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得申明:我对城市人没有任何偏见,相反,我很喜欢他们和他们的生活方式!
今天《新消息报》公布,宁夏公布了死亡赔偿的标准,说白了,就是如果同时出了意外,一个城市人可以得到的赔偿是人民币18.3万元,而一个农民得到的赔偿则是5.5万元。这个标准据说是根据过去三年城镇或者农村人均收入然后乘以二十年怎么怎么得出来的。
我一听就想起来了,我虽然身处城市,但还是个农村户口,也就是个农民,如果我出去惨遭不测,连供我出去的钱也收不回去。有人说了,人都死了,你还想什么赔偿?那我就要问了,为什么赔偿不一样?前几天回农村,和朋友说起,我说我还是个农民,人家还说,现在都一样了,谁还在乎农村城里?
我有些诧异,比如说我和一个城里人同时出了个意外,人家的家人得到了18.3万元人民币的赔偿,而我的家人已经失去了一个可爱的帅气的聪明的一年也许可以赚十万元的儿子,却让我的家人只得到区区5.5万元人民币的赔偿?由此,我家里可能有人一病不起,经受不起这样的打击,而在他们去领取赔偿金的时候,他们更会发觉,原来我们的这么出色的我们引以为荣的儿子三条命还抵不上人家的一条命!
一只城市蚊子死掉了,它是撑死的,它吃了一个整天吃着生猛海鲜甚至青蛙肉的人的血后死掉了,这是个意外,它还想吃这样的人的血,它还想活着,活着多好。一只农村蚊子死掉了,它吃了一个整天劳动充满人味道的人的血后死掉了,这也是个意外,因为它也是撑死的,它当然也不想死,它当然也知道,活着多好。
对于茫茫人海来说,就算意外死了二十个人,也同样是沧海一粟,我们都希望他们活着,但我想不通的是:对于两个因突发事件或意外而死掉的人,他们的家人同样的伤心悲痛,我们的社会失去了两条生命,同样是生命,他们的死亡价值为什么不一样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