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非得很残酷吗?
考上大学的新生大都是中学时的佼佼者,在父母和他人眼中都是优秀的,是同龄人学习的榜样,内心有着赢得“独木桥竞争”之后的强烈成就感。但是,到了大学才发现“天外有天”,面临着新的学习甚至就业的竞争压力,于是有的同学在稍遇挫折后,对自己的能力和素质产生怀疑,对生活中的竞争感到厌烦和恐惧,甚至认为竞争只不过是一场不分胜败的游戏,自己不参与竞争,最多是放弃一场游戏。然而,生活中各领域的竞争客观存在,不管你是否愿意与否,你都躲避不了竞争,没有竞争就没有个人和社会的发展。同时,竞争并不是可怕的,某次竞争的失败也只不过是更加丰富了自己的人生经验。竞争不是挑选胜利者的游戏,而是挑战和超越自我的人生必经历程,我们应该正确理解竞争的积极意义,要勇于参与到人生的竞争中去。
当著名的网球运动员塞雷娜·威廉姆斯经历了1小时29分钟的决赛终于战胜世界头号女单选手达文波特获得2005年澳网冠军后,面对现场一万五千观众她说:“我要感谢达文波特,毋庸置疑,她是一位非常伟大的选手,也是一位非常伟大的冠军。应该获得同样的掌声和尊重。”小威廉姆斯的话道出了竞争的积极意义所在。
首先,竞争可以激发人的最大潜能。小威廉姆斯第一盘刚开始不久,在一次击球时,小威廉姆斯的背部就受伤了。2∶6先输一盘,但是她顽强的表示:即使我的胳臂废了,我也要竭尽全力去发球,我不想失去比赛。在具有转折意义的第二盘第五局,她成功挽救了两个破发点并最终实现了大逆转,而后又一鼓作气在决胜盘破达文波特的发球局,以6∶0锁定胜局,是竞争使她把潜能都发挥出来了。当然,如果没有平时的刻苦训练,无论小威廉姆斯如何顽强,如何争强好胜,她也不可能超过达文波特。可见,竞争不是短期行为,而是一种长期行为,贯穿人的一生。世界拳击名将霍姆斯,在立下一定要打败称霸拳坛20年之久的拳王阿里的志向后,长期坚持超强度的拳击训练,他每天清晨以7分钟1英里的速度跑5英里,然后l天之内打210轮拳,每轮击拳75次,这种顽强的进取精神,使他的教练也为之叹服。要想在竞争中取胜,必须付出艰苦的劳动、这是为许多事实所证明了的。那种抱着侥幸心理,不想为目标付出汗水的人,必将被竞争淘汰。相反,如果为目标付出了努力,就算达不到目标,也会有一定的收获。
其次,有竞争就有成败胜负。许多同学最担心的是竞争中失败,以至不敢参与竞争。我们应认识到失败是新竞争的开始,并为今后的竞争提供了宝贵的经验教训,失败并不表明你注定是个失败者,只表明你尚未成功,表明你已经学到了某些东西;失败并不表明你注定愚蠢,而只表示你可能会更聪明,在未来的竞争中采取更好的策略;失败并不表明你一切不如别人,而只表示你已经比很多人先迈出一步,向着新的目标奋进。爱迪生发明电灯泡“失败”不下几千次,最后取得了成功,这种“失败”显然不是真正的失败。那么什么才是失败呢?真正的失败是未能及时从中汲取正反两方面的经验,因而丧失斗志和成功的机会。
再次,真正的竞争是自我竞争,不断向自我挑战,超越自我。美国加利福尼亚州立大学教授查尔斯·加菲尔德为研究有重大贡献的杰出人物成功的秘诀,对全国各行各业1500名著名人物的崛起经历进行调查、分析和综合,发现他们都具有强烈的自我竞争意识。也就是说,他们专心致志于努力提高自己所取得的成绩,而不仅仅是倾心于千方百计击败竞争对手。
最后,提倡公平合法的竞争。现实生活中到处充满竞争,“物竞天择,优胜劣汰”的法则同样可以适用于人类社会,但是,社会竞争与自然界动植物的竞争有质的区别。人最基本的属性是社会性,因此,人类的竞争且受社会的道德伦理观念,社会法制规范制约的。我们提倡的是于人于己都有益的竞争,而且在竞争中必须遵纪守法。我们反对的是于人于社会无益的竞争,反对不遵守文明规则的竞争。如赌博、非正义战争等。又如考试作弊、体育竞技中使用兴奋剂,经济领域里的假冒伪劣手段等。是不公平的竞争,也应当坚决反对和制止。
21世纪的中国社会和国际社会的竞争更加激烈,正确地树立竞争意识,积极地公平地参与竞争,是当代大学生检验自己的实际才能、提高心理素质的重要途径。
个人只有在集体中才能获得全面发展吗?
任何人都不可能脱离社会,脱离集体而存在。科学研究表明,大脑皮层的高级神经活动必须不断地与外界环境特别是与社会环境进行信息交流、信息反馈和信息转换才能实现其正常发展和维持其正常功能。心理学家指出,只有和谐的人间音响环境,人类才能正常生活。朝气蓬勃的大学生要做到德、智、体、美的全面发展和完善,离不开集体的支持和帮助其发展取决于集体的各方面因素。
从社会结构的观点看,个人并不是组成社会的基本单位,因为一切社会功能都主要是由个人组成的群体或组织产生出来的,而不是由单个的人产生出来的。所以社会群体和组织才是组成社会的基本单位,个人只不过是社会一分子,而这个分子不同于有机物或无机物中的分子,他是有生命,有思想、有性格、有主观能动性的个体,能给社会重大影响。只不过社会上的每个人都是用自己的头脑思考问题后,用自己的立场观点看待事物,用自己的行动与周围交往,这似乎让人感到社会生活是以“我”为中心。其实这只是一种表面现象,就本质而言,个人是社会的产物,“我”是“社会我”,每一个人都是一个社会人,属于某一集体,大学生作为一个社会人,在其成长过程中也隶属于一定的集体。集体是社会影响大学生和大学生进入社会的渠道,是大学生集体主义意识的直接源泉,是形成高尚品质与发展个性必不可少的重要条件。
集体是群体的高级形式,群体是这样的一些人,他们在一定的空间和时间内相互作用,直接或间接地使相互作用在持续性、广泛性和融洽性上达到密切的程度,并自身形成一个内部准则,指导价值的实现。原苏联心理学家波得罗夫斯基根据人与人之间相互关系的性质,将实际结合在一起的人们划分为:松散群体、联合体、合作体、集体,松散群体人与人之间以好恶感为中介,与集体活动内容,联合体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足以对每个成员有个别意义的群体活动的内容为中介,合作体人与人之间关系以对个人有意义,但其目标是非公益的群体活动的内容为中介;集体人与人之间关系是以对个人有意义,而且对社会有价值的群体活动的内容为中介。
从这些阐述中表明,人们之间的相互关系是逐渐复杂和变化的,集体是群体发展的最高形式。集体是社会的一部分,它是由具社会价值的共同的目的、任务结合起来的人们的团体。我们不能将从外部和内部结合起来,甚至没有一定组织程度的人们的任何结合,看成是集体。暴徒团伙,虽有明确、牢固的外部和内部组织团体,但不能称集体,只能称为社团,原因就在于他们是在没有超出本团体范围的内部目的组织起来的。
大学生集体是由具有社会价值的活动目的、任务组织起来的主要由青年人组成的群体,它对大学生个体发展有着以下重要影响。
1.社会助长作用。在工人的生产中,单独作业(特指互不见面)与多数人一起工作(沟通或不沟通)比较,后者效率高,这是许多心理学家研究的结果,美国现代心理学家阿尔波特把这种现象称为社会助长作用。正如奥斯特洛夫斯基说的:“集体什么时候都能提高你,并且使你两脚站得稳。”人的发展应该靠个人奋斗或靠共同奋斗是长期争论的话题。但是,不管持哪种观点的人,无一不承认人的发展离不开集体的力量。学习上取得好的成绩离不开学校老师的教育、同学的相互鼓励,工作上做出成绩离不开领导的关心和支持、同事的帮助。如果一个人离开集体的支持,要取得任何成绩都是难以想像的。即便是独立性很强的科学研究,如果没有同行专家的合作,没有家庭的支持,没有单位提供的信息资料,靠弧家寡人奋斗,其结果只会以失败而告终,融入集体中大学生就会受到激励和鼓舞,从而产生巨大的学习动力,加快成才的步伐。
2.社会标准化倾向。土耳其心理学家谢家夫在大学生中做了许多有关知觉判断实验,结果发现,单独受试时,被试者之间有明显的个别差异,而多数人一起时,被试的答案则倾向于某一标准,只有少数偏离这个标准,这种现象称为社会标准化倾向。在一个良好的集体里,大学生有着共同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并以之约束和激励每个人的行为,从而更好地为集体目标的实现而努力,更好地协调个人与集体、社会的关系,从而使个人与他人、集体保持一种和谐的关系,这无疑对个人成才是十分必要的。
3.社会比较作用。人必须有自知之明,缺乏正确自我认识和评价的人,无法得到正常有效的发展,而正确的自我认识和评价的形成是离不开集体作用的。如在班集体中,某个同学要想得到有关自己的态度和意见是否正确、性格能力如何的信息,在自己没有掌握确切标准时,判断的标准就是班集体中其他成员的性格、能力、态度,美国现代心理学家费斯汀格(L.Festingen)将这种作用称为社会比较作用,即通过对其他成员的了解、将自己与他人比较以及由伙伴对自己的评价,帮助个体形成比较正确的自我概念。
4.需要的满足作用。需要引起动机,追求需要的满足是激发人生奋发向上的力量。不能满足需要将导致不良情绪的产生,影响活动效率以及人的生理和心理发展,而群体能够在较多方面给人以需要的满足。
人生需要具有复杂多样性,满足需要的形式也不只一种方式,有的需要可以不依赖集体,单独得到满足,如饮食,休息,有的需要可以通过工作得到满足,如成就感,然而有些需要只有通过集体才能得到满足。具体而言,集体可以满足成员四方面的心理需要。
第一,安全感需要。个体在群体中可免于孤独、恐惧、获得心理上的安全感;第二,归属感需要。通过与集体成员相互交往、相互作用,获得同情、友情与支持,满足心理的归属感;第三,自尊的需要,个体在群体中获得一定地位、取得一定成绩都能很好满足自尊需要;第四,增强自信心与力量感,从而更加信心百倍地学习、工作和生活。总之,人是社会的人,是生活在集体中的人,正确摆正个人与集体的位置,才能更好地协调个人与社会关系,获得成才的物质与精神环境,使自己在与集体的和谐关系中得到更好发展。
大学生班集体的特征与大学生向往的班集体模式
大学生班集体是大学生群体的一种常见形式,是大学生学习生活的主要场所,其行为目的就是使行为主体在品德,智能、体质等方面不断得到提高,从而把他们培养成德才兼备的合格人才。大学生班集体除了具有一般集体所具有特征(对共同目标认识深刻,集体成员间友好团结、遵守集体规范、成员有集体荣誉感等)外,还具有自己的基本特征。
1.大学生班集体的基本特征:
第一,学习目标的一致性。大学生的主导活动是学习,学习又是以专业学习为主要内容,这种学习有职业定向性,是一种专业学习,学习活动主要在班集体内进行,大学生们大都力求获得专业知识技能,并想为国家做出自己更多的贡献。
第二,总体一致性和个体差异性的统一。班集体成员的年龄、身心发展一般比较接近,所受教育和要求是一致的,具有总体上的一致性。这有助于集体的形成和发展,有利于形成良好的同学关系。但每个大学生个体之间在人生观、价值观、性格、气质、兴趣等方面都有差异,这种状况给良好班集体的形成带来一定难度。
第三,参加的强制性与活动的独立性。一方面班集体的建立和班集体对其成员的要求都有一定的强制性。班集体的形成、活动都在学校纪律、国家法律政策的约束之下进行,具有强制性;另一方面,大学生的学习、生活是相对独立的,同学间可以相互帮助,但不能替代,随年级的递升,自立能力增强,自学时间和分散活动增多,加之专业发展方向不一,就会形成同学间隔阂,出现离散性。
第四,班集体的相对稳定性和变动性。班集体从成立,直至毕业这段时间,不会因为个别成员的减少或更换而改变。与此同时,班集体内每个个体的地位作用、专业成绩会因个体的特性和主观努力而发生变化呈现出变动性。
第五,集体任务重,担责成员少。班集体是学校进行管理的基层单位,是学校、院系与大学生联系的桥梁和纽带,具有承上启下的职能。要完成上级组织交予的各项任务,又要反映班集体成员意见,大量文体、学习、生活事务工作主要靠班主任和少数班干部带领同学进行,随年级递增,毕业、就业压力的增大,参与班集体工作和活动的热情减弱,班集体上传下达的作用就靠少数干部完成,形成集体活动中承担责任成员少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