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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章 悟空大战混世魔王

赞美了一下光辉之神,托马斯接着往下讲,毕竟《西游记》吸引人的在于故事本身,而不是强插进来的光辉之神。

慢慢地,情节到了孙悟空返回水帘洞却发现猴子猴孙们被混世魔王欺负的时候。信徒们一个个仿佛都代入了孙悟空的感情之中,感到气愤不已。

“那个‘混世魔王’身高十米,腰子宽得要十个人才能合抱起来,身上穿着黑铁甲,脚上踩着彩色长靴,手中拿着一柄长刀,刀刃反射出明亮的寒光……”

“嘶……”

教徒们齐齐倒吸一口凉气,仿佛亲眼看到了混世魔王的凶悍模样,似乎一个庞大的巨人正要蹂躏“矮小”的悟空,不由为孙悟空担心起来。

两人战斗起来,局势越来越凶险,当托马斯说到混世魔王拿着大刀向托马斯头上砍去的时候,不少女人已经低声惊叫地闭上了眼。

“悟空见他凶猛,于是抓了一把头发放在口中嚼碎……”托马斯心中暗自对吴承恩老前辈道歉,“对不住了,把孙悟空改成了人,没有猴毛只有说头发了。”

“……望空中喷去,叫一声“变!”,即变做三二百个小人……这孙悟空自从了道之后,身上有八万四千头发,根根能变,应物随心。那些小人,眼乖会跳,刀来砍不着,枪去不能伤。你看他前踊后跃,钻上去,把魔王围绕,抱的抱,扯的扯,钻裆的钻裆,扳脚的扳脚,踢打挦毛,抠眼睛,捻鼻子……”

“好厉害……”

坐在最后一排的小约翰不由自主地赞扬起来,眼中露出沉迷的神色。

不仅是小约翰,几乎所有人都被这神奇的故事吸引住了,在这个世界有超凡力量的人毕竟是少数,不是每个人都拥有魔法、天赋,而且,孙悟空的种种能力又和这个世界的魔法或者天赋不同,就算是魔法师、骑士、神职人员也会被孙悟空变出小人的能力所吸引住,在场的听众还有不少人露出深思的表情。

一时间,所有人都沉溺于其中,随着孙悟空的戏弄混世魔王的而不断兴奋。

“当混世魔王被小人们戏弄得缩成一团,孙悟空这才从地上捡起大刀,分开小人们,对着混世魔王的头顶就是一刀,把他从中劈成两半!”

“好!”

一个年纪稍轻的男子不由脱口叫好,随即发现自己是在坐满人的教堂而不是“混世魔王”的洞穴前,立即满脸通红地捂着嘴。

可更多的年轻人压抑不住内心的澎湃,欢呼出来,大声叫着好

“太厉害了!”

“好棒!”

……

年长者们没有出声训斥,他们显然也才从故事的高潮中回过味来,而这样的欢呼声也在托马斯继续说故事的声音中小了下去。

孙悟空进了动,解救出被混世魔王关押的猴子猴孙,架起筋斗云回到花果山。

在接受猴子们的参拜后,孙悟空讲起自己飘过大海,在各个城镇游荡八九年,才遇到菩提老祖,学得了与天地同寿的法术顿时豪气冲天。

“孙悟空站在花果山的山顶,享受成群猴子们的跪拜,山下的石桌上摆放着美味的椰子酒、葡萄酒,各种珍稀的花果,他双手叉腰,对着天空大声吼道:‘从今天起,我就是花果山的王!’”

威武霸气的宣言一出口,教徒们感觉自己就像从一座山峰跳到了另一座山峰,这一座更高、更雄伟、看到的更宽广。

每个人都心潮澎湃,激动不已,这样神奇的故事是他们从未听过的,更加不用说作为四大名著,《西游记》在情节设计上也是登峰造极,能够不断地抓住读者心思。

说完这一章节,托马斯也感觉自己就像孙悟空一样,有一番创造自己事业的激动心情。

“从今天,站在这里开始,我也算是登上一个新的舞台,通过主持弥撒,我将能够独当一面!”

端起布道台上的杯子,喝了一口水,用冰凉的液体稍稍抑制一下激动的内心,托马斯平息一下气息,向有些喧闹的大厅虚按双手,说道:“各位,请安静,现在我们开始讲道……”

讲道是弥撒的一个环节,向教徒们讲解经文,宣读神的教义,托马斯发现面前的这本经文很旧了,纸都发黄了,在经文旁边的空白地方写满了注释:

“这个地方用人们平时的讨厌用又不得不用的马桶来必须能引起人们的共鸣……”

“如果用羔羊来比喻信徒,把我们自己比作放牧的人,而经文则是信徒们的青草……”

……

加尔文的注解充满了大量形象的比喻,让人容易理解,并且很能够和自身建立起清晰的联系,记忆也更加深刻。

如果说《西游记》是一顿丰富的主菜,那么宣讲经文就是餐后的甜点,一个口感丰富,一个味道清新,同样都让人印象深刻,同时又各具味道。

按照加尔文的注解,托马斯一句句把经文上的内容讲述出来,如同按摩一样平缓着信徒们刚刚紧张的心灵,这样所带来的效果似乎更好了,台下,人们的注意力全都集中到托马斯身上。

一千多人全都把敬仰的目光投过来,托马斯知道这些敬仰虽然不是给自己的,但此刻自己却是代表着光辉之神享受这份荣光,不由得感觉自己就像光辉之神一样,是这些人的主宰,享受着人们的崇拜。

随着托马斯念出讲解经文的最后一个音符,他高举双手,伸向天空,似乎要拥抱神赐下的荣光,高声大呼:

“赞美神!”

台下,千人也整齐地大声称颂道:“赞美神。”

整齐的声音把教堂的玻璃都震得发响,好像着赞美可以透过教堂的墙壁冲向天空。

很成功的一次弥撒,虽然说不上完美但托马斯第一次主持弥撒算得上是成功的。

称颂过后,从教徒们虔诚地双手合十低头祈祷就能看出。

所有人,不管是贵族还是平民,不管是老人还是青年,不管在外面有多么地威风傲气,在这一刻全都低下了自己的脖颈,和托马斯一起向光辉之神祈祷。

“愿主保佑我们,愿主的荣光照耀大地,光辉之神至上!”

划了一个小十字,弥撒终于正式完成,露西娅笑吟吟地从第一排站起来,走到募捐箱钱,从手上拿着的小坤包里掏出一个绣着百合花的可爱钱包,在从里面掏出五个金币,顺着她那水葱一般的手指放入募捐箱里。

“愿主保佑你。”

托马斯一本正经地在胸口划着十字,对美丽的红发女孩说道,虽然大家都是朋友,但在这样重要的场合不适合表现得过于亲昵。

露西娅大方得体地向托马斯回了一礼,柔声说道:“谢谢。”然后转身离去。

可斯嘉丽却明显比露西娅调皮很多,在走过来的时候还能表现得很淑女,可一旦背过人群,面向托马斯,只有他能看到的时候,女孩就俏皮地眨了眨眼睛,然后故意把手指从显露丰满胸脯的衣服前襟中放进去,贴着那团白皙的玉峰。让托马斯感觉有些心跳加速。

“叮咚!”

两枚金币被斯嘉丽放进了募捐箱里,这时托马斯才回过神来,看着女孩向自己嘟嘟嘴,一副“调戏成功”的样子转身离去。

无奈地摇摇头,还好这一幕没有被别人看到,托马斯也就收拾起精神迎接下一个募捐者。

这次来的是一位胸口扎着整齐白手绢的老年绅士,他拄着充当装饰的拐杖,向托马斯这边走来,行进之间颇有气势,步子很大,也很稳进一步验证了那根通体银白的拐杖只是为了衬托主人高贵的身份。

老者走到募捐箱前,先是低头划了一个十字,再麻利地从钱袋里掏出五个金币放入箱子中,祈祷捐款的动作没有丝毫拖泥带水,如同他走路一样。

“愿主保佑你,这位老先生是……”

托马斯照例献上一句祝福,只是尾音拖长了一点,暗示老者自己不知道他的名字,这个祝福也没法达到神的心中。

“在下撒克逊,”老者威严的脸上淡淡一笑,说道:“相信主能知道我的真诚、敬仰的心。”

“是的,撒克逊先生,主一定能体会到。”托马斯点点头道,暗自想到“这位撒克逊必一次性能掏五个金币,必定出身豪门,如果能保持他经常来教堂,必定能成为募捐的稳定来源。”

托马斯对撒克逊回以微笑,道:“欢迎您经常来这里做弥撒,法洛斯教堂因为你的到来而更加光明。”

“谢谢,托马斯见习牧师,你的故事很精彩,我会常来的。”

“见习牧师?”

托马斯听到后有些迷惑了,自己明明只是个小执事,怎么变成见习牧师了?

而且,见习牧师和真正的牧师又有什么区别呢?

来不及多想,又有人的脚步声渐渐近了。

撒克逊离开后,来的是托马斯的“熟人”布鲁克男爵,男爵先生是带着惊讶的眼神前来,还不是回头看了看正在远离的撒克逊,在奉献了捐献后,布鲁克带着羡慕的语调对托马斯说道:“没想到撒克逊伯爵也来了,托马斯执事,哦,不,见习牧师,以后法洛斯教堂的人会越来越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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