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钱淮萧雨很有好感,主动上前跟他打了一声招呼,两人刚聊上了几句,忽然,有一股淡淡的幽香飘入了鼻端,那香味,香而不腻,醇而不厌,此香味竟有几分熟悉的味道,除了美女身上散发出来的,应该没有其她人了。
闻香识女人,这香味有多香,女人就会有多美。
就在萧雨用力的嗅着,喧哗声音传来:“大小姐来了,大小姐来了,大小姐来看望我们了。”
竟然是大小姐,萧雨的一颗心差一点就蹦出了胸膛,得罪了叶家二小姐还算不是什么大事,得罪了叶家大小姐,这事情不可谓不大,叶家的大小姐那可是叶家真正的主人,她一怒之下,叫来那大总管,凭大总管的武功,捏死自己比捏死一只蚂蚁还容易。
所有人的都循声看去,出现在众人视野中的是一位肤若凝脂,眼眸明艳,小嘴红润,眉毛弯弯女子,便是在那些俏婢簇拥下,众星捧月似的袅袅婷婷移步款款而至。
她身材高挑,长发披肩,曼妙的身姿,纤细的蛮腰,衬托出整个人更觉妩媚多姿,光泽照人,那胸前更是挺翘,足足是二个大大的水蜜桃挂在那里,诱惑天成。
萧雨前天看到的是光溜溜的,现在却是穿的高贵大方仪态万千,举手投足都兀显出一种豪门贵族的优雅之感。
不得不说,穿上衣服的叶梓萱比不穿衣服的叶梓萱更好看,像是一朵盛开的芙蓉花一样,让人迷恋,让人沉醉。
萧雨心中猛跳了几下,这个叶梓萱长得可真是出水芙蓉,使人看了她一眼,便忍不住想看第二眼,看了第二眼,那一双眼睛都不想移开了,如果在远处偷偷地看,保证这家伙的目光会一直看到她离开自己的视线。
直到现在,才真正的知道什么叫秀色可餐,至少在以前,没有那么深的体会。
也难怪自己有美女情节?哪一个少年不都是这样的地,少年好色,是英雄本色。
当叶梓萱越走越近之时,萧雨怕她认出,想走已经来不及了,心里有些虚,手掌有些颤抖,低着头暗里道:“大小姐,你知道,我不是有意的,其实,我是一个很谨慎的人,不过再谨慎的人也想不到你一大清早就泡澡,不是我的错,那就是一场误会。”
叶梓萱笑颜如花,所到之处,对那些不论是家丁厨子还是才子书生的嘘寒问暖,显得平易近人,很是亲切。
萧雨第一次见到了叶梓萱温柔的一面,对她的好感增加了一点。
当叶梓萱那闪闪生辉明珠般的乌黑眸子飘到钱淮身上来,乌滴溜溜转一转,掠过一丝喜色,欣然道:“这位是否是钱淮钱公子呢?”
钱淮脸都胀红了,手也不知道放在那里好,紧张地道:“在下正是钱淮,《华诗三百首》便是在下所作。”
叶梓萱俏目亮了起来,仿佛在那一瞬间,方圆几米都亮色了很多,叶梓萱喜孜孜地道:“拜读了公子《华诗三百首》,梓萱佩服得五体投地。”
邹云一声长笑,把叶梓萱和众人的注意力吸引过去,这才道:“以钱公子的文采,必受我大华朝男女老少的喜爱,为何那些王侯将相,却没有几个喜爱《华诗三百首》,缘由于他的诗,庸俗不堪,不能登大雅之堂,像那一首,公子我姓钱名淮,家财万贯人人爱,一个身份显赫公子,竟不能用文采服人,而用钱财服人,真是庸俗之极。”
萧雨心中暗道,这邹云如此毫不客气地贬低钱淮,实在有些过分,不过这邹云言之有理啊!这钱公子的确不是以德服人,以才服人,而是以钱服人。
不过还好,后面那二句没有念出来,要是念出来,就不知道叶梓萱当时是什么样的表情。
钱淮面容悠变,立现愤慨之色,口中却是无言可语。
萧雨却心里笑道,公子我姓钱名淮,家财万贯人人爱,一般美女我不爱,叶家小姐我的菜。这打油诗的的确确是太庸俗了,恐怕他出的诗集《华诗三百首》也不过如此,这叶家小姐竟然喜欢这样庸俗的诗,恐怕文采也不怎么样?
不过这萧雨他也能了解,在大华朝能作诗的人原本就不多,这原本是大华朝的大风气所决定地,大华朝是以武立国,在当时是武为第一,文为第二。
叶梓萱显然喜爱钱淮之才,替他辩解道:“《华诗三百首》王侯将相不甚喜爱,但山野民间倒是广为流传,为普通百姓所喜爱,便是连牧童都能念上几句,只要有人喜爱的,这也不愧为好文采,邹公子认为梓萱说得对吗?”
邹云微微一笑道:“叶小姐的话有些道理,但我们读书人要想考取功名,我们的文才自要让那些王侯将相所喜爱才行,钱公子的文采被山野草民所喜爱,难道钱公子还想与山野草民为伍么?”
此话一出,立马引起一阵哄堂大笑。
钱淮气得脸都红了,却又想不到很好反驳他的话,显然这邹云的话,说的很有道理。
“管它什么诗,有人欣赏的诗它就是好诗。”萧雨迷迷糊糊地说道。
声音虽然不大,但笑声过后,此刻安静之极,每一个都听到了,循声瞧去,却见是站在钱淮身后的一位低等家丁。
这位家丁,在比武场上,跟冬梅比成了平手,按照叶家的规矩,此人应该成为叶家中等家丁中的一员,却不知道为什么,都几天过去了,这家伙竟然还是低等家丁服,别人不知道内情,就是萧雨自己也不知道内情。
所有人的目光一下子都聚焦到了萧雨身上,倒不是因为同情钱淮,而是听到那邹云有贬低山野草民所至,才冒出来这么一句话。
用萧雨自己的话来说,老子就是山野草民,谁要是看不起山野草民,老子第一个不答应。
英雄不问出身,是金子都会发光地。
“大小姐,这位就是萧雨。”简管家向大小姐介绍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