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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风中一朵孤独的云(2)

市话每三分钟算一个计时单位,多一秒也算两个计时单位,每个计时单位三毛钱。有时仅仅超出几秒钟,多说一句话乃至一个字,就得为此多付三毛钱。

我尽量准确地控制时间,一边说话,一边瞅着电话上的计时表,迅速及时地挂断电话。

这不是小气,我不得不精打细算。此刻想起,都还让人啼笑皆非。

即使如此,我的钱包仍然一点一点瘪下去,而希望仍然遥不可及,攥着最后仅剩的一点可怜巴巴的钱,我确确实实感受到了累。

我想到了回家,买一张车票,坐上几个小时的车,我就回到了从前那种无忧无虑的生活,而将所有的烦恼遗弃在北京的滚滚红尘之中。

在收拾好行装以后,我把回家的打算告诉了远在广州的表姐,她似乎早有所料,声音平静如水。她吩咐我打开枕套看看,也许就会改变主意。

我照她的话做了,而且真的进入了一个转折。

枕套里面藏着一个漂亮的信封,信封里面有表姐留下的五百块钱。在信封背面的空白处,有几行娟秀的小字:

表妹:

山重水复疑无路,

柳暗花明又一村。

再坚持一下,事情也许就有转机。

留下五百块钱,应急。

为你祝福!

表姐

我不知道该怎样描述自己当时的心情,相形之下,所有的语言都显得何其苍白无力。我把表姐简短的留言紧紧地贴在自己的胸口,汹涌的热流滚滚翻腾。

有了表姐留下的这一笔钱,我心里踏实多了,又开始东奔西忙地找工作。我早晨六点半出门,依据事先拟定的单位名单,沿着设计好的乘车路线,挨个挨个地找,常常晚上十点多钟,才拖着疲惫的身子回来,凑合着吃包方便面,脚也懒得洗,脱掉鞋,往床上一躺,顷刻便睡着了。

早春的天气,北京还很冷,还下了一场大雪。我穿得厚厚的,像个棉猴,依然抵挡不住寒风的侵袭。我的脚跟冻破了,直流脓水,一走路,皮鞋帮擦得脚的溃烂处钻心地疼痛。

尽管如此艰难,我还是坚持下来了。而且终于在一个星期天的下午,峰回路转,被眼下我所在的这家广告公司录用了。

这家广告公司,是那天我的日程上的最后一个目标,在四处碰壁之后,我差不多已经精疲力竭,本来已经打算放弃了。

凑巧的是,如果我要回家,带引号的“家”,必须要在那儿的车站倒车。当时大约是傍晚七点多钟,天已经快黑下来了。

我偶然一转身,看见那家广告公司里灯火通明,前排玻璃墙上的公司名称异常清晰地映入我的眼帘。

怀着一丝希望,我走过去。

玻璃门上果真贴着一张打印的招聘广告,粗大的黑体字分外夺目。

我按捺住怦怦心跳,推门而入。

里面簇拥着一群人,有男有女,一律很年轻,看上去,男的帅气,女的漂亮,正站在一块儿聆听一个背对着门的男子讲话,突然看见我推门进去,大家的目光立刻齐刷刷地投射过来。

讲话的男子转过身,连正眼都没瞧我一下,就大声说:

“小姑娘,别捣乱,快回家!”

我晓得他误会了,尽管有些难为情,但还是鼓起勇气说明了自己的来意。那个男子,后来知道是公司经理,听说我是来应聘的,仔细地打量了我片刻,问道:

“你多大了?”

我告诉他自己已满了21岁,并拿出身份证给他“验明正身”。他对照身份证端详了我一眼,惊讶地脱口而出:

“嘿!我还以为你是个——那正好,刚好还缺一个经理助理。”

这样,我当场就站到了那一群人的行列,可谓皇天不负苦心人。正应了那句俗谚: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

过后,我了解到,那是一家新开张的公司,我进去的当儿,经理正召集新员工开会。什么人都有了,就缺一个搞文案的,我不早不迟,恰好那时候出现了,你说巧不巧?

在我的生命里,有许多偶然的因素,不知不觉地改变着我的命运。呆会儿,我要告诉你的一件事,也是非常偶然的,却给我造成了极大的冲击,在我的心灵里留下了第一道深刻的创伤。

时间一点一点地流逝,悄无声息,凌云从容不迫地叙述,像和风细雨,一点一点渗透进我的心田。

她不知疲倦地倾诉,我不知疲倦地倾听。不知不觉已过了整整一个上午。凌云建议到她“家”吃完午饭后继续谈,我求之不得,正想要看一看她飘泊生活的全部。

凌云的“家”很小,是那种童话里的主人公居住的小屋,在某个时刻,你就分不清是童话,还是现实。悬挂在墙头的一台9寸的黑白电视机,向你透露了一丝现代生活的气息。

在谈话之前,凌云把床头的一个手提式小收录机接通了电源,然后往左边的盒仓里插进一盒崭新的磁带,按下PLAY键,数秒钟后,音乐随之轻柔地响起,像潮水一般弥漫了小屋。

凌云坐在门口的一把红色塑料小凳上,用一只栗色的发卡把头发精致地别在脑后。她仰起脸,开始在脑海里搜索着往事。

我什么都没有做,既没有做采访录音,也没有做文字记录。我只是静静地坐在她的对面,洗耳恭听。

凌云的嘴唇蠕动了几下,欲言又止。这副表情,跟上午判若两人。我隐隐意识到,她将要叙述的是一段破碎的恋情。

我说过,一些极其偶然的因素在冥冥中左右着我的命运。一个偶然的机会,我来到了北京;又一个偶然的机会,使我能够幸运地留了下来。而另一件偶然发生的事情,则使我认识了他,并给了我青春的创痛。

对不起,我不愿再提他的名字,就以“他”称呼吧。

我点点头,表示认同。

凌云艰难地开了个头,又缄默了。

本来,她不想旧事重提,怕戳痛记忆的伤疤。我也不忍心勾起她不愉快的回忆,但是,如果没有这一段真实的经历,那么凌云在北京的生活就会留下一大片无法弥补的空白,也就使我们看不到她内心深处的闪光。

凌云按下了快门,光,照射到照相机暗室里的胶卷上,留下了抹不掉的烙印。

她站起身,从一个小床头柜里取出一只带盖的白瓷杯。她拿着这只白瓷杯和柜子上的另外一只玻璃杯到院子里的水龙头底下刷洗干净。

她返回来,往两个杯子里各放了一小勺茶叶,冲上开水。她递给我一杯,重新坐下来,双手捧着那只雕花玻璃杯,杯口热气袅袅。

凌云象征性地抿了一口水,凝神沉思。好像一名潜水员,正尽力地向大海深处下潜。

那时候,表姐还在北京。我们住在东郊陈家林。是那种房东临时搭建的鸽子笼,门朝外开着,没有任何遮蔽。

那个地方十分偏僻,是一条死胡同的尽头,白天都很少有人走。因为表姐晚上要温习功课,需要一个安静的环境,所以就住了下来。

有一天,表姐尚未下学,我回来得早,发现门锁被人撬开了,屋里的衣物被洗劫一空。好在我还没有找到工作,没有什么钱,手头的一点盘缠时刻随身带着。表姐的存折也从不离身。

表姐有在外面生活的经验,“钱随人走”是她常唠叨的一句话。我反正囊中羞涩,也就不以为然。没想到小偷连这些毫不起眼的陋室也不放过,真可恶!

长这么大,我头一回遇到这种倒霉事,不知如何是好,一个人站在门口,呆呆地望着凌乱不堪的屋子,脑海里浮现出一连串平日里道听途说来的恐怖故事。一个满脸横肉蓄着络腮胡的彪形大汉,手持一把明晃晃的尖刀,蹑手蹑脚地向自己靠近……

啊!

我越想越害怕,感到身体发软。黑夜,慢慢合拢了它那神秘的帷幕。表姐还没有回来,我焦急得茫然无措。

这时候,拐角处传来自行车的铃铛声,我如获救星,赶紧跑过去。你想像得到,知道有人来了,我该多么欣喜——他骑着一辆破自行车一拐一拐地朝这边来了。

目睹屋里的情景和我仓皇的神色,他立刻明白了这里发生的一切。不知道为什么,看见他跨坐在自行车上,一支腿踏着脚蹬,一支腿支撑在地上的神态,我马上抑制住了躁乱不安的情绪,一下子变得镇静自若。

我向他介绍事情的经过,其间夹杂了一些找不到工作的烦恼。他说的一句话,像电流一样击中了我的心。

他说:“你还没有找到活儿?”

眼下想来,这不过是一句平常的话,只是在那个特定的环境、那种特殊的心情下,对我的触动特别大。

他下了车,把自行车支到旁边,然后进屋察看,询问我有没有丢钱。他说,这种事常有,那些毛贼专偷外地人的住屋,见什么拿什么,派出所管不过来,也懒得管,只能自个儿警惕点,没丢钱就算了,自认晦气。

“这锁还能用,我再给钉个绊儿吧。”他捡起地上的锁头,看了看,说:“你去给你表姐打个传呼,让她早些回来。”

原来,他就住在附近,和表姐认识。他一边用改锥给我安装门绊儿,一边与我说话。我好奇地问他怎么知道我在找活儿,他告诉我,他早就注意到我了,而且知道我的名字。我猜想他一定是听表姐叫我才知道的。

他还说,你天天早出晚归,跑了个把月还没找到工作,你想过是什么原因吗?我老老实实地回答,自己抹不开面子,嫌脏怕累,反正就是表姐指责我的那一套话和盘托出。

他说:不对。

我说:为什么?

他说:你去照照镜子,就有了答案。

我以为自己脸上有什么不对劲,便真的对准挂在墙上的一块小方镜照了照,没发现什么异常,断定他是在嘲弄我,就有些不高兴地问他是不是我长得丑。

他笑着说,要是你长得丑,那世上就没有美女了。我便追问他别人不肯录用我的缘故。他漫不经心的回答,既出乎意料,又让我受宠若惊。

“你看上去太显小了,乍一看见你,会当你是一个未成年的小姑娘。在北京,谁吃了豹子胆,敢惹那个麻烦呢?”

看得出,他的这一番话确实是真心实意的,我心里美滋滋的。凡是女人,或多或少都会有一点虚荣心,我也不例外。

在此之前,我也听人说过类似的话,一直不以为然,因为本身年龄就不大,所以也就不在乎这种事。

我真没想到一副娃娃相会给自己带来这么大的障碍,怪不得有些老板诧异地瞪大眼瞅我,敢情把我当作逃学出来的孩子。

往后,我便尽量注意打扮得成熟一些,穿深颜色的衣裙,化一点妆,脑后挽一个发髻。但不论怎么遮掩,人家还是一眼就看得出来,毕竟正值青春妙龄。

有时,也挺苦恼。在人们的心目中,你年纪小,办事就不牢靠。要不老人们怎么说“嘴上没毛,办事不牢”呢。当然,那是拿男人打比,可道理是一样的。

有的人可能觉得奇怪,谁不愿自己显得年轻?怀有这种心态的人,多半是已经不年轻,或正在失去青春的人。像我这个年龄,是不太在乎这种问题的,也许将来随着年龄的增长,我亦会看重这一点,但至少眼前淡然处之。

眼前,我注重的是学习和发展的机会。有时候,明明机会来了,却由于对方不信任自己的年龄而坐失良机,心里的那个无奈劲儿哟,真没法儿说。

趁她歇气的功夫,我婉转地提醒凌云,谈话的方向应回归到情感的轨道。我担心她那样信马由缰,会把她跟“他”的一些至关重要的情节飘忽过去。没准儿这正是她耍的小花招。

凌云喝了一口水,冲我略带歉意地一笑。

那是我们的第一次正面接触,也是我和一个陌生男人第一次靠得那么近。我们说了很多话,天南海北地闲聊,我惊讶地发觉自己竟然那么能侃。

等表姐急冲冲地赶回来,一切都已恢复了原状。她一定猜测我慌成了一团,没想到却若无其事。这全亏了他的帮助。表姐直向他表示谢意。

此处是不能久呆了,没过多久,我和表姐便搬到了另外一家。这是一个大杂院,除房东外,里面还住着好几户外地人,有卖煎饼的,有蹬三轮的,都是两口子带一小孩,成天闹哄哄的,大人叫小孩儿哭,真没法儿住,可有什么办法呢?出门在外,只能凑合。

这期间,他来过一次,和表姐一起说了几句不痛不痒的话,没什么特别的印象。又过了一段时间,表姐嫌这儿吵,另外找了一家清静的住处,屋子小一点,里面特干净。

房主原来住在市区,由于拆迁,期房尚未竣工,故而在此周转一段时间,利用周边空地盖了三间小房出租。价钱比较便宜。

没过几天,表姐去了广州。后来,我也找到了工作,看这家房东大嫂厚道、热情,不愿再搬。

有一段时间,大约三个多月吧,他一直没有来,我以为这件事就这样过去了,也没有放在心上,慢慢地淡忘了。

一天晚上,他突然露面了,头发蓬乱着,一副苦恼不堪的样子。刚一进屋,便坐在小凳上唉声叹气。

我莫名其妙,询问他发生了什么事,没料到他忽然抓住我的手,说了一大堆昏头昏脑的话。

他说这些日子我一直在他心头魂牵梦萦,但由于不能告诉我的理由却只能苦苦地克制。每天夜里,他躺在床上,双手枕在脑后,反反复复浮想我甜蜜的笑靥,便控制不住来看我一眼的冲动。现在,他终于可以自由自在地跟我见面了。

我相信,任何一个女人都会为一个男子的这样一番剖白所感动。没承想我在他心目中的位置原来如此重要。当时,我几乎迷醉得忘乎所以。

诚然,我从来没有经历过这样的场面,他的肺腑之言,像一把金钥匙开启了我少女的心扉。我想,我是进入了初恋的那种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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