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论在战术上还是在战略上,数量优势都是最普遍的致胜因素。因此,应该首先考察其普遍性。为此,我们的论述如下:战略规定进行战斗的时间、地点和兵力。通过这些规定,对战斗的开始产生重大的影响。不论是胜利还是失败,只要进行战斗并获得了结果,就可以根据战争的目的来运用这种结果。当然,战斗结果同战争目的的关系并不是很直接的,而是间接的。作为手段,两者之间还有一系列其他目的从属于战争目的。对较高的战争目的来说,这些只是手段。实际上,这些目的是多种多样的,甚至在每次战争中,整个战争的目标(即最终目的)也几乎都不同。随着有关问题的研究,对于这类问题,我们将逐步了解。在这里,我们不打算讨论这些问题。所以,我们先不谈如何运用战斗的问题。
在战略规定(或决定)战斗时,及时只是影响战斗开始的事物,也不容忽视,更不是粗略考察就可以掌握的。在规定时间、地点和兵力时,战略可以有各种各样的方法,而对于战斗的开始和战斗的结果而言,不同的方法会产生不同的影响。所以,我们只能逐步地通过进一步的具体研究来熟悉它们。
如果撇开战斗的意义不谈,也抛开产生战斗的条件不谈,更抛开战斗引起的一切变化不谈,甚至再撇开军队的质量(因为这是既定的)不谈,那么剩下的就只有战斗这一概念了(即抽象的斗争)。在这个抽象的斗争中,除了作战双方的数量以外,没有其他东西可以区别。这样,作战双方的数量就直接决定胜负。
为了得出这个结论,我们不得不撇开一系列问题不谈,由此可以看出:在一次战斗中,数量上的优势不过是致胜因素之一。有了数量上的优势,远远算不上获得了主要的东西,也远远算不上赢得了一切,而且由于其他影响因素的不断变化,战斗获得的东西甚至少之又少。
但是,这种优势有程度上的不同,可以是一倍优势,也可以是二倍、三倍优势,等等。如果优势的倍数照这样增加,数量上的优势必然会压倒其他一切因素。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必须承认,数量上的优势是决定一次战斗结果的最重要的因素,只不过这种优势必须足以远超其他各种因素。
这里,我们可以得出一个直接的结论:必须在决定性的地点,把军队投入战斗。不管投入战斗的军队是否够用,都要做到条件允许的一切手段。这是战略上的首要原则。这个原则具有普遍意义,如前文所述,它既适用于法国人和德国人,也适用于希腊人和波斯人,以及英国人和马拉地人。但是,为了将这个问题更加明确,我们首先考察一下欧洲的军事情况。
在武器装备、组织编制和各种战斗技能上,欧洲各国军队是非常相似的,互相之间的差别只是在军队的武德和统帅的才能方面。翻遍现代的欧洲战史,已经很难找出像马拉松那样的战例。
在同优于自己一倍或一倍以上兵力的敌人作战时,腓特烈大帝曾取得过几次绝无仅有的胜利,如在勒登,以大约三万人打败了八万奥军;在罗斯巴赫,又以二万五千人击败了五万多联军。还有虽然胜利,但不能被引用的特例,如查理十二在纳尔瓦会战的战例,首先是因为当时的俄国人还不能被看作是欧洲人,其次是因为这次会战的主要情况也较少有人知道。还有对方兵力优势不到自己一倍的情况,如拿破仑曾在德累斯顿以十二万人对抗二十二万人的战役。另外,则是不仅对方的兵力优势远远不到自己一倍,而且也没有取得胜利的战例了,如腓特烈大帝在科林以三万人对抗五万奥地利人,拿破仑在莱比锡会战中以十六万人对抗二十八万多人进行的殊死之战。
由此可见,在目前的欧洲,即使最有军事才华的统帅,也很难战胜数量比自己多一倍的敌军。一倍优势的兵力在战争的天平上竟比才华横溢的统帅更具重要性,如果我们看到这一点,那么我们就应该相信,在通常情况下进行的大小战斗中,不论其他方面的条件多么不利,只要兵力上有显著的优势,而且不用超过敌人一倍,就足够取得战斗胜利。当然,对于有些易守难攻的关隘,即使用十倍于敌人的兵力也难以攻克,但这种情况根本不是普通的战斗。
所以,我们的结论是:在欧洲战场的通常情况下以及一切类似的情况下,在决定性的战斗地点拥有兵力优势是十分重要的。退一步说,在一般情况下,兵力优势无疑也是一个最重要的条件。在决定性的战斗地点上能够集中多少的兵力,这取决于军队的绝对数量和调动军队的艺术。因此,首要的任务应该是把尽可能多的军队投入战场。听起来,这简直毫无新意,实际上并非如此。
一直以来,很多人没有把军队的数量看作是重要条件。以下事实可以证明:在大多数战史中,甚至早在记载比较详尽的十八世纪的战史中,要么完全没有提到军队的数量,要么只是顺便谈到,从来没有被众人重视。最早谈到这个问题的作家是滕佩霍夫,他在《七年战争史》中曾一再谈到这个问题,但是也十分肤浅。甚至马森巴赫,在他评论1793年和1794年普鲁士军队在孚日进行的战局的许多文章中,对许多山脉、谷地、道路和小径谈了许多,但对双方的兵力却什么也没有说。
另外一个事实可以证明这一点,某些评论家的头脑中有一种奇异的想法,即认为军队应该有一个最理想的固定的数量,超过这个数量的兵力不但不能带来益处,反而是累赘。
最后,还有许多例子说明,因为指挥者不相信数量上的优势的重要性,所以没有把一切可以利用的兵力都投入战争。如果指挥者确信集中优势兵力可以夺取一切可能夺取的东西,那么这必然会反映在对战争的准备上,会把尽可能多的兵力投入战争,以便自己在兵力上占尽优势,至少不让敌人在兵力上占优势。
关于利用绝对优势兵力进行战争的问题就谈到这里。
通常绝对兵力的数量由政府来规定。当这种规定下达的时候,一般来说,不仅预示着真正的军事活动的开始,而且也代表着一项非常重要的战略问题。然而,在大多数情况下,即将指挥这场战争的军队统帅,却必须把这种绝对兵力的数量看作是一个既定数目,因为他很可能或是没有参与这一数量的确定,或是受条件所限无法把兵力扩大到足够的程度。因此,即使不能取得绝对的优势,也要技巧性地运用军队,使得在决定性的地点上,造成相对的优势。
于是,关于空间和时间的计算,似乎就成了最重要的因素,据此有人认为战略上的这种计算,几乎囊括了所有军队的运用问题;甚至还有人认为,杰出的统帅天生有一种器官,能专门地在战略和战术上从事这种计算。但其实,关于空间和时间的计算,即使在任何场合都是最基本的,也是战略上的一种日常需要,却不是最困难、最具决定性意义的要素。
如果我们公正地阅读战争史,就会发现,在战略上,极少出现真正是由于计算上的错误而导致重大损失的情况。如果一个如腓特烈大帝和拿破仑这样灵活且果断的统帅,运用一支军队以急速行军的方式击败几个敌人的战况,却要用空间和时间的巧妙结合这一概念来表明的话,那么我们就会徒劳无益地在用词上的纠缠不清。因此,为了使概念明确、有效,我们必须用确切的名称来称呼各种事物。
有些战例,我们需要正确判断。无论是腓特烈大帝对道恩,还是拿破仑对施瓦尔岑堡,无论是他们在一段时间内以少量兵力同敌人对峙的冒险精神,还是他们进行强行军的毅力、迅速地袭击的胆量,甚至这些伟大人物在面临危险时所表现出来的不寻常的做法,都是他们取得胜利不容忽视的原因。那么,这一切同正确计算空间和时间这两个简单事物的能力,又有什么关系呢?而且,那种防御战中经常为伟大统帅所信赖的方法,类似于在罗斯巴赫战役和蒙米赖战役胜利后,他们乘势取得的勒登和蒙特罗胜利那样的反跳式用兵法,准确地说,这只是历史上罕见的战例。
总而言之,要取得相对的优势,也就是说在决定性的地点上巧妙地集中优势兵力,就必须准确地选定决定性地点,然后集中自己的军队,也就是开始就要有正确的方向,而且还必须要有不惜牺牲的决心,如大量集中自己的兵力。腓特烈大帝和拿破仑,在这方面都做得十分突出。
至此,我们已经把数量上的优势的重要性谈得较为清楚了。数量上的优势应该被看作是基本的原则,无论在什么地方都应该尽己所能地争取。但如果因此就认为数量上的优势是取得胜利所不可或缺的条件,那就完全误解了我们之前的论述。在这个结论中,我们想要指出的只是军队的数量在战斗中具有一定的重要性,因此,只要能最大限度地集中兵力,那就完全符合了这一原则;至于在兵力不足的情况下是否应该避免战斗,那只有根据具体的情况具体分析,才能作出决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