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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肖斯科姆别墅(1)

歇洛克·福尔摩斯在一个倍数不高的显微镜上面弯着腰看了很久,此刻他站起身来,得意地瞧着我。

“华生,这下面是胶,”他对我说,“肯定是胶。你来瞧瞧散在它周围的东西!”

我来到目镜前,俯身对好了焦距。

“这些都是花呢上衣的纤维。不规则的浅灰团块是些灰尘。左边的是上皮鳞层。而中间的褐色黏团就是我刚刚说的胶。”

“没错,”我笑着对他说,“你的意见我已经接受。可你想对我说些什么呢?”

“这难道不是个好证据吗?”他回答说,“你对圣潘克莱斯案中的警察尸体边上的那顶帽子还有印象吗?被控人不承认那顶帽子是他的,但他却是个常常用胶的画框商。”

“这个案子是你办的吗?”

“不是我办的,是我警场里的朋友梅里维尔请我帮他的一个案子。自打我从被告的袖缝中发现些锌和铜屑,并由此推断他是个假币制造者以来,他们终于开始知道显微镜到底何等重要了。他厌烦地看着表。“有个新主顾会来我这儿,但时间过了。还有,华生,你对赛马有研究吗?”

“实话说还算懂些。我的一半负伤抚恤金都被耗费在这上面了。”

“那你可真能成为我的‘赛马指南’了。你听过罗伯特·诺伯顿吗?你对这个名字有印象吗?”

“当然有印象。他就在肖斯科姆别墅居住,我对那儿相当熟悉,曾经有个夏天我都在那儿待着。记得有一次诺伯顿差点成了你的业务对象。”

“哦,那是怎么回事?”

“在纽马克特,他曾用马鞭几乎把萨姆·布鲁尔打死,这人是科尔曾街的放债人。”

“嘿,挺有意思!他经常做这种事吗?”

“算是吧,他可是个着名的危险人物。在英国,他应该是最大胆的骑手了,甚至几年前还曾在利物浦获得障碍赛马的第二名。他这种人根本不属于自己生活的这个时代。如果还是摄政时期,他就是个公子哥儿——拳击家、运动家、拼命的骑手、美女的追求者,并且只要走上下坡路就不可能再回来了。”

“真不错,华生!你的介绍很是简洁,我都能看到他本人的样子了。你还能和我说说肖斯科姆别墅的状况吗?”

“我所知道的无外乎它就在肖斯科姆公园的中央区域,那里还包括有名的肖斯科姆种马饲养场和训练场。”

“约翰·马森是那里的教练官,”福尔摩斯说,“别惊讶,华生,我面前打开的就是他寄来的信。我还想听听你了解的肖斯科姆的情况,它就像丰富的矿藏般吸引着我。”

“那里还有肖斯科姆长毛垂耳狗,”我说,“这种狗在任何狗市上都赫赫有名。这是英国最棒的狗,它们也是肖斯科姆女主人的欣慰。”

“那个女主人就是罗伯特·诺伯顿爵士的妻子吗?”

“不,罗伯特爵士并未结婚。联系到他的前途,这还算好事。他现在与他守寡的姐姐比特丽斯·福尔德夫人一起住。”

“你的意思是她就在他家里住?”

“不是的。这个宅子的所有者应该是她的前夫詹姆斯。诺伯顿先生并没有这儿的产权。只要夫人还活着,产业的利钱就是她的,她死之后房产则会移交给她丈夫的弟弟。她只是每年收租子而已。”

“我猜是罗伯特把这些租钱都花了吧?”

“就是这样。他从来都不管不顾,这肯定让她过得不太安宁。可据我所知,她对他还不错。那么,在肖斯科姆到底发生了什么呢?”

“啊,我和你有一样的疑问。那个能把此事告诉我们的人来了。”

从打开的门里,一个身材修长、脸面干净的人走了进来,他那坚毅而严厉的神情表明他是个教管马或男孩子之类的人。其实,马森先生对这两行都很擅长。他十分镇定地鞠了个躬,然后顺着福尔摩斯的指引,坐在了椅子上。

“福尔摩斯先生,我的信你收到了吗?”

“嗯,但你并没有在信中作任何解释。”

“这件事是相当敏感的,写在纸上不太好,而且十分复杂,我们只能面谈。”

“那好吧,我们听你说说。”

“首先,福尔摩斯先生,我认为我的主人已经疯了。”

福尔摩斯挑着眉毛。“这不是哈利街,是贝克街,”他说,“你凭什么要这样说呢?”

“先生,要是一个人只干一两件怪事还算情有可原,可要是他干的所有事都十分稀奇古怪,那你当然就要疑心。我认为他已经被肖斯科姆王子和赛马大会给弄得疯掉了。”

“那是头你驯的小马吗?”

“这会是全英国最棒的马,福尔摩斯先生,对于这点,我很有把握。我可以坦白地跟你说,那是因为我知道你肯定是一位非常正直的人,不会把此事传出去的。罗伯特爵士在这次赛马中,他只能赢不能输。因为他已经把他所能搞到的和借到的钱都押在这匹马上了,必须全力以赴。而且赌注的比值很悬殊。一比四十这已经非常高了,但他押的可是一比一百啊。”

“如果这匹马真有你说的那么好,为什么还要这样呢?”

“那是因为别人并不知道它有这么好。罗伯特爵士并没让马探子套出什么情报去。他会把‘王子’的同父异母兄弟时常拉出去兜风,刚开始谁也分辨不出它们。可一奔跑起来,在跑上二百米之后它们之间的距离就会拉开。他的心思都放在马和赛马的这些事上,把整个生命都放在这上面了。他暂时还能应付那些放高利贷的人,不过‘王子’一旦输了这场比赛,他就必须破产了。”

“这真是一场孤注一掷的赌博,可这并不能说明他疯了啊!”

“你只要看他一眼就会明白是怎么一回事了。我不相信他晚上有睡过觉,他一整天都待在马圈里。两眼发狂,神经很快就会承受不住了。还有就是他对待比特丽斯夫人的那些行为可以看出来!”

“这又是怎么回事?”

“他们原本感情很好。而且趣味相同,比特丽斯夫人也像他一样地爱马。她每天都会准时驱车过来看马——她最宠爱的‘王子’。‘王子’只要一听到石子路上有车轮声,就耸起耳朵,然后小跑着到车前去吃属于它的那块糖,可现在一切都改变了。”

“改变什么了?”

“她似乎对马已经丧失了兴趣。这一个星期以来,她每天驱车路过马圈的时候连个招呼也不打了!”

“你觉得他们可能吵架了?”

“而且吵得相当厉害。不然,他为什么要把她宠爱的狗送人呢?几天之前,他把狗送给了老巴恩斯,他是在三英里外克伦达尔的一个旅店老板。”

“这确实有些奇怪。”

“她的心脏并不是很好,当然不能跟他每天出去跑,不过以前他一向都会在晚上的时候去她屋里待上两个小时。她是他少有的朋友中的一个。可现在这一切都不同了,他不接近她了。这让她变得很伤心。她心情很压抑,现在开始喝起啤酒来了,而且是狂饮无度。”

“他们以前吵架她喝酒吗?”

“她也会喝一杯,可是现在她一喝就是一瓶。这些都是管家斯蒂芬斯跟我说的。一切都变样了,福尔摩斯先生,这简直是一塌糊涂。还有,主人常常深夜到老教堂的地穴里去干吗?还有在那儿等他的那个人又是谁?”

福尔摩斯搓了搓手。

“接着讲下去,马森先生,你的话真是越来越有意思了。”

“管家曾经看见他在深夜十二点冒着大雨跑去的。于是第二天晚上我来到住宅时,发现他又准备出去了。当时我决定和斯蒂芬斯跟着他,这真是太紧张了,要是让他看见我们就惨了。不管是谁惊动了他,他的拳头都不会客气。所以我们在距离不远的地方注视着他。他去的是那个常闹鬼的地穴,那儿已经有一个人在等着他了。”

“那是一个什么样的地穴?”

“先生,在这个花园的深处有一座废弃的教堂,似乎没人能说出它的年代。在这个教堂下面就有一个地穴,那是本地非常有名的闹鬼的地方。白天那个地穴就又黑又潮,荒凉恐怖,更别说晚上有人敢靠近它了。不过我们的主人却不怕。不然深夜到那儿去可以干什么呢?”

“你先等一下!”福尔摩斯说,“你刚才说那里还有一个人等着他。他是你们这儿的马夫或者家里的仆人之类的吗?你应该认识他,没有向他发问吗?”

“我不认识那个人。”

“你为何如此确定呢?”

“因为后来我近距离地跟他见面了,福尔摩斯先生。就在第二个夜晚,我和斯蒂芬斯一直躲在草丛看着罗伯特爵士,一直等到他从我们身边走过去转了个弯儿离开,我们也想回去,可是突然听见后面还有一个人走着。当时我们并不怕他,我们假装在月光下漫不经心地散步,无意走到他跟前。‘你好,朋友!请问你是谁?’我说道。他大概没听见我们的脚步声,他回过头突然看见我们两人时,感觉好像看见了鬼一样。他大叫了一声,撒腿就跑。他跑得还真快,一分钟之后就不见他的人影了,他叫什么名字。是干什么的我们就不清楚了。”

“当时你看清他的样子了吗?”

“是的,我记得他的那张黄脸——是一个下等人。不过这和罗伯特爵士之间有什么关系呢?”

福尔摩斯坐下来沉思了一会儿。

“请问是谁陪伴比特丽斯·福尔德夫人呢?”他终于问道。

“是一个叫卡里·埃文斯的侍女。她跟着夫人有五年的时间了。”

“这么说她很忠心啦?”

马森先生开始有点不安起来。

“她是很忠心没错,”他终于说,“但我却不能说她忠心的人是谁。”

“为什么?”福尔摩斯说。

“因为这是别人的隐私。”

“我能理解,马森先生。现在情况已经非常清楚了。从华生医生对罗伯特爵士的这些描述中,我已经清楚地知道,他对任何女人都是很危险的。你不觉得这就是他们兄妹会争吵的原因吗?”

“这个说法是众人皆知的事情。”

“她过去的时间或许不知道。我们假设她突然有一天发现了这件事。所以她就想把这个女人给辞退了,但是她弟弟不准。由于她有心脏病,而且又不能走动,没有办法实现自己的意愿。于是她跟谁都不说话,独自一人生闷气,还借酒浇愁。罗伯特爵士在恼怒之下才会夺走她宠爱的那只小狗并将它送人。这些不就都串起来了吗?”

“是的,到目前为止都还能说得通。”

“太好了!不过到此为止,这一切似乎与夜晚去地穴却没什么关系?这是我们所不能解释的。”

“的确不能,先生,而且还有一点是我不能解释的。那就是罗伯特爵士为什么要去挖一具死尸呢?”

福尔摩斯霍地站起身来。

“这个也是我们昨天才发现的——那是在我给你写信之后。因为昨天罗伯特爵士去伦敦了,所以我和斯蒂芬斯才敢去那个地穴。别的都没变,只有在一个小角落里堆着小堆人的尸骨。”

“这些你们有去报案吗?”

这时,马森先生听完后笑了起来。

“先生,那些警察是不会感兴趣的。那里只有一具干尸的头还有几根骨头。说不定是千年以前的古尸呢。不过原先却不在那儿,这点我可以发誓,还有斯蒂芬斯也可以发誓。它以前是被堆在一个角落里用木板盖着的,而现在那个角落却是空的。”

“你们有没有动它?”

“我们没有动过。”

“你们这样做是明智的。你刚刚说罗伯特爵士昨天去了伦敦,他现在已经回来了吗?”

“他今天应该会回来。”

“罗伯特爵士把他姐姐的狗送人的时间你还记得吗?”

“记得,是在上星期的今天。小狗当时在老库房外不停吠叫,那天早晨罗伯特爵士的心情很不好。他就把狗抓了起来,我还以为他会把它杀了呢。不过他只是把狗丢给了骑师桑迪·贝恩,让他送给旅店的老板巴恩斯,他说不想再看到这条狗了。”

福尔摩斯坐下来沉思了好一会儿。他点燃了他的那根最老、烟油也最多的烟斗。

“到现在我还是不清楚我能为你做些什么事情,马森先生,”他最后说,“你还能不能讲得更明确一些呢。”

“也许这个能说明点什么问题吧,福尔摩斯先生。”马森说着就从口袋里拿出了一个纸包,小心地打开,里面是一根有些烧焦的碎骨头。

福尔摩斯很感兴趣地检查起来。

“你从什么地方找到这些东西的?”

“这是在比特丽斯夫人房间底下的那个地下室里的暖气锅炉里找到的,已经很长时间没有用过了,因为罗伯特爵士那时抱怨说天冷,所以才会又把它烧起来。负责烧这个锅炉的叫哈维——他是我的一个朋友。就是他今早拿着这个跑来找我,他是在清理锅炉灰的时候发现了这块骨头的。不过他对炉子里的骨头根本不在意。”

“我也不知道是什么,”福尔摩斯说,“华生,你来看看能不能认出这是什么?”

这块骨头已经烧成了黑色的焦块,不过它的特点还是很明显的。

“这是一块人大腿的上髁,”我看了一眼回答说。

“没错!”福尔摩斯突然变得很严肃。“这个伙计整晚都要烧炉子吗?”

“不,每天晚上烧起来之后他就可以走了。”

“这么说来,任何人晚上都能去了?”

“是这样的,先生。”

“从外面你进得去吗?”

“外面只有一个进出的门,里边还有一个门能顺着楼梯直通比特丽斯夫人房间的那个过道。”

“看来这个案子并不简单啊,马森先生,似乎还有些血腥味。你是说罗伯特爵士昨晚并不在家对吧?”

“确实不在,先生。”

“这么说来烧骨头的人不是他,应该是别的什么人?”

“没错,先生。”

“你刚才提到的那个旅店叫什么名字?”

“青龙旅店。”

“听说在旅店的附近有个不错的钓鱼点是吧?”诚实的马森先生听完之后露出了莫名其妙的神情,仿佛他感觉现在又碰到了一个疯子。

“这个,我只听说在河沟里有些不大的鳟鱼,霍尔湖里有狗鱼。”

“那真是太好了。华生和我都非常喜欢钓鱼,是不是,华生?你可以把信送到青龙旅店那里去。今晚我们就会去那里。记住不要去那儿找我们,要是有事就给我们留个纸条儿,可以的话,我会去找你。等到这件事有了一点眉目之后,我会给你一个较为成熟的意见。”

所以,在一个晴朗的五月的夜晚,我与福尔摩斯两人坐在一等车厢中,前往一个叫做“招呼停车站”的小站——肖斯科姆。数量众多的钓鱼竿、鱼线和鱼筐之类的东西堆满了我们头上的货物架。在到了目的地后,我们还是坐了段马车才赶到一家旧式的小旅店,在那儿,我们消灭附近鱼类的计划很快就吸引了好动的店主乔赛亚·巴恩斯的注意。

“你怎么看,在霍尔湖有希望钓到狗鱼吗?”福尔摩斯说。

店主的脸马上阴沉下来。

“这个主意趁早别打,先生们,你们还没钓到鱼,就会自己掉到水里了。”

“为什么呢?”

“是罗伯特爵士的缘故,先生。他很不愿意别人骚扰他的鳟鱼。要是你们两个陌生人离他的驯练场稍近一点儿,他是不会让你们好过的,罗伯特爵士在这上面决不含糊!”

“我还听说他的一匹马参加比赛了,是吗?”

“没错,而且是匹很棒的马。我们附近的人都押了很多钱在这匹马上,罗伯特先生也把他全部的钱都押上了。哎呀,”他突然警惕地盯着我们,“你们该不是马探子吧?”

“看你说的,我们只是两个厌倦伦敦生活渴望伯克郡新鲜空气的人而已。”

“那你们的选择可真不错,这儿最不缺的就是新鲜空气。但请别忘了我对你们说的关于罗伯特爵士的话。他惯于先斩后奏,还是离公园远点。”

“我们知道,巴恩斯先生!我们不会那么冒失的。看,大厅里有只漂亮的狗在叫唤。”

“你的眼光不错,那是纯正的肖斯科姆种,全英国都没有比它更漂亮的了。”

“我也很喜欢养狗,”福尔摩斯说,“恕我冒昧,你能告诉我这条狗值多少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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