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凡诗人总有着共通的习性,敏感以至神经质,热情以至狂放自大,忧郁以至可以自杀,中外古今,皆以上述行径贯穿之。
当然,真正要走向绝路的诗人,在诗人的绝对数里还并不多,这一则是号称诗人的人多半只是以诗的形式从文的写手,无病呻吟的倒还属档次不俗,怕的是那些毫无感觉的人硬拉弓强上马,把个诗歌视作断行的大白话;另一则,到了精神崩溃边缘的诗人在他人协助下能悬崖勒马,这自是不易,且回头是岸后,灵感亦一齐消失了,因为其中个性的磨灭严重打击了诗人的才气,变得凡夫俗子一个,每日也计较起柴米油盐来,骨子里已死亡了诗人的本性和气质。
我们当然不可一定说诗人的行状要大别于其他业者,但在坚硬的现实之墙面前能保持勇往直前者确乎不多。
从这一点上说,诗人的气度是文人面貌之极端化,世人常讽之为所谓清高,不合人群。
朱湘便是这样一个代表,自尊、多疑、缺乏耐心。朱湘的为人,在其同时代的文人中几无好评,对任何人事都容易出口伤人,这缘于其自恃过高。本世纪初的中国留学生中,除了像钱钟书《围城》里讽刺过的那种野鸡文凭之人,以朱湘学通几门外语者并不少见,天生的诗人个性使他很难看上几个值得自己佩服的人,尤其对于声誉鹊起的新文人,他是嫉妒的,嫉妒之余,便尽力推出新人去平衡圈子的内外。1929年11月2日,他在致友人书里说:“我从前是照例的为新诗悲观了一下,后来看到汪静之的诗,最近又看到戴望舒的,他们比起×××(徐志摩?)刘梦苇郭沫若来并不逊色一毫……”可见他从前之所以对新诗悲观,无外乎是因胡适、郭沫若、徐志摩等人当道。郭当时属新诗豪放派新锐,言辞中亦狂傲不羁,大有推翻前辈之攻占力。这自然叫内向的朱湘极为不满。而更当红的徐志摩,察其文集里有两则文字提到朱湘,是说帮朱开个人诗会事,而朱竟回绝了,以致徐要“附白道歉”。在任何时代,文人除了文品上乘以外,还要具有“诗外功夫”,即如徐志摩那样的社交能力,这正是朱湘所缺少的大项。
朱湘是如何成为与时代不合拍的文人的,笔者手头无资料可考。以今天时髦的话说,他无论是读书也好、工作也罢,总与教师、上级不合,几句话便能冲撞起来,总有此处不留爷必有留爷处之威胁,结果是自己不愿与时尚同流合污,又无能力改造社会,遂成社会弃儿。
在他刚死不久,一些重要选刊便将他名字勾去,如《中国新文学大系1937—1949》诗歌卷中,就没有他的作品。这自然是选家的不公平,同时也说明他的作品并未达到非选不可的文豪级地步,没有人缘,朋友甚少,造成他生前寂寞,死后萧条。
在文人眼里,朱湘究竟是个怎样的作家呢?曾被朱湘瞧不起的苏雪林对他印象是这样开始的:“一个常常穿着西服颀长清瘦、神情傲慢见人不大打招呼的人。”诗人给她的记忆是神秘二字,苏雪林对他的评价是:天才,而且是疯癫的天才。
才女往往对才子的个人生活很在意,因为从中可以透视才子大人的内心。从女性的角度参看,朱湘有个美丽的太太似乎从某种价值观上是抬高了他的地位。因之也会使其他女人潜意识里想探究这个男人到底有何魅力吸引了如此美女。在这一点上,朱湘本人也在给其妻的两地书中不断自惭,以下句子当有代表性:“霓妹爱妻:你太好了。我觉得你简直是世界上最好的女子,最好的妻子,最好的母亲,我这个丈夫实在配你不上。”
也在安徽大学任教的苏雪林认为有着美女相伴,又置有大量书籍,正计划写这个写那个的朱诗人,其生活实在是一种理想方式,“很值得人歆羡”。
仅仅几年过去,朱湘却落得个穷愁潦倒。苏雪林进了朱湘眼中“薪水最大,别的国立大学都赶不上”的武汉大学,朱湘却被辞掉了安大的外国文学系主任的饭碗。以致最后真像某些小说构置的情节一样,要饭要到以前得罪过的人门口。当朱湘挟着一床薄薄的毡子、一只小小手提箱流落到汉口时,还是苏雪林出资帮助了他一些。对于非常要面子的诗人来说,无异于自掌嘴脸。好在她并不在意他以前的德性,引着憔悴的诗人站在武大图书馆收有他作品的书柜前,朱湘还能说什么?这时候的他已无处出版自己的诗集了,央求苏雪林代为寻找混稿费的地方。连苏自己也糊涂了,依朱湘留洋的学友之众,依他名气还不小,怎么也找不到自己这个女流之辈上来。苏的同情心成了朱的救命稻草,在当时那个社会,文人相轻以至于相恨,常得罪人的朱湘实在也找不到能对自己援之以手的人了。
从我们现在的眼光来看朱湘当时的诗作,水平当在胡适等人之上,风格与徐志摩、戴望舒等相近,准确点说,近乎一个价位的徐志摩却活得如此滋润,他们都在爱情上大力投资,都属婉约而放号,都是青年早逝,而死的方式大有不同:一个是乘机撞山,自然是生不尽兴;一个是众叛亲离,投水自杀,唯恐活得太久。
生活历来是会给相同价值的人以不同的待遇的,这要看自己对生活索取的本领大小。
朱湘在美国留学时上百封信里,封封都盼望早日与妻子相聚以尽天伦之乐,可相聚后没过几年的时光,即和妻子打打闹闹,当昔日娇美的大家闺秀般的女子在苏雪林面前展示自己粗糙的十个指头时,当时的甜言蜜语竟变成这样:“他一概不管我带两个小孩寄居娘家的痛苦境况,南北漂流,行踪靡定,家庭赡养绝对置之不问,这也是有良心的男人干的事么?”
崇尚流浪的浪漫诗人真的被迫走上流浪之路,他自己也意识到在这个世界上,其实自己对社会的贡献无足轻重,没人注意他的天才,他得靠“又被小偷光顾”之类的谎言来一次次作为乞讨的理由,也许他心底里就存在社会是小偷的概念,他至死也没在自己身上找原因。
一个二十几岁就成了著名教授的诗人,为了“一点芥子般的小事与学校决裂”,也正说明当时社会的不容人之状况。对于朱湘来说,曾经沧海难为水。自然不愿屈就中学小学之类的位置的,过于认真使他不愿混迹江湖。
其实,年轻的朱湘和当时许多留洋青年一样,都是想为苦难的中国做点事情的。在1929年3月30日给罗念生的信中,朱湘写道:“为中国鞠躬尽瘁,这是我们早已选定的了。”他把自己定位很高,认为自己必定会有用于中国社会的改造。当时还未毕业,闻一多就邀请他去武汉大学任教,这自然养成了他的自负。他的不合群也因其个性偏执而愈发突出,在给赵景深的信中,他甚至这样说:“我越在外国住得久,越爱祖国,我不是爱的群众,我爱的是新中国的英豪,以及古代的圣贤豪杰。”
从中可以看出,他是英雄创造历史论者。而且英豪的定位在他看来也是模糊的,每日打交道者在他看来亦是“群众”而已,即便英豪真的到了他身边,他也不会很好相处,甚而可以否定对方。
朱湘的这种自负也使得他过于自尊,容不得一切令他不快的事。甚至因老师几句轻重不一的话他就要退学,老疑心别人在背后说他,为此不断换学校,这已经露出他绝不适应社会的毛病。最好笑的是,他还不断劝妻子不要有疑心病,而他自己就是好生气的人。在他大量的书信里,多是各种细节的中国人的啰嗦,甚至像女人一样小心眼,光是出门要带的衣物就可以描述好几百字,什么牌子什么颜色大小如何,这都是其个性的组成部分。一方面如此现实,一方面还不忘诗人需要浪漫,对别人表白老婆“是一个极好的伴侣,我这一生决定不与她离开”。却又强调“不过刺激我却是少不了”。为此,专门欣赏美国的男女生活方式,说,“与其有贞节而丧失去健全的男女,倒不如健全男女而丧失去贞节”。并且说“回国以后,应当提倡将西方文学全盘介绍”。因为文学是对生活方式及其思想有潜移默化的功用的。
当时他的抱负已很具体,“十年内决定作些戏剧、批评、翻译,还要开书店”。何以这些都未干得好呢?从文字里表述,他应该是个细心周到的人,但却对现实缺乏耐心,这一点,正和其友沈从文相反,沈氏是做事极耐烦的,而朱湘呢,认为自己“作小说我自知不合宜,我天生得不耐烦顾及小节目……《诸德》译了一个开端,听说有许多人在译,我早已不译了”。
真正是大事做不了,小事不愿做,至今仍有不少流浪诗人是宗朱湘套路的。而且注意力不集中,任何情况都会随时干扰他正在做的事。又包打听,尤其喜欢探人阴私、知人恋事。
时间长了,回国后的太如意变得不如意,也不写什么东西了,开始抱怨周围环境,“安庆这地方无聊之至,电影院都没有,有一个大戏班子,坏透了”。奈何不得,便有了阿Q精神,托人买书,买不到的则说“我对商务的书并不注重”,买不起的书就说“乔叟的诗集还是让它在美国金钱主义下安睡着罢”。这时候的朱湘,已深知自己对于这世界其实并无多大作用。
在朱湘绝大部分作品中,多是语无伦次、啰里啰嗦的闲扯和抱怨,这与其诗作所达到的高度判若两人,我们现在来看朱湘的诗,相信大家还是认同沈从文的评价:
“使诗的风度,显着平湖的微波那种小小的皱纹,然而却因这微波,更见出寂静,是朱湘的诗歌。能以清明无邪的眼观察一切,能以无渣滓的心领会一切。大千世界的光色,皆以悦目的调子为诗人所接受,各样的音籁,皆以悦耳的调子为诗人所接受。作者的诗,代表了中国十年来诗歌的一个方向,是自然诗人用农民感情从容歌咏而成的从容方向。”
是的,诗人的乌托邦境界在现实面前化为乌有,于是他再也没有耐心活下去,他毫无责任感的抛弃了妻儿,寻找李白的醉中之月去了。
葬我在荷花池内,
耳边有水蚓拖声,
在绿荷叶的灯上,
萤火虫时暗时明——
葬我在马缨花下,
永作着芬芳的梦——
葬我在泰山之巅,
风声呜咽过孤松——
不然,就烧我成灰,
投入泛滥的春江,
与落花一同漂去,
无人知道的地方。
——朱湘 《葬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