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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56章 双雄相会

“唱得不错……”荧玉微微感动,道:“是谁?”嬴颜撇撇嘴,道:“还能是谁,当然是甘家的那个小丫头……”那是甘阳,一定要说明这个甘阳,甘阳是甘氏部族里的一个美女,当时古代进行的是滕婚制,这个制度也就不再废多言去解释了,总之就是这么回事,十分的让现代的人羡慕,如果这种制度现在还在,那就不会有姐夫和小姨子乱来的事了,一发儿娶了。就和歌里唱的,姐姐妹妹一块来么。姐妹共侍一夫,早早的就有了传统。严格意义上讲,这属于我们中华民族传统的美德之一!不过……当这种制度太频繁后,一个问题出来了。

没货怎么办?总不可能老有那么多的姐姐妹妹吧!嬴氏部族的女子不是没有,可什么歪瓜劣枣都能上?这一选,一挑,能够得上的姿色就是那样了。你真拿次货出品,丢人不说,还要惹人笑,说来说去,中国人是讲面子的,再说了,诸侯嫁女,那一个个都是眼尖的,你就算拿普通的货色都不行,何况次货。容貌就很重要了,可偏偏不可能有那么多足够的好女儿,于是,在必要的时候,用关系亲近的其它人,那也是行得通的。比如在这批的滕嫁女中,就有孟西白三族的,杜挚都不知从哪儿找一个后辈算成是自己家的,甘龙更是把家族里本来预定献给太子的甘阳拿出来了。

嬴颜自然对她不满,木秀于林,风必摧之。甘阳这样出色,让大多嬴氏族女都是不满。

荧玉猜出了几分,她微微一笑,道:“不要怕,北秦伯不是一个喜欢诗词歌赋的人……”

嬴颜脸红了红,道:“我知道,这是定阳说的……”荧玉顿时知道,感情小丫头已经去问了定阳小狐,所以才会如此。要知道北秦伯的残忍无情那是出了名的,而嬴颜现在这样子,反而有些发春,可想而知,这是对一切真实并不了解造成的。在外人的眼里,北秦伯白手起家,人也是不错,更是悲情的英雄,在一些大众少女的心里,北秦伯简直就是美男的化身,他在当时的地位已经超过了F四最红的时候,就算是刘德华也是比不了北秦伯于当时女子心中的印象。北秦伯太善于造势了,当月勾和白露死后,北秦伯就发动自己的手下,用纸这一物给自己造势,把自己愣不要脸的打造成了专情的英雄,在魏国,北秦伯和定阳小狐的爱情故事满大街,永远不要忘了这一点,女人不关心政治。在政治上,北秦伯本人就是血腥残忍,而北秦的军队食人作风更是亘古未有,只是女人是不会关心这一点的。

在现代社会,很多女孩发春迷恋五胡时代的慕容恪,为什么,丫的美男子呀!慕容恪长相过于柔美不足威赫敌人,又年幼难以服众,所以他每次打仗都要带上狰狞的面具。兰陵王的原形就是这孙子。但……野兽就是野兽,禽兽就是禽兽,畜生就是畜生。用严格意义上讲,慕容恪是一个地地道道的******主义者,他带兵打仗,出了名的不带军粮,而是带人,吃人。

中国大规模的吃人行动,就是他发扬起来的,他用整支军团大规模集体的吃人。邺城里,二十万人,他们吃光了,白骨堆积如山,在燕国的王宫里,他们甚至发明了一整套吃人的习俗。当有客来,他们会让客人在宫女中选上一人,然后,这名女子会身着薄纱,只喝清水洁净肠胃,最后跳舞,跳出一身的汗,再给武士用刀把头斩下来,之后,人头会略加装饰,放在桌前,她的肉会给加工成道道美食,用来款待客人。慕容氏的孩子们就是在这种文明下生长的,他们全都是人形的禽兽,哪怕一个八岁的小孩,肚子里也有十个以上的人。

可就是这种禽兽,这种王八蛋,但当他长了一张好脸皮的时候,女人是不会过问他们曾经的事。在那些女人的眼里,慕容恪就是美男子,是所有女子发春想要嫁的对象。甚至还有一些文学作品就写明了《嫁给慕容恪》。知道慕容恪会不知道这孙子的操性吗?当然不是。

可女人就是这样子的,她们不会在意别的东西,她们只在意……这个男人是不是可以满足她们YY的梦想!只要可以,她们就会发春,发痴!所以,她们无视了北秦伯做下孽,只看北秦伯的成就。的确如此,对于一个男人来说,什么都是次要的,重要的是他取得的成就。

北秦伯白手兴家,在很短的时间里,他定族兴业,创立了北秦,而且他还是如此的年青。

年青的北秦伯,他甚至三十岁都不到,这种年青,在其它国家的国君看来,已经年青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同时北秦伯会保养,这孙子本就是现代人,自然会保养,特别是他还练武,这身体就更没有的说了,相比起来,秦公年青也轻,和北秦伯相仿,但看上去的话,说秦公是北秦伯的爹都有人信,太老相了。更为重要的是,这是一个武士的时代。

北秦伯是武士时代的最高峰,无论是一力搏三百的美名,还是稷门杀十士的传奇,更有那他战无不胜的神话般战绩。打架牛B也就算了,可他打仗更是离谱。义渠、朐衍、禺支国相继成了北秦堀起的踏脚石,而赵国,更是成了北秦强大的活见证!可惜……嬴颜她们怎么想是一回事,荧玉却不是一般的女孩。她的心里,是有政治的。北秦伯的残酷……你们怎么知道呀!她在心里发出轻叹!了解战争了解政治的荧玉当然知道,北秦伯在取得他目前的成就背后,杀了多少人,他做下了多少的罪恶。最明显的,荧玉就知道,北秦伯在西征的路上,杀的一地鲜红,那些无辜的戎胡牧民,无缘无故的遭到了北秦军的杀戮。

马克思说的好,在资本主义光辉灿烂的文明背后,是血腥野蛮的原始积累。资本的背后,每一枚金币上都散发着血腥的臭气!如果花太美了,那果实就不会好到哪去,如果果实丰美,那花也不会鲜艳到哪里去。这是必然的结果。荧玉叹了口气,这时,秦公来了。

认真说来,秦公送亲,这时就可以回去了。诸侯嫁女有送女、致女和聘等礼仪。送女,是遣嫁之礼,一般不出国境,如《诗·邶风·燕燕》记载卫君之妹远嫁也只是“远送于野”,即送到国都郊外罢了。致女则是把所嫁之女送至目的地。无论送女还是致女,诸侯都不亲自执行。所以荧玉道:“二哥,你是想要见北秦伯?”不是见北秦伯,秦公是不可能会到这里来的,只要出了栎阳,秦公就可以回了,焉有到这里的地步,甚至他是要去北堡见北秦伯。

“二哥给你带了些吃的!”秦公微笑的说,他现在是一身的戎马武服。的确是一副送嫁大将军的样子。荧玉的确是饿了,她立即大口吃了起来,不消一会,就把秦公拿来的食物吃光了,然后,秦公又叫人拿过米酒:“趁现在喝吧,离了秦国,再要喝这种米酒,就难了!”

荧玉道:“哪里会……”双手捧过发烫的酒盏,心里却是一片的难过。喷香的酒,发白的汤,荧玉轻轻喝下,整个胃都是暖洋洋的,说不出受用,两颊间也升起了酡红之色。忽然她想起什么道:“小狐呢?”秦公微微笑道:“少不了她的,现在想想,有她在你的身边,也是一件好事……刘羲好色出名,他现在身边一定有不少女人,你一个不识,一个人难免会吃亏,家里的滕妾也都是和刘羲无知,只小狐见刘羲,和他有感情,对你才真正有照顾……”

“别这样说……”荧玉不愿让自己和小狐的友谊蒙上这样的功利道:“我和她的感情真的很好!”秦公点点头,道:“这点我知道,你没白交这个朋友……哼,她可比你好过,侯嬴他们那帮北秦人已经在拍她的马屁了……”荧玉道:“我本就是多余的……北秦国要的也仅仅只是秦国的公主,我是最合适的……”秦公咬牙道:“妹子,只要你真心不想嫁,我拼着一切,我……”荧玉叹了口气,她的手抚上秦公的手背上,秦公明显感觉到荧玉手掌上那微硬的手茧,只听这个妹妹道:“我曾经发誓,我要嫁的人,一定要爱秦国,再爱我,我也爱秦国,再爱他……可是……可是……现在我要爱秦国,就要嫁一个我不喜欢的人……但为了秦国……我做什么都是可以的!二哥……还记得阿大吗?我们都是为了秦国……”

秦公泪流满面,是呀……一切……都是为了秦国……只是为了秦国……牺牲是必须的!为了秦国,有太多的人做出了牺牲,有的人在沙场上战死,有的人在物质上付出,有的人更是把自己的一生搭上了。比如孟嬴,当她面对的不是楚国的太子,而是老头子楚平王,她的心里如何承受?她不是不可以回国,在当时,诸侯婚礼中重要的礼仪是逆女,也就是把新妇迎接回国。也就是说,孟嬴不愿,她是可以回国的,但是她最后放弃了回国,因为她知道,如果她回了国,她是不会再有勇气回楚国的。而她却一定要留在楚国不可,穆公的死去,秦国的国情江河日下,当时的晋国还在,晋国的国力虽然下降,可是秦国给穆公临老的那一手也弄得元气大伤,不巴结到楚人,达成战略同盟,是不行的。于是孟嬴留了下来。用她的一生,来保证两国的关系,最后把自己留在了楚国。前人付出的,后人继续付出。

秦公之所以考虑到嫁女,其中一个原因也就是想着通过逆妇把北秦的消息带回到秦国来。这是一场大婚,但这却是一场秘密的大婚。它的上上下下都充满了阴谋与算计。

二月九日,秦国的送亲大队,终于到达了北堡。在泾水的北方,一座高大发灰的城堡就挺立在那里,北秦国曾经生活的青堡也能看到,从青堡过去,就是北秦人立下的大桥。北秦人用大石硬生生的修筑了一座坚固的石桥。这是前年才修的,此前用的是绳桥,但那太不方便了,很多的重物难以搬运,最后墨家的工师出马,终于以大石搭积木一样的把这石桥给砌起来了。到了青堡,秦公不肯再行,他要求北秦伯过来,不然他走人。婚礼作罢。

这多少有点赌气的情绪,但却也显得正常。不是为了见北秦伯,秦公为什么要来这里?

会面的地点,秦公定在樱亭。樱亭的人皮已经早早的给撤了,曾经北秦伯留下的一切给减淡了不少,这里现在是秦人处理的一切。秦公觉得,自己有必要和北秦伯谈谈。

忽然笑声响起,马蹄声轻扬,北秦伯来了,他大胆的来了,此时的北秦伯还真有点喜庆的样子,他一向是喜欢黑色,而现在,他穿了一身的大红。醒目的红光一下子就把北秦伯给暴露出来,高大的身子,骑在一匹阿哈尔捷金马上,到了亭外不远,北秦伯才从马上跳下。

在北秦伯的身边,是两个随护的人,一个是一身白色麻衣的武士服少女,这自然是水镜。另一个一身的女式军甲,一身鲜红的布衣,一条宽绰的红色披风随着风砸出认摆的响动,同时还系扎着一条红布巾,赫然是徐英子。两女如随星伴月一样,一左一右的拱卫北秦伯向这里行来。相反,北秦伯却如一个真正的文士一样,他一身的红色吉服,上面绣织着龙凤团补,便连靴子也是红色的布靴,他没有提刀拿剑,只是手上柱着一支手杖。走到近前,北秦伯微微一礼,秦公这才起身,他目光一扫,看到那条手杖,上面是雕刻品,刻的是一只山羊的样子,只是秦公到底年青,还不至于眼力不济,他看得清清楚楚,那是一只山羊的身体,可脸却是一张人脸,而那人脸的嘴里,隐隐含着一双足脚。食人兽!

北秦伯注意到了,他扬了扬手杖道:“这是饕餮……”饕餮的形象很多,有的人说它是狼身,有的人说是羊身,有的说身如牛,甚至有的人说这货没有身体,丫太好吃了,连自己的身体都吃了,就一个大头。但从神秘主义上来讲,北秦伯觉得羊身比较好,而加上人脸,就更显得诡异。要知道北秦伯的爱好总是与众不同,于是他在的命令下,一支手杖出来了。

北秦伯当然不是要用柱杖,传出去笑死一万人,他还没有老到那个地步,事实上,他这样只是为了体面。正应和了王良女相的话,无论如何,这一次是必须的,做过这一次,只会是别人巴巴的把女人送来,焉有再劳动你的道理?所以辛苦也就是这一下了。想到此,北秦伯才决定好好装扮一下,他是一个纯粹的复古主义者,这里要说明,北秦伯讨厌腐败的中国古文明,但他对中国文明里的真正艺术美好的那一面,还是十分的尊重的。所以北秦伯就穿上了这么一身的大红龙凤吉服,一显他的风雅,虽然北秦伯讨厌这样,他还是如此了。在这里,由于北秦伯的长弧刀不怎么养眼,太内秀了,于是就换上了这样的一把杖刀。

也就是说,这支手杖其实是一把长剑。北秦现在已经用祈连山的钨金钢打制出了最近的一种技术钢体,现在,这件目前战国文明最高的冶金技术产品就在他的手上!只是一般人看不出来,而且北秦伯也不会告诉他们。不过……好死不死,北秦伯就是忍不了那些一般的纹图,最后这手杖的雕刻也就成了现在的这个样子了,虽然精美……但却是典型的一个喻意。

饕餮,什么都吃,贪财、贪食、贪婪。北秦伯希望自己的国家就是这样,北秦要成为一个饕餮的国家,把一切都吃掉!而手杖的喻意就是,吃人不吐骨头。之所以露出两支人脚,那是因为不这样你不知道它吃的是人。如此才更有视觉上的冲击力。

北秦伯和秦公都是不怎么讲究礼数的人,也由此,北秦伯大模大样的派出了朱夷吾这样的外使就来提亲,按理他当要派出一个足够分量的大臣,只是北秦的臣子一般都有自己的事,北秦伯不喜欢随便的抓人当差,人尽本职,这就够了。秦公也是如此,所以他送亲一直送到了这里,这在当时的战国,是从来没有的,也只有蔑视礼法的秦国与北秦才能如此。

两人坐定,这才相视一笑,种种回味再上心头。记得真正意义上的第一次见面时,那还是在骊山的石屋里,当时北秦伯刘羲头都不敢抬,只能缩在一角,好不可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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