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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留香公子(鬼鬼后)

题记:

一曲轻笛锁深愁,断肠声里忆平生。

寂寞留香欲沉醉,莫使缱绻成断肠,终成断肠。

第一章 留香公子

三月天,桃花炎炎,极力开尽,仿佛只要行人一回眸,那粉粉纤纤的花瓣便要落掉一般,隔墙柳枝盈盈,澄碧满天。

红墙碧竹,青色瓦楞上,几只灰色的雀儿在专心啄食。白玉雕栏上悬着杏黄匾,书着烫金大字——留香阁。

徘徊于回廊间,入眼是处清雅秀气的亭子。亭子中放着藤椅,有一人窝在里面,脸上覆着半面面具,仿佛是睡着了,手臂垂下扶手,手白如玉,宽大的黑色衣袖几乎沾到地面。

一人来到亭中,身着淡蓝锦缎,袍袖上滚着微微浅浅的深蓝色刺绣,鬓发半白,但下巴没有一点胡渣,皮肤光滑富有弹性,双目炯炯有神,叫人难以在他的年纪上做出判断。

“公子,公子。”那人微微弯下腰,长发落于衣襟前,“莫总管回来了。”

藤椅中的人动了动身子,缓缓转醒,双眸依旧朦朦胧胧。

“公子。”那人又唤了他一声。

“泽风啊……”他打了个哈欠,“你把我的鸡腿叫没了。”

蓝衣男子面色沉静,语调平平:“莫总管回来了。”

略微点头,他站直身子,这才看清那黑底锦缎上绣有几株粉色的桃花,交错盘绕,纹路细致,手工精美。他乌发如缎,盈盈而立,身形清俊稍稍显得赢弱,虽看不到全部容貌,却有一股袭人气息,眼底悠然一股睿智才情。

“迦洛现在何处?”黑衣公子懒懒地问,从腰间抽出一把扇,轻摇。

三月天摇扇实属奇怪,在他做来却是优雅至极。

“公子若现在前去,恐有不妥。”蓝衣男子在一旁提醒。

黑衣公子不解的看向他:“为何?”

“口水。”

黑衣公子倒是毫无尴尬之色,抬起手就用衣袖抹去嘴角长长的口水印,毫不在乎他那身锦缎是花了上百两银子才得来的。

一个飘逸的身影轻轻落地,衣袂轻起,掩在桃花树下,白色缎衣飘逸,轻轻别开一枝粉桃,紧抿的嘴唇柔柔一勾,露出一个很微妙的弧度。

“桃花坞里桃花庵,桃花庵下桃花仙,桃花仙人种桃树,又摘桃花换酒钱。”黑衣公子依旧轻摇手中的扇子,“迦洛,摘下桃花为本公子买一壶上好的酒来。”

“公子不是为难迦洛吗?”白衣男子上前,眉眼带笑。

“莫总管面带桃花,看来……此行定是艳福不浅。”黑衣公子“啪”的一声合上折扇,轻击掌心,上上下下打量他。

“公子莫再取笑迦洛了!”白衣男子抱拳微微行礼。

“罢!”黑衣公子在亭中的石椅上坐下,翘着腿,蓝衣男子为他倒上一杯茶,“此行可有收获?”

“确有人见过公子描述的女子,据他们回忆,苏姑娘应该正在南下途中。若迦洛未猜错,她正是为寻公子而来。”

洁白无暇的手把玩着手中的茶杯,轻轻放下又执起折扇“哗”的打开,黑色的扇面上会有几株粉色的桃花。细看手中的扇子,扇面看似是纸,实是极薄的精铁,柔韧无比,可展可收,也可插入人的咽喉,而扇骨更是折不断,打不烂,却无铁器的厚重,轻盈到可以将扇子把玩手中。

侧面轻笑,嘴角上扬,一双好看的眸子此时正散发着通透的轻松惬意的光芒。

晚晚,终于让你发现我了吗?

炎容城是龙胤国最繁荣的地段,也是龙胤国的政治、文化中心。龙胤国的国主端木弘彦虽背负着夺位之名,但也称得上是一位治国有功的君主。

炎容城七个月前出现了一位神秘人物,此人面覆半面面具,喜着黑色锦缎,锦缎上定绘有桃花图案,手执一把黑色扇面的桃花扇。据悉,此扇正是三十年前技压群雄、亦正亦邪、令江湖人士无一不想结识的“鬼才无名”手中的利器。

“鬼才无名”突现江湖后又销声匿迹,三十年来毫无踪迹可寻,可那神秘人手执折扇却又从不动武,反而喜填词、谱曲、著书,短短几个月内便有了自己的府第“留香阁”,收了两名总管,一名莫迦洛,一名凌泽风,皆为十分得力的左右手。

此人自称“花留香”,世人便皆以“留香公子”称呼他,凡留香公子所谱之曲、所著之书必畅销于国,脍炙人口。

清秀的样貌,带笑的面庞,花留香在客座坐下,翘着腿,左前臂轻轻搭着椅侧扶手,眼帘微合,目光低垂,一派闲散休息的架势,桌上是摘下的半面面具。

“公子不覆面了吗?”凌泽风为他倒满一杯茶。

“覆面只是为了增添神秘感。”花留香笑笑端起茶杯,“好奇害死猫!越神秘,想一窥究竟之人便越多,这样反而方便本公子赚钱。”

“好奇害死猫?”凌泽风困惑不解,“何意?”

“咳咳……”顺了几口气,花留香放下茶杯,“泽风啊,家乡话而已,不用细想。”

“公子的家乡话实为有趣。”莫迦洛刺客正站在窗边打量,不忘插话,“什么‘闪人’,‘臭屁’,‘开扁’,‘炒鱿鱼’……真是不胜枚举。”

“哗啦”一声打开折扇,花留香兀自轻摇:“迦洛,可听到些什么?”

莫迦洛又仔细听了一番后回话:“秦府的小姐殉情了。秦府小姐早先与城西有才却不得志的卿家独子暗许终生,秦府却私自为女儿与马府定亲,马府财大势大暗地里对卿家动了手脚,卿家公子得知心上人即将嫁于他人,又急又气患重病含恨而终,秦府小姐出嫁当日,在花轿抬过惜缘桥时投湖自尽了。”

花留香听得摇头晃脑,“啪”的一声收扇,他含笑起身:“打道回府。”

“不再听下去了?”凌泽风跟着起身,“公子是有急事?”

“著书去也。”

“何书?”莫迦洛也回到花留香身边。

“《梁祝》!”玩转着手中的折扇,“啪啪”两下落在莫迦洛与凌泽风头上,“还劳烦两位伟大的总管快快准备,这个故事……会轰动整个龙胤国的。”边说边戴好面具,银白的面具,搭配发髻上银白的缎带,像极了一个翩翩公子。

“是,属下马上去办。”凌泽风和莫迦洛领命,跟着花留香离开。

“……话说那个祝英台啊,得知梁山伯死的噩耗时,当晚就在大红的嫁衣里穿上了白色的丧服啊!隔日,迎娶队伍按时来接祝英台上花轿……”

说书人讲的唾沫星子乱飞,听客们一个个目不转睛竖起耳朵,就怕错过任何一个情节,角落里坐着一青一白两个身影。

“公子这回可真是狠捞了一笔。”莫迦洛悠闲地磕着瓜子,“短短一月余,《梁祝》就流传于每个角落,据说皇宫中人也开始细读,啧啧……我可真是跟对了主子。”

凌泽风面无表情地扫了眼莫迦洛:“你跟在公子身边有何目的?”

莫迦洛吐掉瓜子壳,嬉皮笑脸的又喝了口茶:“凌总管,你我同为留香阁的总管,都是公子身边的人,你大可不必怀疑我。我跟着公子只求有好日子过,再简单不过。”

“你最好不要有什么坏心思,公子若有任何闪失,我凌泽风定不会放过你。”凌泽风眼神锐利地盯着对座的莫迦洛。

他凌泽风的命是公子给的,这一生这一世他绝对不会背叛他。

从小他就被栽培成一个杀手为组织卖命,任务失败的下场就是被卖入倌阳馆受那些有断袖之癖的人玩弄,他与公子第一次相遇就是在倌阳馆,他没有像其他客人一样要求服侍,只是询问他想不想离开,他点头。他为倌阳馆写了一首曲,红遍炎荣城,他提出要求带他走,于是他便一直跟随着他、保护着他。

公子知道他以前是杀手,只是笑了笑回一句“出来混,总要还的”,至今他人就不懂公子当初为何会到倌阳馆那种地方,也不懂公子为何会收下莫迦洛,他对莫迦洛的感觉不好,总觉得他没有那么普通。

“唉,我说凌总管,我哪里想害公子?我也欣赏公子的文采啊,尤其是他那一首……《几多愁》!”莫迦洛摸摸下巴,嘻嘻哈哈的样子又嗑起瓜子,“你说公子怎么会有那么多点子?像《梁祝》那种故事也能被公子编出来,真神了。”

“公子的才情又岂是普通人能及?”

“倒也是!”莫迦洛老实地点头,“公子的……”

“快!快!快……”一个小厮模样的人冲进了茶馆,气喘吁吁的指着外面,“那个留香公子在倚月湖畔……”

话没说完大批人蜂拥而出,凡是留香公子的事一概不可错过。

“公子没惹什么麻烦吧?”莫迦洛闲闲地丢了一粒花生进嘴,“惹公子的人一定没好果子吃。”丢下银子,他才慢慢晃到店外看热闹去。

至于凌泽风,早就从二楼的窗口飞身第一时间赶去了。

一样的长身玉立,一样的俊挺优雅,衣袂飘动,仍是洁澈的眼神,清透的微笑。

花留香站在湖畔,看着眼前几个衣衫褴褛的年轻乞丐,他们端着残破的碗向他讨钱,口中只有一句话“大爷,行行好”。

围观的人里三层外三层,不是没有见过乞丐乞讨,只是没有见过乞丐向留香公子乞讨,平时都有他的两位总管应付这种人,现在却只剩他一个。

花留香仔细打量着眼前的三个乞丐,眉一挑:“三位今年几岁?”

三个乞丐呆愣了一下,心想留香公子是不是想招他们进府,个个抢着回答。

“我二十有二!”

“我二十有四!”

“我二十有三!”

花留香点头:“可有恶疾缠身?”

三人同时摇头。

花留香再次满意的点头道:“家中可有老父老母妻小抚养?”

乞丐们又同时摇头。

“很好!”花留香从腰间取出钱袋,把里面的银子全数倒于掌心,三个乞丐抢着上前,只差没动手,花留香却转身面对湖水,一翻手,银子“咚咚咚”全落入湖水中。

乞丐们不抢了,只是傻愣愣的看着花留香,围观的人群阵阵惊呼。

拍拍空空如也的手,花留香唇边勾着好看的微笑。

“公子!?”凌泽风走到他身边,“这又是为何?白白糟蹋了银子。”

抽出折扇慢摇,那黑色扇面上的桃花还是那般妖艳,嘴角上扬,他笑得妖异:“泽风啊,公子今天再给你上上一课。这便是‘天生我才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你可要牢记啊!”

凌泽风微微思索一番终于明白,重重点头:“泽风铭记于心。”

围观的人啧啧称奇,更有甚者已执笔记入书中,书名曰《留香公子语录》。

不等来世再相约/今生就要无恨无悔/不问前缘我是谁/只管今尘和你日日月月/我愿与你雪中泥/红尘寸寸泥中血/冷暖相随悲欢同泪/朝朝暮暮相依偎/我是瓶你是水/相逢相爱不是罪/地久哭天长泪/为你染红我的血/我愿与你双双飞/我愿与你双双飞/今生有了你我梦一回/来世等你将我醉/我愿与你双双飞/飞离红尘是与非/人间痴情迢迢不归路/不如天上比翼蝶(何润东《双飞》)

《梁祝》依旧在热卖,花留香趁热打铁派凌泽风请来乐师与伶人又共同完成了一曲《双飞》,谱成易懂的曲谱,填上词,开价叫卖,最终以高价卖给了一酒楼。留香阁的仆人乐的嘴都歪了,留香阁大赚一笔也意味着他们的月俸又多了。

掳起衣袖,花留香大口大口啃着鸡腿,喝一小口酒;莫迦洛坐在书桌前看账本,一脸苦哈哈的样子;凌泽风在核对书本卖出的数目,有眼冒金星的趋势。

“迦洛,你缩……她为何还未到?已经过鸟一国月。”满口油腻,花留香口齿不清的询问,“莫不是有丝么危险吧?”啃了一半的鸡腿扔回盘中。

“公子,关心则乱。”莫迦洛手中的笔未停,连头都未抬一下,“公子不是提过苏姑娘有自保能力吗?”

花留香用手戳戳盘中的鸡腿,有些放心的舒展眉头:“也是。她本就多才多艺,在这儿一定是如鱼得水了。担心她许是多余,可分别许久,她实在令我放心不下,见不到她本人,我的心就一直悬着。”

“公子的家乡可真是能人辈出。”吹干墨迹,莫迦洛起身把账本拿到花留香面前,“请公子过目。”

花留香抓过莫迦洛白净的衣袖擦干净油手油嘴,不管他的脸扭曲的不成形,面无愧色的推开账本:“如果要本公子管这种事儿的话,那还要你们这些总管干嘛?你处理就好,这些个烦心事儿我不懂。”

抬眼这才发现莫迦洛扭曲的脸,花留香端起盘子十分大方道:“想吃就自己动手,看你那一脸委屈的样子,本公子岂是小气之人?”

把盘子塞到莫迦洛手中,花留香伸了个懒腰:“唉,就属我最累。真是累煞本公子也,没想到吃东西也是一件这么劳心劳力的事儿,回亭小睡去咯。”边说边走出书房。

“可怜了我的新衣。”莫迦洛放下胖子一脸哀悼的表情,纯白的衣袖油渍斑斑。

那头,凌泽风还在全身心投入的工作,不时喃喃道:“一百八十七?不不不……是多少来着?”

在把留香阁内所有的蚂蚁都数了一遍后,花留香终于耐不住寂寞了,叫来两大总管准备骑马去野外“放风”。

一身牛逼至极的黑底缎衣,飘逸的缎子上绣着极为精致的桃花,银白色的面具,银白色的锦冠带束在发上,花留香站在马匹右侧,骄傲的扬着下巴,瘦削纤长的手指埋入马鬃中,纯黑色的眼眸凝视着远方,仿佛在沉思什么。

“公子在思索何事?为何迟迟不上马?”凌泽风坐在马背上低头询问,一旁的莫迦洛也好奇的凑了过来。

“我在思量着……”花留香表情凝重的摸了摸下巴,“我待会儿上马,是先迈左腿还是右腿比较有型。”

凌泽风的嘴角抽搐了几下,莫迦洛直接从马背上滑了下来。

像是下定决心般,花留香认真的点了点头,迈出右腿就要跨上马背去。这时一匹快马从远处疾驰而来,待马停下来后,马背上身着绿衣的人跳下地,对着花留香道:“留香公子接旨!”

三人齐齐跪地。

绿衣人从衣袖中取出紫色的卷轴,拉开宣读:“奉天承运,皇帝诏曰:孤闻留香公子才思敏捷,擅作词谱曲,今特命留香公子为孤寿诞作词谱曲一首,钦此!”他卷好卷轴看向花留香,“留香公子,接旨吧。”

“草民接旨,定为圣上寿诞尽心尽力。”花留香接过圣旨,起身谢恩。

绿衣人骑马一路疾驰而去,花留香把圣旨往怀里一揣跨上马对身后的人嚷:“做什么傻站着?还不上马陪本公子到郊外散心!”

“公子不筹备寿诞上的演出的曲目?”

“莫急,莫急,公子心中有数。”花留香拉拉缰绳,双腿一蹬,“驾!”头也不回,扬鞭而去。

凌泽风双足蹬空,飞身上马,追赶花留香,剩下莫迦洛慢慢悠悠的爬上马背……

清风荡

继承了九代的,武林中最显贵的家族。风氏一族共计出过四个武林盟主,十一个名动江湖的英雄——不单如此,清风荡的六个堂口,每一个都自成一体,是江湖中不容小视的力量。

清风荡的大小姐风婉宁,生来就拥有别人一生都追逐不到的一切——倾城的容貌,显赫的出身和风家冠绝天下的武功。武林几大世家络绎不绝的求亲队伍几乎踏破了清风荡的门槛。

清风荡的水榭里,风婉宁微笑着望着湖中接天的莲叶,对身旁的好友尚珏说:“你知道吗,前天,那个来求亲的南宫公子下巴差点脱臼。”

“怎么了?他没见过美女吗?”尚珏喝着窖藏的陈年女儿红,闲闲调侃道。

“不。因为我提到他是醉月楼的常客,他蓦地听到,过度惊诧。”

尚珏哈哈大笑,嘴里却不忘调侃:“我说臭丫头,你的命已经很好了。其实你爹娘又何必帮你办亲事?不过,清风荡那几个堂主都不是善主,在江湖道上,个个是出了名的狠角,你要防着点儿。”

“我还不是装的八面玲珑滴水不漏?”风婉宁撇嘴,转开话题,直奔重点,“留香公子的事打听的如何?”

听的这话,尚珏的脸正色几分:“此人确实神秘,我派出所有调查的人都毫无所获。他似乎是凭空冒出一般,毫无身份背景。你打听他打听的这么勤做什么?莫不是春心动了吧?像他这号人物,可万万不可啊!”

风婉宁横他一眼:“为何?”

尚珏摇头叹气:“这种人太危险,你在明他在暗,而且……因为……因为……”尚珏涨红了脸,憋了半天,“臭丫头,我喜欢你!”

风婉宁笑了笑:“我知道!”

可是,尚珏,我只拿你当朋友、当兄弟,当朋友……我也喜欢你。但,那跟我对花留香的感情是不一样的。七个月前,我心中就已印下了他那身着黑色锦缎,手摇桃花扇的瘦削身影。

尚珏失落的灌了一口酒:“圣上寿诞,他奉命筹备歌舞,届时定会参加。”

风婉宁的目光纠结在远方,满眼都是转不开挪不走的痴迷。

也许从初遇他的那一刻便注定了,花留香是她逃不开躲不掉的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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