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雨开学以来都混得挺好的,真的。有洛家罩着,只要是在S大的地盘上,基本上都可以为所欲为无所不为。
其实洛雨已经很低调很收敛了,这也是真的。不信你去看看墨初夏慕锦阳他们,才几个礼拜就毁了不知道毁了多少扇窗户,偏偏犯了错不但不知道悔改还摆出一“我有后台我怕谁”的表情,真真是让人恨得牙根儿都痒痒。
当然,也主要是因为,强龙不压地头蛇啊。
洛雨对朋友一向持的是宁缺毋滥的原则,这也就间接导致了目前,洛雨洛大班长可以和全班所有的同学谈笑风生,但真正可以与之互诉衷肠的只有南歌,或许还可以算上一个叫做傅云轻的女孩儿。
傅云轻,很温婉很典型的江南女子,不会与别人打打闹闹,不会与别人吵架,只是很安静地站在远处将一切都尽收眼底,几乎让人忘记了她的存在。
傅云轻,如果一定要用一个词来评价她,那么,大智若愚吧……那个带着江南水乡所有特点的女孩儿,淡然如茶,如书,如江南的雨。
洛雨很喜欢这样的人,脱俗却不清高,智慧却不张扬。
傅云轻,能让洛雨都如此评价你,不知道你能否配得起。
可以吧……洛雨想。
那个名叫傅云轻的人,沉稳、内敛,却怎么都掩盖不住她出众的才华。能让南歌直呼知音的美式英语,能让洛雨拍手叫绝的一手好字……这样的人,有可能平庸吗?
排了座位之后洛雨奉命整出全班的座位表,写到自己身后时咬着笔头的牙齿猛然一顿,随即浅笑。
洛雨转身对着身后的姑娘道:“嗨,云轻,好久不见了。”
傅云轻亦笑:“是啊,真的是好久不见了。”
正从她们身边经过的路人甲猛地停住了脚步:“班长,你们两个认识?你们
两个居然认识!”
洛雨歪头,无奈地勾起嘴角,很不解地问:“我们八九岁的时候学游泳就认识了,只是很多年没联系而已。怎么,有什么问题吗?”
洛雨真的没撒谎,她和傅云轻确实是有这么一段渊源的。
那还是小学三四年级的时候吧,一个几十年难得一遇的名副其实的盛夏,洛雨一如既往地窝在家里吹着空调喝着酸奶研究水浒。其悠闲程度简直是让那些明明放了假还要陪着学生一起做项目的人咬牙切齿。陈沐沐某天终于看不下去了,找了个在游泳馆工作的老熟人就把洛雨扔了过去。
所以说,人不一定都是表里如一的,看似温婉的外表下也有可能隐藏着一颗剽悍的内心。
此类人种比如陈沐沐,比如傅云轻。
这种天气来游泳池的无非是为了省上那么一块两块的电费,顺便再来欣赏欣赏泳装美女,真正是为游泳事业做贡献的没一两个,除了她。
洛雨第一次看到傅云轻时是真真的被惊艳到了。那时候的她只有一个词可以形容,风华尽显。
她的泳装是浅蓝色的,远远看去好像和浅蓝色的水融为了一体。她的皮肤很白,是那种健康的白。她的泳姿很美,看她游泳就像是在看南歌跳舞一样,让人根本移不开眼睛
洛雨当时就看呆了,然后口水就流了出来。
她想到了很久很久以前自己为之哭过一场的小美人鱼,还有被陈沐沐拽出来时,书签夹进去的那一页,浪里白条,张顺。
清水出芙蓉,抑或是,濯清涟而不妖?
这样的人,一定很温婉很清淡吧,就像她的笑容一样。
洛雨如是想。
可是所有美好和谐的幻境瞬间被一句话打破。
“这位同学啊,你为什么要一直看着我呢?看就看为什么要看着我流口水呢?难道……你……性取向有问题吗?”
洛雨全身刹那间就僵住了,慢慢地沉到水底,吐出了一串泡泡。
洛雨和云轻就此结缘,但,也仅此而已。
直到今天。
缘分真的是一个很奇妙的东西啊,洛雨本以为她们这辈子都不会再有交集,可谁又能想到她们会在此时此地重逢?
所以,若遇见,请珍惜。
周六下午洛雨约了云轻和南歌,在S大的咖啡厅。
云轻是踩着点儿来的,在洛雨面前坐下,温婉地笑:“我比较喜欢踩点赴约。”
没待洛雨开口,南歌插话,还是一副高冷的表情,但若仔细看就可以看到她眼里闪烁着细碎的温暖的光芒。
南歌说:“没关系,我也喜欢。”
二人相视而笑。
洛雨摇头,受不了的样子:“唉,看来我的识人眼光还是很准的,我就知道你们两个绝对合得来。”
“哦。”南歌点头,“颜值高,心机深,一张嘴能毒死人,是吧?”
洛雨默,仔细地观赏了一下二人的面部,小心翼翼发表看法:“我觉着吧,你们放到清宫里绝对是个好苗子,能不动声色地噎得人想去自杀,偏偏还给人一种‘我很乖很纯真’的错觉,不去宫斗真真是浪费了。”
南歌勾了一下嘴角,冲云轻眨眨眼睛:“洛雨今天很会说实话啊,轻轻,要不这次你来吧?”
云轻却只是淡笑,轻啄了一口奶茶,整个人笼罩在午后微暖的阳光里,恍若天女,说出来的话却是让人扼腕叹息。
“洛雨说得有道理啊,但是,洛雨同学,你真的舍得让我在那个人生地不熟的地方艰苦奋斗吗……要不你先帮我先实战演习下?不要怕,我让你啊。”
“……”洛雨抿唇,南歌和云轻联起手来……怎么那么想揍人呢?
放学的时候云轻兴高采烈地搭着洛雨和南歌的肩膀,很认真地提议:“哎,要不咱们组个组合吧?”
没等她们答话,云轻就自顾自地沉浸在了对这个组合的美好的幻想之中。
“组合名字我都想好了,就叫‘三个女人一台戏’,多么有创意!你看看,咱们各自发挥才能,洛雨写歌我唱歌南歌跳舞,到时候别说是在S大附中了,就是在文艺界也绝对是横扫千军无人能够匹敌啊!”
洛雨扫视了下云轻:“‘女人’?我还不是呢。”
说着目光立刻编的不怀好意:“难道你是?”
“……”云轻跳过她,眼睛亮晶晶地看着南歌。
南歌毫不在意地耸耸肩:“可以啊,但是,座次要按年龄排。”
云轻比洛雨要大上两个月,所以理所当然地做了老二。
洛雨疑惑地歪头:“轻轻,你都不觉得,‘老二’这个称呼……有点别扭么?”
云轻默,酝酿了好一会儿才开口:“所以你以后还是叫我轻轻吧,当然,叫声二姐我更爱听。”
洛雨傲娇地哼了一声,不屑地回她:“水浒有一百零八将,难道最后的那个人就要被叫‘一百零八弟’吗?”
云轻嫌弃地瞥她一眼:“你就不会正向思维吗?你思考一下,先甭管最后的那个叫什么,人家是不是都叫宋江‘大哥’?”
“……”洛雨几次欲言又止,最终转头看向南歌,可怜兮兮的,“南歌,她欺负我……南歌,你的小青梅被欺负了……南歌……”
南歌抬手揉揉她的头发,没有做声,但,只要你细心一点,再细心一点,就会发现,她的嘴角在不断地上扬,衬得她的容貌足以与日月比肩。
洛雨看得有点呆,刚才酝酿出来的那一点悲伤的情绪也在一瞬间消失得无影无踪,伸手拽了拽云轻的袖子,凑到她的耳边低声说:“轻轻,南歌刚才那一笑有没有让你想起一首诗?”
云轻点头,笑道:“一起说,看看咱们的默契如何?”
洛雨也笑,与她对视一眼,二人同时开口:
“北方有佳人,遗世而独立,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宁不知倾城与倾国,佳人再难得。”
洛雨其实是一个非常容易满足的人,若不然她也不会活得如此没心没肺。她重视友情,如同爱自己的亲人一样爱着自己的朋友,所以当她真的和云轻异口同声地背出同一首诗时,她笑了,然后心里觉得好暖。
三个人互相搭着肩膀,偶尔侧头去看操场边高大的白杨。
S大附中的校园里一如既往地放着一首《回家》,主调沧桑却又难掩其中的轻快。就像那三位目前的心情吧,在如此平淡的生活中,能有像伯牙子期那样的知音与自己相依相偎,不离不弃,共同经历无数的风风雨雨,在每朵乌云的下方,紧紧拥抱,绽放出那般明媚的笑容,召唤出躲藏住的阳光,携手走向远方的碧海蓝天。
亲爱的,时光不老,我们不弃。
亲爱的,前路漫漫,我们一生同行。
亲爱的,你若不离不弃,我必生死相依。
其实,友情超越了血缘,超越了甜言蜜语,而这种纯粹的完全依靠“信任”来维持的感情,却恰恰是最不可撼动的,不是吗?
深蓝色的夜幕中,那个独立的小院的二楼,一架纸飞机划过苍穹。
“成长路上,感谢有你。我的,亲爱的们。”