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风华被吴小可搞得很舒服,身体的舒服还在其次,更主要的是心里的舒服。他说他是为她去深圳打天下,他终究是要把她也接过去的,天津虽好,七大姑八大姨太多,影响了他们的二人世界。
罗风华原本对深圳也有几分向往,吴小可的话很是打动了她,她也不喜欢天津的七大姑八大姨,她更向往吴小可天天这样搞她。
吴小可急欲去深圳的另一个原因当然是姬水。罗风华从来不知道有姬水这么一个人,这正是吴小可的精明之处,正当她为吴小可去深圳的事忙得不可开交的时候,吴小可却为打听姬水在深圳的确切消息忙得不亦乐乎。
雨中的樱树
门铃又响了。
姬水强睁开眼睛,立即感觉到一种针扎般的疼,继而,这疼痛在体内穿针引线般,从头到脚,无一处不在撕扯着她。她有些发烧,腿上的伤口有些发炎,可身体里所有的痛都比不上心底的痛。
吴小可第一眼并没有认出姬水。她扶着门框站立着,从头到脚裹着一条白色的毯子,脸色苍白,嘴唇也是白的,泪痕隐约,可怜楚楚,像一株雨中的樱树。
姬水一直以为自己是恨吴小可的,甚至设想过俩人再见面时的情形,她不会理他,眼睛一定像小鸟掠过树梢似的从他的头顶掠过。而此刻,短暂的惊愕之后,她叫了一声“小可”,就很自然地将他让进房里。却没有先请他坐,而是让他帮着将矿泉水桶换上,昨天晚上她就想喝水,水桶太重,试了几次也搬不动。他看到她的嘴唇已干裂。
“你怎么啦?”他小心地问道。
“没怎么啊!”她闭了闭眼睛,使劲将涌上来的眼泪又退了回去。
吴小可早已打听到一些姬水和高山的事。所以,他问道:“你的男朋友呢?”
“吹了!”说完这两个字,姬水的眼泪就一串一串地流了下来。
吴小可不知如何安慰她,看了看她腿上的伤,说:“是骑自行车摔的吗?”
姬水说:“不是的。”忽然想起了什么。
大二时,姬水从毕业的师兄手里买了一辆旧自行车,那时姬水还不会骑,一天晚上,在学校的足球坪练习,她把不住刹,像射门一样地连车带人射了出去……她的腿和手都受了伤,碰巧吴小可路过此地,用自行车将她载到校医院。
回来时,她坐在自行车的前座,她是第一次坐这个位置,经过一片荷塘,他吻了她,他闻到她嘴里荷叶的清香。
想到这里,吴小可有些激动。冥冥中自有天意,他总是在她受伤害的时候适时出现,这让他不得不相信,他和她之间的缘分很深很深。他提出送她去医院,她执意不肯,他便起身出去买药,回来时手里大包小包的,除了药,还有许多水果、熟食和一瓶红酒。
姬水从昨天就没有吃过东西,一开始还没有胃口,禁不住吴小可又是敬酒又劝菜,也就吃喝开了。没有像样的酒杯,她就用茶杯代替,杯口很大,面罩似的,她就将脸埋在里面大声地笑。她说话的声音也很大,还要和吴小可行酒令。她是想用这些来压住心底的痛,吴小可理解,就陪着她一起大声说话大声笑大声行酒令。
两人闹到很晚。深夜,姬水发起了高烧,吴小可将她送进了医院。
姬水这一病,心里明白了很多事情。其实莫小倩从见到高山的第一眼起便动了心思,她为姬水介绍工作,帮姬水搬家,看似热心,实际上是在精心布局,而自己却傻乎乎地掉进了她的局里。想着那工作,那宿舍,姬水又羞又辱。从医院出来,姬水对吴小可说的第一句话是:“我想搬家。”
某男某女
从姬水的房里出来,吴小可十分懊恼地进了一家名叫“某男某女”的酒吧。
酒吧里人影幢幢。吴小可在一张靠墙的座位上坐了下来,香艳的口红印是这面墙的装饰,他点了一杯取名“口红”的鸡尾酒。喝了会酒,他起身去打高尔夫。这是一个迷你型高尔夫球道,据说是根据女人的身体来设计的,虽小,却是高低起伏,曲折蜿蜒,只有一个球洞,却标注为“第十九个洞”。高尔夫球场只有十八个球洞,这多出来的一个洞意味深长,让人浮想联翩。
玩累了,吴小可要了一只科罗纳。
人渐渐少了,最后只剩下吴小可和一位黑衣女子。黑衣女子体态十分丰腴,胸前两只大西瓜。黑衣女子似乎是有点喝高了,头慵懒地靠在挂着一条“花花公子”内裤的墙上,那内裤挂得很有立体感,该凸起的部位应该是填充了海绵体。吴小可一时觉得自己身体里的海绵体正在膨胀。
吴小可趁她目光游移之际一眼一眼地打量着她。她的年龄在30岁左右,脸上的妆虽然不淡,但脂粉底下流露出来的气质却是上乘的,受过教育的。“应该不是什么坏人。”——这样一想,吴小可心里便有了底,他向她微微一笑,水一般流淌的灯光下,她的眼睛像两只闪着鳞光的小鱼儿,慢慢地向他游来,他起身摇摇晃晃地向她走去。
吴小可:“小姐,怎么称呼?”
她趴在桌子上说道:“叫我某女吧!”
吴小可:“那就叫我某男吧!”
二人会心一笑。
某男:“常一个人来酒吧吗?”
某女:“一个月总有那么几天吧!因为总有那么几天特别烦躁和孤独。”
某男:“告诉我是哪几天好吗?以后我好请你喝酒。”
某女:“这就说不好了,跟天气、环境、工作、生活都有关系,影响情绪的因素实在是太多太多了。”
某男:“你忘了说最重要的一个因素。”
某女:“什么?”
某男:“荷尔蒙啊!”
吴小可说完为她点了一杯叫做“荷尔蒙”的饮料。
“荷尔蒙”被盛在一个狭长的玻璃杯里,颜色一层一层的,有点像鸡尾酒,但绝对不含酒精,不断地有泡沫往上冒,稍不留神,就会溢出杯沿,这时,得用一根巧克力棒在里面搅和。
吴小可:“喝了这饮料,我才知道荷尔蒙是有颜色、有味道的,发明这饮料的人是个天才。”
某女:“但我不敢喝这个天才发明的东西,因为我怀疑那里面全都是激素。不过——”
顿了顿,她拿起插在杯中的那根硕大的巧克力棒,说:“我爱吃它!”她伸出粉红的舌头,吴小可看着她的眼睛,他觉得那两条小鱼儿已经游进了他的心里,他的胸腔像一只快要迸裂的鱼缸。
出了酒吧,二人沿着一条大马路走着,凉风一吹,脚步都有些打飘,某女更是如扭麻花,扭着扭着,就和吴小可扭成了一股。前面有一棵树,粗粗的树干分成了两股,他将她按进那叉口,她的两条腿就像枝桠般自然地分开,一只手已撕开了他的拉链。也是借着酒劲,他已忘了身在何处,正要动作,她却将他的拉链重新归位。
某女:“我们走吧!我刚才只不过是检查一下你的东西。”
吴小可不懂,问道:“检查什么?爱滋吗?”
某女冲他迷人地一笑,说:“真要碰上爱滋那也是命,我没办法把握命,但我可以想办法让自己快乐。我刚才是在检查你的东西的大小,我从不和东西小的人做,因为那样我会不快乐,我想这应该和你们男人不愿意和波太小的女人上床是一个道理。”
吴小可有些不可思议地望着她,半天才说:“那么我是不是也可以检查检查你的东西呢?”他的手刚一伸进她的内衣,脑袋就“嗡”地一声炸开了。
二人说好去吴小可的住处,接下来的过程几乎没什么障碍,这让吴小可觉得其实做爱就是这么简单——不需要思想,不需要责任,不需要付出,不需要讨好对方,甚至连对方的名字都不需要知道。做人已经够累的了,做男人更累,何必再在做爱这样的事情上给自己找累。
清早,某女要走。正如吴小可所料,她不是什么坏人。她大学毕业就来到了深圳,她是带着梦想来的,梦想着有一天搭上一班开往春天的地铁。深圳没有地铁,十年过去了,她的感情生活辗转迁徙,好比下了大巴上小巴,下了小巴搭的士,偶尔也坐坐私家车。她在某公司做业务,只争朝夕地赚钱,自己供养着一套房,正打算供车。如果非要给她贴标签,她至多算是寂寞之人。她并不要吴小可送,吴小可坐在床上看她穿衣服,说:“我会想你的,你很有女人味。”
吴小可说的是一句真话,以往的女人,姬水不解风情,不是女人;罗风华太瘦,更不是女人。而某女又骚又肥,她才是女人。
某女走的时候,吴小可将一只手放在她的胸前,说:“下次再见到你,我就叫你杨贵妃。”
吴小可后来就成了“某男某女”的常客,只是再也没见过某女,些许的失望过后,他认识了“某某女”、“某某某女”、“某某某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