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1-30%)
=每次收入额×(1-20%)×20%×(1-30%)
【例8-12】王某取得稿酬收入30000元,计算其应纳个人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30000×(1-20%)=24000(元)
应纳税额=24000×20%(1-30%)=3360(元)
【例8-13】王某和李某共同出版一本书,出版社共支付稿酬25000元,王某分得12000元,李某分得13000元。计算王某和李某各自应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税法规定,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纳税人共同取得同一项所得的,可以对每个人分得的收入分别减除费用,并计算各自应纳的税款。
王某应纳个人所得税=12000×(1-20%)×20%×(1-30%)
=9600×14%
=1344(元)
李某应纳个人所得税=13000×(1-20%)×20%×(1-30%)
=10400×14%
=1456(元)
6.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1)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的: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每次收入额-800)×20%
(2)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每次收入额×(1-20%)×20%
【例8-14】王某2010年把一项特许权分别转让给不同的使用者,取得特许权使用费5000元和2000元,计算王某应纳个人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5000×(1-20%)+(2000-800)=5200(元)
应纳税额=5200×20%=1040(元)
7.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每次收入额×20%
8.财产租赁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财产租赁所得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依据税法规定除可以定额或定率减除费用外还可以扣除财产租赁过程中发生的相关税费和修缮费用,以每次800元为限。一次扣除不完的,准予在下一次继续扣除,直到扣完为止。
个人出租财产取得的财产租赁收入,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应依次扣除以下费用:
①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
②由纳税人负担的该出租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
③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1)每次(月)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月)收入额-准予扣除项目-
修缮费用(800元为限)-800元
(2)每次(月)收入超过4000元的: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月)收入额-准予扣除项目-
修缮费用(800元为限)]×(1-20%)
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例8-15】王某2000年1月将自有的房屋出租,每月取得租金收入2000元,每月因出租房屋缴纳的税金和附加费100元,2月份因房屋漏水,发生修理费900元,计算王某1月、2月份和3月份应纳个人所得税。
1月份应纳税所得额=2000-100-800=1100(元)
1月份应纳税额=1100×10%=110(元)
2月份应纳税所得额=2000-100-800-800=300(元)
2月份应纳税额=300×10%=30(元)
3月份应纳税所得额=2000-100-100-800=1000(元)
3月份应纳税额=1000×10%=100(元)
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取得的所得,自2001年1月1日起暂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思考8-3】上例中2月份扣了800元,3月份扣了100元,请说出为什么要这样扣?
9.财产转让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1)一般情况下财产转让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财产转让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收入总额-财产原值-合理税费)×20%
【例8-16】王某转让5年前购买的一套普通住房,原购买价10万元,购房时支付税费共计1000元,转让价为50万元,并发生了转让税费共计32000元。计算王某应纳个人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500000-(100000+1000)-32000=367000(元)
应纳税额=367000×20%=73400(元)
2)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自2006年8月1日起,个人转让住房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具体规定如下。
(1)以实际成交价格为转让收入。纳税人申报的住房成交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且无正当理由的,征收机关依法有权根据有关信息核定其转让收入。
(2)纳税人可凭原购房合同、发票等有效凭证,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允许从其转让收入中减除房屋原值、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
①房屋原值是自取得该房屋时实际发生的房价款及交纳的相关税费。
②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是指纳税人在转让住房时实际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等税金。
③合理费用是指纳税人按照规定实际支付的住房装修费用、住房贷款利息、手续费、公证费等费用。
①住房装修费用,经税务机关审核,其转让的住房在转让前实际发生的装修费用,可在以下规定比例内扣除:已购公有住房、经济适用房,最高扣除限额为房屋原值的15%;商品房及其他住房:最高扣除限额为房屋原值的10%。
②住房贷款利息。纳税人出售以按揭贷款方式购置的住房的。其向贷款银行实际支付的住房贷款利息,凭贷款银行出具的有效证明据实扣除。
③纳税人按照有关规定实际支付的手续费、公证费等。凭有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据实扣除。
3)个人销售无偿受赠不动产应纳税额的计算
受赠人取得赠与人无偿赠与的不动产后,再次转让该项不动产的。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以财产转让收入减除受赠、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适用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即:
①按财产转让所得征;
②按财产转让收入减除受赠、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适用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③税务机关不得核定征收。
10.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每次收入额×20%
8.2.3境外所得的税额扣除
基于国家之间对同一所得应避免双重征税的原则,我国在对纳税人的境外所得行使税收管辖权时,对该所得在境外已纳税额采取了分不同情况从应征税额中予以扣除的做法。
税法规定,纳税义务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准予其在应纳税额中扣除已在境外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但扣除额不得超过该纳税义务人境外所得依照我国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
我国在计算扣除限额时的采用分国不分项的原则。纳税人在中国境外实际已经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低于计算出的扣除限额的,应当在中国缴纳差额部分的税款;超过扣除限额的,其超过部分不得在本纳税年度的应纳税额中扣除,但是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的扣除限额的余额中补扣,补扣期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
【例8-17】假设某日纳税人在2012年度从A、B两国取得应税收入。其中,在A国一公司任职,取得工资薪金收入150000元(平均每月12500元),因提供一项技术咨询服务取得劳务费30000元,这两项收入在A国缴纳个人所得税20000元;因在B国出版著作,获得稿酬收入20000元,并在B国缴纳该项收入的个人所得税2000元。计算该纳税人在我国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
(1)A国个人所得税的抵减。
工资、薪金所得的应纳税额:
每月应交个人所得税=(12500-4800)×20%-555=985(元)
全年应交个人所得税=985×12=11820(元)
劳务报酬所得的应纳税额:
30000×(1-20%)×30%-2000=5200(元)
A国个人所得税抵免限额=11820+5200=17020(元)
该纳税人在A国实际缴纳个人所得税20000元,超出了抵减限额2980元(20000-17020)元,不需在我国补缴税款。超出限额部分不能在本年度扣除,但可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的该国减除限额的余额中抵减。
(2)B国个人所得税的抵减
稿酬所得的应纳税额=20000×(1-20%)×20%×(1-30%)=2240(元)
该纳税人在B国实际缴纳了个人所得税2000元,低于抵减限额,可以全额扣除,并需在中国补缴差额税款240元(2240-2000)。
8.2.4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
根据纳税人的不同,个人所得税申报表有很多种,这里主要介绍个人所得税年度申报表和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
1.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
由扣缴义务人申报扣缴所得税时填报,具体项目的填报方法如下。
(1)纳税人姓名:纳税义务人如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其姓名应当用中文和外文两种文字填写。
(2)身份证照类型:填写纳税人的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簿、护照、回乡证等)名称。
(3)所得项目:按照税法规定项目填写。同一纳税义务人有多项所得时,应分别填写。
(4)所得期间:填写扣缴义务人支付所得的时间。
(5)收入额:如支付外币的,应折算成人民币。
(6)免税收入额:指按照国家规定,单位为个人缴付和个人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院士津贴、资深院士津贴和其他经国务院批准免税的补贴、津贴等按照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免于纳税的所得。此栏只适用于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其他所得项目不得填列。
(7)允许扣除的税费:只适用劳务报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和财产转让所得项目。
(8)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外,准予扣除的捐赠额不得超过应纳税所得额的30%。
(9)已扣税额:是指扣缴义务人当期实际扣缴的个人所得税税款及减免税额。
(10)扣缴非本单位职工的税款,须在备注栏反映。
(11)表间关系: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额(人民币合计)-免税收入额-允许扣除的税费-
费用扣除标准-准予扣除的捐赠额
注:全年一次性奖金等特殊政策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除外。
收入额(人民币合计)=收入额(人民币)+收入额(外币折合人民币)
(12)声明人:填写扣缴义务人名称。
2.个人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适用于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年度申报。具体项目的填报方法如下。
(1)纳税年度:填写取得所得的公历年度。
(2)纳税人编码:填写办理税务登记时,由主管税务机关所确定的税务编码。
(3)填表日期:填写办理纳税申报表的实际日期。
(4)抵华日期: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纳税人填写此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