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来无事,重新翻看1987年版的莫言《红高粱家族》,发现了一个在今天的不少作家中普遍存在的现象。
自从《红高粱》上了银幕,莫言从一个作家、一个刚刚登上文坛的新星,立时变成一种公众化的人物,使得不少看了电影的人又回过头去看小说,并发出“确实不错”的赞誉。在那段时间里面,莫言在中短篇里创造了不少名篇,为了向长篇冲刺,他自己承认:“写完《红高粱家族》第五章,我就匆匆地把五章合一,权充一部长篇滥竽充了数。”也就是说,他这五个章节其实是五部中篇凑在一起的。
对于长篇,许多想登高峰的作家心里也打着鼓,有点强拉弓硬上马的味道,这又应了莫言的话,“对待长篇小说应像对待某种狗一样,宁愿被它咬死,不被它吓死”。
现在再来看莫言出的好几部砖头一样厚的文集,当年死凑才出本27万字的小书,现在动不动就近50万字,真是何其了得。据说莫言是个写作狂,见了空白稿纸就想往上填空,一晃近十年下来,自然在字数上见长。
只是质量上来看,就未必与数量成正比了,拿近来爆炒的《丰乳肥臀》来说,可读性就远不如当年的《红高粱》,尽管加了不少性描写,不过是《红》之翻版,诚如他所说的:“无非是多用些时间,多设置些人物,多编造些真实的谎话罢了。”
当初魏巍写《东方》,开首10万字多么漂亮,可等他几十万字成书后,后面的几乎不能卒读。人们还是在里面翻着《谁是最可爱的人》,只不过加了大量水分,成了一锅汤中的汤。
李准写《大河奔流》亦如此,前半部很棒,后半部显然是力不从心地生拉死扯,恐怕那么长的篇幅他自己写得也辛苦,拍成的电影更是大失水准,人说笑话,李准便不叫李准了,改名叫个李不准 。
更年轻一点的如刘索拉,成名作《你别无选择》,数万字几开现代派先河,结尾却如死鱼一样,翘不起尾巴,虎头蛇尾。
李尔重写的《新战争与和平》,皇皇几百万字,流水账一样,还能使人读下去,这赖其开言起点不高,平平淡淡地交代,主要是有诸多历史人物出现,名人效应起了作用。
这牵涉到一位作家的耐久力问题。基本上作家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靠创作激情,灵感来了一挥而就,不写完就吃不下饭、睡不好觉;另一类则将写作视做工人、农民般地劳作,不需要多少灵感,制定一个作业计划,每天完成多少定额就行。通常后一类是发生在以历史题材为任的作家身上,如写了《孔子》《孟子》的杨书案。
而海明威显然是前一类的代表,甚至写作时从头到尾要站着,以此激发调动全身的突击力、爆发力,而从其作品字面上来看,又是极其平和、含蓄的。
第一类作家多半是短跑好手,而不善于长跑,即便要长跑,也只是前一百米有成绩。目下流行一种看法,好像不会写长篇的不是优秀作家,而作家必须要全能,像中长、短跑都能来才算好运动员一样,其实这真是偏见中的偏见。
海明威虽然写过一些长篇,但他真正成就在中篇、短篇,他得诺贝尔奖就是靠的《老人与海》,他成功的长篇在篇幅上都不长,如《太阳照样升起》。
菲茨杰拉德成名作《了不起的盖茨比》也才薄薄一本,相比之下,他后来写的《夜色温柔》就枯燥无味,后者译成中文几乎有30万字。
川端康成的中长篇界限不明,同样都是篇幅不长,有人从文风上进行过比较,川端的东西完全可以像《追忆逝水年华》那样拖长了来写,可是川端没有这样做,他是明智的。尽管《追》书(七卷本),被炒得黄尘飞扬,又有多少人能读完那位法国人的私生活流水账呢?
鲁迅也曾想写长篇,最终没有,除了现在文学研究者长篇大论地探讨各种原因外,我想更重要的是鲁迅意识到了自己只是短跑选手,他最长的小说也才是个小中篇《阿Q正传》,这丝毫无损于鲁迅作为一个大小说家的历史地位。
正如运动场上常见的那样,短跑运动员和长跑运动员是不能互相替代的,如果互换了,结果是全都失败。
莫泊桑也好,契诃夫也好,欧·亨利也好,他们最好的作品只是中短篇,甚至就是短篇好。
靠激情冲动并不见得就不能写长篇,关键是不要写15万字以上的长篇。余华就很聪明,《活着》才10万字左右,使读者捧起来就不想放下。今天有多少长篇能有如此魅力?
《麦田守望者》也十来万字,王朔的《玩的就是心跳》《我是你爸爸》也是十来万字。
举更通俗的例子,琼瑶的小说也都是十来万字左右。当然,她那是一种套路,有点类似写历史小说的作家,靠计划而不用激情。
就是善跑长路的作家,恐怕也有坚持不下去的时候,最有代表性的莫过于姚雪垠了,他的5卷本《李自成》至今未成,从时间表上早已超钟了,他的计划中还有《天京悲剧》之类,恐怕这辈子也完不成了。因为什么,实际上姚只是个中跑好手,他以前那些靠激情写作的中短篇多棒,小长篇《长夜》也不错,硬要骑多卷本这匹长途马,何苦?
碧野以散文见长,小说也还可以,如《乌兰不浪的夜祭》,小长篇,很精巧;偏要来一部几十万字的《丹凤朝阳》,虽然为此体验生活十几年,照样失败。
所以长篇亦不在于字数,巴尔扎克写了那么多长篇,没一部能与《欧也妮·葛朗台》比。擅长写短篇的梅里美写的长篇就不理想。
因而两类作家的角色是不大好互换的,只有保持本色,才会有更大的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