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中华古老文明的延续,缔造出丰富多彩、内涵广博、影响深远的传统文化,它们源远流长,以独有的姿态彰显着我们的民族精神与民族性格,以无声的文化理念滋养着民族世代相承的文化土壤。世界文明发展的历程让我们看到,一个国家和地区的综合实力,不仅取决于经济、科技等“硬实力”,还取决于“文化软实力”。作为保留民族历史记忆、凝结民族智慧、传递民族情感、体现民族风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个国家和地区历史的“活”的见证,是“文化软实力”的重要方面。保护好、传承好非物质文化遗产,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就是守护我们民族生生不息的薪火,就是维护我们民族共同的精神家园,对增强民族文化的吸引力、凝聚力和影响力,激发全民族文化创造活力,提升“文化软实力”,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具有重要意义。
宁夏,地处祖国西北腹地,是我国最大的回族聚居地区。早在元代,来自西域的穆斯林大批进入中国,宁夏回族的先辈们便开始聚居于西北这片神奇而美丽的土地上,在这里挥洒汗水,生产生活,形成了独特的回族文化和风俗习惯。宁夏多姿多彩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首先源自于其悠久的历史和厚重的文化积淀。黄河流欲是中华民族的发祥地,宁夏这块土地曾饱吮了黄河文明的乳汁。据考古发掘,远在3万年前的旧石器时代,就有人类在这里繁衍生息。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宁夏大地积淀了着名的“黄河文化”、“回族文化”和“西夏文化”。宁夏先民在长期的生产生活中,创造了熠熠生辉、弥足珍贵的物质文化遗产,也创造了丰富多彩、绚丽多姿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从2006年国务院公布的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至2010年公布的第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我区有10个项目入选,充分反映了宁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博大精深和独特魅力,彰显了宁夏深厚的文化底蕴。留存于宁夏大地的众多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千百年来宁夏各族人民智慧的结晶,是宁夏地域文化的瑰宝。保护好世代相传的宁夏非物质文化遗产,并努力发扬光大,是我们这一代人共同的责任,是建设小省区大文化的内在要求和重要任务,对提升我区“文化软实力”,增强城市凝聚力、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建设惠及全区人民的小康社会意义重大。
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全区人民历来十分重视传统文化的继承与弘扬,重视优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并为此进行了许多富有成效的实践和探索。特别是近年来,我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指示精神,切实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领导,制定政策法规(率先在全国制定实施了《宁夏回族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加大资金投入,创新保护机制,建立保护载体。
全区广大文化工作者、民间老艺人,以高度的责任感,积极参与,无私奉献,做了大量的工作。通过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抢救保护了一大批宁夏的优秀非物质文化遗产。
这期间,银川市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和保护工作走在了全区的前列。截止2011年8月,银川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信息已近万条,普查项目2549项,制作项目文本144项。已建县级名录81项,银川市级名录54项,自治区级名录15项,国家级名录4项。现有国家级传承人1人,自治区级传承人17人,银川市级传承人43人,国家级传承基地3个。各级政府对传承人给予了不同程度的资金扶持,有效地保证了传承保护工作的顺利开展。
鉴于银川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保护工作的卓有成效,由银川市文化广播电视局、银川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组织编纂的《银川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名录汇编》(宁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研究系列丛书),对银川市的各级项目,逐一进行编纂介绍,集中反映了银川市优秀非物质文化遗产抢救保护的成果。它的出版对更好地继承和弘扬我区优秀非物质文化遗产,普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扩大优秀传统文化的宣传教育,进一步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事业发展,增强全区人民的文化认同感和文化凝聚力,提升我区“文化软实力”,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要重视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弘扬中华文化,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的精神家园。保护文化遗产,既是一项刻不容缓的历史使命,更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任务。我们要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保护方针,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保护原则,加强领导,形成合力,再接再厉,再创佳绩,把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事业推上新台阶,促进宁夏特色文化建设,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的大发展大繁荣。
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厅副厅长2012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