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元璋对手下的官员要求是很严格的,一旦发现有什么不法之事,立刻从严从重处理,在这么严苛的制度下,按说官员们应该人人规规矩矩,不会做什么违法的事情,但是洪武九年(1376),朱元璋却忽然发现,全国的官员都在骗他!
明朝时,每年各省的布政司(从二品,掌管一省的民政、财政、钱粮等)和各个府州县的官员都要把钱粮、军需等财政情况做成文书,盖上公章,送到户部去汇报,户部拿到文书后,仔细查核,确保一切无误才行,如果有什么对不上的地方,就要发回去重新填写财政文书,然后重新盖章,再拿到户部审核。这样就有一个问题,如果是应天周围的地方,譬如镇江等地,那还好说,核对不上,大不了回去再改,一天就回去了,但是类似于河南、山西、四川这些地方就惨了,万一有一个科目对不上,就要回去重新改,回去一次可能要一两个月,然后做好文书,盖好章,再回到应天,又是一两个月过去了,非常不方便。
针对这种情况,明朝的官员们借用了下元朝官员的做法,那就是先弄个空白的文书,盖上章,然后到户部汇报财政情况,如果核对不上,当场改正确,然后填写到文书上,这样就可以避免发现不对后来回往返浪费时间。这种方法非常好用,所以被官员们广泛接受,每一年都这么做,大家都心知肚明,习以为常了,包括丞相、御史也都知道这事,但是只有一个人不知道,那就是朱元璋。
洪武九年,朱元璋发现了其中的猫腻,在自己眼皮底下居然还有空印这种事,朱元璋大怒,在他看来,这些官员肯定有什么见不得人的勾当,才敢这么做,才敢欺瞒,盛怒之下的朱元璋让人给这些官员论罪,朱元璋论罪的风格和后世不太一样,后世论罪常常只惩副职,主职一般无罪,朱元璋则刚好相反,朱元璋的论罪结果是:主印的官员(掌管公章的官)一律处死,副手杖打一百发配边疆。当时全国主印的官员一共有几百个,按照朱元璋定的罪,这几百个人都要被杀掉。
细究起来就会发现,这其实就是一个冤案,空印这种做法由来已久,大家都不觉得有什么错,现在竟忽然全部都有罪了,而且还有好多人都是死罪,实在冤枉,但是丞相、御史等人都不敢,因为朱元璋正在盛怒中,现在去进言,肯定是找死。
丞相、御史怕死,有人不怕死,有个叫郑士利的人站出来,他实在很勇敢,他给朱元璋写了封信,详细解释了下详细的情况:第一,朱元璋怕下边官员利用空印的文书为非作歹,但是财政文书需要有地方、户部完整的印章才有效,府的数目必须和省的数目一样,省的数目必须和户部一样,而且盖的还是骑缝章,官员们根本没法利用这个造假贪赃枉法;第二,很多地方离京城几千里,来往不便,事先盖公章只是为了方便,并非是想欺瞒朱元璋;第三,朝廷以前从来没对空印事件立过什么法律,现在要杀他们,毫无根据;第四,这些官员都是多年培养出来的,杀了非常可惜,而且杀完也不可能像割草一样,很快重新长出来。
郑士利写得已经很明白了,但是朱元璋听不进去,把郑士利杖打了一顿发配掉,然后将几百个掌印的官员全部杀掉,副官全部杖一百发配边疆,这就是赫赫有名的明初第一案:空印案。
这是朱元璋称帝后的第一次大屠杀,其中有很多无辜的人都因为这个冤案被杀掉,譬如大忠臣方孝孺的父亲方克勤,当时是济宁知府,是个廉洁正直的好官,一件衣服穿了十年,平时连个肉都舍不得吃,也因为空印案被杀。空印案杀了很多人,但这只是腥风血雨的序幕,屠刀刚刚举起,更大的屠杀还在后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