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包青天——包治百病的手术刀
在古代中国的精神世界里,不管什么事情,都有一个终极的标准,这个标准叫做“天理”,而且,越是普通的百姓,越是相信有天理的存在,而且觉得“天理”比“王法”要有客观性,而且“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即使国家的王法不能制裁的一些罪行,也能通过天理来进行末日审判。
从中国的历史来看,随着社会的发展,法律也越来越严密,而且几乎把社会的方方面面问题都包含在法律的约束范围内,但为什么普通老百姓还是相信有一个虚无缥缈的天理存在,而不把解决问题的途径寄托给法律呢?非常简单,法律虽然是条目明晰的,但是法律却是要活生生的人来执行的,而在古代中国,有人的地方,就不会有制度的百分之百落实,法律就算再完备,也要在执行者手中不断打折扣,甚至变成一纸空文。无辜的林冲能够发配沧州,杀人的薛蟠可以扬长而去,就是法律在古代执行情况的最真实写照,虽然这只是小说中的人和事。
既然法律在实际的使用中是要缩水的,那么百姓自然不会买账,他们需要的,是一个铁的定律和规则,而不是可以七十二变的橡皮泥。恰好,古代的方士和儒生们制造出一个学说,说上天是有意志的,而且这“天意”是不可违抗的,是最终的定律,任何人都无法违抗天意,而且一切罪行都逃不过天意的惩罚。为非作歹的人,即使不受到人间法律的制裁,也要被上天所降的灾难处治,比如“天打雷劈”。
中国人相信天意,觉得天意是个好东西,不会贬值不会缩水,可以保障草根阶层的权益,于是他们每天都盼着上天能够为自己带来好运,并且惩戒那些恶人。有的时候,好像“天意”是会出现的,比如某个恶人突然得了怪病死掉,或者遭遇意外毙命,而某个一直行善的人获得了意外的收入,或者孝子在科举中金榜题名了。
可是,这些所谓的天意,不过是偶尔出现的巧合,如果恶人都会得到上天的惩罚,那人间的法官们就难免变成吃闲饭的挂名官员了——虽然他们实际上也没有做太多惩奸除恶的事情。可是,天意不会屡屡出现,社会的情况还是不会有什么改变,恶人依旧逍遥自在,这样一来,普通百姓的心理自然会失落,他们觉得上天也不再庇护他们了。
这个时候,他们需要的,就是一个作为上天的代言人而出现的人间战士,能够替他们主持公道、而且无往不胜的社会手术刀。这个人,可以是劫富济贫的侠客,可以是打抱不平的义士,但这两种人是可遇而不可求的,况且他们都不是人间的王法所允许存在的,所以,百姓们还希望出现铁面无私的法官,但是他执行的不是人间的王法,而是公正的天意。
正是在这样的文化心理作用下,包青天被包装登场了。
北宋时期,有一位著名的御史——包拯。作为后代传说中铁面无私的“包青天”,他在做御史时也确实敢于违抗皇帝的意志,惩恶扬善。
他在担任御史系统的官员期间,上了很多奏章奏表,大多是弹劾不法官员、指出皇帝办事不公的内容。虽然没有戏曲小说中那样富于传奇色彩,但也件件在理,桩桩公平。
他曾经上书弹劾当朝宰相宋庠,指出宋庠为官不正,平庸无能,贻误国事,有负圣恩。这几条理由举出的证据十分有力,不容辩驳。而且包拯并没有像一些怀有私心或是为政治集团服务的御史一样将宋庠推向绝路,只是要求皇帝免除他的宰相职务放他回乡养老而已。包拯的弹劾奏章一上,宋庠心服口服,而且他惧怕包拯那种不说服皇帝誓不罢休的劲头,赶忙请求免职并马上离开宰相的位置。
另有一次,包拯上书弹劾宋仁宗所宠爱的张贵妃的伯父、担任三司使(负责全国财政与赋税的官员)的张尧佐,指出他平庸无能,靠着张贵妃的关系才得到皇帝的重用,若让他长期担任此官职将误国误民。包拯的上书中明确谈到仁宗皇帝因为宠爱张贵妃才重用张尧佐,这种大胆指责皇帝的做法也是当时绝无仅有的。但仁宗皇帝没有因此怪罪他,反而为此十分为难,既怕真的撤换张尧佐让贵妃不高兴,又怕不予理睬惹怒包拯等大臣与社会舆论。仁宗最后想了一个办法,在上朝时和大臣们商议,准备让张尧佐外放去做节度使。但包拯等大臣依然不同意,认为张尧佐的才干也做不了节度使。
仁宗见大臣们不肯让步,自己也很没面子,怒道:“你们不仅仅是要说张尧佐的任命问题吧?我让他去做节度使,节度使不过是一个粗官,不需要什么太大的才干,你们还争什么?”
包拯和其他大臣据理力争,回答道:“节度使这个官,我大宋的太祖皇帝和太宗皇帝都做过,恐怕不是陛下所说的粗官。”
仁宗见大臣们以自己的祖宗作为论据反驳,一时语塞,无法回答大臣们的诘难。包拯见仁宗自知理亏,便继续上前进谏,言语慷慨激昂,不由得仁宗不同意他的观点。
退朝以后,仁宗皇帝回到后宫,心里比较憋气,见到张贵妃,就斥责她:“你只知道让自己的伯父做节度使,你知道我朝中有包拯这样天不怕地不怕的御史吗?”可见仁宗皇帝对包拯的敬畏。
现实中的包拯,只是一个模范的官僚,而不是传说中那个能断阴阳、铁面无私的上天的代言人。包拯即使再顶撞皇帝,也不会一点面子都不给皇帝的,但世人心目中的包青天则不同,他可以毫无顾忌,用铡刀把负心薄幸的驸马陈世美送进地狱,也可以把欺男霸女的国舅就地正法。那个端坐在开封府大堂上的包青天,给人的感觉,不是一个凡间的法官,而是一个替天行道的神灵。
自从包青天的故事诞生以来,包青天系列故事就像滚雪球一样越来越丰富,人世间的一切不平之事,似乎只要到了包青天手上,就会迎刃而解。哪怕是沉冤多年,包青天都会夜访地府找到蛛丝马迹来还被害者一个公道。而且,包青天的故事,一个最基本的模式是永远不变的:被害者永远是普通百姓,而凶手肯定都是王公贵族、社会名流。
这正是古代中国社会肌体的痼疾。法律无法约束那些真正的罪犯,而只能解决一些通过民间调解就可以的鸡毛蒜皮的小事。这个社会肌体看上去健壮有力,实际上每个重要的部位都塞满了民众的冤屈,只要包青天这把社会手术刀割下去,包藏在表层以下的社会问题就如泉涌一样汩汩而出。
包青天的作用,不只是让社会问题暴露出来,而且还要让脓汁全部流淌出来,还社会肌体以健康。实际上,这是普通百姓最简单也是最奢侈的要求,在他们看来,如果要政治清明,比黄河变清还要困难。
现实是如此的没有希望,但是人们心中不能没有对希望的渴求,所以,包青天的能力越来越大,不但可以惩罚皇亲国戚,甚至可以直接指责皇帝,在“狸猫换太子”的故事里面,都可以直接去打象征着皇帝身份的龙袍。
这是对中国古代至高无上的皇权的挑战,虽然是以小说和戏曲方式体现出来的。既然现实中无法实现,为什么不能在诗词曲赋里面自娱自乐,给自己一个精神上麻醉的放纵?久而久之,包青天成了那些备受欺压的百姓心中惟一的救世主,稍微在现实里面见到能够把王法贯彻得比较得体的官员,就会感激不尽,高呼“青天大老爷”。——这究竟是一种宿愿得酬的欣喜,还是一种把正常当作殊荣的悲剧?
这是一种典型的中国式思维,当正当的方式无法解决问题,就只有通过非常手段:复仇、告御状、写大字报、制造社会舆论……没有什么别的希望,只是想要一个公道,这是中国普通百姓偏执而又温顺的追求。
包青天在市井文化中,永远是理性的、冷静的,似乎他从来就不曾拥有过什么人间的感情,除了一个故事:铡包勉。
根据戏曲中的故事,包勉是包青天(包拯)的亲侄子。可是,包青天大老爷在出人头地之前,因为幼年就父母双亡,所以只能由兄嫂抚养长大,甚至都是吃嫂娘的乳汁长大的。于是,在包青天心目中,嫂嫂就如同再生父母一般,无论怎样,他都不会违背嫂嫂的意愿。可是,包青天去陈州放粮,听说包勉贪赃枉法,按照国家的法律,应该杀头,但是,包勉是嫂娘惟一的儿子,这让一向沉稳冷静的包青天也陷入了两难的境地。到底是遵守国法,还是顾念亲情,让他陷入了困扰之中。
这是惟一一部体现包青天个人情感的故事,这个故事里面,也沉淀了中国古代文化的一些基本理念。
按照儒家的说法,亲情是至高无上的,孔子的弟子就曾经问过孔子,要是一个官员,他的父亲不小心杀了人,应该判刑,他到底是包庇自己的父亲,还是遵守国家的法律?孔子当时就回答,这种情况不可能出现,要是遇到这样的事情,这个人应该马上弃官不做,背着自己的父亲逃离这里。
孔子的这番话,体现了重家庭、亲情胜过重法律的观念,当然,法律也要遵守,不过只要弃官,放弃自己的审判者身份就可以。在孔子的心中,这是一个最基本的原则,但是在普通民众心里却不是这么想。实际上,很多的官员亲属,都是为非作歹的,而且他们在事发之后都能通过种种关系逍遥法外,这让受害的平民百姓感觉十分不平,为什么官员的亲属就有豁免权,而且还是不管什么样的罪名,都可以免于追究?
所以,百姓的想法是,包青天作为上天的代言人出现,执行的就是天意这一铁的纪律,不管是什么人,都难逃天意的制裁。所以,虽然包勉是包青天的侄子,包青天嫂娘的亲生儿子,也不能例外。所以,包勉所犯的罪行,虽然戏曲故事里面讲的是国法不容,但人们心中,是天理难容。国法是可以通融的,很多百姓也深受其害,所以他们不相信什么国法无情,他们只相信天理的公正。
包青天就在人们的这种期盼之中,越发膨胀,已经和历史上的包拯毫无关系,成了一个断案如神执法如山的神仙。每当人们在现实世界遇到什么不公平的事情,就把一个个故事编写成由包青天来裁决的案件,而且每次包青天都能轻松又迅速地办好。
包青天本来是人们自娱的一个虚拟人物,可是到了后来,变成了人们沉醉于理想世界的迷幻药,让人们无法自拔也不想自拔。原因很简单,因为现实世界里面,根本没有能那样为民做主的官员,也没有不畏权贵公平执法的官员,更不要说敢于对社会最敏感问题动手术的大夫。这样一来,形成了一个十分壮观的景象,一面是社会肌体的不断溃烂和腐化,另一面是百姓堆积如山的愿望构筑起来的精神偶像包青天。二者互不干扰,同步发展,包青天的形象丰满程度和社会肌体的腐烂程度成正比。
当然,市民文化诞生之后,包青天的形象也有所改变,一些猎奇的追求神秘色彩的故事也加了进来,就像给包青天那张铁面无私的黑脸上擦了一层粉底一样,不但滑稽,而且低俗。——当然,从另一个角度来说,这可能是包青天这个偶像将要终结的象征,把人们寄予包青天的厚望,还给社会肌体的整容师们,由他们来处理现实中的问题比较好。
2。姜子牙——中国男人的成长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