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里的鲨鱼,以凶残著称,因此被称为“海中恶魔”、“海里的恶狼”。其实,鲨鱼约有250种,会伤害人类的,只有大白鲨、虎鲨、双髻鲨等十几种。鲨鱼分布在世界各个海域,有时在大河也有它们的踪迹。最大的鲨鱼是鲸鲨,长18米,重达43吨,它体形虽大,性情却很温和;最小的是西太平洋的矮鲨,最长不过15厘米。
有些鲨,像大白鲨爱吃哺乳动物,如鲸、海豹、海獭等。虎鲨除了吃食大鱼外,连垃圾、罐头、煤块、人尸都吃,甚至3米多长的纸也吞下。据记载。在大洋洲的一座船坞外曾捕获过一条大鲨鱼,人们发现它的胃里像个“杂货铺”,里面有半只火腿、几只腿、半个猪头、1个牛头、一个狗头和脖颈上拴着的一根皮带。在亚得利亚海面上,人们也捕获过一条鲨鱼,在它的胃里居然发现了一件尼龙雨衣、3件大衣和地块汽车号码牌!
1942年,历史上发生过一次最惊人,最悲惨的鲨鱼杀人事件。那时候,有艘运兵船“诺法斯科细亚”号在南非附近海域被鱼雷击沉。落水的1000多名士兵大多数在鲨鱼口下丧生。海面上有十几条大鲨鱼游来,刹那间,鱼飞人逃,不久海水就被染成红红的一片,海面上漂着许从断臂缺腿的尸体。
有些鲨鱼有个特征:它吃食时,一味地乱咬,狼吞虎咽,然后把食物存放在肚子里慢慢消化,有时会保存上几天,甚至几星期。
谁知道,正是鲨鱼这种特征,曾经帮助人们破获了两起离奇的案件:
18世纪末,有一天,在加勒比海上,有一艘美国军舰正紧紧追赶着一艘外国海盗船,原因是这艘船上的海盗偷窃了英国海域内的科学资料。当海盗船被英国军舰追上的时候,头领为了消灭罪证,就把一本很重要的记录扔到海里去了。随后,海盗们被捕了,被带往牙买加的皇加港去受审。可是,由于没有找到确凿的罪证,在审判中不能定罪。不久,另一艘英国船只进港了。船长报告说,他们在赫赫坦岛的海外捕到了一条鲨,宰杀时在鲨鱼的胃里发现了一个完整无缺的记录本。这个记录本很快地送交到了法院。经过鉴定,这个记录本是海盗头领抛进大海的,被鲨鱼吞进肚内,得以很好保存下来。根据这个确凿的证据,法院将全部海盗判处了死刑。
这个被鲨鱼吞食的记录本为解决疑案帮了大忙,它受到了人们的珍视,被陈列在金斯敦的牙买加学院内,人们称它为“鲨鱼之书”。
另一案件发生在1935年。人们在大洋洲雪梨附近活捉到一条凶猛的虎鲨,送到当地的一个水族馆去展览,招揽游客。谁能想到,在展出的第8天,这条鲨鱼空然吐出一只保存完整的人手臂。法医检验以后发现,这只手臂竟然没有留下被鲨鱼噬咬的痕迹。后来,法医再三验证,最后证实,这是用刀子砍下来的。那末,谁是凶手呢?警察根据这个情况,就联想到10多天前发生一起一个业余拳击师的失踪案。经过进一步追查,才真相大白。原来,这个拳击师曾经被一个阴谋集团用重金雇用,让他去炸毁一艘游艇,以便能够领一笔巨额保险金。可是事前阴谋败露了,为了灭口,拳击师被阴谋集团杀死,并将他的尸体装在一只箱子里,因为箱子小装不下,凶手就用刀砍下了一只手臂,连同箱子一起抛进了大海,企图毁灭罪证。说来真巧,它在无意之中给警方保存了凶杀案件的唯一物证,从而侦破了一个杀人悬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