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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求学时代1 (1)

第二章 求学时代1 (1)

汤姆的“头半年”

汤姆?塔利弗在金斯劳顿的最初三个月里,在沃尔特?斯特林牧师卓越的管教下,着实吃了些苦。从前,在雅各布斯先生的学校里,生活对他来说并不是个难题,那儿有许多同学与他一起玩,而且汤姆很会玩各种游戏,并且擅长打架,因此,他在同学中占有优越的地位是不言而喻的。

他不打算做个给鼻烟弄得脏乎乎的牧师,他倒想像父亲那样做个有财产的人。他父亲在年轻时常外出打猎,骑一匹健壮的黑色牝马——跟您所看到过的好马一样可爱。那匹马的优点,汤姆已经听了有一百次了。

汤姆总以为他父亲干的那一行是非常有趣的,只是骑着马到处跑跑,吩咐吩咐,上上市场罢了;而且他想,一个牧师准会给他上许多《圣经》课,也许到了星期天,不但要他学祷告,还要他读《福音书》和《使徒书》。但汤姆对此类事懂得不多,因此,也就没有想到世上会有和雅各布斯完全不同的教师,会有和雅各布斯的学校完全不同的学校。他想也许会在那儿碰到一些和蔼的同学,所以,就记住了把一小盒雷管也带了去,免得显得寒酸。

他在那儿不到两星期,就明白了生活复杂得很,他不但要学拉丁文法,还要照新的标准来学英语的发音,真是一件苦差事,而且他又是个非常腼腆的孩子,这就更使他觉得生活莫名其妙了。那儿的孩子谈起话来本来就不很检点,你也可以看出,汤姆决不是他们中间的一个例外;但是,在向斯特林先生或太太问话时,连一个单音节字的发音,他都觉得非常困难,他甚至怕人家在吃饭时问他要不要再吃些布丁,他真的是痛苦到了极点。

斯特林先生是个儿挺大,胸脯很宽的人。年纪不到三十岁,一头亚麻色头发笔直竖立,一双浅灰色大眼睛总是张得大大的,还有一副洪亮的嗓子和近乎目中无人的神气。他干他自己这一行,一开始就很来劲儿,打算给他的同胞们一个极好的印象。沃尔特?斯特林牧师不是个一辈子当“下级牧师”的人。他有一种真正的英国人所有的决心在驱使他往上爬:首先要当校长,因为那儿有许多很好的语法学校校长的职位空着,斯特林先生很想弄到这样一个位置;同时还要做一个传教士,因为他打算永远用引人注目的姿态来讲道,这样就可以扩充他的听众,使邻近教区的人们慕名而来,而且如果有机会代替才能不如他的同事去传教,还可以引起一阵轰动。他讲起道来,从不事先准备,这在金斯劳顿这样一个乡下教区,简直就被看成了奇迹。

那几段背熟了的马西荣和波达鲁的文章,让斯特林先生用最深沉的语调念出来,的确很有效果;不过,就连他自己的比较微弱的呼吁,让他用同样响亮同样生动的声调说出来,他的听众也常常认为他是那么引人注目。斯特林先生的教义并不属于哪一派,如果一定要说属于哪一派的话,那也只好说是有点儿福音主义的色彩罢了,因为那是金斯蒂所属主管教区里当时很有实力的一派。总之,斯特林先生是一个想在自己的行业里往上爬的人,而且很显然,他是想靠自己的本领往上爬,因为他只和一个还没有当大法官的大律师有一些不很可靠的关系,除了这点关系可以给他帮助以外,他没有什么别的靠山。这样一个雄心勃勃的教师,在一开始的时候,自然要背负点儿债务。不过你也不要指望他过省吃俭用的日子,像那些打算一辈子当个穷教师的人那样;要是适普逊先生给他女儿的那几百镑不够买漂亮的家具、大量的酒、一架大钢琴和布置一个优美的花园,那么严格地说起来,结果不外乎两个:一个是用别的方法来取得这些东西;另一个是斯特林先生放弃这些东西,后面这一个办法显然会耽搁摘取本来很有把握的成功的果实。

斯特林先生胸襟豁达,意志非常坚决,他觉得自己什么事都干得出来:他会因为传道传得感动人心而成名,不久以后还要编辑一个希腊剧本,想出一些新的表演手法,剧本他还没有选定,这是因为他结婚到现在才两年多一点儿,他还得把大部分空余时间用来向斯特林太太献殷勤;不过,他已经把他将来预备干些什么告诉了那位漂亮的女人,她对她丈夫很有信心,认为这一方面的事他什么都懂。

不过要将来成功,第一步就要在这头半年里从汤姆?塔利弗开头,因为他正在接洽另外两个学生,巧得很,那个学生也是汤姆家附近的人,要是那孩子的家长知道小塔利弗——斯特林先生私底下跟他妻子说过他是个粗鲁的野孩子——在一个短时期里就会大有进步,也许会作出一个对斯特林先生有利的决定。斯特林先生也就是为了这个缘故,才对汤姆的功课抓得紧起来。显然,汤姆这个孩子不严加管束,才能永远不会通过学习拉丁文法发挥出来。这倒不是说斯特林先生是个脾气粗暴的人,或者是个冷酷的人——事实恰巧相反,他在吃饭时,常常和汤姆开开玩笑,用打趣的态度纠正他的乡下风气和他的举止;但可怜的汤姆从来没有听过像斯特林先生那样的玩笑,因此被这个双重的新鲜玩意儿弄得更加胆小、更加慌张了;他有生以来觉得第一次有这种痛苦的感觉,自己的一切,不知怎么搞的,都错了。每逢烤牛肉端上来,盘子一揭开,斯特林先生就说:“喂,塔利弗!你情愿放弃哪一样——烤牛肉呢,还是拉丁文呢?”汤姆总是给问得又窘又慌,什么都弄不清了,只觉得最好不要碰拉丁文,就是在最冷静时,汤姆也是很害怕被俏皮话难住的。

这个可尊敬的磨坊和麦芽作坊的主人,把汤姆留在斯特林牧师那儿,自己就心满意足地赶着车子回家了。他认为幸好想到把汤姆请先生的事向瑞里讨教了一下。斯特林先生眼睛睁得很大,谈起话来不加思索,而且切合实际,听了塔利弗先生结结巴巴好不容易才慢慢地说出来的话以后,总是这样回答:“我明白了,我的好先生,我明白了”,“当然,当然”,“您想叫您的儿子将来在世上做一番大事业”,塔利弗先生发现他虽然是教师,他的学识对日常生活倒是很有用处,因此非常高兴。除掉上两次在法庭开庭时,他听到过的那位瓦尔法顾问以外,塔利弗先生把斯特林先生看作他平生所碰到的最精明的家伙——事实上,他和瓦尔法倒真的有些相像。

至于塔利弗太太,她发觉斯特林先生对某些事物的看法跟她完全相同,像麻布该怎么晾,孩子在发育的当口是多么容易饿。她还发觉,斯特林太太年纪虽轻,才怀第二胎,可是谈起料理月子里主妇的看护小姐的举止和特性,经验不在自己之下。所以,她说斯特林太太尽管年轻,看来既懂事,又慈爱,而且很善于向人讨教,有她照料汤姆,倒是很让他们放得下心的。

斯特林先生也许因为天性喜欢教书,所以才不受环境影响,采用刻板的方法教书。有趣的博物学家布罗达理普先生告诉我们,他的那只可爱的海獭在伦敦的一间四层楼上的屋子里筑堤,忙得就像在加拿大北部的河流或者湖沼里做堤基一样。“实尼”的机能就是筑堤,要说有没有水,那倒是其次。

斯特林先生也就是带着这样的本能,开始用那天性的教法来教汤姆伊顿文法和欧几里德几何学。一个有坚实基础的人,看到那未受过正规教育者所夸耀的各种学识,脸上会露出怜悯的微笑。

可是,过了不久,他就断定汤姆是一个笨得透顶的孩子,因为无论他费多大劲,竟难以使像格和词尾间的关系那种抽象的东西进入汤姆的大脑使他能认识一个偶然碰到的属格或者与格。

斯特林先生现在也觉得这好像不仅仅是笨的缘故,他怀疑是这孩子太执拗,至少也是漠不关心,因此就又狠训了汤姆一顿,说他不专心。“先生,你对你所学的东西不发生兴趣,”斯特林先生会这样说,他所责难的是一个沉痛的事实。因为汤姆只要听到一次波音特种猎狗和塞特种猎狗间的区别,他以后就能毫不困难地辨别出这两种狗,他的辨别力根本就不能算差。我觉得他的辨别力也有斯特林教师的那么强。因为汤姆能够正确说出在他背后跑的马一共有几匹;他可以把一块石子很快地扔到一个指定的小涟漪的正中央;他可以估计出用他那根小棍子量到这动物对面一共有多少根棍子那么长,连零头都估计得出。

但是,斯特林先生却未注意到这些,他只看到汤姆只要一遇到抽象的东西,他的本事就不中用了。

斯特林先生下了个结论,汤姆的脑子对文学和论证特别不能理解,于是也就尤其需要用这两种专门工具来耕和耙。

但他这样教汤姆,却使他非常不舒服,很难消化。他奇怪,同一样东西,只要把比喻更改一下,结果就会多么的不同!啊,亚里士多德!万一你可以做一个现代的幼稚人,而不是一个伟大的古人,那样,您在将隐喻比作崇高智慧的象征时,会不会夹杂这样的感叹?会不会感叹我们不把一样东西比作另一样东西,就很少能够说出那是什么呢?

汤姆?塔利弗不善于运用任何一种说话方式,所以也就无法用比喻来表明他对拉丁文的看法。要使汤姆明白,从前有这样一种人,就是用这样一种语言来做买卖,来处理日常事务,这可得花很长一段时间。

汤姆在雅各布斯先生的学校与罗马人打过一点交道,他在这方面的知识倒是正确的,但是那只限于《新约》里的一丁点儿。而斯特林先生教起汤姆来,却不肯一切简单化,他也不肯像教女孩子那样,天花乱坠地播讲着些不相干的见闻,因为刺激力太低。

不过,汤姆在严加管教之下,变得比以前有女孩腔了。而且,现在,自尊心很容易受到伤害和打击。他的天性即使不能说执拗,至少也可以说是坚决,但他性情是并不具有不顾一切的和猛兽般的反抗精神。他受人类感情支配,他要是想到用一只脚站很久,把头轻轻靠在墙上,任何一种出于自愿的动作,能够使他读起书来聪明一些,搏得斯特林先生的称赞的话,那他一定早就试过了。

有一天,汤姆将动名词里的第三活用法搞错了五次之多,斯特林先生认为他一定是不用心,因为一个人不可能笨到如此地步,于是狠训了他一顿。汤姆下定决心,痛苦比平时增加了百倍。

他想起了祷告,或许这有点儿用处。当天晚上,他为他的爹妈和“小妹妹”祷告(在麦琪还是一个吃奶的娃娃的时候,汤姆就开始为她祷告了),并且还希望自己永远能遵守上帝的戒律,而后,他又用同样低的声音说:“请您使我永远记住拉丁文。”

第二天,他的动名词居然一点都没有差错,这更鼓舞了他,使他坚持着在祷词后面添上了“还要使斯特林先生叫我不要再读欧几里德几何学。”可斯特林先生还是继续要他念《欧几里德》。他本来对祈祷抱一种怀疑态度,现在看到祷告对动名词方面如此灵验,他也无可怀疑了。然而,随着祷告效力的消失,他的信心也消失了。

他最恨哭,认为哭是丢脸的事,可他一看书,眼睛常被眼泪弄得模模糊糊。他甚至于不由自主地怀念起以前常与他打架的史邦塞来了,要是他与史邦塞在一起,他一定会觉得很自在,很自负。

斯特林太太最近生了第二个孩子,每逢保姆忙着照料那多病的小娃娃时,她就让汤姆去管她的小天使萝拉。小天使萝拉当时还不会走路,腰里束着一根缎带,她要是想在地上走走,汤姆就用这根缎带牵着她,就像牵着一条小狗一样;可是这个小孩子很少下来走路,所以大多数时候是汤姆抱着她,照着斯特林太太的吩咐,在花园里她能在窗口看得见的地方兜来兜去。

一个穷教师的妻子,在生活条件不尽如人意的情况下,要费尽心思顾及多方面,衣服要穿得极讲究,头发要梳得极时髦,而且为了梳这种头,她家的保姆就得时不时地权充一次使女;除此之外,还要使她的宴会和客厅的陈设显得精致而完美,好让一般的女人认为:没有很多收入,就不能有这样的排场;在这样情形之下,要指望她再雇一个保姆,或者甚至指望她自己来当保姆,那也未免太不合情理了。

但是,斯特林先生想通过种种方法,使他过上比大多数的同胞更幸福的生活。在这些方法里,他已经放弃了一种,那就是他在自己家里什么主也作不了。

可他觉得自己是幸福的。他娶了一位好妻子。照瑞里先生的说法,“世界上再也没有比她更加和气的人了。”瑞里先生亲眼看着斯特林太太长大,在她结婚以前,瑞里先生就已经看惯了她那金黄发卷和笑眯眯的样子了。如果有一天,夫妻闹意见,不用说,那自然是斯特林先生的不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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