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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长大了。
我对自己说,长大了就好。
我执着的认为,长大是一件好事。
虽然我曾一度认为做小孩每天都可以跑出去玩,但大人不可以。事实上,虽然更多的时间要花在帮母亲干活上,但偶尔德然会拉我去喝酒,兜风的范围从树上和树下扩展到了街上。可惜我性格有些内向,而且总是走神,所以一般都在思考一些有的没的。一次上街,路旁有个脏兮兮的乞丐来讨钱,那个时候我正在思考人生的意义,例如为什么会有兵荒马乱云云,于是顺手往袋里一抽,把钱袋里所有的钱都给了他。其实事后我一直很后悔,怎么没给自己留喝酒的钱。德然告诉我,是我掏钱的手速过快,他连反应的时间都没有……但我不后悔,因为我似懂非懂的体味到了助人为乐的快乐。俗话说得好,赠人玫瑰手留余香。这种快乐持续了一下午,以至于所有酒友都记住了那个一个人呆在角落,没钱喝酒缺啥呵呵的笑了一下午的小子。从那时起,我开始善待他人,因为我是个希望快乐的大孩子。
为什么不说自己可爱了呢,因为大人一般不用可爱这个词来形容。撇开所有缺点来看,我其实算是个美男子,美得让我都忍不住常常看溪水中自己的影子,呆呆的发上好久的呆。总有同宗的孩子耻笑我痴傻,居然还会有盯着自己看好半天的人,但我认为,成功之本,就是自信,一个人如果没有自爱的勇气,又如何成大事。当然我没有说出口过。
不过,那天从酒肆回到家,我母亲听说我义助乞丐的事情后,终于下定决心,在我15岁那年,让我去拜师读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