年轻的时候,在碧流河修水库,歪嘴吴病了,是我把他送回了家。”

毛春梅“噢”了一声。肖根旺谈兴未尽,接着说:“水库工地的活儿太累,送歪嘴吴回家,我可以轻松一天。”

“歪嘴吴这个人,”肖根旺总结性地说,“是个傻蛋!”

毛春梅也咧着嘴笑了:“我知道你会算计,对你没好处的事你是不会去干的。”

肖根旺不满地瞪了毛春梅一眼:“屁话!对你没好处的事,你会去干?”

话不投机,肖根旺不再搭理毛春梅,抬腿进屋,倒在了炕头上,连鞋都没脱。毛春梅跟了进来,她摇了摇肖根旺的腿,说:“先别睡。有件事要跟你商量。”

肖根旺翻了一下眼皮,等着毛春梅继续往下说。

毛春梅说:“上午村民小组长到咱家来,说打算在村西的河套上修一座小桥,让大伙儿自愿捐款,你说咱捐不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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