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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追求永恒的爱情(3)

阿维森纳是1000多年前生活在中东的阿拉伯医学家、哲学家、自然科学家和文学家。有一次他应召进入王宫为国王的宠侄治病。对于王侄的病,宫内御医使尽了浑身解数也不见起色,于是只好求助于医道高明的阿维森纳。阿维森纳按住病人的手,一号脉就提出要一个熟悉京城情况的人来当助手。城里还真有这样一位。来人遵嘱开始依次数说全城的大街小巷。在说到某一地名时,阿维森纳察觉到病人的脉有力地搏动了一下,他吩咐说:“现在挨个说出这条街上的每个居民的姓名。”在一连串人名中提到一个姑娘的名字时,王侄的脉搏又加快了。阿维森纳诊断说:“这个年轻人相思成疾,再好的药也莫过于让他同所爱的姑娘结婚,要不然他会因过于抑郁悲伤而不久于人世。”国王此时已别无选择,便当即择定了婚期。说也奇怪,重病的王侄听了这一喜讯很快就康复了。对于阿维森纳的绝招,王宫里的御医个个佩服得五体投地。

的确,爱情能给人无与伦比的幸福,但它也会把人引向痛苦的深渊。爱情是一种复杂和充满矛盾的感情,它往往会从一个极端滑向另一个极端,它可以表现为自我牺牲、忠贞不渝、两情缱绻和同居的欢乐,它也可以使人疑神疑鬼、妒忌误解、心灰意冷或与旧日的情人纠缠不休。

爱情中的矛盾孕育于情窦初开的时候。情人眼里出西施,所见所闻都是心上人的闪光点,缺点似乎微不足道。恋爱的究竟是现实的人,还是自己大脑所虚构的形象,这恐怕是很难分辨的。当然与此同时,爱情确也有其他感情所无法企及的、非凡的洞察力。恋人能发现对象自己都不曾意识到的蕴藏在性格和心灵中的高尚品质。

爱意味着理解。热恋中的人,特别是女子,对于情侣不需言传就能意会的本事往往感到诧异,有时自己还很模糊的愿望,对方却能一下子猜中。这正是爱情的先见之明,它使人情愫相通,心心相印。

不言而喻,婚后爱情会有不少内忧外患。最大的暗礁就在于激情蜕变为呆板的习惯,爱情失去其原有的光彩。以容貌和仪表为例,不久以前曾使情人如此动情和倾倒,然而在后来的生活中就并不觉得有什么特别的魅力。

婚后若不给爱情之花以营养,感情也就容易发生蜕变;只有常常浇灌,爱情才不会随岁月的流逝而退色,不会变成乏味的履行义务。它会悄悄地改变自己的表现形式,变得情意专注。这是旧情的延续,是更为深沉和执著的爱情。

据古老的神话说,夏娃并不是亚当的第一个妻子。一开始上帝耶和华曾为亚当用火造了一个美女。亚当是上帝用泥土造的,这个美女与他气味不投,无法共同生活下去,她便离开了亚当。上帝见亚当终日愁眉不展,便决定再为他造一个合适的女伴。耶和华抽取亚当的一根肋骨(即使用同样的材料)造出了夏娃。这个“骨肉相依”的女人就成了亚当最忠实的生活伴侣。

这段神话已提示人们:稳固的爱情取决于男女双方的同一性,这种同一性在心理学上被称为相容性。大部分家庭冲突的一条重要原因就是缺乏“心灵上的一致”。

当然不能把“相容”理解为两个人毫无二致。重要的是生活目标的一致,有共同的价值观念,有相应的文化水平。比如说,两个极端自私的人未必能相容,他们自顾追求个人的特权,谁都想占上风而不肯让步,夫妻反目也就在所难免。气度恢宏者与小肚鸡肠者、满腔热忱者与落落寡合者结为夫妻,日子也不会过得很顺利。

爱上一个不相容者是完全可能的,但是能使爱情地久天长的只有相容的夫妻。在共同的天性中有着共同的生活需要。夫妻之间某些局部的不一致,以及作为这种不一致的结果而出现的一段时间的冷淡都会存在,但是只要真情在,有维持家庭的愿望,这种不一致并不会导致家庭危机。

有一个快被人们忘却了的古老传说。其中讲到在很久很久以前,人完全不是现在这个样子。当时世界上人无男女之分,当然也没有家庭问题和夫妻冲突。那时生活和繁衍的是两性人。这种男女同体的人个个长相俊美,又聪慧又仁慈,而且都有回天之力。有一次主神宙斯发现了这些两性人,生怕他们的力气愈来愈大,有朝一日会威胁天上诸神的安全,宙斯便把这些大力士都劈成两半,搅乱之后撒到世界各个角落。

结果,从那遥远的年代起,人出于本能一直在寻找自己的另一半,找呀找呀,有时要找上一辈子……

昂克·奥和他的配偶是两只漂亮的大雁,体重将近13磅。细长的脖子上长着乌黑发亮的羽毛,颏下有一片雪白的毛,像一个小围嘴。身体结实,体形匀称优美,走起路来气派庄严。

他们相互知疼着热。从北极圈到美国的切萨皮克湾,他们已飞过四个来回。在空中,彼此了解意向;在地面,总觉得对方的安危自己有责。大雁在动物界与众不同,他们雌雄配对,始终不渝。昂克·奥和他的配偶是永久的伴侣。

九月里的一天,昂克·奥、他的配偶和5个孩子加入雁群,腾空而起,排成一个人字形的队列,飞向南方。这种迁徙是自然界的奇迹。只见成百、成千、成百万只的大雁展翅高飞,离开加拿大的北极地带。他们在长时间的飞行中惯于默不做声,但常在夜间鸣叫。他们的叫声划破寒冷的长空,随风飘落,在人们的记忆中回荡:昂克——奥!昂克——奥!倘若整天不停地飞,他们1天能飞将近1000英里。但在有些日子,秋日高照,雁群会降落在湖上,歇息几个钟头。然后,在黄昏时分,头雁发出信号,雁群就再次盘旋升空,通宵奋飞前进。

5000多年以来,昂克·奥和他的先辈一直偏爱着马里兰州乔坦克河北岸一片宽广的沼泽。该处作为冬天的栖息地在各个方面都理想,只有一点除外:它属于特洛克家所有,这家人是猎户,爱吃雁肉,百吃不厌。“烤雁,白斩雁加洋葱胡椒,蘑菇雁肉片,我都能吃。”莱夫·特洛克对着当地店铺里的人说,“别的月份我都不要,我只要11月,1个星期有3天炉子上有只肥雁就行了。”

昂克·奥带领雁群来到乔坦克沼泽地带,发现设在河里和塘边的隐蔽棚;昂克·奥家族祖祖辈辈都惯于避开这些诱惑物。他看到岸上的囵子、准备送猎人下河的船只、等在附近的猎狗。

他发出了一个信号,左翅几乎不动地以一个极小的圈子下降,然后随着轻轻的“泼刺”一声,落在沼泽里一片空旷的水面上。

在那里,年轻的大雁第一次听到了回荡的枪声。昂克·奥和其他成年雄雁教他们怎样认出猎人枪口的火焰,怎样听出猎人脚下树枝的断裂声。不布置岗哨,哪一个雁群也不可进食。生存的秘诀就在永远警惕。

到12月中旬,事情已分明:大雁又一次智胜了莱夫·特洛克。没有一只雁降落在河中特洛克设置隐蔽棚的地方。只有几只孤雁曾经在池塘那儿降落。“这批该死的‘吭吭’叫的东西,都配了眼镜了。”莱夫抱怨说。

可是昂克·奥还得使雁群安全度过狂乱的求偶季节。在那期间,年轻的大雁渐渐变得魂不守舍;年长的同样糟糕,站得到处都是,咯咯乱叫,观赏着小辈的活动,全不提防埋伏的猎枪。对于莱夫和昂克·奥两方面来说,冬天这段最后的日子都是道关口。“没事儿,”莱夫叫儿子们放心,“大雁得配对儿,那时候我们就可以获得我们应得的东西。”

莱夫早就料到——比那些年轻的大雁还料得准——它们会在哪里进行求爱活动。就在那里,在树林深处的一块草地上,他和儿子们埋伏好。年轻的大雁,出于内在的冲动,也被吸引到这里,并在此跳起舞来。

胜利的雄雁挨近雌雁,把脖子尽量伸长,轻柔地前后摆动。雌雁也伸出脖子,以大自然中最优美的表现形式,绕着对方的脖子旋转扭动,却很少碰到对方。随着舞蹈接近高潮,昂克·奥雁群中年轻的大雁本能地走向交配场地。虽然昂克·奥上前阻拦,但这部分大雁还是踉踉跄跄涌进了开阔地。“放!”莱夫发令,一杆杆猎枪喷出了火焰。在昂克·奥来得及唤醒雁群飞起时,已有许多大雁纷纷倒地死去,尽够装满特洛克家的冰库。

当大雁在沼泽地重新集合时,昂克·奥发现自己的一个儿子死去了;正待放声哀悼,突然惊骇地发现配偶也不在了。

他当即离开雁群,火速赶回寻找。其时,莱夫和儿子们正在搜寻伤雁,昂克·奥的飞临使他们不无慌乱。他直接从他们头顶掠过,在早先看到大雁中弹倒下的地方降落,找到了她。她左翅受伤,不能飞了。而几分钟内,猎人和猎狗就会找到她的地点。

他就用他的嘴猛推她,催她前进,使劲把她推向沼泽深处的安全地带。当她踉跄不稳、无力向前时,他就啄她的羽毛,绝不让她停下。他们前进了大约200码,这时一只黄色的杂种狗嗅到了伤雁的气味,并悄悄逼近,最后一跃而起,扑在伤雁身上。

但狗没有料到,这只雌雁还有一只决心护卫她的雄雁做伴。昂克·奥挺起身子,闪电似的挥动他那有力的嘴巴,把狗乱啄一气。这只吓了一跳的畜生惊慌地后退,然后冲向雄雁昂克·奥。

随即是一场泥水四溅、你死我活的恶战。当然,狗占尽一切优势。可是昂克·奥使出了不知从哪儿来的力量,为拯救负伤的爱妻奋力而战。在水草纠结的沼泽深处,他以令人眼花缭乱的动作,又是扑闪翅膀,又是用嘴猛啄,向狗发动了进攻。

最后,猎狗头上淌着血,逃之夭夭。“那里面有只伤鸟。”莱夫对儿子们大声说,“虎子自个儿找到了一只伤鸟。”三条汉子和他们的狗纵身跳进沼泽,但昂克·奥还是把受伤的配偶带离了险境。他们躲进了灯心草丛中。这时猎人们踏着泥水搜索,发出很大的响声;而那些猎狗,不管打击虎子的是什么东西,它们都不太想碰上,所以对搜索并不卖力。

一星期后,当配偶受伤的翅膀已经痊愈,昂克·奥又集合雁群,开始飞向加拿大北极地带的荒野。在飞经纽约州中部的一个小镇时,雁群发出一阵格外嘹亮悠长的鸣叫。镇上的居民跑出来观看他们神奇的迁徙。“它们飞得慢极了。”一个男孩告诉母亲。

男孩说得很对。雁群的飞行速度比平时慢,因为昂克·奥没法带头飞。他得留在后面护卫着他那受过伤的配偶比翼前进。

可是,尽管前进得很慢,昂克·奥和他的配偶又在一起了。

永远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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