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986年起,我做区教委副主任四年,做教委主任九年。这十三年期间,随着社会变革,人们的办事观念也发生了很大变化。有的人认为,办一件事,不给当权当事者“送礼”似乎就缺了一道重要的手续。这种社会现象好像起源于农村,开始可能从送点儿烟、酒开始,逐渐发展到送现钞。送礼的名称也发生了变化,开始叫“上油”、“上炮”、“意思意思”,后来干脆就叫“送信封”(钱装在信封里)、“送红包”。这种风气从农村逐渐蔓延到城市,从比较落后地区逐渐蔓延到发达地区。
从我的经历体会来看,在这个社会大背景下,做到“出淤泥而不染”真的不容易。我在岗期间就经历过多次此类事,这里简述第一次的情况和内心感受。
大约是1992年秋,一名东北偏远地区的“特殊人才”到我区应聘某个职务。那时为了提高我区师资质量,与“双基”先进县区同步,搞好“软件”建设,我们广招各地“特殊人才”到我区任教。招聘过程由教委人事科配合有关科室进行考核,经考核确属“特殊人才”,我们就给办理相关手续。
一个星期日的下午,这名应聘者不知怎么找到了我的家。开门时我一下想起这是位应聘者,因为事先有人介绍过这件事,好像也见过面(或者考核时我可能在场)。我说你怎么打听到这里了,他迟疑了一下,说“你们这里是区政府住宅区,好打听”。接着他笑了笑说,“应聘这件事办成了,我才敢来看看您,我只提个西瓜,您还不让我进屋吗?”进屋后我们唠了一会儿,无非是嘱咐他到我区好好工作之类的话。他走后不久,给我来了个电话,告诉我刚才他送的那个西瓜要自己吃,不要送人。我正疑惑,老伴听见了电话内容,把西瓜袋提过来说,这个人真怪,难道西瓜里还有什么东西吗?正说着,她发现西瓜下压着个鼓鼓的信封,这下子我们明白了这位特别嘱咐我们的意思。打开信封,里边有一沓带封的钞票,是一万元。
说心里话,这是我第一次收到意外的一沓钞票,心里突突地跳。老伴是个正直、讲原则的人,她说这钱我们不能留,马上送回去。我点点头说,这小伙子胆子也太大了,这不是给我“上眼药”吗?话是这么讲的,其实谁不喜欢钱呢?当时政策规定,受贿两千元就是大案,我留下这钱不变成“特大案例”了吗?于是,我打电话把给我开车的司机叫来,让他拉我把钱送了回去。事后,这位应聘者看我真的不收他的钱,他又给我送来一袋大米(大编织袋装的),事先没通知,直接从楼下气喘吁吁地扛到我住的五楼。如果这袋大米我再不收,就太不近人情了,于是我第一次“受贿”——一大编织袋大米。
我在岗位上,不见得有多高的觉悟,但有个底线,别犯错误。所以,凡是遇到因求我办事而“送信封”、“送红包”的事,我一律拒绝,当时推脱不掉的,事后马上送回。但送个烟、酒之类的东西,我没有做到“两袖清风”的程度。当然,有些时候烟和酒也不能收。一次,我到一名申请住房的基层学校教师家查验他的住房条件时,他拿出一盒“中华”牌香烟,唠嗑时我抽了一支,等我往外走时,他说什么也要让我把这包烟带走。我看他的居住条件确实很差,再想想他们的工资收入和一盒“中华”烟的价钱,我当时由衷地对他说:“我抽一支就行了,这盒烟你留下招待再来的客人吧。你算算‘中华烟’一支多少钱,再算算你的工资能买几盒‘中华’烟,我抽你一盒烟不等于吸你一管血吗?你知道,我也是从教师队伍里出来的,我知道送礼是什么滋味……”我说完看他眼里含着泪花……事后,他把这件事当成故事讲给不少人听。还有一次,一名郊区中学教师申请住房,托我在二十七中当教师时认识的一名学生捎来一个“信封”,当面怎么也推脱不掉,我把“信封”装在办公室的铁皮柜里,让办公室的同志给这位要房的老师打电话,说关于分房的事让他来教委找我。这位教师接到电话后兴冲冲地从郊区跑来见我。我对他说分不分给住房,绝不在于送不送红包,如果分一套房我就接一个红包,我就发了,我也早就“进去”了……我讲得很动情,很实在,这位教师也是老实人,所以欣然接回送我的“信封”。我让他当面点清,他数了两遍,没有走的意思。我认为他又反悔了还想把钱留下,我催他说,该讲的话我都讲了,你再这样,你的房该分也不能分了。他见我这么说就支吾着不好意思地说,“少了两千元”。我自己分文没动这我清楚,锁在铁柜里别人也不可能动过。于是,我对这位老师说,一是你回去好好想想钱数记没记错,二是你托的那个人给没给你掉了……事后,我才知道“中间人”从中抽了“回扣”……
在岗时经历的此类事例多了,从中悟出许多道理,不该收的钱,绝不能沾,收了就是“收了罪过”,就是造孽。“君子爱财,取之有道”,非正道来的不义之财,就是祸害,远避还来不及,怎能亲近它呢?
感悟
当今在干部队伍中,低、中、高层都有因受贿而成为“落马者”。从新加坡的干部管理中我们可以借鉴:据说新加坡政府官员发薪时,自己能动的资金可能只占工资的三分之一,其余要冻结在自己的账户上,等到退休后才能支配。其间,有一次违反干部、官员管理制度,即索贿受贿,那你账号上的资金就全部没收,上缴国库。这就从根本上扼制了“受贿”问题,因为如果受贿自己不划算了。西方某些国家的官员和警察,一旦受贿,就会曝光、下台和丢职,并受到法律制裁,所以在那里没有“走后门”、“托关系”、“送红包”这一说,凡事公事公办,大家都落得清静。
古人云:国君图贪喜贿,必亡其国;臣子图贪喜贿,必亡其身。
自古至今,贪婪的下场都是自葬其身。这是一条历史证明的规律,不可不铭记心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