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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章 尽性至命超越生死——王阳明之生死智慧(4)

王阳明有位学生叫傅凤,曾随阳明学习“圣学”。但考虑到父老母瞎,一心想尽孝道。于是改学训诂文辞,以期通过科考来一举改变窘境。由于求之心切,日夜不息,终于患重病,“几不可救”。阳明叹曰:“嘻!若生者亦诚可怜者也。生之志诚出于孝亲,然已陷于不孝而不觉矣。若生者亦诚可怜者也!”傅凤闻言不服:我若不入仕获俸禄,又怎能改变家贫的状态以尽孝呢?阳明说:你求禄仕太急以至成重疾,甚至可能丧命,能说是“孝”吗?你伤身害体求“禄仕”,“禄仕可得乎”?傅凤感其言,非常后悔,并问:那我怎样做才能免于不孝呢?

阳明答曰:“保尔精,毋绝尔生;正尔情,毋辱尔亲;尽尔职,毋以得失为尔惕;安尔命,毋以外物伐尔性。

斯可以免矣。”《与傅生凤》,《王阳明全集》,第271页。对身体要爱惜,对性命要珍重,外在的得失要放得下,不要因为求取功名利禄而伤身害体,给自己和家人带来灾难。这是一种典型的道家“保身全生”的主张,后直接传到泰州学派,由王艮等人发扬光大。阳明这种保身全性的人生情怀,集中表现在其《瘗旅文》中。正德四年秋,时谪贵州的阳明从篱笆间看见一吏携一子一仆由京师来上任,途径龙场,投宿土苗家,满脸疲惫,次日晨即匆匆而行。近中午时,有人自蜈蚣坡来,说老者已死,旁有两位哭者甚哀;傍晚时分,又有来者告:已死俩人,哭者仅一人;第二天一早,再有人来告:坡下已积三尸矣!阳明听罢,哀伤良久,决定带上二仆去掩埋。并撰文祭曰:“闻尔官,吏目耳,俸不能五斗,尔率妻子躬耕,可有也,乌为乎以五斗而易尔七尺之躯?又不足,而益以尔子与仆乎?呜呼伤哉!尔诚恋兹五斗而来,则宜欣然就道,乌为乎吾昨望尔容蹙然,盖不胜其忧者?夫冲冒霜露,扳援崖壁,行万峰之顶,饥渴劳顿,筋骨疲惫,而又瘴疠侵其外,忧郁攻其中,其能以无死乎?吾固知尔之必死,然不谓若是其速,又不谓尔子、尔仆,亦遽然奄忽也。皆尔自取,谓之何哉?”《瘗旅文》,《王阳明全集》,第952页。阳明强烈地抨击了世人以外物为重而以己之生命为轻的生死观,认为一个人为了五斗米的俸禄而到偏远地区就任一小吏,是对自己生命的极端不负责,而且还连累到自己的儿子与仆人。正德十五年,阳明平定朱宸濠叛乱,立大功却蒙受诽谤,甚至有生命之忧。此时,阳明既忧个人安危,更想到家人该怎么办?“中夜默坐,见水波拍岸,汩汩有声。思曰:‘以一身蒙谤,死即死耳,如老亲何?’谓门人曰:‘此时若有一孔可以窃父而逃,吾亦终生长往不悔矣。’”《年谱二》,《王阳明全集》,第1270页。可见阳明对生命的珍视不是局限于个人,而包括家人。嘉靖六年,阳明被朝廷任命为都察院左都御史,起兵征讨广西的思田和田州的叛乱。虽然很快平定了叛乱,但此时他已身患重病,“恐竟成痼疾”,因而多次上奏请求恩准他回乡养病。在朝廷未允的情况下,他决意不等下旨便起程回家。因为他知道:“身在而后道可弘,皮之不存,毛将焉附?”《与黄宗贤》,《王阳明全集》,第833页。为心性之学、求良知之致、拯世济民固然重要,但一个人如果性命都不保,还谈什么事功与学问呢?儒者“死得其所”的另一面是为了某种道德价值而勇于赴死。阳明在这方面的论述与行动,都堪称世之典范。“问志士仁人章。先生曰:‘只为世上人都把生身命子看得来太重,不问当死不当死,定要宛转委曲保全,以此把天理却丢失了。

忍心害理,何者不为?若违了天理,便与禽兽无异。便偷生在世上百千年,也不过做了千百年的禽兽。学者要于此等处看得明白。比干、龙逢只为他看得分明,所以能成就得他的人。”《语录三》,《王阳明全集》,第103页。面对“死亡”的胁迫,人们不应该一味地恐惧,要问个“当死不当死”的问题。违背“天理”,苟活于世,不过如禽兽一般,活着又有何益呢?要真正死无所憾,则必须为某种崇高的价值而献身。阳明云:“人孰无死,岂必穷乡绝域能死人乎?今人不出户庭,或饮食伤多,或逸欲过节,医治不痊,亦死矣。今尔等之死,乃因驱驰国事,捍患御侮而死,盖得其死所矣。古人之固有愿以马革裹尸,不愿死于妇人女子之手者。若尔等之死,真无愧于马革裹尸之言矣。呜呼壮士!尔死无憾乎?”《祭永顺宝靖士兵文》,《王阳明全集》,第964—965页。人是一样“生”而百样“死”,最好的“死法”是“驱驰国事者”,为国家民族利益而死。阳明又在《祭刘仁徵主事》一文中说:“於乎!死也者,人之所不免。名也者,人之所不可期。虽修短枯荣,变态万状,而终必归于一尽。君子亦曰:‘朝闻道,夕死可矣。’视若夜旦。其生也,奚以喜?其死也,奚以悲乎?其视不义之物,若将浼己,又肯从而奔趋之乎?而彼认为己有,恋而弗能舍,因以沉酗于其间者,近不出三四年,或八九年,远及一二十年,固已化为尘埃,荡为泥沙矣。而君子之独存者,乃弥久而益辉。”《王阳明全集》,第1036页。人的生命期限不一样,或寿长或命短;人生状态也不同,或荣华富贵或贫困潦倒,但最终都面临一死。因此,人们对生命之“修短”或状态之“枯荣”不必太在意,既不因生而喜,也不因死而悲,关键在“闻道”、“弘道”和“行道”。那些奔竞于名利、沉溺于享乐者,几十年便化为尘埃、荡为泥沙,什么都不可能留下;只有那些能“立德”、“立功”、“立言”的君子,死后仍永存不朽,这即是“死得其所”。正德十四年,阳明在吉安起兵试图征讨朱宸濠,但兵微将少,形势十分危急。他毅然引兵西进,而将家属留于吉安府衙内,聚柴薪于四周,命卫士说:“兵败即纵火,毋为贼辱。《年谱附录一》,《王阳明全集》,第1351页。

这充分烘托出阳明“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的英雄气概,而且还是其践履杀身成仁、舍生取义、士可杀不可辱的儒家生死价值观的最好表现。正因为有此生死价值观为其内心依托,阳明才能以大无畏之精神,鼓舞士气,并以天才的计谋,迅速地取得了平定朱宸濠之乱的胜利。阳明一生可谓命运多舛、九死一生,然而也成就了他的不世之功。嘉靖七年十月,阳明病归,“将属纩,家童问何嘱。公曰:‘他无所念,平生学问方才见得数分,未能与吾党共成之,为可恨耳!’遂逝。”《阳明先生行状》,《王阳明全集》,第1428页。生死不动于心,唯忧学之不明,阳明之死正是儒家生死价值观的最好显现。正如钱德洪在《讣告同门》中所说:“夫子勤劳王家,殉身以道,古固有勤事而野死者,则亦何憾。”《王阳明全集》,第1445页。

阳明生死智慧之沉思清儒马士琼云:“古今称绝业者曰‘三不朽’,谓能阐性命之精微,焕天下之大文,成天下之大功。举内圣外王之学,环而萃诸一身,匪异人任也。唐、宋以前无论已,明兴三百年,名公巨卿间代迭出,或以文德显,或以武功著,名勒旗常,固不乏人,然而经纬殊途,事功异用,俯仰上下,每多偏而不全之感。求其文起八代之衰,道济天下之溺,忠犯人主之怒,勇夺三军之气,所云参天地,开盛衰,浩然而独存者,惟我文成夫子一人而已。”《王文成公文集原序》,《王阳明全集》,第1620—1621页。阳明子的一生,气节、功业、文章等各个方面皆矗立起座座丰碑,世人皆难望其项背,推其为“古今完人”,亦不为过。以今日之视角,如何看待阳明的生死智慧呢?第一,从阳明立志为“圣贤”的生死之求来看,其给现代人之人生观的启迪是:一个人要有远大的前途,做大事,非要早立高远之志向不可。志向高,人生势能才大;志向远,人生追求之动力才持久。反之,志向低、志向小,则人生动力有限、发展有限、成就亦不大。阳明因以“成圣成贤”为志,为了实现这个远大的志向,历尽千辛万苦、九死一生仍勇往直前。从而其开拓的人生事业宏阔无比,做出了惊人的世功与学问,获得了不朽之人生成就。第二,阳明的“龙场悟道”,从“俟死”到“俟命”,摆脱了“生死之念”,终则彻悟“良知”之旨,这一过程明白无误地告诉现代人:超越世俗“生死之念”对提升人生境界、开拓精神领域、获得人生发展是多么重要。人的“生死之念”是从“生身命根上带来,故不易去”,只要是一个正常的人,都会有“惧死恋生之念”;而且当处在某种特别艰难的人生状态时,也会产生“求死解脱之念”。要摆脱这二者,就需要人们在人生过程中,去建构人生之形上本体,只有从精神上回归这一形上本体,人们才会在“万物一体”的本体性存在中,获得生死一如的体认,才能从根本上超越“生死之念”,既不恐惧死亡之迫近,又因勇敢承担人生责任而摒弃求死(自杀)的念头,从而跃上一个全新的人生境界,获得广阔的人生天地,并由超越生死的大智慧而得到人生的大成功。第三,阳明关于“死得其所”的生死之履,既要求人们勇于为道义、事业、理想而献身,也要保身全生,珍惜我们得之不易、不可再有的生命与生活。“杀身成仁”、“舍生取义”的生死价值论,固然有其永恒之意义,但时至今天,在人人沉溺于感性生活而常常置生命健康于不顾的现代,阳明关于重身、珍生、全性的学说与实践更值得我们重视。当人们急切地拥抱现代化带来的丰富多彩的生活样式时,一定要记住阳明先生告诫世人的:不要为获取外物而伤身害命。人若“皮之不存”(命损身亡),则“毛将焉附”(谈何建功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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